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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積分入學學校分配規則(廈門六區公布積分入學細則)

2023-04-14 08:22:28 3

今天

思明區、集美區、海滄區、

翔安區、同安區

發布積分入學細則

昨天湖裡區已經率先發布!

廈門6個區積分入學細則

已全部發布啦~

今年積分入學報名時間為

4月19日-28日

↓↓↓

思明區

思明區發布

《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申請就讀思明區小學一年級積分入學實施細則》↓

以及

《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就讀思明區一年級積分入學指南》↓

向下滑動查看↓

1.思明區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含隨遷殘疾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思明區小學一年級積分入學的政策在哪裡公布?

答:思明區關於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相關政策和通知都在「思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iming.gov.cn)「信息公開」欄目裡的「教育」板塊對外公布,也在「廈門思明教育」微信公眾號(xiamensimingjiaoyu)對外公布,請家長及時關注。

2.在哪裡報名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答:要申請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家長,須按規定時間登入「i廈門服務平臺」(https://ixm.xm.gov.cn),進入「積分入學」選擇「思明區」進行網上報名。

●溫馨提示:思明區只受理網上報名,不受理線下的現場報名。

3.電腦端和手機端都可以進行積分入學的網上報名嗎?

答:我市的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報名可在電腦端登入「i廈門」進行報名,也可在手機端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ixm0592)進行網上報名。

電腦端有利於閱讀和操作,手機端便於及時查詢和拍照上傳材料,請報名者自行選擇電腦端或手機端的報名途徑,兩種途徑可以互為補充使用。

4.今年隨遷子女參加思明區積分入學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答:①隨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②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住址為思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③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思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必須在思明區連續居住)。

5.哪些人可以申請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答:①符合報名條件的境內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

②符合報名條件的廈門島外四個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戶籍的隨遷子女。

●溫馨提示:思明區戶籍、湖裡區戶籍以及港、澳、臺、僑、外籍學生不屬於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對象。

6.孩子符合廈門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但已在其他地方就讀小學,取得了全國小學學籍,能否申請就讀思明區小學一年級?

答:已經取得全國小學學籍的學生,嚴禁參加我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7.不足齡或超齡的隨遷子女能報名參加思明區的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嗎?

答:嚴禁不足齡或超齡的隨遷子女報名。

8.多胞胎子女能否捆綁報名參加積分入學電腦派位?

答:一對夫妻有兩個及以上的孩子當年同時符合申請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可以申請捆綁在一起參加積分入學電腦派位。報名者在網上報名時填報相應欄目。捆綁派位會出現以下兩種情況:①可能捆綁派位的子女都派入同一所學校;②可能捆綁派位的子女都沒派入任何學校。

9.今年參加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溫馨提示:思明區教育局將於各階段工作前及時發布相關通告,重要事項還會推送簡訊到隨遷子女家長手機上,請及時關注。

10.聽說參加積分入學網上報名前必須先在「i廈門」進行實名註冊是嗎?

答:是的,積分入學網上報名前,家長必須在「i廈門」網進行實名註冊認證(至少要進行中級實名註冊認證)。

●溫馨提示:實名註冊認證成功並不是網上報名成功哦!實名註冊只是讓申請人在「i廈門」網站取得一個符合要求的帳號密碼而已。實名註冊認證成功後,家長鬚在4月19日至4月28日用這個帳號和密碼登入「i廈門」--「積分入學」進行網上報名,填寫積分入學報名的相關信息。

11.如何在「i廈門」進行實名註冊認證?

答:請務必先了解如何註冊認證。登入「i廈門」首頁,點擊右上角的「註冊指引」,認真閱讀註冊認證步驟和指導。閱讀完「註冊指引」後,在i廈門首頁,點擊「註冊」按鈕,選擇「我是市民用戶」,開始註冊認證。

●溫馨提示:

①只能用隨遷子女父或母的身份信息進行註冊認證,不能用隨遷子女本人或其他人的身份信息進行註冊認證,否則無法進行網上報名;

②請務必記住自己設置的帳號,以免忘記導致無法報名;

③請務必記住註冊時填的手機號,積分入學工作期間不要更換手機號碼,否則將無法收到後續積分入學相關通知;

④請務必記住設置的密碼,以免無法登入報名,同時須謹防密碼外洩;

⑤帳號和密碼設置成功後,要先進行初級認證,然後進入中級認證。中級認證需要點擊「基於銀行卡校驗的實名認證」。「i廈門」不保存家長銀行卡信息,只用於身份信息校驗,不影響家長的銀行卡安全。

12.今年思明區隨遷子女的積分如何計算?

答: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和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滿分為120分。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和務工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一方可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

居住按天計分,社保按月計分,積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具體積分計算規則如下:

13.網上報名時要拍照上傳哪些材料?

答:①因監護人姓名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的,才須拍照上傳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

②因隨遷子女姓名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的,才須拍照上傳隨遷子女戶口冊本人頁;

③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作為判定親子關係的第一材料,必須拍照上傳。若無法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雖能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但隨遷子女與監護人關係較為複雜,還須拍照上傳監護人結婚證等其他有效的親子關係佐證材料。

●溫馨提示:

①對少數親子關係較為複雜,系統無法明確判定親子關係的,系統將推送簡訊通知申請人按規定的時間帶親子關係佐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指定的地點現場審核。派位後,入學報到時學校將再次逐一核實隨遷子女的身份信息和親子關係,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②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不得塗改,孩子姓名不允許空白,不允許單獨手寫孩子姓名。請持不符合規定出生醫學證明的家長及時規範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否則,因親子關係審核不通過的,將無法參加我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

14.居住證制度實施之後,在廈暫住與居住如何銜接?

答:隨遷子女父母申領居住證前在公安機關記錄的暫住時間,可與居住時間合併計算積分,但暫住年限與居住年限重疊的部分不重複計算。

作為過渡,廈門市公安部門在暫住證與居住證銜接問題上規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暫住證到期的群眾,在暫住證有效期屆滿未及時申領居住證,造成暫住證和居住證之間期限斷檔,對此類群眾申請辦理積分入學、落戶等業務,其暫住證和居住證之間斷檔時間計入居住證期限,連續計算。

1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隨遷子女父(母)2020年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如何處理?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參加我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居住、務工、社保等計算辦法,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16.什麼情況的隨遷子女才要到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諮詢登記計生信息?

答:若隨遷子女的出生完全符合計生政策,可以得5分,若隨遷子女的出生違反計生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接受了處罰,該項均不得分。因此,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完全符合計生政策的,其父(母)才要到居住地社區居委會通過網格系統登記孩子出生的計生信息,積分入學系統會調取社區登記該生的計生信息。本市島外戶籍隨遷子女的計生信息由積分系統直接調取,其父母無須到居住社區登記。

17.父或母是廈門戶籍,如何認定此類父或母的居住信息?

答:因廈門戶籍人員無需辦理居住證,須到思明區居住地社區居委會通過網格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積分系統會調取其居住信息來判斷是否符合我區積分入學條件並計算其相關積分。

18.思明區今年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規定「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思明區,累計每滿1年積1分,本項滿分為9分。」該項要如何判斷計分?

答:該項積分屬於獎勵性積分,對既在思明區居住又在思明區繳交社保的隨遷子女家長予以一定的加分,該項最多加9分。

①社保繳交地是以社保繳交單位的註冊地來判斷。

②本項積分具體到自然月,積分系統先判斷隨遷子女父(母)某個月是否居住在思明區,若是,再判斷該月的社保繳交地是否在思明區,若是,則該月可得積分1/12分,以此類推,本項最多得9分。

③隨遷子女父或母若是廈門戶籍的,因無法到公安部門辦理居住證,其在思明區的居住信息,需要到相應居住過的社區居委會通過網格系統登記居住情況,積分系統才能調取該信息並計算此類父母的該項積分。

19.思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中所提及的社會保險是指什麼?

答:是指因隨遷子女父或母在廈門務工,由務工單位按規定繳交的社會保險。

20.隨遷子女父(母)在思明區購置什麼樣的商品住房才可以得24分?

答:①所購房屋必須是在思明區,在其他區購置的房產不能取得該項積分;

②所購房屋的用途必須是「住宅」,若用途不是「住宅」的不能取得該項積分;

③房屋產權必須是隨遷子女父(母)的(含隨遷子女自己擁有、或與父母共同擁有),產權是(外)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的不能取得該項積分;

④隨遷子女父(母)必須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達50%以上(不含50%),達不到產權比例或只有使用權的房屋不能取得該項積分;

⑤在思明區購置多套房產的只按一套積分,不重複計算該項積分。

21.在思明區購置新建商品住房,但產權證尚未辦下來,可以得房產的24分嗎?

答:在思明區購置新建商品住房,但產權證尚未辦理下來的,可在網上報名時填寫相關購房信息,經與廈門市不動產產權登記中心核實後,符合規定的可得分。

22.符合什麼條件才能成為副申請方,達到什麼條件才可以計算副申請方在廈的社保分?

答: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只計算副申請方的社保分,具體規定如下: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一方可作為主申請方,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因此副申請方須同時具備在廈門居住、務工和繳交社會保險。

副申請方在報名前必須持有有效居住在廈門的居住證,才可以累計副申請方在廈門的社保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繳交的社保累計滿一年得2分,最多不超過10分。

23.網上報名時就要確定主申請方和副申請方嗎?

答:4月份網上報名時,若登記了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信息,系統會把父母雙方都按主、副申請方計算積分,6月份系統要求確認積分時,隨遷子女父母須登入積分入學系統自行選擇積分高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積分低的一方作為副申請方,並確認積分。

若4月份網上報名時只登記了一個監護人信息,則該隨遷子女就沒有副申請方的說法了。

24.積分相同怎麼排名?

答:積分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的原則排序。

25.什麼時候才能知道有哪些學校招收隨遷子女?

答:要等7月份思明區戶籍孩子報名後,思明區教育局才能核算出哪些學校能騰出學位給隨遷子女,7月23日前思明區教育局將公布今年招收隨遷子女的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名單及具體學位數、志願填報須知,請家長屆時關注。

26.要得多少積分才能就讀思明區的小學?

答:就學需求遠遠大於學位資源,因此通過積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地對參加我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進行積分排名,然後根據積分排名和填報的志願,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結果。能否就讀思明區的小學,要看自己的積分排名和所提供的學位情況來判斷,舉個原理上的例子:

思明區公辦小學在招收完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之後,假設能提供500個學位給隨遷子女,民辦小學假設能提供1500個學位給隨遷子女,合計假設有2000個學位給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假設報名且符合思明區積分入學條件且按規定填報了志願的隨遷子女有2500人,那麼積分排名在前500名的隨遷子女,正常能派入我區公辦小學,排名在501至2000名的隨遷子女,則派入我區民辦小學,排名在2000名之後的隨遷子女將無法派入我區任何學校。(以上假設學位數只是作為原理說明,不是今年學位最終情況,以思明區教育局7月23日前公布的學位為準。)

●溫馨提示:今年摸底思明區戶籍適齡兒童相比去年又呈現大幅增長,因此思明區公辦小學在招收完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適齡兒童之後,騰出來招收隨遷子女的學校和學位數預計會比去年進一步減少。

27.通過積分入學派入我區普通學校的隨遷殘疾子女如何分類安置?

答:隨遷殘疾子女通過積分入學派入我區普通學校,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的,依申請,由思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鑑定並提出建議後,區教育主管部門將根據鑑定建議,依據2021年思明區教育局有關招收三類殘疾兒童工作意見,提出就學安置辦法。

28.如何查詢積分入學的錄取結果?

答:7月30日前思明區教育局將根據「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填報了志願的隨遷子女進行電腦派位,確定錄取結果。思明區積分入學電腦派位後,家長可登入「i廈門」網站輸入自己的帳號和密碼查詢派位結果。

29.報名且符合思明區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一定能派入思明區小學嗎?

答:不一定。若報名且符合思明區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數超過思明區小學提供招收隨遷子女的學位數,必然有一部分積分較低的隨遷子女無法派入思明區任何小學。

集美區

《集美區2021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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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2021年,集美區堅持「積分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採取電腦派位的辦法,儘量提供學位,公正公開地組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集美區小學一年級。

二、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須年滿六周歲,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齡和超齡均不符合條件。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報名前在集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必須在集美區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區居住。

三、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及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或雙方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並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三)計劃生育積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該項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計生信息進行認定。

四、積分入學程序

(一)提交申請(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登記或現場便民登記。

1.網上登記(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於4月19日—28日期間登陸「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2.現場便民登記(4月24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無法網上登記的,可於4月24日到各便民服務點(見附件1)有序參加現場登記。便民服務點僅協助家長完成網上信息登記,並非錄取學校。

(二)審核報名信息(4月29日-5月31日)

4月29日-5月31日,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信息,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計生等信息進行審核,判斷報名者是否符合今年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結果有疑議的,可於5月31日前通過「i廈門服務平臺」提出複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

1.試算積分公布。6月10日—6月13日,系統在「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相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帳號密碼登陸網站查詢。

2.積分覆核。6月10日—6月16日,相關家長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疑議,可在網上申請覆核,逾期不予受理。

3.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相關家長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集美區教育局在「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接受群眾監督。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23日前)

集美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在招收完本區戶籍對象、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後,核算出可接收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及其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在「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民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願填報方式及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再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和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積分志願填報(7月23日—7月24日)

經審核及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應於規定時間登陸「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填報入學志願,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電腦派位資格。

(七)積分派位(7月28日)

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公民辦小學空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對符合申請條件並完成積分入學志願填報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進行電腦派位錄取。

(八)入學確認(7月29日)

家長於當天登陸「i廈門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派位結果,已派入的則及時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九)註冊報名(7月31日)

錄取到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及時入校註冊報名,逾期未註冊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公民辦小學就讀。

海滄區

海滄區發布

《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021年,海滄區依據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積分學位供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根據全區學校學位情況和隨遷子女在海滄區的積分排名情況,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錄取。

二、參加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

01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方可入學(未及齡或超齡的隨遷子女均不能在海滄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

02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且居住地住址在海滄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03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海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必須在海滄區居住,且目前仍在海滄區居住。

【說明】

在海滄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的隨遷子女父(母),若因辦理居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憑父(母)在海滄購買房屋登記備案的時間(登記備案時間截止至2021年4月28日)與辦理居住證的時間合併計算在廈居住時間,但計算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時不以此方法計算得分。

廈門市非海滄區戶籍隨遷子女要參加海滄區積分入學的,其在海滄區的居住情況應由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區(村)居委會提供電子居住證明。

三、積分項目和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和計劃生育積分等三部分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01務工社保積分(總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實際繳交月份累計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副申請方近6個月須在廈有居住記錄)、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市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2分計算得分,以實際繳交月份累計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02穩定居住積分(總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一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以實際居住天數累計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購置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得24分;同一套房產,由隨遷子女父(母)共同擁有產權的,可將夫妻二人的產權合併計算。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海滄區,並在海滄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實際居住月數累計得分,本項滿分9分。

03計劃生育積分(總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得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均不得分。

四、積分排序辦法

申請人總積分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四捨五入後),分數出現相同並列時,依次按照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是否在海滄區購房、在廈門市繳交社保年限、在海滄區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五、積分入學程序

六、其他注意事項

1海滄區2021年積分入學志願填報依據全區積分排名,採取「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辦、民辦學校中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錄取。

2廈門市非海滄區戶籍隨遷子女參加海滄區積分入學,參照本細則執行。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的居住時間以在廈辦理暫(居)住證時間、在廈落戶時間、在實際居住地居委會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居住時間合併計算,重複時間段不累加計算。

3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出生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監護人於4月28日前到居住地(村)社區(村)居委會諮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報名系統能及時準確調取。廈門市非海滄區戶籍隨遷子女的計生信息由系統自動調取,其父母不必到居住地(村)社區(村)居委會登記計生信息。

4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海滄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5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符合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集體教學的,依申請,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由海滄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鑑定,提出就學安置意見。

6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隨遷子女申請入讀海滄區公辦、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按本辦法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7積分計算和志願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隨遷子女家長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海滄區監察部門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投訴反映。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8若錯過網絡報名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在海滄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錄取到海滄區公辦、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註冊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海滄區學位。

9不符合海滄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及未被海滄區任何學校錄取的隨遷子女請儘快聯繫戶籍所在地學校就學。

10海滄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海滄區人民政府網站、「i廈門服務平臺」及微信公眾號「廈門海滄教育」、「i廈門」發布,請及時關注。

本實施細則由海滄區教育局負責最終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21年。

翔安區

翔安區發布積分入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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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本原則

(一)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居住地為積分入學片區,全區劃分為三個積分入學片區,即新店大嶝片區(原新店鎮及大嶝街道轄區)、馬巷內厝片區(原馬巷鎮及內厝鎮轄區)、新圩片區(含大帽山),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

(二)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翔安區長期務工。

(三)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

02申請條件

(一)年滿六周歲(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內的福建省居住證,當前居住地址在翔安區。

(三)隨遷子女父或母一方報名前在翔安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必須在翔安區居住,且目前仍在翔安區居住。

(四)本市非翔安區戶籍的學生可以參加積分入學,本市非翔安區戶籍默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

03積分計算辦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定居住積分和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20分。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申請人若2021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無法及時辦理的,視其2021年1月至5月在廈門居住、務工、社保繳交為有效,並請申請人儘快補辦理。

(二)穩定居住分(57分)

2.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翔安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若購買的商品住房符合廈門市購房落戶面積條件並已實際入住,但因客觀原因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隨遷子女,願意接受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就學的,網上登記後可憑購房合同(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到區教育局登記。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翔安區,並在翔安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4.本市非翔安區戶籍的暫住與務工分(9分),如果家長要得分需要去登記網格化居住證明證明在翔安區居住。

(三)計劃生育分(5分)

04 積分入學程序

(一)提交申請(4月19日—4月28日)

1、登記的時間和方式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選擇網上登記或現場便民登記任一方式進行。(1)網上登記(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於4月19日—28日期間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2)現場便民登記(4月24日)具備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若因無上網條件無法網上登記的,可於4月24日到各便民服務點參加現場登記。便民服務點僅協助完成網上信息登記,並非錄取學校。

(二)審核報名信息(4月29日—5月31日)

4月29日—5月31日,系統將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計生等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情況有異議可於5月25日—5月31日期間通過I廈門積分入學平臺提出複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他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廈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21日)

1.公布試算積分。6月10日,系統在「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帳號密碼登陸網站查詢。

2.積分異議覆核。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異議,可於6月10日—6月17日期間在網上申請覆核,逾期不予受理。

3.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8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積分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18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翔安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並在「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22日)

翔安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公辦小學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後,核算出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小學及其學位數。翔安區教育局將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願填報方式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向社會公布。

總積分相同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填報志願(7月22日—7月23日)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於7月22日24:00前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填報入學志願。家長填報志願時須按照積分入學片區,即新店大嶝片區(原新店鎮及大嶝街道轄區)、馬巷內厝片區(原馬巷鎮及內厝鎮轄區)、新圩片區(含大帽山),在同一片區內填滿10所志願學校,逾期未填報或未按照要求填報10所志願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在翔安區就學機會。

(七)派位錄取 (7月30日)

翔安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其積分和志願,以電腦派位的方式派位入學,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入學報名(8月4日)

被派入學校的適齡兒童家長,應於7月30日12:00前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接收學校應在8月4日為被派入的適齡兒童進行報名註冊。

05 其他事項

01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非廈門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小學。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家長到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諮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系統通過網絡及時調取隨遷子女的計生信息。

02 2021年積分入學志願填報依據全區積分排名,採取「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辦法,在全區有剩餘學位的公辦學校中按照「平行志願」原則進行錄取。

03 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翔安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04 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符合翔安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並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絕接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集體教學的,依申請,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由翔安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鑑定,提出就學安置意見。

05 若錯過網絡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翔安區積分入學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06 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做好回原籍入學的準備。錄取到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07 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翔安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為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實有效,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08 本細則的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09 翔安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翔安區人民政府網站、「翔安教育」微信公眾號、「I廈門惠民平臺」發布,請及時關注。

本實施細則由翔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湖裡區

湖裡區公布

2021年小學積分入學辦法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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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廈門市2021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1〕23號)的精神,完善湖裡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辦法,2021年湖裡區採取積分入學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科學合理、公開公平地開展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就讀湖裡區小學一年級的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

申請參加湖裡區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隨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二)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地住址在湖裡區的福建居住證。

(三)隨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湖裡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必須在湖裡區居住。

二、積分計算方法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58分、穩定居住積分57分、計劃生育積分5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滿分120分。具體積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一)務工社保積分,本項滿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副申請方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有在廈居住記錄或暫住記錄,且當前有效)、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2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10分。

(二)穩定居住積分,本項滿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在湖裡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按其中一套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單位註冊地均在湖裡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

說明:在湖裡區購置超過50%(不含50%)產權比例的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的隨遷子女父(母),可憑藉其本人(或配偶)在湖裡區購買房屋的產權證登記時間與其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的時間合併計算在廈居住時間。以產權尚在隨遷子女父(母)名下的房屋計算,已經出售或變更產權歸屬的不納入計算。

(三)計劃生育積分,本項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

三、同分排序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後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排名並列,電腦派位時按隨機的原則進行派位。

四、工作程序

(一)實名註冊,網上報名。(4月19日-4月28日)

符合參加湖裡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需在報名前登錄「i廈門服務平臺」(https://ixm.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實名註冊,並於4月19日-4月28日期間在「i廈門服務平臺」的「積分入學」欄目或通過「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報名,填寫準確的個人信息。逾期未進行網上報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二)系統審核,計算積分。(5月31日前)

積分入學報名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個人信息自動調取申請人的居住、繳交社會保險、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等信息進行審核並試算積分。

(三)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積分確認。(6月21日前)

湖裡區教育局將於6月初公布積分試算結果及積分確認方式。具體積分試算結果公布時間及積分確認方式和時間段將在湖裡區政府網站和「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積分確認時間段以積分確認公告為準,逾期未進行積分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公示積分(6月30日前)

6月30日前,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公示期5個工作日,接受監督。隨遷子女家長如對積分計算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提出覆核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其它異議的,可向中共湖裡區委教育工委或廈門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投訴反映。

(五)公布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及學位情況(7月23日前)

7月23日前,區教育局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與民辦小學名單、招生名額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在全區的排名位次。

(六)填報志願(7月27日前)

7月27日前,經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進行網上志願填報,逾期未填報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七)派位入學(7月30日前)

7月30日前,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願順序,以電腦派位的方式派入我區的公、民辦小學,派完學位為止。派位結果向社會公布。電腦派位結果查詢時間和方式將通過「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八)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註冊報名(7月31日前)

7月31日前,派到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請攜帶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所派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將通過「湖裡教育」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五、積分入學工作要求

(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不需要提交在廈居住、繳交社保等書面證明材料,只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必須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按本實施細則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其父(母)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二)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主副申請人均須為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親或母親),若查實申請人不是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將取消其按本實施細則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同時將相關人員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三)湖裡區教育局遵循公開公正的原則,儘量提供學位,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願,實施電腦派位,接受社會監督。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或積分較低未被派入我區公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回戶籍地報名入學。

(四)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湖裡區積分入學,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積分計算、電腦派位工作接受中共湖裡區委教育工委和社會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給予嚴肅查處。

(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派入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學生評估情況和學位情況,依申請按照積分高低接收。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生工作相關時間和安排如進行調整將再行通知。參與積分入學隨遷子女家庭居住、務工、社保等計算辦法,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八)本細則由湖裡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於2021年。

同安區

同安區公布

《2021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積分入學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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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思明快報、湖裡教育、翔安教育、今日海滄、天下集美、同安教育網

來源: 廈門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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