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到底犯了什麼事情(孫小果都幹了什麼事)
2023-06-10 10:01:48 1
孫小果都幹了什麼事
孫小果犯了哪些案件
孫小果(曾用名陳果、李林宸),男,漢族,雲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
因犯強姦罪,1995年12月孫小果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6年4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未收監執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孫小果在保外就醫期間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2月以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7年9月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後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
辦案機關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後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金汁路溫莎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於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査,於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於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人民法院後,辦案部門發現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雲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後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夥成員先後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後,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7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
孫小果最後結局怎麼樣
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前現場畫面曝光
3月30日晚,由全國掃黑辦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攝製的6集政論專題片《掃黑除惡——為了國泰民安》在中央電視臺播出第五集《督導利劍》。
本集專題片披露了「孫小果案」幕後的故事,起底案件幕後的枉法腐敗。「死刑不死」的孫小果逞兇傷人與執行死刑前的現場視頻首度曝光。
孫小果被執行死刑,淚流滿面。
2018年7月,雲南某航空公司的幾名空乘人員,來到了昆明市一家KTV喝酒唱歌,醉意中,空姐李某與男同事王某發生了爭執,憤怒的李某讓對方別走,隨後撥打了一個電話,很快,一群刺著紋身的人衝進了KTV,帶頭的男子是此後震驚全國的涉黑大案主犯孫小果。孫小果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當場將其膀胱踢裂。
這是一起涉嫌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但孫小果確若無其事,揚長而去。
從十八歲起,輪姦婦女,第一次犯下重罪,20多年來,孫小果已經一次又一次,脫身法外,他確信這一次也不會例外。果然,取保候審,達成和解,隨後一切都如同孫小果預料的一樣。但是,他沒有料到的是,一場席捲全國的掃黑風暴,讓他不可能再像過去一樣躲進避風港。
2019年3月,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在辦理這起KTV故意傷害案時,「孫小果」三個字引起了工作人員的警覺。
雲南省昆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朱彬彬:當時我看見這個名字,第一反應就是覺得,他怎麼就出來了?原來不是判了死刑嗎。怎麼又出來了,而且再一次作案。
孫小果,1975年出生,1994年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案件辦理期間,他被取保候審,保外就醫,沒有被收監的孫小果更加肆無忌憚。1997年4月至6月,他以暴力和脅迫手段強姦4名未成年少女,1997年11月7日,孫小果及其同夥在公共場所,挾持兩名17歲少女,進行暴力傷害和凌辱摧殘,致使一名被害人重傷,1998年2月,孫小果因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然而,蹊蹺的是,12年後的2010年,孫小果重操昆明的夜場,成為了多家夜店的老闆,死刑不死的孫小果成了一個謎。
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副組長張力:我們把他鎖定為第一大案來督導,開始的時候我們也懷疑,他怎麼一步一步的這麼多個環節,都能把他打通,走到後來這個程度,這個我們簡直也是不可想像。
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赴雲南,將孫小果案列為一號督導案件,會同雲南省掃黑辦調查案件真相。
孫小果死裡逃生的背後疑竇重重,調查證實,1998年孫小果一審被判死刑後,1999年二審被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為死緩,2007年,案件啟動了再審,死緩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期間,孫小果又被多次減刑,實際服刑12年零5個月就被釋放出獄。孫小果脫罪,暴露出一個驚人的黑洞,從一審、二審、到申訴再審,刑罰執行等多個環節被人層層擊穿。
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副組長張力:我們緊盯的就是「保護傘」跟這「關係網」,不是就案來辦這個案子。我們始終把督導的重點,把關注力就盯在了查背後的「保護傘」跟這「關係網」。
孫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網,都因為一張無形的「關係網」。專案組調查發現,多年來編織出這張關係網的人,是他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
孫鶴予,原本是昆明市官渡區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曾因幫助孫小果偽造材料,辦理取保候審,在1998年被依法判刑並開除公職。
孫小果的繼父李橋忠,從雲南省邊防部隊轉業後,先後擔任過昆明市五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和區城管局局長。
雲南省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主任歐陽雨林:我們發現孫鶴予、李橋忠,雖然官職不高,但是他們20多年來,在為孫小果逃避處罰或者減輕處罰,長期運作,想盡一切辦法來結識人,來構建這個「關係網」。
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你比如說他(李橋忠)認識你,你這個領導,那麼今天吃飯的你又帶這個領導來,他又跟這個領導也認識了,下一次又認識這個領導,是這個樣。
1999年,孫小果二審被改判為死緩。在此後的幾年裡,孫鶴予和李橋忠一直四處找關係,想把死緩改為有期徒刑。要改判就得啟動再審,再審得先能立案。李橋忠幾經運作,和當時的雲南省高院立案庭庭長田波搭上了關係。
田波:李橋忠,我原來一直不認識他,他找我實際上他是有目的的,他是通過我一個戰友,邀約我說出去吃頓飯。在交往的過程當中,我和李橋忠確實有一些金錢上的交往。
李橋忠同時又請託了時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馮家聰,向省高院轉發了孫小果母親的申訴材料,自上而下打招呼,讓孫小果案啟動再審。
田波:就這個案子來講,當然現在來看肯定是不能啟動,那麼省人大(常委會)既然督辦,就要向省人大(常委會)匯報,我就同意向董副院長請示。
既有內應,又有來頭,案件得以順利立案,進入再審環節。然而再審過程中,合議庭對是否將死緩改判為有期出現了不同意見。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原庭長梁子安:我覺得這個案子真不能改。
時任審監庭庭長的梁子安是能否改判的關鍵人物,合議庭在對案件進行第三次討論的時候,這個明知不能改的案子,卻還是被改判了。
梁子安:那麼院長就來找,說這個案子立也立了,還是動一下,那麼看往有期(徒刑)上靠一靠。你想作為院長發話了以後,那就按照院長的意思來辦吧。
李橋忠通過關係結識了時任雲南省省長秦光榮的秘書袁鵬。藉助這層關係給時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趙仕傑打了招呼。
梁子安在收受孫鶴予、李橋忠價值11萬多元的財物後,順水推舟,最終促成了再審改判20年有期徒刑。司法的威嚴與公正,就這樣在關係和金錢往來交織中被扭曲。但徇私枉法的黑手並沒有就此收手。改判20年有期徒刑的孫小果,實際服刑不到13年就提前出獄,這背後又有著怎樣的黑幕?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要求對蟄伏在監獄系統的「關係網」「保護傘」一查到底。
羅正雲,時任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政委。他和李橋忠是同鄉,也是李橋忠在邊防服役時的老上級。在羅正雲的牽線搭橋下,李橋忠和孫鶴予結識了時任雲南省第一監獄政委的劉思源。
劉思源:有一次我去監區,我就說反正上次吃飯,羅政委跟你說你們監區有個犯人,是他老戰友的兒子,叫你們關照,反正你們關照好了就行了。到時候關照不好,領導罵我們,我就來罵你們。
在劉思源等人的關照下,孫小果在省一監服刑期間,多次受到記功、表揚。監獄幹警兩次對不符合減刑條件的孫小果,報請減刑。
為了讓孫小果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減刑,孫鶴予等人還策劃出了荒誕的一幕。由省一監總工程師提供設計圖紙,管教幹警把圖紙帶進監獄,同服刑人員按圖紙製作出模型,一個署名孫小果的「防盜窨井蓋」專利發明出來了,整個過程孫小果從未參與。
為了排除阻力,讓虛假專利順利通過審核,李橋忠、孫鶴予又費盡心思,把孫小果從省一監調換到省二監服刑。在雲南省第二監獄副監獄長朱旭的幫助下,孫小果被認定為有重大發明專利。法院裁定,減去有期徒刑2年零8個月。
法律成了枉法者手中的「橡皮泥」,造成黑惡之徒脫身法網繼續危害社會,為儘快依法徹查孫小果案真相,全國掃黑辦在中央督導組的基礎上,又派出大要案督辦組,多次赴雲南指導推進案件偵辦。
「對極大地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大地影響社會穩定的犯罪分子,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堅決打擊這些個黑惡勢力的勢頭。」最高法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孫小果案督辦組成員羅智勇說。
雲南省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主任歐陽雨林:無論涉及到誰,都必須一查到底,查清事實,追責到位,唯有這樣才能對歷史有個交代,才能對人民有個交代。
2019年12月23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案經再審依法公開宣判,決定對孫小果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院對孫小果執行死刑。
此次專題片首次曝光了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前的畫面。他戴著手銬含淚籤字,被押赴刑場。
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含淚懺悔說,我確實心裡邊非常慚愧和內疚,也很痛。在教育子女上的問題,還有對待法律的這一些問題,我確實走錯了,也做錯了,也很後悔,造成了今天的這個結局。
多年來一次次為孫小果枉法脫罪的孫鶴予、李橋忠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19年,梁子安、羅正雲、劉思源等17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等罪,被判處12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包括兩任雲南省高院院長在內的6名領導幹部也受到了黨紀處分。
孫小果繼父李橋忠懺悔說,「39年的黨齡、43年的工齡,就此被自己自毀自滅,深感無地自容,後悔莫及。
雲南省高院立案庭原庭長田波說,「說句實話,一想到這個我就有時候感到非常想流淚,我是打擊了一輩子的犯罪,最後自己成了『保護傘』。」
雲南省高院審判監督庭原庭長梁子安說,「盲從領導、喪失原則,作為一個老黨員喪失了黨性,作為一個老法官沒有做到法律的堅守,今天才會在被告席上坐著。」
來源: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