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偵察技術講解(圖偵技術讓關鍵證據)
2023-05-27 04:18:37 2
16年的追蹤,殺人犯罪嫌疑人解某被抓捕歸案。面對審訊,他供述犯罪事實後又突然改口翻供,是另有隱情還是徒勞掙扎?
案件疑點重重,檢察官抽絲剝繭,當關鍵證據「復活」後,解某終服法。3月1日,浙江省高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生效,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16年的「懸案」破了
2004年3月2日早上7時許,浙江省舟山市一出租房內發生兇案,安徽籍女子吳某被害。經鑑定,吳某系被人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從現場情況分析為賣淫後遇害。
警方從案發現場提取到了男性犯罪嫌疑人的DNA,還調取到了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幾段監控錄像。但受限於當時沒有全國性的DNA資料庫,以及模糊的監控錄像畫面,警方只能將這些線索塵封保存。
案發後,警方發出協查通報,展開了大面積排查,但一無所獲。兇手猶如人間蒸發一般,杳無消息。隨著時間推移,破案希望越來越渺茫,似乎這起案件將要成為「懸案」。
然而,隨著刑偵技術和DNA比對技術的日益成熟,2020年6月,案件迎來了轉機。在命案、積案偵破攻堅行動中,舟山警方通過海量DNA數據比對,鎖定了48歲的山東籍男子解某。同年6月12日,解某在老家山東臨沂被抓並被押解回舟山。
到案後,解某先是百般抵賴,拒不認罪,面對審訊又難以自圓其說,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據其供述,2004年3月1日,他務工所在的一艘台州籍漁船靠泊沈家門漁港,當晚他上岸閒逛,在沈家門濱港路遇到招嫖的被害人吳某,二人談妥嫖資後至吳某的暫住處包夜嫖宿。次日凌晨,當解某欲再次與吳某發生關係時,二人因嫖資發生口角,並產生肢體衝突,解某情急之下用手機充電線勒住了吳某的脖子。倉皇間,他趁著夜色逃回了漁船。第二天便隨漁船離開了沈家門漁港。
無法閉合的證據鏈
令人沒想到的是,作出有罪供述沒有多久,解某突然翻供了,辯稱自己在案發當夜12點前已離開現場。案件波瀾再起。
兇手難道另有其人?幾段模糊的監控錄像顯示,案發當晚,一名黑衣男子和被害人吳某多次出現在濱港路附近,次日凌晨5點前後,黑衣男子又出現在濱港路碼頭,隨後消失在夜色中。
「解某離開的時間真如其辯解嗎?被害人死亡時間到底是幾點?錄像中的黑衣男子又是誰?」2020年11月,案件移送至舟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王靜全面審查在案證據,反覆觀看同步錄音錄像及監控錄像。
她發現,公安機關不存在刑訊逼供等情形,解某的有罪供述可信度高,於是不予採信其辯解,並針對案件疑點製作了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引導進一步偵查。
公安機關隨後結合案發時屍體解剖記錄的屍溫、胃內容物消化程度等,進一步推斷出吳某死亡時間為次日凌晨4時30分至5時左右,但因監控設備距離較遠、光線不足等原因,視頻中的男子身份依然成謎,解某離開現場的時間更是無從考證。
「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間存疑,該案仍是無證之罪,難以定案和起訴。」王靜告訴記者,雖然現場提取到的DNA、指紋等證據都指向解某,但由於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加之當年客觀條件的限制,本案的證據鏈存在缺陷。
圖偵技術還原真相
人命關天,證據關命。如何補齊因犯罪嫌疑人翻供而斷開的證據鏈?為此,舟山市檢察院多次召開檢委會會議對案件進行討論,並向浙江省檢察院匯報了案件,浙江省檢察院派員專門指導辦理此案。
2021年4月,專案組在全面審查該案後,向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利用圖偵技術對幾段監控錄像中出現的相關人員作圖像、步態等同一性比對。
隨著圖偵技術的上場,這幾段沉睡了17年的證據得以「復活」。經過反覆圖像比對和大數據分析,最終確定了監控錄像中多次出現的男子正是解某,案發當夜他的活動軌跡也浮出水面。
原來,當晚12點前後,解某與被害人吳某一起買東西,後回到了濱港路附近的吳某租住處,次日凌晨5點左右,解某又出現在濱港路,隨後從濱港路走入附近碼頭,乘小舢板回到了打工的漁船。
至此,結合證人證言及其他相關證據,犯罪嫌疑人所謂的半夜12點前即離開現場的辯解不攻自破,全案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鎖鏈。
2021年5月,舟山市檢察院以解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向舟山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同年8月,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解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解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0萬元。解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庭審現場
今年2月,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解某故意殺人上訴案。庭審中,面對解某及其辯護人提出的原監控錄像不清晰不能證實案件事實的辯護意見,司法鑑定人員用多媒體示證方式向法庭展示了經過清晰化處理的多組關鍵圖片和視頻文件。「是她先打我,我才勒了她脖子……」鐵證面前,解某再也無從抵賴。
歷時18年,被告人解某故意殺人一案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被害人終獲告慰。」王靜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史雋 陳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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