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範文5篇
2023-04-02 02:54:11 1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心得感想怎麼寫?以下是範文模板網為大家準備的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範文,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1】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凝聚著14億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夢想。民法典是一部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障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推動社會共建共治共享、促進社會和諧有序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障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樹立法治大國形象、提升國際法治話語權的大法。
民法典與我們的生活聯繫十分密切,可以稱之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民法典有7編加附則共84章、1260個條文構成。第一編為總則,之後依次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這裡面其實把一個人在社會上,從出生到死亡所擁有的權利和參與社會生活的方式全部講到了。
總則講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作為參與社會生活的主體,他們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講的是人們在社會上安身立命的資格。
第二編物權則是講人在社會上實際擁有哪些權利,你已經佔有什麼、你該佔有什麼、不該佔有什麼,講的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安身立命的能力。人在社會中,有了物權,有了物品要進行交易,接著進入下一編合同。
有了交易,人吃飽喝足了,就開始考慮自己能活多久、活著要不要講仁義禮智信等方面,那就進入了第四編人格權,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個人的智慧財產權,個人信息保護。有人說推銷電話是盜竊,因為他未經同意打電話佔用了你可能1秒時間,相當於偷走了你的1秒時間,畢竟人的生命是由時間組成,偷竊時間可能比偷竊物品還嚴重。人格權入編曾有爭議,但人格權只有入編,民法典才具有「人格」。
第五編是婚姻家庭,人在世上,每個人的身份特徵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歌手費玉清在退隱時曾說過一句話,「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歸途」。他說父母去世後,感覺人生失去了歸屬,舞臺和掌聲彌補不了他的失落,因而決定退隱,不再唱歌,講的就是家庭的重要。
有學者說應該叫家庭婚姻,先家庭後婚姻,但是普遍認為是先婚姻,後家庭。人在社會上通過一種自願的行為,歸屬到不同家庭中,再組成這個社會。婚姻和家庭當中有很多權利義務的分配,比如說婚姻怎麼去締結,怎麼去維持,怎麼去解除等等。婚姻家庭編涵蓋了婚姻法,我國除了憲法之外,最早的便是婚姻法,於1954年出臺。
有了家庭婚姻之後,會產生一個後續分配的問題,這就產生了第六編繼承。這一編解決新生代和老生代代際之間的關係,雁過留聲,人過留名,死亡之後,人的財產等等怎麼處置,就要通過有序繼承來解決。
第七編講的是侵權責任。侵權是現代社會生活當中非常常見的一種現象,侵權不一定要故意,比如陽臺放了什麼東西,不小心掉到樓下砸到人,房主不是故意的,但依然有責任,是過錯。現代社會侵權行為與傳統侵權行為相比,種類繁多,有些甚至不易察覺,不用面對面。比如網絡辱罵,黑客竊取帳號等等。
民法典1260條,基本把每個人的社會生活都囊括進去了。民法典把看似有關沒關的一串法律,串到了一起,實際有著深刻的哲學思維和邏輯體系。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民法典重在保護私權利,實際上,民法典就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事關每一個公民從出生到死亡這一過程中所有的法律,與每個人生活息息相關。我們都應該好好學習民法典,這樣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生活。
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2】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世界宣告著「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
2020年是不同尋常的一年,突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讓中國人民飽受疫情的困擾,在這個萬眾一心度過疫情的時刻,民法典的出臺可謂是為人民打上一針「強心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回應了民生的關鍵問題,具有裡程碑意義。
黨和國家先後多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種原因一直沒能形成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民法典。
此次民法典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目標。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與此相關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順應時代要求、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完備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權的獨立成編是此次編篡的亮點。具有極為深遠的意早在1986年,我國制定民法通則時就明確規定了「人格權」。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人格權的定義不斷豐富,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受到廣大人民的關注。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大數據、網際網路成了一把雙刃劍,個人隱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脅,信息洩露引發的電信詐騙,利用網際網路侵犯公民名譽權等現象層出不窮。法律從誕生那天起就具有滯後性,當現行法律還不能有效應對,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還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人格權保護需要。此次人格權編對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民事主體享有的各項人格權進行了明確規範,這意味著民法典的橫空出世對老百姓來說不僅僅是抵擋傷害的盔甲,更是奮起反抗的武器。讓以人為本真真切切的落實在生活中,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對人格權的保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權獨立成編之外還回應了一系列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可以說,這是一部「社會活動百科全書「,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
當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總是形影不離的,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當民法典制定好後,司法者、執法者、守法者對其可能有不同的見解,出臺相應的解釋、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就顯得額外的重要,但這只是後話,就把一切交給時間,讓我們一起去見證。
這一部盛世之典不僅僅凝聚著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寫滿了14億中國人對美好生活的夢想,它不僅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必將在人類法治文明史上畫出濃墨重彩的一筆。
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3】
一、民法典的編纂體現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開歷史的畫卷,從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編纂走過了漫長的道路,一部「法」的誕生伴隨著中國社會60多年跌宕起伏的發展,伴隨著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根據黨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接續努力推進編纂民法典工作,先後十次審議民法典相關草案,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兩次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經過反覆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該法典在本次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通過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體現了全國人民的心聲和願望。
二、民法典將為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義環境。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滿意度不斷加強。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矛盾變化的過程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驅動下的創新創造,在這個過程中,「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三、民法典頒布與實施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
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匯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後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關。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裡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讓社會更加公平發展,讓群眾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設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
四、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律師要把學習和掌握民法典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學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這1260個條文涵蓋了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參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響還體現在對其他民事單行法的吸收合併上。《民法典》正式頒布實施後,我們耳熟能詳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將廢止,退出現行有效的法律體系。
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4】
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 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範文模板網為您整理了《法律工作者學習民法典心得體會》,供您學習參考使用。
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
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法律的生長、完善,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
未滿8歲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銀行帳戶給網絡主播打賞10萬元,這錢能退麼?在小區被高空拋物砸傷,如果找不到扔東西的人,該找誰賠償?租的房子還沒到期,房東卻把房子賣了,要求租戶搬走,該怎麼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這些問題都能找到相應法律依據。7編加附則、84章、1260款條文、超10萬字內容,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必將深刻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國成立後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不是憲法、刑法,而是民事領域的婚姻法。社會秩序的建立,人民權利的保障,都有賴於對基本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和規範。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權利,買賣、交易等才能順利進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等相繼出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日趨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較為完善,為什麼還要把與民事相關的法律編纂成一部法典?原來,民事法律調整的主體多、涵蓋領域廣、關係複雜,相應的法律條文數量也很龐大,其中還有不協調、不一致甚至相衝突的地方。因此,編纂民法典就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範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經過系統編纂,民法典將發揮「1+1>2」的效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經濟社會在不斷發展,生活方式在不斷變化,社會關係在不斷調整,調節社會關係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今天中國的民法典可以說是21世紀網際網路、高科技時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不僅彌補了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如何應對煩不勝煩的騷擾電話?遇到攝像頭偷拍該怎麼處理?AI換臉、偽造他人聲音算不算侵權?這些只有生活在這個時代才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能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這部權威、嚴謹的民法典,又何嘗不是一部資訊時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長、完善,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民法典中新設置的「離婚冷靜期」,引發不少關注和討論,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身就彰顯著中國傳統文化中倡導夫妻和諧、珍視家庭價值的文化觀念。此外,民法典還專門引入「優良家風」的表述,同時在商事交易與夫妻關係的平衡中更加凸顯了維護家庭和睦的價值取向。類似規定從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養分,不僅體現著「中國特色」,對於世界民事領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視的寶貴財富和經驗。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這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等環節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規則。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法典就一定能發揮最大效用,法治中國建設必能再上新臺階。
黨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心得感悟【5】
今天,也非常高興能夠給大家分享我這段時間學習民法典的心得,希望能幫助大家以法典的思維和視⻆去重新檢視、審視自己的保單,從而做到補缺補漏,覆蓋險。今天我們要談的話題是醫療險和法典當中重要法條的關係。
一、醫療險的基本概念
醫療保險它是起源於西歐的,可以追溯到中世紀,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業取代,出現了近代產業隊伍。由於工作環境惡劣,流行疾病,工傷事故的發生,工人要求相應的醫療照顧,
可是他們的工資較低,個人難以支付醫療費用,於是許多地方的工人便自發組織起來籌集一部分資金用於生病的開支,但這種形式並不是很穩定,而且小範圍抵禦⻛險的能力很低。18世紀末19世紀初,民間保險在西歐發展起來,並且成為國家籌集醫療經費的重要途徑。所以隨著醫療險的發展,最後它形成了以社會保障為基礎的基本醫療保險和以商業醫療保險為補充的這樣的一個個人可以購買的醫療保險制度。所以從這個⻆度而言,醫療保險的基本性質是補償疾病的醫療費用保險。通過這段歷史,大家一定要關注兩個關鍵詞——
第一個關鍵詞是生產力。
因為醫療保險是產業隊伍發展過程中是工人的醫療照顧的一種補充。所以,醫療保險是生產力因病患喪失的一種風險覆蓋。
第二個關鍵詞是補償。
醫療保險是對醫療費的一種補償性的支出。所以從這個⻆度而言,我們發現事實上醫療險主要是在解決兩個⻛險的覆蓋,一個是人的⻛險覆蓋,一個是金錢的⻛險覆蓋,有了基本思考之後,我們來看看這次剛頒布的民法典當中有哪幾條跟此性質有關。
二、民法典中關於醫療險的條文解讀
首先我們關注到民法典當中有一個重要的條款——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
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面對夫妻風險的案例診斷當中,很多高淨值客戶和普通家庭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到底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今天重點講一講和醫療險密切相關的就是第1063條當中的第二項:一方因身體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剛剛我們關注到醫療保險有一個重要的屬性,就是一種補償性,所以補償這個詞在民法典當中的條款項當中也有充分明確的記載,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在走入婚姻之後,其實都應當為自己去配置充足的醫療險,
一旦夫妻一方人體受到損害,所獲得的醫療補償屬於一方財產。
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在家庭生活當中遭遇疾病,遭遇醫療的問題,它會產生什麼樣的天平傾斜呢?
第一、夫妻一方失去勞動力的風險。主動提供勞動力的一方,會因為喪失勞動力,使家庭的經濟收入失去、中斷乃至終止。其實,在大部分家庭中,丈夫往往是主要的勞動力,喪失勞動力風險的概率是比較大的。
第二、如果丈夫作為主動勞動力喪失了,妻子就不能再失去自己的主動勞動力,因為妻子不僅要獲得主動收入補充家庭開銷,同時他還需要去照顧在醫療期內的丈夫,這個時候整個家庭的天平就會被打破,反之亦然。所以從這個⻆度而言,一個人在婚內配置醫療險,它的本質是一
種愛的表現,我拿什麼愛來對得起我的愛人,那就是我給我自己配置充分額度的醫療險。因為一旦我受到了人身損害,所獲得的補償是一方財產,我把我的補償用於我的醫療費用,從而不給另一方添負擔,這就是很好的一個場景。
那麼在整個醫療險配置的過程當中,如果你配置一份醫療險,甚至是高端醫療保險,我們在任何保單填寫都離不開一個義務,就是如實告知的義務。
在民法典當中第1053條有這麼一個條款,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之日起一年內提起撤銷。
那麼問題來了,在現實生活當中,兩個人正在兩情相悅的談戀愛,一方怎麼好意思去問另外一方,你有沒有重大疾病呢?如有你有,我可以是不會和你結婚哦。
所以這個時候一份醫療險的出現就能夠避免這種尷尬。因為我們都知道一個人去配置醫療險一定要做如實告知。所以在戀愛當中,一方當事人拿出了屬於自己的一份醫療保險,從另外一個層面已經可以證明自己沒有重大疾病,否則保險公司不會予以核保通過。所以,戀愛的雙方相約去各配置一份醫療險,也許也是未來不錯的場景。
其實在民法典中還有一個條文,跟我們的醫療險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是一般人很難覺察,那就是: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條為什麼跟醫療險有關呢?
這一條的本質夫妻一方必須要遵守的法律底線,就是不能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毀損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時候我們發現夫妻在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一方配置醫療險本質,就是它不是隱藏財富的行為,這是夫妻任何一方對自己醫療補充保障性的一個安排,一旦一方出現疾病,出現醫療問題,他所獲得的補償或賠償就是一方財產。所以從這個⻆度來說,我們不需要隱藏夫妻共同財產,而是應該在合法的範圍內光明正大的給自己配足足夠額度的醫療保險,這個點值得我們去關注。
綜上所述,在民法典當中和醫療險有關的有三個條文,1063條,1053條和1092條,希望大家能夠充分重視這三條。
三、醫療險在法律視⻆下的核心價值
醫療險對社會基礎醫療保險的一種補充,它主要有四大好處:
第一、就是就醫直付。部分醫療險都有一張專屬的醫療卡,治療的費用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給醫院,這樣就不需要牽涉家庭現有積蓄。
第二、地域範圍比較廣。高端醫療險能夠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中國大陸、港澳臺地區、乃至全球保障等,當然保障地域越全面,價格也會相對比較高。
第三、醫院選擇更自由,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國任何一個公立醫院就醫都是一樣的報銷比例和報銷方式。
第四、保障更加全面。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只要條件允許,它是可以配置足夠高的保額來全面保障自己的醫療問題。從保障的⻆度來說,也是對社會保險的一種補充,從這個⻆度來說,醫療保險有他特別珍貴的價值。
接下來我們舉個例子去思考,那就是在夫妻關係當中,誰應該首先配置醫療險?
我們認為首先應當配置醫療險的是勞動力輸出較多的,主動收入較高的人。一般來說我們會發現夫妻雙方當中丈夫扮演著外出工作,獲得家庭主要財富的這樣的一個職責,而妻子更多的時候扮演相夫教子,穩定後方的這麼一個⻆色和職責。
從這個⻆度來說,首先是丈夫作為生產力主要輸出的人員,應當配置屬於自己的醫療保險。同時如果說家庭的條件比較好,還可以考慮丈夫和妻子都配置這樣屬於自己的醫療保險,為什麼?
第一、因為我們發現如果丈夫創造財富,自己出現醫療問題,他通過自己的醫療保險可以充分覆蓋自己的醫療險,同時還可以儘快的恢復自己的勞動力,重新走向工作崗位。反之,妻子如果患病,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會導致夫妻共同財產的減損,所以妻子同樣需要配置醫療保險。
第二、如果說妻子是全職在家,丈夫創造財富,妻子的安全感可能會逐漸下降,這時候妻子為丈夫買醫療險,也能增加妻子的安全感。
在這裡再給大家做一個案例的補充,那就是我們每一個家庭都要為自己的孩子做好醫療保障計劃。因為孩子來到這個人世,其實我們做父母的是不能選擇孩子是否健康,孩子是否有疾病的。每一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他們的每一次疾病都牽掛著父母的心,所以夫妻的任何一方對子女要盡到撫養的義務,孩子在出生之後應當擇機為孩子配置充分的醫療險。
這樣的話一旦孩子出現醫療問題,重大疾病,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至於將自己辛辛苦苦創造的主動收入用於孩子的救治,從而導致家庭生活質量急劇下降,而能夠是通過一份有效的醫療險,讓孩子得到最好的最充分的救治,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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