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區土地掛牌公告(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07-28 16:14:12
經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批准,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開掛牌出讓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詳細宗地位置和規劃用途見本掛牌文件附件。
(一)需滿足的其它出讓條件如下:
1.競得人須採用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面積比例不低於宗地總建築面積的6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築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
2.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地塊規劃設計條件開發建設該地塊。
3.競買申請人須在本次出讓地塊成交後30天內與黃閣鎮大塘經濟聯合社籤訂開發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村集體擬購買物業套數、位置和面積,交付物業時間,村集體物業建設資金監管,土地使用權抵押,房屋初始登記,村分成物業不得轉讓及村其它要求等條款)。未能在30日內籤訂上述協議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並組織地塊重新出讓。
4.競買申請人在本次出讓地塊上開發的商品房辦理預售許可證和房屋初始登記等手續前,籤訂大塘村舊村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比例必須在80%以上。
5.競買申請人須在用地範圍內配建6.4359萬平方米復建安置房(含舊村復建住宅6.4359萬平方米(含公配)),由黃閣鎮大塘村更新改造項目實施主體按《廣州市城市更新局關於印發的通知》(穗更新規字〔2017〕3號)規定的建設費用成本價回購,專項用於大塘村舊村莊改造。
6.黃閣鎮大塘經濟聯合社在土地掛牌成交並與競得人籤訂開發協議後60天內按土地現狀交地給競得人;競得人須於土地交付後6個月內開工。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具體情況及要求可參閱:《成交確認書》(樣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競買須知》及相關規劃文件,規劃指標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規劃部門最新批覆執行。
二、土地移交
上述地塊按《廣州南沙出讓經營性用地交付使用標準》移交。競得人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土地由黃閣鎮大塘經濟聯合社按合同約定移交。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組織均可申請競買,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不接受自然人申請競買。
(一)聯合競買的,聯合體成員須全部符合競買人資格要求,競買申請書應列明各成員單位並籤章;聯合體須提交《聯合競買協議》,各成員單位為競買及競得後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法人、組織參加競買的,應當符合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外匯管理的規定。
(三)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閒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讓金或其他不良記錄的法人、組織,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係的法人、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競買申請人須提交申請人(包括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係的法人、組織)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嚴重違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閒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讓金或其他不良記錄的承諾書。
(四)競買申請人在廣州市範圍內競買商品住宅用地從事房地產開發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具體要求按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 廣州市金融工作局關於對競買商品住宅用地資金來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產〔2016〕2144號)執行。
(五)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予以明確,並提交相關材料。
四、成交原則
採取限地價、競自持、搖號的競價方式。掛牌出讓價格設定最高限制地價為497205萬元(出讓起始價的145%),競買人最高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地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制地價後,競價方式轉為競自持計容總建築面積的方式確定競得人,競價階梯為該宗地內扣除配建復建安置房及公服配套設施後的計容總建築面積的1%,競買人報出自持面積比例最高的為競得人;
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出自持面積為100%後,停止網上競價,改為搖號確定競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面積的競買人參加搖號,搖號時間為限時競價後3個工作日內;企業自持部分作為租賃物業,須整體確權(只辦理一個不動產權證),不得銷售,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
五、時間安排
(四)網上掛牌時間(網上報價時間):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15時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土地礦產網上交易系統(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二)《廣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競買須知》《CA數字證書與電子籤章辦理指引》《廣州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競買人操作手冊》等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並認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並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如競得人未能實現提交的書面承諾的相關事項,經廣州市南沙區、廣州南沙開發區相關部門認定,並報經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批准,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六)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審核後置。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七)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後,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以人民幣支付。競買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示的銀行帳號為準(開戶單位: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的銀行帳號)。
(八)網上報價不可撤回。報價和競價環節也可通過微信綁定廣州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後進行,具體詳見土地競價移動端操作手冊。
(九)網上交易結束後,競得人於5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時上傳的紙質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關原件材料遞交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讓方將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並於2020年7月24日17時前予以確認。
(十)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資格確認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籤訂《成交確認書》,在籤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一)土地出讓金支付金額及要求:競得人須在籤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支付50%成交價款,剩餘50%成交價款於出讓合同籤訂之日起180天內支付,並按相關規定繳交契稅等費用。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成交價款時,須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受權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十二)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www.gzggzy.cn)土地礦產專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的土地交易信息(網址:www.gzlpc.gov.cn)、南沙區政府信息網的通知公告欄中瀏覽(網址:www.gzns.gov.cn)。
七、聯繫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鳳凰大道1號D棟4樓
聯繫人:馮小姐,(020)84986201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服務熱線:
1.業務諮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籤章:(020)28866000
3.項目聯繫人:車先生、蔣先生,(020)28866180、28866047
4.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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