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直播帶貨翻車案例(明星帶貨頻翻車)
2023-06-01 00:30:57 3
近年來,直播帶貨這種新型電商營銷模式越來越熱,流量「變現」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吸引了無數主播、明星、MCN機構、商家、平臺。與此同時也滋生了諸多亂象:商家為找人帶貨被坑數萬元,消費者以為撿便宜,落入套路陷阱,帶貨質量參差,明星主播直播頻頻「翻車」……
坑位「合同遊戲」坑了商家
鄭先生是一家面膜品牌的代理商,為了擴大產品銷量和知名度,向北京某文化傳媒公司交了7000元「坑位費」直播帶貨,可到了約定的直播日期,卻不見產品上播。
鄭先生找到該公司的商務,對方以各種理由多次推遲上播日期。「最晚等到7號,如果不播立馬終止合同,退錢。」鄭先生下了「最後通牒」。
8月6日晚,帶貨直播開始了,小黃車裡掛上了幾十個產品連結,卻不見鄭先生的面膜。一直等到次日零時許,面膜終於上架了。「當時直播間只剩1200多人,明星只介紹了3分多鐘,之前寫好的廣告詞也沒說。到零時53分就下播了,根本沒給消費者足夠的下單時間,只成交了一筆298元的訂單。」鄭先生認為,公司沒有履行承諾,要求退款。
該公司招商負責人表示,當天是戶外直播,上播以戶外用品為主,所以面膜排序靠後,產出未達到理想效果,公司可以讓其他主播進行補播。
「前面播的產品裡也有面膜,並且一直掛在小黃車裡。直播結束後,與我對接的商務多日聯繫不上,我對這家公司的行為已經失去信任了。」鄭先生說。
到了合同約定的開播時間卻一拖再拖
從事二類電商的廖先生也遭遇過MCN機構的套路。
「我們旗下有很多籤約的達人,粉絲量都在50萬至100萬。一場直播觀看量在三四千人,成交量能達到二三百單。」當看到商務在群裡發布的消息,廖先生交了3萬元,籤了一年期的合同,約定10個主播一個月直播40場,每賣出一件貨抽取商品售價20%作為佣金。
可幾場直播下來,一件商品都沒賣出去。為了及時止損,廖先生向該機構提出停止直播。對方稱,合同上沒有寫著保證直播銷量是多少?如果要中途退出就按照合同扣除30%的違約金。
廖先生覺得,這就是「合同遊戲」。「交錢籤了合同,機構找幾個主播直播,象徵性地直播幾場。看到銷量不好,商家沒耐心了,就會主動提出解約退款,他們就能賺到這筆違約金。」
招商中介遊走在「灰色地帶」
商家急需帶貨渠道,一般會傾向選擇帶貨能力比較強的主播。為了想方設法被選上,不惜支付高額費用。當坑位費成為商家與主播合作的入場券,也被越來越多人盯上,並衍生出灰色產業鏈。
在500人的直播招商群裡,一半以上是「直屬商務」「中介」「託管」等招商人員。記者以商家身份剛一入群,就有多名招商人員添加為好友,並開出「誘惑條件」:「多個平臺,全品類招商,保ROI,保比1:3到1:6,進頭部中腰部主播,排期快、能出量……」還有一名商務一次性列出了12名網紅主播的招商報價單,坑位費從1萬至5萬不等。在他們口中,不管什麼品類,基本上只要花錢就保證商家的產品一定能夠上某位主播的直播間。
「這些其實都是『中介』,他們有的打著『主播直屬商務』的旗號招商,很容易釣到新手商家。由於機構、主播與品牌間信息不透明,有時就會上了中介的當。」鄭先生說。
頭部主播MCN公司的直屬商務蘇先生透露,公司50多人僅為一名達人服務,一次大場直播需要前期一兩個月的準備,在百餘個送選品中篩選出5至6個產品推薦。選品流程中不僅有選品團隊的小範圍試用,主播也會全程參與、重點把關,並且對選品具有一票否決權。「達人看重信譽,愛惜自己的羽毛。如果產品質量不過關,是不可能進直播間的。」蘇先生說。
這群遊走在行業灰色地帶的中介,有的承諾保量業務,收了錢,便銷聲匿跡,有的拿著一份假報告行走江湖,還有的借著大主播資源籌碼,抬高坑位費……最終,不僅讓商家吃了啞巴虧,還損害了主播的口碑。
直播不了解產品 明星帶貨頻翻車
為了能讓產品登上明星的直播間,袁先生的公司向北京某文化傳媒公司交了1萬元的坑位費。「對方工作人員說,『我拍著胸脯跟領導要了50萬投流,這場就是為了把明星的數據做上去。』他還承諾給最好的位置,明星講滿5分鐘,做不到1:2就給返場和補播。」
直播前,公司滿心期待的備了大量庫存,結果直播時實際成交僅1筆39元的訂單。
袁先生說,「直播時,明星的介紹非常不專業,而且投了幾十萬元的流量費,在線觀看人數不可能只有幾百人。他們前期誇大宣傳直播效果和預估產出,實則都是為了割商家韭菜。」
可就在袁先生想要索賠時,對接的商務莫名其妙「離職」了。由於「投流」「保比1:2」都只是其口頭承諾,未寫進合同裡,到現在也沒人負責。
如今,越來越多的明星紛紛入局直播帶貨,與普通主播相比,他們擁有粉絲群體,流量加持下讓他們自帶賣點和競爭力,也引得商家不惜花重金推產品上明星直播間。而現實是,明星與MCN機構籤約後,直播的招商、選品、營銷環節全權委託MCN機構,其本人缺少對直播產品情況的充分了解,導致帶貨頻頻「翻車」。
袁先生說,他已經不止一次「踩雷」了:明星不配合MCN機構,直播現場表現不好,產品推銷不出去,而明星的坑位費照收不誤,承受損失的只有商家。有時,約定好的直播時間一拖就是一個月,可就是不退款……
網民「吵架」的戲碼或是套路陷阱
在直播帶貨的風口中,被坑的不僅是商家,還有信任主播的消費者。
在一些明星帶貨直播間裡,常上演的是明星與品牌方「吵架」的戲碼。明星為爭取「回饋」粉絲,與品牌方在直播間裡吵得不可開交。然後,明星不顧品牌方勸阻,直接以「低價」上架商品,製造出僅上架十秒就下連結的緊張氣氛,讓觀眾們覺得自己撿了大便宜,也顧不上產品真不真、值不值,就一股腦地搶單。
這些製造矛盾衝突的主播話術都十分相似,就像是有固定的劇本。在某明星夫妻的直播間裡,一套原標價1000多元的內衣褲,在經過明星與品牌方「吵架」後,在品牌方一臉為難的表情下,硬是將價格降到了99元3套。
幾十元就能買價值千元的商品,李女士馬上了單。貨一到手才發現質量太差也就值二三十元左右。相比其他電商平臺,直播間售賣的商品並沒有太大優惠,有時甚至比別的平臺活動下更貴,但憑藉「節目效果」,往往能吸引消費者的關注。
庫存永遠不夠,主播與商家吵架,工作人員填錯價格……類似套路,每天都會在直播間中上演,而消費者搶到的東西也未必便宜多少。名不符實的情況屢見不鮮,退貨的比比皆是。
某商家透露,在籤訂直播合同的環節,產品的價格和優惠機制早已談好了,不會出現臨場變卦的情況。主播的口播文案也是由商家提供的,有的主播對產品的實際了解非常有限。
提示 小心直播間裡的矛盾衝突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豔軍律師認為,相對於商家而言,MCN機構大多都具有談判與合同地位優勢,在合同中體現出來就是雙方權利義務條款的不對等,如對商家一方設置較高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對MCN機構往往並無違約責任條款的約束,或對商家一方施加較多的義務,但未賦予其相應的權利。
彭豔軍認為,在籤署直播帶貨合同時,商家要注意對MCN機構的資質和業績進行背景調查,提前了解其公司規模、帶貨能力和行業優勢、信譽評價等,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銷售額、坑位費數額和佣金比例等;籤訂合同時,要明確約定具體的直播帶貨效果,並約定達不到效果時,商家可要求返還相應比例坑位費、服務費等;此外,要把MCN機構承諾的各項事宜都落實到書面合同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以採取拍視頻、錄音等方式保留下MCN機構方面口頭承諾的內容,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可作為證據。
「主播為增加人氣,吸引消費者下單,製造出商家互撕、報錯價格等『低級錯誤』的假象,消費者在下單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尤其要注意直播間裡突發的莫名其妙的矛盾衝突。」
(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