河南洛陽最新徵地補償標準(洛陽最新徵地補償安置發布)
2023-08-07 06:51:39
河南洛陽最新徵地補償標準?2023年1月28日,西工區人民政府發布三則關於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共計徵收土地12.4475公頃(約186.7125 畝),擬作為交通運輸、商服、住宅等用地,徵地補償總費用共計3972.2548萬元,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於河南洛陽最新徵地補償標準?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河南洛陽最新徵地補償標準
2023年1月28日,西工區人民政府發布三則關於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共計徵收土地12.4475公頃(約186.7125 畝),擬作為交通運輸、商服、住宅等用地,徵地補償總費用共計3972.2548萬元。
01
西工區人民政府
關於擬徵收洛陽市2023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
徵收土地徵地補償安置的通告
西政通〔2023〕4號
根據洛陽市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擬轉用並徵收西工區紅山街道集體土地0.2078公頃:其中農用地0.2078公頃(耕地0.0148公頃、其他農用地0.1930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3年度第一批鄉鎮建設徵收土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現將徵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範圍
東至紅山街道王村溝社區旱地、林地;西至王村溝社區林地;南至新安縣行政屆;北至金水大道。
二、擬徵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擬徵收西工區紅山街道集體土地0.2078公頃(3.117 畝):其中農用地0.2078公頃(耕地0.0148公頃、其他農用地0.1930公頃)。
三、擬徵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後擬用交通運輸用地。
四、徵地補償標準
1. 徵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標準為90萬元/公頃(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2021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49號)規定執行,標準為74.25萬元/公頃。以上兩項綜合補償標準為164.25萬元/公頃,徵地補償總費用為34.1312萬元(其中徵地補償費用18.7020萬元,社會保障費用15.4292萬元)。
2.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途徑及方式
徵收土地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1. 貨幣安置。將徵地補償安置費18.7020萬元,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 社會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實社保資金15.4292萬元,已預存入我區指定帳戶。實施徵收後,將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範圍。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並與西工區紅山街道辦事處(地址:西工區漢宮路60號)籤訂補償、安置協議。
2.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徵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3. 凡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如有意見,請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至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工分局(地址:西工區九都路與澗東路交叉口東南角)。
02
西工區人民政府
關於擬徵收洛陽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設
用地徵地補償安置的通告
西政通〔2023〕5號
根據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洛陽市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擬徵收西工區洛北街道東下池社區集體建設用地12.0130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設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範圍
地塊1:東至七一路、東下池社區用地;西至御博路、東下池社區用地;南至東下池社區用地;北至東下池社區宅基地。
地塊2:東至東下池社區用地;西至御博路、濱河北路;南至洛陽市電視塔用地;北至西工體育場、東下池社區用地。
地塊3:東至東興實業總公司用地、七一路;西至御博路;南至現狀玄武門大街;北至麗春路。
地塊4:東至七一路;西至御博路;南至麗春路;北至西工體育場、洛陽大地房地產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擬徵收西工區洛北街道東下池社區集體建設用地12.0130公頃(180.195 畝)。
三、擬徵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後,地塊1擬作為交通運輸用地;地塊2擬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塊3擬作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地塊4擬作為城鎮住宅用地。
四、徵地補償標準
1.徵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標準為247.5萬元/公頃(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2021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49號)規定執行,標準為74.25萬元/公頃。以上兩項綜合補償標準為321.75萬元/公頃,徵地補償總費用為3865.1828萬元(其中徵地補償費用2973.2175萬元,社會保障費用819.9653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途徑及方式
徵收土地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1. 貨幣安置。將徵地補償安置費2973.2175萬元,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 社會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實社保資金819.9653萬元,已預存入我區指定帳戶。實施徵收後,將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範圍。
3. 拆遷安置。該批次用地涉及拆遷,按照已制定拆遷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並與西工區洛北街道辦事處(地址:西工區美術館路23號)籤訂補償、安置協議。
2.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徵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3. 凡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如有意見,請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至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工分局(地址:西工區九都路與澗東路交叉口東南角)。
03
西工區人民政府
關於擬徵收洛陽市實施2017年度第八批城市
建設用地徵地補償安置的通告
西政通〔2023〕6號
根據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洛陽市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擬徵收西工區洛北街道東下池社區集體農用用地0.2267公頃,其中耕地0.2267,擬作為洛陽市實施2017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設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範圍
東至東下池社區用地;西東下池社區用地;南至洛陽市電視塔用地;北至東下池社區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擬徵收西工區洛北街道東下池社區集農用地0.2267公頃(3.4005 畝)。
三、擬徵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後擬作為商業服務業用地。
四、徵地補償標準
1.徵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標準為247.5萬元/公頃(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2021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49號)規定執行,標準為74.25萬元/公頃。以上兩項綜合補償標準為321.75萬元/公頃,徵地補償總費用為72.9408萬元(其中徵地補償費用56.1083萬元,社會保障費用16.8325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途徑及方式
徵收土地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1. 貨幣安置。將徵地補償安置費56.1083萬元,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 社會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實社保資金16.8325萬元,已預存入我區指定帳戶。實施徵收後,將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範圍。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並與西工區洛北街道辦事處(地址:西工區美術館路23號)籤訂補償、安置協議。
2.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徵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3. 凡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如有意見,請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至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工分局(地址:西工區九都路與澗東路交叉口東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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