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電影追捕下半部(法律影視路線圖)
2023-06-09 11:39:49 2
在改革開放的第一季,我就幸運地進入了法律影視的路線圖。《法學家茶座》有一篇《杜丘冬人的罪行——日本電影觀後30年》http://002.fyfz.cn/b/42977是我的路線報告:1979年我還在讀中文系,那時電影票是5分錢一張(午場),不止一個同學和我一樣在電影院看了7遍《追捕》。其後果是什麼呢?77、78級的酷哥們都酷得不會笑,因為被美女喜歡的檢察官杜丘不會笑。20多年後,我發現後果不止如此,當日本的真由美美女來到中國時,北京的胡總大叔一眼就認出了她,這表明他是她的標準粉絲——其實她沒有其他影片讓我們記起。我對《追捕》的執迷是它的最後一句臺詞,美女問:「完了嗎?」檢察官說:「不,哪有個完啊!」
這是一個令人糾結的問題。當時我的文學思維理解是,官黑勾連,社會陰邪防不勝防啊,檢察官對正義事業頗有使命感。1985年我開始做警察,某一天突然想到,誒,檢察官的意思好像不是這樣的,杜丘被控搶劫、強姦,打傷警察,劫持飛機,他有脫逃罪吧。於是,我知道「哪有個完啊!」具有法律意義。但更糾結的事情發生了,杜丘究竟犯了哪些罪,杜丘的罪如何抗辯為無罪(情感上我是這樣堅持的),很難有個理性了結。直到2009年,我給出了結論報告:
根據日本刑法,杜丘犯有:1.妨礙執行公務罪,
2.違犯《槍炮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之罪,3. 傷害罪,
4.違犯《使航空發生危險的行為等的處罰法》之罪,
5. 脅迫罪,
6. 偽證罪(還牽涉至少3個人),
7.殺人罪。(最有意思的是)我最初認識到的唯一麻煩(脫逃罪)不成立,因為《日本刑法》第97、98條規定的未決脫逃都是指法院有拘票執行的,而杜丘只是被警方追捕而已——而且我發現電影把日本的法律搞錯了,檢察長居然引用了第99條(搶奪被拘禁人),難道杜丘會搶奪自己嗎?上海電影製片廠也給我們增加了極多麻煩,它刪除了很多法律內容,其實電影有提到杜丘有7大犯罪的,檢察長卻沒有給出免除罪名的合理解釋。
我認為,杜丘的行為更接近德國刑法的超法規概念(非法律行為),遵循大陸法的傳統,杜丘檢察官應當被理解為身處極其危險的共同體(政商腐敗)的陷害而選擇情非得已的相對小惡(觸犯法律的形式權威)但揭發和消滅了妄圖以AX統治日本的犯罪集團之超法規公民,他維護了更本質的法治權威。在此,我們應當宣布杜丘無罪。
此時已經是《追捕》在中國放映的第30周年。
以這樣的經歷,我想,我的任務不是引導同學們再繞30年一大圈。我對法律影視的入門建議如下:
1.法律電影電視是一種超文本題材,它不可能置換為文本而還有同樣的思想效果,因此超文本法律研究的概念應當被正式提出。現代法律人要嘗試鏡像學術探討。舉一個不可思議的例子,當某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位上倡導馬錫五審判方式時,日本的電視連續劇《小島裁判官》扇得他頭暈目眩,因為那是對馬錫五方式的批判和超越——它假定了精英法官是最基本的制度設計。
2.虛構與真實的關係是這樣的:
(1)鏡像虛構可以更尖銳、深刻地揭示法理真實和理念真實,美國電影《楚門的世界》比任何一位證據學家都更能證明證據邏輯的黃金規則:真實的必須是可能的,可能的不一定是真實的,不可能的絕對不是真實的;《紐倫堡大審判》、《指揮家的抉擇》比拉德布魯赫《法律的不法與超法律的法》更能揭示法律至上悖論;
(2)鏡像虛構可以最大的寬度和厚度反應社會的面相真實,譬如何謂宗教裁判和宗教懲罰,《戈雅之靈》、《被投石處死的索拉雅•M》,你會發現學者和老師沒有告訴過你的世界真相;中國電影《盲井》(2003年)被禁映,該事件證明了電影審查機構也可以殺人,因為它阻礙了我們發現社會真相,到了2010年,礦難欺詐殺人所具有的規模化程度是社會善良人士無法想像的(請閱讀我寫的《警惕黑暗中黑暗》);
(3)虛構鏡像也是更具體的事案真實邏輯的反映,聰明人的可以直接通過影視學習方法和技巧,尤其是法律程序上的手段。
3.恰當的入門或許應當是:理解法律學習生活的挑戰性和嚴酷性,最佳經典電影是美國的The Paper Chase(央視譯為《寒窗戀》),它表演的是法學院蘇格拉底教學法過程,它解讀了為什麼有一定比例的人在哈佛大學法學院會有輕度精神分裂症。還有其他三部法學勵志電影,也是美國的。之所以勵志,是因為主角都是法律外行:
(1)《靈光乍現》,其實這部電影在你鑽進汽車看下雨時就在放映,它敘述的是雨刷器發明專利訴訟,羅伯特·科恩斯教授以法律外行身份完成了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2)《永不妥協》,單身母親,沒有法律教育背景,挑戰大公司,獲得了同類案件的最高賠償,
(3)《定罪》,一個家庭婦女為洗哥哥冤獄成為合格律師。電影演繹的都是真實故事。沒有人需要故意逃避電影和電視的刺激,如果幸運的話,我們需要更早的刺激。我記得自己讀大三的時候,終於明白進文學院當文學家或做詩人的想法根本與文學史的規律不合,世界上著名的文學家都不是文學院出生的,倒是法學院成就了最多的文學家:歌德、席勒、海涅、舍費爾、福樓拜、託爾斯泰、普希金、拜倫、泰戈爾、雨果、裴多菲、卡夫卡、莫泊桑、巴爾扎克、培根……金庸先生在東吳不是在文學院而是在法學院。莫言是文學院的例外。還有一個例外,恢復高考時,我正在當知青,每天勞作之後拿著書本就要眯眼,這種狀態的唯一結果只能是考不上大學,但此時我在收音機裡聽到了徐遲的報告文學《哥德巴赫猜想》,後來又找到《人民文學》發表的文字(幸好我們知青場跟小學校在一個院子裡),我發現,陳景潤那麼傻尚且能成就偉大事業,我還沒有那麼傻吧,於是看書也不眯眼了。原來這是緣分啊:後來我兒子在福州外國語學校讀書,成為陳景潤的校友,而我是徐遲的校友,他是東吳大學文學院畢業的。知道徐遲的事不可能早於我來到蘇州,而莫言獲得諾貝爾獎太晚,我深入知道法學院出文學家的歷史也太晚,但我看見了松本清張的《點與線》,於是我的點折了一個方向,我的線變成了:邏輯研究——法律邏輯研究——刑訴法和證據學研究。當《點與線》發表50周年時,我在十全街找到了它的電視劇,感慨可想而知:要是這樣的電視劇是在1981年出現,我想,就不一定只有我一個人從文學院逃跑了。
4.法律影視也應有一些明確路標,我的指引如下:
【規則1】發現專業爭點、看點——選準學術視角;
【規則2】研究影視背景資料,搜索評論——建立視讀常識和特別經驗,注意,我沒有用「看」,我表述的是「視讀」;
【規則3】不放棄任何疑點和困惑,反覆觀看——養成嚴謹審讀作風;
【規則4】關注司法影視的專業學術研究——嘗試專業化的視讀興趣;
【規則5】學習主題概括與類型化——形成系統觀賞、研究習慣;
【規則6】收藏經典,推廣和交流視讀感受——將影視作為一種交際手段和社會參與平臺。所謂予人玫瑰,手有餘香。在此,我還建議收藏光碟,理由有三:第一,不必擔憂網絡資源滅失,第二,具有版本學意義,很多影片都有導演版與國際版之分,譬如《追捕》,沒有版本學比較,你什麼都得不到,第三,光碟都收錄了花絮,這是極其珍貴的背景資料,例如法國的《推定有罪》,在花絮中是錯案的真正當事人接受採訪,你可以更深刻體驗錯案對人生的影響。
源自:法律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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