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為關曉彤奶茶店宣傳(關曉彤代言奶茶店多次被起訴)
2023-06-28 01:38:52 2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近日,關曉彤合作代言的天然呆奶茶店被曝因非法開放加盟,被加盟商告上法庭,案件將於7月8日開庭。6月27日,天然呆奶茶店發聲明回應,表示該案件系特許經營合同糾紛,關曉彤從未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隨後關曉彤工作室轉發了該條聲明。(據6月27日中新經緯)
天然呆官博發布的聲明
差不多的聲明,今年4月天然呆就曾發過一次,聲明稱關曉彤並非合同主體,未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關曉彤的工作室還強勢轉發,表示要對網傳信息引發的人身攻擊及誹謗言論,保留依法追責的權利。言下之意就是:與我無關,別找我。
網友拍攝的關曉彤為「天然呆」宣傳的線下物料
當時,關於「天然呆」的加盟糾紛,已在社交平臺上掀起了不小的風波,有加盟商質疑天然呆不具備開放加盟的資質,構成欺詐,還有人爆料其用奶精粉代替天然奶做配料,各種傳言沸沸揚揚,為了擴大影響力,幾乎每一個站出來維權的加盟商都會帶上「關曉彤」。
而且,儘管品牌如此努力地想要把明星「摘出去」,明星也非常強硬地想撇清關係,但每一次,天然呆出事,關曉彤還是會跟著一起上相關熱搜。
為什麼呢?因為大家默認,明星給企業站了臺,就是脫不了干係的。天然呆的官網上,將關曉彤稱為「店長」「聯合創始人」;天眼查的股權穿透圖顯示,關曉彤父親關少曾間接持股35%;到現在上網搜,都能搜出一大堆關曉彤為天然呆站臺宣傳的證據。很多加盟商也是看到品牌有明星背書,覺得經營有前途,才掏錢加盟。
沒有出事之前,明星和企業關係親密無間,陷入法律糾紛,明星就如此乾脆地劃清界限,且不說法律上是否行得通,作為公眾人物,這種逃避責任的態度,就讓人很失望。
我們完全可以相信,天然呆品牌說的是實話,關曉彤本人的確沒有參與經營管理,也並非是她直接導致了加盟糾紛。因為多數明星搞副業,都是這個模式,他們只是出錢或是出影響力,根本沒時間精力來參與經營。
但是,關曉彤成為品牌代言人,授權品牌使用她的肖像和身份宣傳,就已經對於品牌商譽負上了一定責任。而且,關曉彤宣傳所用的「店長」頭銜,明顯是衝著吸引加盟商去的。當品牌因加盟問題陷入負面風波時,無論是作為代言人,還是作為聯合創始人,都不可能獨善其身。
搜索天然呆官網,會直接顯示「關曉彤奶茶」
《廣告法》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關曉彤作為代言人,曾經在宣傳中與品牌深度捆綁,如果要在法律上免責,就需要證明其已盡到上述法律規定的謹慎義務,是對品牌商充分考察了解之後,才進行的推薦。否則,恐怕難逃法律責任。
近年來,由明星代言或加盟引起的法律糾紛不在少數,雖然說最後追究明星個人法律責任的並不多,但是能完全逃避責任,不受影響的幾乎沒有。道理很簡單,明星用大眾給的光環賺錢,如果沒有用在正道上,或是損害了無辜者的權益,光環當然會黯淡、會消失。
此前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因涉嫌詐騙加盟商被警方通報,馬伊琍出面向受害人道歉,表示要自省自糾,也並未完全得到大眾的諒解。關曉彤應該怎麼做,她本人和其團隊還是應該好好考量一下,賺錢時是大聰明,出事時就成了「天然呆」,這樣做生意,可是行不通的。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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