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殺害兩個女孩的案例(花費25年偵破的姦殺案)
2023-07-05 01:49:14 1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照例聲明:本文是薩沙創作的小說,聲明完畢
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21講)
花費25年才偵破的姦殺案:91年殘殺女教師的歹徒是爸爸還是兒子?
這是一起跨度長達25年的案件,最終依靠科技的進步得以告破。
這起案件發生在1991年,地點是河南省山區的一個村莊。
周日中午,民辦小學女教師曹惠娟,說要帶孩子去縣城看病。
4歲的兒子半個月前得了重感冒,在鎮上小診所打了針退了燒,可是到今天仍然咳嗽不止。
曹惠娟心疼兒子,決定趁著周末放假帶兒子去縣醫院看病。
當天曹惠娟的丈夫要去親戚家辦事,不能陪著老婆一起去。
村子距離縣城並不遠,也就是六七公裡,騎車大概1小時。雖然是山區,但這裡人口密集,在周日很多人去縣城趕集,土路上來來往往都是人。
曹惠娟決定中午12點出發,先去給兒子看病,然後順便趕趕集,給女兒買件衣服、給兒子買雙鞋子,最遲三四點應該就到家了。
在人來人往的路上走,又是青天白日,家人做夢也沒有想到可能出什麼事。
丈夫將自己的二八自行車交給曹惠娟,又給了她50元。
在1991年,100元可不是小數字,北京城市職工平均工資才200多元。
為什麼給這麼多錢?丈夫是怕兒子是肺炎或者什麼其他疾病,還要去治療,身上多帶一些錢比較好。
中午12點,曹惠娟騎車帶著4歲的兒子離開了家。
丈夫辦完事到家已經是6點多,天快黑了。奇怪的是曹惠娟並不在家,自行車也不在。曹家有一兒一女,女兒6歲,兒子4歲。此刻女兒在家餓的嗷嗷叫,等著母親回來做飯。
丈夫本能的感覺到不對勁,這是從沒有過的事情。
於是,丈夫喊上了自己的大舅子,兩人開始順著唯一那條路去找人。
他們從村子一直找到縣城,根本就沒有看到曹惠娟。縣醫院看門的老頭說,醫院下午3點就關門了。縣城的集市下午4點也收攤了,曹惠娟在這裡有沒有親戚或者熟人,早就應該到家了。
心急火燎的兩個男人,又從縣城往回找,沿途遇到人就問。
期間,他們遇到本村的一對老夫妻在走路,詢問他們看到曹麗娟沒有。
老夫妻說沒看到,卻看到距離路邊大約二三十米的一個機井房外,倒著一輛二八自行車。
當時村民都把自行車當作寶貝,用完以後都是擦了又擦,哪有胡亂這樣扔在外面的,萬一被人偷走呢?
老夫妻很狐疑,卻也不敢管閒事,只是自己議論了幾句。
丈夫和大舅子急忙趕到機井房外,那輛自行車還是胡亂扔在地上,赫然就是曹惠娟的車。
丈夫頓時被嚇得六神無主,一時間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好在大舅子還比較沉穩,立即打起手電筒在附近尋找起來。水井房門被踢開了,裡面一片狼藉,並沒有找到人。
四面都是麥田,兩人找了很久,只是看到一些奇怪痕跡,也沒有找到人。
還是大舅子有一定社會經驗,用手電筒朝著機井裡面照去。順著手電筒的光線,兩人依稀看到一個漂浮在水上的人影。他們驚呆了,立即跑到縣城報警。
聽說出了人命案,縣城民警也不敢怠慢,連夜驅車趕來。
天已經黑了,附近村民都回家了,現場保護還是比較完好的。因為涉嫌兇殺案,必須儘快找到屍體,以便於破案,民警不等到天亮就開始打撈。
沒有多久,一具小男孩的屍體被打撈上來,根據辨認就是曹惠娟4歲的兒子。
法醫當場進行了簡單的屍檢,發現孩子顱骨破碎,顯然是遭到了鈍器的打擊。後來屍檢發現孩子肺裡沒有水,他是被兇殘的歹徒砸死以後扔到機井裡,不是被淹死的。
發現了孩子的屍體,曹惠娟在哪裡呢?
民警在附近反覆搜索,並沒有發現曹惠娟。警察是比較有經驗的,認為她很有可能也被拋屍在機井中。於是,警方反覆打撈,折騰了幾個小時之久,果然打撈上曹惠娟的屍體。
曹惠娟全身一絲不掛,頭部被重擊幾乎砸成平的。她的臉部腫脹,身上也有很多淤青和傷痕,顯然生前遭到過暴力毆打,而不是浸水。根據多根肋骨折斷來看,曹惠娟遭到的毆打是非常嚴重的,完全是把人朝死裡打。即便曹惠娟是個30歲健康的婦女,也經受不住這種毒打。
萬幸的是,警方發現屍體比較及時,井水並沒有毀掉所有的證據。
經過檢測,發現曹惠娟生前被人強姦過,提取了到少量歹徒的精液樣本。
這一番打撈結束後,天也亮了。
民警們封鎖了現場,再次搜索,發現了很多痕跡。
根據現場痕跡,曹惠娟大概是下午5點左右在機井房附近的土路上,遭遇襲擊的。
歹徒將她和孩子連人帶車打倒在地。
當時土路上還是有人行道過,歹徒唯恐被別人發現,可能拖著曹惠娟和孩子進入麥田。由此,麥田上出現了一條明顯的痕跡。
歹徒本來是想在麥田裡強姦曹惠娟,然而有零星行人騎車路過,有人還看到倒在路上的自行車,聽到了曹惠娟掙扎呼救的聲音。
可惜,中國人往往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前後連續3個路人都裝作沒事一樣,匆匆騎了過去。
歹徒可能以孩子的生命威脅曹惠娟,讓她放棄呼救還要跟著走。曹惠娟唯恐孩子出事,不敢再喊叫,跟著歹徒進入了水井房,沒有在路上留下拖拉的痕跡。
歹徒拿出繩索將孩子捆綁以後,也要捆綁曹惠娟。曹不是傻瓜,頓時感到了危險,開始拼命抵抗。
歹徒開始對曹惠娟施暴,試圖強姦她。曹惠娟拼死搏鬥,歹徒惱羞成怒,下了毒手。他拳打腳踢,對曹惠娟進行了殘酷的毆打,導致她受重傷,失去了抵抗能力。
歹徒將曹惠娟捆綁起來實施了強姦,之後卻沒有迅速逃離現場。他找到一塊石頭,首先將曹惠娟活活砸死,又砸死了年僅4歲的孩子將兩具屍體丟進了水井。
之後,歹徒將倒在路邊的自行車搬到水井房附近,這樣不太引人矚目。
歹徒似乎有一些作案經驗,並沒有留下什麼線索。民警在現場沒有找到曹惠娟的衣服以及隨身物,100元錢不見蹤影。作案兇器不知去向,應該被歹徒帶走,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
現場提取到一些足印,但沒有清晰的指紋。根據足印分析,歹徒身高1米7左右,身材中等。
確定是惡性姦殺案後,民警們開始討論案件性質。
這起案件會不會是報復殺人?
一些民警認為這就是報復殺人。
原因不複雜。如果這是單純的搶劫強姦案,歹徒似乎沒有必要殺死曹惠娟,更沒有必要殺死4歲的孩子。
誰都知道,搶劫強姦最多判個十幾年,殺人則要槍斃的,更別說還殺兩個人。
退一步說,就算要殺人,歹徒殺死奮力抵抗的曹惠娟也就罷了,為什麼要殺死4歲的小孩呢?
唯一的解釋是,歹徒和這對母子認識,才要殺人滅口。
既然是強姦殺人案,歹徒找熟悉的女人下手是比較愚蠢的,一旦對方報警就根本逃不掉。
所以,民警認為這是報復殺人。歹徒殘酷毆打曹惠娟後,又將其強姦殺死,再殺死孩子。
這種判斷有一定道理,民警開始全面排查曹惠娟夫妻的社會關係,看看他們有什麼仇人。
然而,排查結果卻否定了這種推測。
曹惠娟夫妻都是很普通的村民,脾氣溫和,在村子口碑很好。尤其是曹惠娟,平時在鄉村小學教書,對孩子們認真負責,是有口皆碑的好老師。她的性格溫柔安靜,很少發脾氣,對孩子們也很有耐心。
這麼一個女人,社會關係非常簡單,不是親戚,就是學生家長。鄉村小學的學生家長也是附近村子的村民,不是什麼陌生人。
看來看去,沒有發現曹惠娟有任何仇人。
至於曹惠娟的丈夫,性格內向,甚至有些懦弱。他幾乎沒有朋友,熟人只有一些親戚,更別說有仇人。
通過對曹惠娟社會關係反覆排查,警方認為他們並沒有仇人,更沒有可能殺死母子兩人的大仇人。
更重要的是,在走訪期間,民警們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
在曹惠娟經過水井房前大概10分鐘,鄰村一個16歲女孩也騎車路過。
她告訴民警:我看到路邊坐著一個男人,頭髮很短,像和尚一樣。他坐在不遠處的樹下,眼睛直勾勾的看著我,很兇狠的樣子。我覺得特別心慌,心裡非常害怕。我就拼命騎車,把車子騎得速度飛快。當車子快到男人那邊時,我看到他站了起來,就更心慌了。但很快他又坐下去了,後面有個中年人也騎車過來了,這條路上人還是比較多的。我飛快地騎回家,第二天就聽說有個女人帶著孩子出事了。聽說出事的地點,靠近機井房,就是我看到那個短髮男人的地方。
民警又走訪了其他人,看到這個短髮男人的村民還真不少,至少有五六人。
這個男人最遲在4點40分就坐在那顆樹下,20分鐘內被五六個人看到。
估算曹惠娟是5點左右經過,當時恰好前後的路上都沒有人。
一個中年女村民5點15分經過時,只看到路邊有一輛翻倒的自行車,不遠處似乎有女人的呼救聲和兒童的哭喊聲。她很害怕,沒有敢管,迅速騎車逃離。
隨後15分鐘內,又有2個男人騎車經過,都看到了這輛翻倒的車子,也聽到隱約的呼救聲,也沒有管「閒事」。
5點30分以後,再有人經過時就沒有看到這輛車,它被搬到了機井房附近,路上騎車的人是看不見的。
那對老夫妻是徒步走路,才會看得到。
這個短髮男人坐在樹下的陰影裡,所有路人都沒有仔細看清楚他的長相。
只是覺得此人相貌平平,表情兇惡,大概30歲左右。
根據幾個路人的描述,警方畫出了模擬畫像。可惜幾張畫像差距很大,幾乎不像是一個人。
看來,模擬畫像沒什麼用了。
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大部分民警認定這是惡性攔路搶劫強姦殺人案。
歹徒應該同曹惠娟並不認識,只是在路上隨機選擇對象作案。
至於為什麼要強姦後還殺人,連4歲孩子都不放過?唯一解釋他本來就是窮兇極惡之人,禽獸不如。
殺人對他來說是尋常事,順手就可以殺掉。
那麼,這個傢伙究竟是什麼人呢?
是外地流竄犯,還是本地的犯罪分子?
警方還要慢慢地分析。
經過反覆調查走訪,以及各種證據的匯總,警方判斷他似乎是本地人。
此人非常大膽,不像是外地流竄犯。
這條土路並不偏僻,是曹惠娟所在幾個村子去縣城的必經之路。周日的時候,這條路上人流量還是比較大的,可以說是人來人往。
曹惠娟遇襲前後,就有多個路人經過。
正常來說,歹徒大白天選擇在這裡作案,是很荒謬的事情。
比較符合邏輯的理解是,歹徒長期在這附近生活或者工作,對於周圍環境非常熟悉,敢於在這裡堂而皇之作案。
路上人較多,但接近5點以後村民基本都從縣城返回村子,村裡人一般不會夜裡還去縣城。因此,曹惠娟遇襲時間點,路人是越來越少的,一般到6點就基本沒人了,歹徒才敢於襲擊。
同時,這裡靠近土路,逃跑起來卻非常方便。
周邊是大片的麥田,不遠處就是樹木密布的山地。一旦歹徒作案失手,幾分鐘就可以藉助麥田鑽入山地逃走。
在這種判斷下,民警開始在周邊幾個村莊調查,找出有劣跡前科的村民,讓幾個路人進行辨認。
並沒有仔細看清楚歹徒長相,幾個路人還是大體能夠分辨的。他們基本排除了這些村民的嫌疑,畢竟相貌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同時,對這些人的調查也表明,他們基本都沒有作案時間。這些人當時都在家或者在村內,有很多目擊證人。
會不會是沒有前科劣跡的普通村民所為呢?
周邊幾個村子說大不大,說小也著實不小,有數千村民,一一排除是不太可能的。
即便如此,民警仍然選擇了身高、外貌和年齡的男性村民,無論他們是否有劣跡,都由路人目擊者進行辨認。
人數太多,路人表示無法準確排除。本來他們就沒有看清嫌疑人相貌,只能排除相貌差距很大的。
由此,警方的偵察完全歸0。
此時,有個民警突然想到一個重要的細節。
那個18歲女孩說這個歹徒的頭髮很短,比板寸還短,幾乎像僧人一樣。同時,歹徒穿著一條軍褲,式樣很古怪,她從沒看過這種褲子。
其他幾個目擊者的說法,同女孩很類似。
這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一來,當地男人沒有留長髮的習慣,但也不可能留光頭,除非是天生的禿子或者後天脫髮。
當地的傳統說男人沒頭髮,會走黴運。即便是禿頭,平時出門都要帶著帽子。顯然,這個男人的髮型古怪。
二來,當地村民很多都穿軍褲,軍褲卻都比較貼身,畢竟大家都要幹活。相反,根據路人描述,這個男人的軍褲相當肥大,明顯是大了幾號,正常人不會這麼買衣服。
這兩個古怪之處,讓民警們一度非常困惑。
突然間,他們想起了一件事,思維豁然開朗。
在曹惠娟遇害的土路附近,有一所監獄,準確的說是勞改農場。這裡關押著數百名犯人,都是在本省犯罪後被判刑的。
眾所周知,勞改犯進去就要剃光頭,還會定期剃光,不允許有較長的頭髮。
另外,勞改農場可不是商店,犯人也會得到發給的衣褲,卻不能隨便挑選大小,能穿就行。
一些勞改犯的衣褲都偏大,看起來很滑稽,普通村民不會這麼穿的。
眾所周知,勞改農場沒有女人,男性犯人都是長期禁慾狀態,非常饑渴。
如果有犯人越獄或者在監獄外工作的時候,突然遇到一個女人,將其姦殺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民警們立即趕到這所勞改農場,進行調查。
勞改農場相當配合,卻表示案子不可能是他們的犯人所為。
這個勞改農場不是那種做農活的農場,主要是做一些手工活,都是在農場內完成。平時犯人根本不允許離開農場,擅自離開會被視為越獄。
勞改農場有圍牆,還有鐵絲網,牆外設有警戒線。犯人只要無辜走出警戒線,就會遭到看守軍人鳴槍制止進而槍擊。
而這幾個月,勞改農場並沒有犯人脫逃情況。
民警不死心,追問當天是否有犯人曾經在監獄外勞動,或者外出。
這句話提醒了監獄方面,還真的有。
勞改農場外牆出現損壞,這一周內安排了34名表現較好、刑期也快要結束的年輕犯人,維修了差不多1周時間。
不過,勞改農場表示也不太可能是這些人作案。
修理外牆期間,這些犯人有專門的獄警監視,根本不能離開。
期間,還有2名犯人在獄警監視下,負責給這些犯人送飯和送水,全程也沒有離開過。
民警們沒有隨便相信勞改農場的說法。
如果出了事,誰也不會主動承認是自己的問題。
現在可以確定的是,勞改農場最近確實沒有人逃獄,不是什麼逃犯姦殺了曹惠娟。
而平時勞改農場內的犯人,確實不太可能跑到外面姦殺婦女,然後再若無其事的回去。他們都從事集體手工勞動,同一個班的犯人互相監督,又在高牆之內,想要到監獄外犯罪幾乎不可能。
由此,民警們就盯上了曾經在監獄外工作的36人。
查看勞改農場的檔案,這36人中有很多罪行累累的傢伙,也包括強姦犯、殺人未遂犯。
這些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去姦殺婦女甚至殺死孩子,也都是尋常事。
民警們首先讓路人對著36人進行了辨認,只排除了其中一半嫌疑人,也就是相貌相差非常大的。
剩下還有18人,路人表示無法排除,當時並沒有看得很清楚。
警方又通過身高的不同,排除了其中10人,剩下8人。
那麼,這8人中會不會有兇手呢?
缺乏足夠的證據了。
好在很快有犯人檢舉,8人中有個叫做王利華的,有一定嫌疑。
根據他們介紹,在曹惠娟遇害當天,王利華說吃壞了東西腹瀉,一天有很多次去拉屎。
鄉下沒有廁所,拉屎都是在野地上。王利華一天拉的次數太多,導致附近有大堆糞便,臭味難聞。
獄警很是不高興,讓王利華挖土將糞便掩埋了。結果大概下午4點多,王利華又說鬧肚子。
獄警讓他去遠一些的草叢裡拉,不要影響其他人。
王利華表現良好,況且還有幾個月就刑滿釋放了,獄警認為他不可能逃走,沒去管他,甚至一度忘了他。
其他犯人反應,王利華一直到5點30前後才回來。獄警問他怎麼拉了這麼久,王利華支支吾吾胡說了一通。獄警認為他是偷懶,罵了幾句讓他歸隊。
然而,熟悉王利華的犯人發現,他神色很慌張,同平時不一樣。
而王利華有性犯罪的前科,他在多次猥褻鄰居家幼女,被村民扭送到派出所,判了2年徒刑。
那麼,王利華會不會在這一期間姦殺了曹惠娟呢?
警方立即提升王利華,但他同公檢法打過很多交道,有反偵察經驗。
無論警方怎麼盤問,他咬定只是在大便,其他什麼也沒做。
無奈之下,警方又盤問同王利華關係不錯的幾個犯人,頓時有了重大突破。
一個犯人猶豫再三,表示願意立功。
在曹惠娟出事當天晚上,王利華得意洋洋的偷偷告訴他,當天借著在監獄外工作的機會爽了一把。犯人追問,他卻不說了。
監獄裡爽了一把的黑話,一般意味著性的方面,多是指犯人打飛機。
如果王利華只是打飛機,何必單獨對人炫耀。
顯然,王利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可能姦殺了曹惠娟。
但是,無論民警怎麼通宵審訊、單獨關入禁閉室(只能容納一個人坐著,無法躺下),王利華就是不承認犯了強姦殺人罪。
寫到這裡,大家會問,警方是不是忘了什麼東西了?
曹惠娟屍檢不是發現了歹徒的精液嗎?隨便做個DNA檢測,不就知道是不是兇手了嗎?
遺憾的是,當時是1991年,全國尚且沒有DNA檢測技術。
縣城民警死馬當活馬醫,將精液送到省會檢測,只檢測出歹徒血型為O型。
然而王利華血型是A,也就是說,他並不是姦殺曹惠娟的真兇。
由此,民警將王利華從禁閉室釋放出來,告訴他檢測結果。
得知民警沒有故意栽贓他是殺人犯以後,王利華舒了口氣。
也許是作為回報,他講述了當天做下的下流事。
根據王利華交代,當天他很快就大便結束了,為了偷懶就在附近溜達。
王利華在監獄外晃悠了十多分鐘,無意中看到2個十三四歲的少女在摘花。這個猥瑣的傢伙死性不改,哄騙少女靠近後,突然脫下褲子,當著她們面打飛機。少女們受驚後立即逃走,王利華還追著她們跑了一陣,才提上褲子回去。事後,她無恥地向其他犯人吹噓。
那麼,王利華說的是不是真的呢?
民警走訪了勞改農場附近的村子,好不容易找到了這對姐妹。這對姐妹至今還頗為惶恐,證實當天有個勞改犯,突然在她們面前脫下褲子。兩人被當場嚇跑,由於害怕和害羞,事後也沒有告訴家裡的大人。
經過姐妹辨認,這個勞改犯就是王利華。
由此,王利華因坐牢期間耍流氓,又被加刑半年。
至此,案件徹底走入死胡同。
雖然有幾個犯人血型是O,民警無法證明他們當天有作案時間,案件無法繼續。
由此,曹惠娟和兒子被害案件,也就成為一個無頭案,根本無法偵破。
於是,這個案件就被積壓起來,成為懸而未破的案件。
一晃幾年過去了,到了90年代後期,刑事鑑定技術有了很大提高,省會已經可以做DNA比對了。
本著對受害母子負責態度,警方先是將王利華的DNA樣本送去對比,結果自然不符合。
隨後,民警花了很大精力,將其餘35個有可能作案的犯人,一一做了DNA比對。
遺憾的是,結果無一符合。
可見,警方之前判斷是監獄外勞動的犯人作案,這個推測是錯誤的。
萬般無奈下,民警將周圍村子有劣跡和前科的男性村民,全部提取樣本進行比對。
結果讓警方無奈,沒有一個人符合。
至此,民警們用完了所有的方法,案件成為未破案,封存在檔案櫃中。
歲月如梭,一晃21年過去了。
曹惠娟的6歲女兒,此時也27歲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2012年,公安部具備了全國犯罪資料庫的DNA信息聯網比對能力,情況就完全不同。
對這個案件一直耿耿於懷的民警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將留下的歹徒DNA資料,進行了全國比對。
結果讓他們欣喜萬分,比對竟然有了結果。
DNA對比鎖定了鄰縣一個男人,他的DNA和歹徒非常接近。
然而,民警們卻沒有高興太久。
這個男人竟然已經有70多歲高齡,21年前也有50多歲,不是群眾看到的那個只有30歲歹徒的。
那麼,會不會是當年群眾搞錯了,真正的姦殺犯壓根就不是年輕的光頭呢?
民警們調查了這個70多歲的史老頭,發現他確實不是省油的燈。
史老頭一輩子性格都很暴躁,經常會做出一些過激的事情。
之所以留下DNA,是因為幾年前因修建房屋的小糾紛,他用瓦刀將鄰居老頭劈得頭破血流,被鑑定為輕傷,被判刑2年。
不過,史老頭有嚴重的心臟病,剛服刑幾個月就病發垂危。於是,服刑還不到1年,史老頭就保外就醫,回家裡躺著了。
在服刑期間,史老頭留下了DNA信息。
那麼,史老頭會不會是20多年前的姦殺惡魔呢?
答案是否定的。
史老頭是鄉下老農,一輩子去的最遠的地方就是縣城,從沒有離開過本縣。
20多年前,他天天在家務農,從沒有去過鄰縣。
況且,史老頭身體很不好,中年開始就患有多種疾病,包括嚴重的心臟病。
在50多歲的時候,他也是百病纏身。這樣一個人,想在短時間內製服30歲的曹惠娟,基本是不可能的。
另外,根據史老頭的老伴介紹,由於心臟病比較嚴重,史老頭在40多歲就失去了性能力,根本不可能去強姦別人。
如果史老頭確實不是歹徒,但為什麼DNA會如此接近呢?
就DNA來說,只有父子、兄弟會有如此接近的比對。
史老頭只有2個哥哥,年齡比他大得多,當年都是六十多歲老漢,也不可能作案。
史老頭目前只有3個女兒,並沒有兒子。
那就見鬼了?DNA比對結果,是不會騙人的。
就在警方萬分驚訝時,史老頭所在村子的村長,偷偷告訴了他們一件事。
村長認為,這個喪盡天良的案子,很可能是史老頭已經死掉的兒子幹的。
村長是這麼說的:這個案子,肯定是史紅兵幹的,是史老頭的兒子。
民警:不對啊,史老頭不是說沒兒子嗎?
村長:那是他不認這個兒子了,不代表不是他的種。
民警:史紅兵是什麼人?什麼時候死的?你怎麼這麼確定就是他幹的?
村長:這個人?哎。。真是一言難盡,羞於啟齒。我們這個村都姓史,大家都沾親帶故的。史紅兵就是我們村的禍害,丟了我們史家的人。這小子從小就特別惡劣,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他10多年前就死了,還是死在監獄裡。當時史老頭有病不能出門,託我借了輛卡車將屍體拉回來的,埋在村口亂葬崗。
民警:他為什麼坐牢?
村長:為什麼坐牢?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唄。這小子是我看著長大的,我也是他堂叔,本來和他關係還不錯。他大概10歲的時候,有一次在我家院子偷果子,被我發現罵了一頓。第二天,我家院子裡面都是屎,曬得衣服和被子上也是屎,就是這小子幹的,才10歲就這麼壞。80年代,18歲的時候,他跑到鄰村的村口,把一個16歲的閨女拖到田裡面強姦了。他強姦的時候,被幾個村民看到了,將他抓住痛打了一頓,扭送到派出所去。他最後判刑7年,應該80年代末釋放的。史老頭是個要面子的人,本來身體還可以,心臟有些小毛病而已。因為兒子這事,他硬是氣出了嚴重的心臟病。他就說這兒子不是他生的,從此不認了。
民警:後來他們父子還接觸過沒有?
村長:接觸倒是還有幾次,大概是1989年,史紅兵過年時候回過一次村子,但史老頭不讓他進門。史老太不忍心,將兒子帶到鄰居家吃了一頓飯,史紅兵就走了。後來史紅兵陸續回來過幾次,但史老頭都不見他,其他村民也躲著他。1994年以後就沒見到人了,他又被抓起來了。聽說是他在外面持刀強姦好幾個婦女,又被抓住判刑10年。2004年刑滿釋放以後才幾天,他又去攔路搶劫,也不知道被判了多少年。我去監獄的時候,聽管教幹部說,史紅兵這小子這麼多年,就沒做過好事,不是在偷就是在搶,還強姦婦女。他不是運氣好躲過了嚴打,早就被槍斃了。
民警:你說他2006年就死了,歲數也不大啊,才40多歲。
村長:歲數是不大,得病死的。這小子偷搶到錢,立即就去喝酒嫖娼。聽說有錢的時候,天天喝一瓶酒,找一個女人。人的身體也不是鐵打的,這麼搞怎麼可能好呢。2004年入獄時候,他就查出有嚴重的肝硬化,但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到了2006年,史紅兵病情加重,當時考慮給他保外就醫,但史老頭不願意接收,監獄也沒辦法,只能送到監獄醫院去了。監獄醫院治療水平差,再說史紅兵這病也治不了,幾個月後就病死了。聽說他死的挺慘的,最後幾個月疼得要命,求醫生給他注射杜冷丁。監獄醫院不是搞慈善的,不可能你要注射就給你注射,只是偶爾注射一次。史紅兵是活活疼死的,最後1個月不管白天黑夜都喊疼,尖叫,搞得其他病人也無法休息。他死了以後,我去收屍,看到手上皮肉都爛掉了,密密麻麻都是牙印。醫生說是,這是他疼得受不了,自己用嘴咬的。
那麼,史紅兵究竟是不是兇手呢?顯然只有一個辦法,開棺驗屍。
史紅兵死後,村長帶人將屍體運回,卻沒有火化,而是按照當地風俗用一口薄板棺材埋在亂墳崗了,具備驗屍的條件。
史老頭雖不認這個兒子,卻也不願意有人挖墳動屍體,堅決不同意。
當地村民也有反感,認為挖墳會驚動鬼魂,遷怒於村子,很不吉利。
警方第一次來驗屍的時候,村民們擋在亂葬崗,不允許挖掘。
民警們沒辦法,先撤了回去,隨後由村長出面給村民以及史老頭做了很多工作,大家這才同意。
開館後提取了史紅兵的DNA樣本進行鑑定,結果是高度吻合的。
可見,史紅兵就是1991年姦殺曹惠娟,又殺死4歲兒童的惡魔。
警方這才發現,史紅兵第一次服刑的地點,就是在曹惠娟遇害附近那個勞改農場。
不過,他在1989年就釋放了。
釋放了以後,史紅兵回家以後發現父親不認他,不給他住在家裡,只能又回到勞改農場附近。
他沒有什麼生活閱歷,18歲就因強姦被抓捕入獄,比較熟悉的就是家裡和勞改農場。
看起來,隨後至少二三年時間,史紅兵就在勞改農場所在的縣裡面鬼混,以盜竊和搶劫為生,期間應該還有強姦婦女的事情。
不過,鄉下比較保守,婦女被強姦以後往往不會報案,警方並不知道這些事。
1991年這天下午5點,史紅兵應該是在勞改農場附近轉悠,尋找可以搶劫的目標。連續看到了幾個人,想動手卻都不太合適。直到曹惠娟帶著兒子騎車過來,前後都沒有別人,史紅兵才衝上去動手。他應該一拳打倒曹惠娟,進行了搶劫。曹惠娟交出了給兒子看病和給女兒買東西後,剩下的幾十元錢。
期間,史紅兵看到鄉村教師曹惠娟有幾分姿色,色心突起,將其往田地裡面拖,試圖強姦。曹惠娟不斷抵抗呼救,4歲兒子也放聲大哭。史紅兵怕被路人發現,對曹惠娟拳打腳踢,又把小孩讓田地裡面拖。這頓拳腳雖將曹惠娟打傷,她仍然拼命反抗,誓死不從。
期間,有幾個路人看到路上翻倒的自行車,也聽到呼救聲。他們卻因怕惹禍上身,裝作什麼也沒看見。
由於曹惠娟不屈服,動靜還太大,史紅兵惱怒之下挾持了男童,威脅要將他殺死。
見兒子有生命危險,曹惠娟才不敢呼救,跟著挾持兒子的史紅兵走到機井房內。
此時史紅兵迅速將孩子捆綁起來,又試圖綁曹惠娟。曹見狀知道很可能性命不保,又開始反抗呼救。
機井房距離土路較遠,史紅兵不再怕被人發現,對曹惠娟進行殘酷毆打,將其打成重傷,有七根肋骨骨折,差點當場打死。在曹惠娟失去抵抗能力後,史紅兵將其捆綁以後實施了強姦。
為什麼史紅兵要將曹惠娟和男童殺死?警方還不能肯定。
比較合理的推測是,史紅兵在之前應該已經有命案在身,並不怕殺人。而且曹惠娟抵抗的時候,可能將史紅兵也打傷或者抓傷,引起了他的憤怒,就放手殺人。
史紅兵找來一塊石頭,先將曹惠娟砸死,又殘忍的將孩子砸死,雙雙拋屍到機井內。
在拋屍之前,頗有作案經驗的史紅兵脫光了兩人的衣服。這樣如果屍體在多年後被發現,就不容易確定身份。隨後,他將路邊的自行車搬走,扔到機井房附近。至於為什麼不拿走還算值錢的自行車?他要進入山地樹林逃跑,無法攜帶自行車。
同時,史紅兵將那塊作為兇器的石頭,不知道丟到什麼地方去了。
現在看來,殺死曹惠娟母子,只是史紅兵做了系列案件中的一個。
做了這個案子後,他就離開了本縣,流竄到其他縣去避避風聲。
在1994年,他因為搶劫強姦多名婦女案發,被抓捕後判刑10年。
史紅兵為了保命,肯定不會交代自己還殺過人,沒說過曹惠娟案件。
2004年釋放後,他又持刀多次搶劫,導致一人重傷,被判刑15年。
入獄後1年,就發現史紅兵有嚴重肝病。家裡不願意接受他保外就醫,史紅兵在監獄醫院基本沒什麼治療,巨疼半年後死去。
現在看來,史紅兵應該還做了一些案子,甚至包括殺人案。他已經死了,這些案子也不為人知。
警方在1991年偵破這起案件時,雖大體方向正確,卻先入為主的認為光頭和穿著監獄軍褲的人,就是勞改犯。沒想到,史紅兵只是刑滿釋放人員,習慣於剃光頭,還穿著當年的褲子罷了。
另外,警方也認為是熟悉地形人作案,懷疑是周邊村子的村民所為。而史紅兵只是在這裡服刑多年,對四周環境比較熟悉罷了,並不是常住居民。
退一步說,就算當時警方知道這是流竄犯作案,在當年技術條件下也是很難鎖定,更別說抓住史紅兵的。
說起來,史紅兵作惡多端,卻在40多歲就患病暴斃,死前還極為痛苦,也算是報應了。
這個案件告訴我們什麼?
以前社會上很多地方是比較亂的,有很多這種歹徒在流竄,惡性案件頻發,警方偵破能力又有限。
史紅兵這種人作案,幾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卻也一樣可以逃脫。
只是當年傳媒控制的嚴格,這類事情一律不報導,老百姓壓根不知道罷了。
聲明:
本文參考
圖片來自網絡的百度圖片,如有侵權請通知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