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勞倫斯作家(小說為什麼重要)
2023-06-17 16:27:25 2
英國著名作家D.H.勞倫斯以小說《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兒子與情人》等聞名於世,但他同時也在詩歌、評論和繪畫方面頗有造詣。勞倫斯的隨筆充滿激情和個性,態度鮮明,具有濃重的思辨色彩。其中的《美國經典文學研究》更被譽為「現代文學批評中少有的傑作之一」。那麼,作為一位以小說創作贏得聲譽的創作者,勞倫斯是如何看待小說的重要性的呢?
以下內容節選自《勞倫斯讀書隨筆》,小標題為編者所加,非原文所有。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勞倫斯讀書隨筆》,[英]D.H.勞倫斯著,陳慶勳譯,商務印書館2022年1月版。
任何是活生生的我的東西都是我
我們對自己有著種種稀奇古怪的想法。我們認為自己要麼是有著一種精神的身體,要麼是有著一種靈魂的身體,要麼是有著一種思想的身體。Mens Sana in Corpore Sano.(拉丁文:健康的思想在健康的身體內。引自古羅馬詩人朱文納爾的諷刺詩。)歲月喝光了酒,就把酒瓶丟掉,這酒瓶當然就是我們的身體。
D.H.勞倫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年),20世紀英國小說家、批評家、詩人、畫家。
這是一種滑稽的迷信。既然我的手能寫出這些如此充滿智慧的文字,我為什麼還要認為與指揮它的頭腦相比它什麼也算不上呢?在我的手與我的頭腦或者思想之間,真的存在巨大的差異嗎?我的手是活的,它閃爍著自己的生命。它接觸周圍世界裡陌生的一切,認識了許許多多的東西,也懂得了許許多多的事情。
在我的手寫出這些文字的時候,它歡快地滑動著,像草蜢似的跳出一筆一畫,它覺得這書案很冷,如果我寫得太久,它還會生出一些小小的煩惱呢。它有它自己的一些小小的想法,正如我的頭腦、我的思想或者我的靈魂就是我一樣,它的的確確也是我。既然我的手千真萬確是活生生的,就是活生生的我,那麼我為什麼還要認為有一個我比我的手更稱得上我呢?
當然話說回來,在我看來我的筆是沒有任何生命的。我的筆下是活生生的我。活生生的我就到我的手指尖為止。
電影《查泰萊夫人的情人》(2015)劇照。
任何是活生生的我的東西都是我。我手上的任何一根毛細血管、任何一個小斑點、任何一根毛髮、任何一條皺紋,都是活生生的。任何屬於活生生的我的東西都是我。我的手指甲是介於我與無生命的宇宙之間的十件小武器,它們能跨越這條介於活生生的我與我的鋼筆之類的東西之間那條神秘的盧比孔河,在我的觀念中鋼筆之類的東西是沒有生命的。
所以,既然我的手是活生生的,是活生生的我,那麼又怎能說它只是一隻酒瓶、一把壺子、一個錫罐、一隻瓦缽,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的胡言呢?的確,如果把我的手劃一道口子,它就會像櫻桃罐頭似的流出血來。但是,這劃了口子的皮膚、流著血的血管,還有怎麼也看不見的骨頭,它們都像流動著的血一樣,是活生生的。所以錫罐瓦缽之類的玩意兒全是扯淡。
如果你當了小說家,你就會懂得我這話的道理。而如果你是牧師、哲學家、科學家或者笨伯,很可能這就是你沒法弄懂的道理。如果你是牧師,你談的是天堂裡的靈魂。如果你是小說家,你就懂得樂園就在你的掌心裡、就在你的鼻子尖上,因為它們都是活生生的;既然它們是活生生的,而且是活生生的人,那肯定比你說的樂園要實在得多。樂園是來生的事,但是至少就我而言對來生之事是不怎麼感興趣的。
我自認勝過聖徒、科學家、哲學家和詩人
如果你是哲學家,你談的是無限和無所不知的純粹精神。但是如果你隨手翻開一本小說,你馬上就會明白,你談的無限不過是剛才我說的那把就是我的身體的壺的把兒罷了;至於說認知,我把手指頭伸進火裡,火就會把它燒得疼痛難忍,這種感受太強烈太深刻了,相比之下,涅槃的感受卻只能憑空想像。是啊,我的身體,活生生的我懂了,懂得夠深刻的了。至於說一切知識的總和,比我的身體懂得的東西累積起來也多不到哪兒去。親愛的讀者,你身體懂得的東西加起來該也不少了吧。
這些該死的哲學家,他們談起來就好像他們搖身一變,成了蒸汽,就好像他們變成蒸汽之後就比他們穿著襯衣之時重要得多。全是胡說。每個人的生命就到他自己的手指尖為止,哲學家也不例外。那就是他那個活生生的人的終點。至於從他那裡冒出來的語言、思想、嘆息、渴望,都不過是以太中的無數振動,根本就沒有生命。但是如果這些振動傳到了另一個人身上,他可能會將它們吸收進自己的生命之中,這樣他的生命就可能面貌一新,就好比變色蜥蜴從黃色石頭上爬到綠色的樹葉上。
話是這麼說,但仍然改變不了這樣一個事實:哲人聖賢的所謂精神、啟示和敬諭是毫無生命的,像無線電報一樣,不過是以太中的振動罷了。所有這些精神之類的玩意兒都僅僅是以太中的振動。如果你這個活生生的人因為這種以太中的振動而煥發了新生,那是因為你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因為你千方百計去獲取營養與激勵。但是說傳送給你的啟示或者精神比你充滿活力的身體更重要,那就是無稽之談了。你還不如說餐桌上的土豆更重要呢。
電影《查泰萊夫人的情人》(2015)劇照。
除了生命之外沒有什麼東西是重要的。在我個人看來,除了在活物之中,我是絕對在任何地方也看不見生命的,大寫的生命唯獨活人才擁有。連雨中的捲心菜也擁有生命。所有擁有生命的東西都是神奇的,而所有死東西都是活東西的附屬物。活狗強於死獅子。但活獅子又強於活狗。C』est la vie(法文:這就是生命)!
聖徒、哲學家或者科學家似乎連這麼一條簡單的真理也是不可能堅持的。在某種意義上說,他們都是背叛者。聖徒的願望是將自己作為精神食糧奉獻給眾生。阿西西的聖方濟各竟然將自己的身體變成一種天使糕,以便人人可以吃上一片。但是天使糕畢竟比不上活生生的人。可憐的聖方濟各在彌留之際大概是這樣對他的身體道歉的:「原諒我吧,我的身體,這些年來我真的虧待了你!」身體不是聖餅,是不能給別人吃的。
哲學家卻是另一番情形,因為他會思考,所以他斷定只有思想才是重要的。這就好比一隻兔子,因為它能拉出一些小糞球,所以它就斷定,除了小糞球之外什麼都是微不足道的。至於科學家,只要我還活著,他對我就絕對毫無用處。在科學家看來,我已死亡。他將已死的我的一小塊放在顯微鏡下,說那就是我。他將我拆得零零散散,先說這一塊是我,然後又說那一塊是我。照科學家看,我的心臟、我的肝臟、我的胃向來都是科學意義上的我;這樣一來,我要麼是腦子,要麼是神經,要麼是腎臟,要麼是肌體組織科學中更新潮的什麼玩意兒。
在此我要斷然否定我就是靈魂、身體、思想、智力、頭腦、神經系統、腎臟或者我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整體大於部分。因此,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我大於我的靈魂、精神、身體、思想、意識,也大於任何只是我的一部分的東西。我是一個人,而且是活生生的。我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且只要可能,我決計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也要繼續做一個活生生的人。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了小說家。而作為小說家,我認為自己勝過聖徒、科學家、哲學家和詩人。就人的不同的點點面面而論,他們都是大師,但是活人的全貌他們絕不可能抓住。
小說是一種能充分反映生活的書
小說是一種能充分反映生活的書。書籍不是生活。它們不過是以太中傳來的振動。但是小說作為一種振動,它能使整個活人顫動起來。這種振動是詩歌、哲學、科學或者其他任何書籍的振動無法比擬的。
小說是生活之書。從這個意義上說,《聖經》是一部偉大而混亂的小說。你可能會說,它寫的是上帝。但它的的確確寫的是活人。亞當、夏娃、撒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撒母耳、大衛、拔示巴、路得、以斯帖、所羅門、約伯、以賽亞、耶穌、馬可、猶大、保羅、彼得,這些人從開頭到結尾,不是活人又是什麼?的確是活人,而不是活人的一點一滴。連主也是一個活人,他還在火焰騰空的荊棘叢中朝摩西的腦袋上扔石塊呢。
我真誠地希望大家開始領會到我的意思,領會到小說作為一種以太中的振動為什麼極其重要。柏拉圖與我理想的盡善盡美的一面共鳴。但是共鳴的只是我的一小部分。在活人這一奇特的結構中,完美的只有一小部分。「登山寶訓」與我那無私的精神共振。但是共振的也只是我的一小部分。「十誡」使我身上的作惡本性發抖,並且警告我:若不看住自己,就會淪為盜賊兇犯。但是就連作惡本性也只是我的一小部分。
我倒是很樂意讓我所有的這些小部分都顫動著生命與生命的智慧。但是我最大的願望卻是,整個兒的我會整個兒地顫動起來。
電影《兒子與情人》(1960)劇照。
當然,這種顫動只可能發生在我這個活物的內心之中。
但是,這種顫動儘管因為傳遞而有可能產生,卻又只有在將整部小說傳遞給我的條件下才能變為現實。《聖經》——必須是完整的《聖經》——還有荷馬與莎士比亞的作品,它們都是古代小說中的頂尖之作。它們都是以其包羅的一切來影響所有的人。換個說法是,它們以其整體而影響整個活生生的人,是人的整體而非其任何一個部分。它們是讓整棵樹都顫動著新生命,而不是僅僅促使它朝某一個特定的方向生長。
我再也不想朝某一個方向生長了。而且我還會想方設法阻止其他人作單向發展。單向前進就會走進死胡同。現在我們就陷在死胡同中。
我不相信什麼眩惑的天啟,也不相信什麼至高無上的「道」。「百草枯,萬花謝,主之道永不變」之類的說法就是我們用來麻痺自己的鬼話。事實上正因為百草會枯,所以春雨一來才會長得更加綠葉青青。萬花謝了,所以才有新蕾綻放。但是主之道其實是人的嘴巴裡吐出來的,不過是以太中的振動,所以變得日益陳腐,日益叫人膩煩,直到終有一天我們對它置若罔聞,它就不復存在,比百草可要枯萎得徹底多了。像鷹一樣回春不老的是百草,而不是什麼「道」。
別去尋求什麼絕對。快讓那醜惡霸道的絕對、永遠地統統見鬼去吧。沒有什麼絕對的善,沒有什麼絕對的正確。萬事萬物都在流動和變化,甚至變化也不是絕對的。整體就是由看起來互相矛盾、此不合彼的各個部分奇特地組合起來的。
我這個活人正是由各個互相矛盾的部分組合起來的一個奇怪的組合體。怪就怪在我今天說的「是」和昨天說的「是」就是不同。我今天的淚水與我一年以前的淚水毫不相干。如果我愛的人一點兒也沒變,一點兒也不變,那我就不會再愛她。僅僅是因為她的變化之快令我刮目相看,逼我變化,催我奮進,而我的變化又動搖了她的惰性,我才有可能繼續愛她。如果她一直是原地踏步,我愛胡椒瓶也一樣嘛。
變化歸變化,我仍然保持著某種完整性。但是如果我伸一個指頭去維持這種完整性,禍事就會臨頭。假如我自稱是這是那,而且又固執己見,那我就會變成電線桿一般僵化的蠢東西。我將永遠也弄不懂我的完整性、我的個性、我的天性在哪裡。我絕不可能搞清楚。空談我的自我是沒有什麼益處的。那隻意味著我為自己設計了一個理念,意味著我試圖照著某一個模式將自己塑造出來。這可不行。量體裁衣是可以的,削足適履則不行。不錯,你可以穿上一件理想的緊身衣。可是即使緊身衣的款式也是變化的。
混亂之中我們需要的是某種引導
讓我們從小說裡學學吧。你看小說裡的人物,他們除了生活就是生活。假如他們照著模式一直行善,或者照著模式一直作惡,或者甚至是照著模式反覆無常,他們都會完蛋,而且小說也死了。小說中的人物必須活,否則他就什麼也不是。
我們也一樣,活著就必須好好生活,否則我們什麼也不是。
當然,我們所說的生活正如我們所說的存在一樣,是難以描繪的。人們根據自己對生活的看法在自己的頭腦中形成不同的概念,然後照著一個模式來裁剪生活。有時他們走進沙漠是為了尋找上帝,有時他們走進沙漠是尋找鈔票,有時是尋找美酒、女人與歌,有時是尋找水、尋求政治改革、撈取選票。你根本沒辦法知道下一步要尋求的又是什麼,從用可怕的炸彈和用煤氣殺害鄰居,到資助育嬰堂、宣揚博愛,再到破壞他人的婚姻,不一而足。
混亂之中我們需要的是某種引導,編造一些「你不可」是不頂用的。
那麼怎麼辦呢?真心誠意地到小說中去尋找答案吧。在小說中你會明白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活生生的人,怎樣又會成為行屍走肉。你可以像活人一樣愛一個女人,也可能像行屍走肉一樣跟女人做愛。你可能像活人一樣吃飯,也可能像死屍一樣胡咬亂嚼。你可能像活人一樣朝敵人開槍。但是如果成了生活中的魍魎,你就有可能朝跟你非親非故的人投擲炸彈,就好像對你而言他們只是一些非死也非活的物件。如果這些物件恰好是活的,那就叫犯罪。
電影《兒子與情人》(1960)劇照。
要活著,要做活人,要做完整的活人,這才是關鍵。小說,尤其是小說中的上乘之作可以幫你一把。它可以幫助你不做行屍走肉。如今,無論是在大街上溜達的,還是在房子裡踱步的,也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已大半截身子入土了。就好比一架鋼琴,一半的琴鍵發不出聲音。
但是在小說中,你能明白無誤地看到,當男人死了時,女人也萎蔫了。假如你願意,你可以培養出一種求生的本能,而不必去編造一套是非善惡的理論。
生活中是有是非善惡,永遠都有。但是一個場合中的是到了另一個場合就成了非。在小說中你會看到,某一個人因為所謂的善而成了殭屍,另一個卻因為他所謂的邪惡而死去。是與非是一種本能,但它是一個人的肉體、理智、精神諸方面合起來的意識整體的一種本能。只有在小說中,所有方面的潛能才得到了充分的發揮,至少是有可能得到充分的發揮。這樣我們就會認識到,活著的原因就是生命本身,而不是苟且偷安。正因為一切事物都各顯其能,這樣,一個唯一的卻又無所不包的事物才會誕生:完整無缺的男人,完整無缺的女人,生龍活虎的男人,生氣勃勃的女人。
原文作者丨[英]D.H.勞倫斯
摘編丨安也
編輯丨張進
導語校對丨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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