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節目拍案驚奇(2個月內被罰款凍款20億)
2023-06-03 12:47:16 3
2個月內被罰款凍款20億?賺過天價薪酬的明星,正被打回原形賈乃亮和李小璐離婚大概沒想到,他們此生還會有「共苦」的時刻——6月17日有媒體曝光,他們的「關聯公司」因偷逃稅被罰17萬餘元。
賈乃亮和李小璐馬上各自發表聲明,推開責任「
賈乃亮說,這只是投資的公司,自己不參與經營,純粹是被「黑洞」吸進去的。
李小璐憋屈,自己除了知道「這個公司什麼時候創立、什麼時候註銷」,其它一概不知。
賈乃亮和李小璐所言非虛,這個偷逃稅的公司,只是他們的投資參股公司而已——二人每人出資10萬元,佔股僅4%。
但是他們冤枉嗎?不見得。
我們看看最近兩個月,有多少同類事件發生,就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了。
2個月,明星網紅被罰(包括查封、凍結等)已超過20億2個月前(4月19日),明星網紅夫妻張庭、林瑞陽96套房產被查封,起因是疑似從事非法傳銷活動,涉案金額高達17億元。
就在網友被這對「退休明星夫妻」驚得瞠目結舌時,(同一天)另一條資訊又出來了。
《士兵突擊》製片人公司、霍爾果斯向日葵影視被強制執行7540萬元。
4月20日,「陶虹從張庭夫婦公司分紅2.6個億」上了熱搜(被曝光,必然代表「被調查」,靜待後續);
接著,4月25日《甄嬛傳》出品方被執行211.54萬元;次日,《歡樂頌》出品方「山東影視製作 」也被執行231萬元。
5月12日,鄧倫因偷逃稅被罰,雖然承認錯誤的態度良好,但被追繳並罰款的金額仍高達1.06億元;
5月28日,景甜違法廣告代言罰款722.12萬元,原因是沒搞清食品和保健品的區別,代言失誤。
6月1日,繼薇雅、李佳琦的第三大網紅主播雪梨,公司被凍結722萬元的股權;
6月9日,胡海泉奶茶品牌「本宮的茶」因少繳稅罰被罰9萬餘元;
6月14日,鄭愷所持獵豹傳媒900萬股權被凍結;
6月17日,江西省一名大網紅徐國豪因「直播打賞收入未申報」涉嫌偷逃稅,被罰1.08億元(含追繳)。同一天,陳赫被實名舉報偷漏稅……
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個月內(4月19日-6月17日),不包括還在被調查的明星,被真金白銀處罰過的明星和網紅和影視公司共有13家,涉案金額(被罰或被查封、凍結)已超過20億!
這「波」處罰有一個共同特點:不管是哪個「有關部門」,不管理由是偷逃稅、代言違規,不管偷逃稅的具體方式是虛假申報還是少繳稅款,不管逃稅金額是5位數還是10位數……目標都指向「賺過天價薪酬的明星與網紅」。
(現在你還覺得李小璐和賈乃亮的關聯公司被查,是偶然嗎?)
明星賺「天價片酬」,不是致富是「暴富」如果你有個知名明星或知名網紅的朋友,近來若一起吃火鍋,他(她)或許會和你抱怨:這兩年這行業太不好幹了。
這個覺悟,今年初很多人還沒有。
2022年2月10日,國家廣電總局首次發出了「信號」,在印發的《「十四五」中國電視劇發展規劃》中提到,堅決反對「天價片酬」,加強片酬管理。
看完這個規劃,估計大多數人還有僥倖心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在明、你在暗,我收入多少,特別是過去收入多少,你怎麼能知道?
可是,現在估計沒有一個明星網紅敢這麼想了。因為回顧《規劃》中的每一個條款,「將持續優化市場環境,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機制」「將嚴肅處理有偷逃稅、陰陽合同、天價片酬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演員和相關機構」「禁止違法失德藝人通過電視劇發聲出鏡」……竟然沒有一條是「漏網之魚」。
為何突然整治「賺過天價薪酬的明星與網紅」?
這讓我想起電影《私人定製》裡,李小璐、葛優、宋丹丹的一段對話。
宋丹丹:可我這一千個億怎麼來的呢?勤勞致富?
李小璐:在千億這個層面上,就沒有勤勞致富這一項。
宋丹丹:那是……我祖上傳下來的?
葛優:可這明朝加上清朝,都不如一千個億。
或許明星很勤勞,但如果她(他)一年拍戲能賺個幾千萬或過億,肯定不能用「致富」來形容,「暴富」更合適!
如果還有人覺得:兩個月罰了20個億?這一波如此「猛」的操作,怎麼如此突然?
如果你往前追溯一下,你會發現這記「重拳」並非一下子打出的,
2016年,央視就製作了「演員天價片酬」專題,當時,《如懿傳》中的霍建華和周迅被點名批評;(一開始只是點名批評,希望藝人能夠自我警醒和慎獨)
2018年,國家新聞出版總局聯合各部門下發了《關於支持電視劇繁榮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曾再次給「天價片酬」開藥方,這個藥方的內容是,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電視劇投入和分配機制,嚴禁播出機構以明星為唯一議價標準,綜藝節目和網絡劇參照電視劇標準執行。
這個通知裡,也「預告」了主旋律題材,將要成為螢屏主力之一,目的是「帶頭弘揚正氣、降低片酬、引導價值取向,打磨精品力作」。
2020年,廣電總局再次呼籲,嚴控演員嘉賓片酬,堅決防止追星炒星、過度娛樂化、高價片酬不良傾向。倡導演員以社會責任心零片酬參與公益節目。
2021年,央視再次點評批評演員天價片酬,熱評「誰偷逃稅誰就得涼涼」,警告演員不要信奉「流量法則」。
由此可見,對這些明星的罰款和治,從立論到論證、從觀察到調查、從定方針到執行,都是一步步循序漸進的。
賺過天價薪酬的明星,正一個個被打回原形天價薪酬也好,偷逃稅也好,其實都是國內娛樂行業「價值觀坍塌」的體現。
近年來,隨著經濟增速增長、人們在精神層面的追求提高,資本看到了時代的機遇,於是大量湧入行業,中國的影視劇、綜藝節目得到「井噴式」發展。
這本是好事,然而產能過剩、競爭激烈、巨額利潤,動搖了一些文藝工作者的意志,他們起用了「劣幣」——用「流量法則」來制劇。
即用流量高(甚至不考慮專業性)的明星,來穩定劇的收視率。
俗話說,劣幣驅逐良幣。
開始是能「出鏡」的好演員越來越少,然後是高質量有水準的影視劇、綜藝越來越少(電視劇被明星拿走一多半製作費,再高超的導演也是「巧婦難為無米炊」)。
再接著,就是價值觀「向錢看」「嫌貧愛富」的綜藝、電視劇越來越多。
再後來,就是明星們被暴富迷了眼,人心不足蛇吞象地偷漏稅。
一個演技不咋地、作品拿不出手的明星,一個月就能掙工薪階層三輩子都賺不來的錢!不僅如此,還不滿足,還要偷逃稅款……終於惹起了眾怒。
警告也不好用的時候,只能出重拳!
在「重拳」裡,我們可以看到「有關部門」的重點:從2016年「監控演員片酬上漲」到2018年建議改善電視劇投入分配機制,就說明國家希望文藝市場環境「合理化」。背後想搞小動作的「資本」們,搞天價薪酬,表面上是便宜了明星,實際上是為了(一條繩上的兩個螞蚱)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2020年-2021年,國家開始倡導「價值觀問題」,希望過度追星的問題不要出現,希望行業裡高風亮節仍在,遏制「向錢看」的歪風。這是因為,國家要把這個行業儘量做大做強,讓好的作品、好的演員、好的公司得到長久的優質發展,這樣才是「正道」。
2021年-2022年,國家就開始「殺雞儆猴」了:一個一個的罰沒,實際上是把高壓線標清:哪些是違法的、哪些是違規的。前面的人倒下了,後面的人就不要再前僕後繼了。
可笑的是,那些明星賺到天價薪酬時曾有過的狂妄。他們根本不明白,這世界上不能什麼錢都賺,有些錢你看著好賺,但「德不載物」,最後還是得吐出來。
還是網友說出了大家的心聲,「守法經營那麼難嗎?」
來源:·美人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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