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沉船事件的教訓
2023-06-24 12:24:45 3
2005年9月19日是太平洋西北部在秋季中看上去最美麗的日子當中的一天,它平靜、清澈而且安靜。比爾·哈裡斯是一名來自美國俄勒岡州斯普林菲爾德鎮的工程師,他正在海岸上面釣鮭魚。給鯖魚餵完飼料後,他與他的漁友基姆·帕克爾一起乘船前往溫徹斯特海灣與一艘租賃垂釣遊艇匯合。理察·奧巴與他的38英尺的Sydney Mae Ⅱ號釣魚船正在那裡等著他們。此外,還有來自愛達荷州的老漁友保羅·特納和奧巴的會計師金吉爾·斯特雷羅。會合之後,他們一行將駕船向烏姆普誇河出發,開始他們的運動垂釣之旅。
如今,你可能已經聽說了以下這個故事:13個小時以後,當他們正在靠近烏姆普誇河大壩的時候,Sydney Mae Ⅱ號船被一個高達12英尺的浪頭打翻。哈裡斯與斯特雷羅的屍體被衝到了岸上,特納失蹤了,帕克爾和奧巴由於穿著Type——1救生衣而倖免於難,人們在海浪中將他們救了出來。
帕克爾說:「奧巴的外套上面有一個V型膨脹式漂浮裝置(PFD),但是其他人沒有救生衣,或者他們不知道救生衣在什麼地方。」第二年的一月,在國家安全運輸委員會(National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調查結束之後,根據1838年制定的一條很少使用的法律規定,奧巴被指控過失傷害其他3名船員。該條法律規定如下所述:
任何汽船或輪船上的每位船長、工程師、駕駛員或其他工作人員由於過失、疏忽或者玩忽職守給船上任何人員造成傷害的,或者任何船主、承租人、檢查員或者其他公職人員由於欺騙、疏忽、默許、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給任何人造成傷害的,都應被處以相應的罰款或者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法律並不經常被引用,但是所有遊艇駕駛者都應對其有所了解。2004年,一名青少年酒後由於遊艇發生碰撞而跌入水中被淹死,船長被判處犯有過失傷害船員的罪名。2005年,史丹島渡輪的副船長由於服用了止痛藥,在駕駛渡輪的過程中撞上了附近的一個船塢,造成11人死亡,由此這名副船長被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而他的岸上主管人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如果被證明有罪,這次奧巴可能會被判處30年的有期徒刑。
大多數經常前來溫徹斯特海灣的人們都認為奧巴那天夜裡無權接近烏姆普誇河堤壩。因為當時太平洋上已經起了大風,12至14英尺高的巨浪兇猛地撞擊著烏姆普誇河口處的沙堤,這裡的海平面從50英尺上升到25英尺處。再加上當時正值退潮時期,這些巨浪的破壞力深不可測。烏姆普誇河是太平洋西北部被稱為「禁區」的14條河流之一,這意味著海岸警衛隊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某一範圍內禁止未經檢查的船隻靠岸。
9月19日,這個沙壩從大約下午4:00開始實施靠岸限制。奧巴一次次地向海岸警衛隊呼叫,詢問是否能夠為其解禁,他說他本來沒有打算跨越禁線,只不過想看一看,但是一個巨浪向橫梁壓下來。事後,奧巴告訴當地人們:「因為當時的情況並不嚴重,所以幾乎所有的人都沒有穿救生衣。」他們可以預測,該事件發生幾個星期以後,人們呼籲制定新的法律。比爾——德成爾是哈裡斯的鄰居,曾經是俄勒岡州的參議員。他發表了一篇評論說,任何人乘坐遊艇跨越俄勒岡州海灘的時候都要穿上個人漂浮設備。
在該案件審理結束之前,儘管租船的船長以及其他許多水手都對此建議有所不滿,但是很少有人公開反對。正如一位溫徹斯特海灣的船長所說:「不要因為有一個人由於超速駕駛而發生交通事故就要降低時速限制,只要懲罰超速駕駛的人就行了。」其他人認為該規定的意思是:靠近該海灘是很危險的,所以人們應該穿救生衣。他們說:「奧巴剛從加利福尼亞來到這個地區,他不知道靠近該海灘有多麼危險,而且違反了法律,因此他應該被起訴。」另外一位船長則說:「有時該海灘平靜的像一塊玻璃似的,當你在如此平靜的海面上釣魚,你會想到穿上救生衣嗎?」
事實上,該問題在該事故發生之前就已經被討論過了。2005年7月11日,烏姆普誇河的海岸警衛隊與溫徹斯特海灣的租船船長們召開了一次會議,討論有關安全規定、救生衣規定以及海灘限制條例等問題。該會議是在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局發表了一份有關另外一艘俄勒岡州漁船沉沒報告之後不久召開的。2005年6月14日,已接受過檢查的Taki Tooo船隻載著19名乘客試圖在波浪洶湧的海面上穿越蒂拉摩克沙壩。雖然乘客們被告知救生衣放在哪裡,但是並沒有被要求穿上救生衣。8位倖存者當中有6位穿著大大的橙色救生背心,而遇難的11名乘客當中僅有一名穿著救生衣。
在此次會議過程當中,海岸警衛隊提交了國家運輸安全局所做報告中的建議:1)海岸警衛隊要求乘客在乘坐小型遊船穿越沙洲的時候必須穿戴救生衣;2)當情況惡劣時,船長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是否穿越沙洲的命令。當初奧巴就是反對該提議人群中的一員。
在各地方區域,穿救生衣的規定也許會被輕易地拒絕,尤其是在情況比較惡劣的太平洋西北部。由於這裡的情況非常惡劣,因此哥倫比亞港灣的沙壩有一個綽號叫做「太平洋墓地」。但是,當一艘旅行船在紐約喬治湖失事並且20名老年乘客遇難後,相關部門於第二年10月制定了有關救生衣的法律。就在剛剛過去的2月份當中,一艘巴爾的摩水上出租船不幸失事以後,一位來自馬裡蘭州的代表向人們介紹了國內140法案的意義。在原始措辭中,該法案規定小孩與成年人不管是在哪一種正在行駛中的遊船上都要穿救生衣。大多數人們認為該法案有些極端,立刻遭到了反對。馬裡蘭州美國船東協會行政管理部門副總裁瑪格麗特·波德裡奇說:「他們要告訴人們救生衣的重要性,但是他們相信什麼時候穿救生衣應該讓船員們自己選擇。」波德裡奇幫助反對人群團結到了一起。
Sydney MaeⅡ號垂釣船上的五名乘客選擇了穿救生衣。奧巴船長穿著一個人工充氣式V型救生衣。據比爾·德成爾所說,他的鄰居比爾·哈裡斯出去釣魚時總是穿一件救生衣,但是當他的屍體被找到以後,他身上的救生衣已經被巨浪撕碎了。哈裡斯與帕克爾都擁有自己的小船,而且也不是出海釣魚的新手。
最後,一件Type——1型救生衣救了兩條生命。當第二個1 2英尺高的巨浪將Sydney MaeⅡ號船隻打翻以後,船上的人都掉入了海中。奧巴的救生衣不能自動充氣,所以他不得不將救生衣脫下來,然後利用管子給救生衣充氣。然後他遊向垂釣船,想要從飛橋上解下來一個救生圈,但是綁救生圈的繩索太亂了,他根本無法解開。另一個救生圈終於被解了下來,帕克爾、哈裡斯和斯特雷羅三人在這個救生圈上只停留了很短的時間,另一個巨浪就把他們打散了。同時,奧巴遊到船頭,努力將救生筏放了下來。奧巴將救生筏放下來後,帕克爾抓著繩索給救生筏充氣。但是由於風太大,救生筏的繩索突然從他的手中脫掉了。然而他還是抓住了一件飄過來的Type——1漂浮裝置,他和奧巴在黑暗中一直緊緊地抓著這件漂浮裝置,直到獲救。
在岸上,釣魚者一直在通過VHF廣播聽著奧巴與海岸警衛隊之間的對話,並且從一個觀察點時刻保持著對sydney MaeⅡ號垂釣船的關注。剛過晚上八點三十分,他們聽到好像是救生筏膨脹發出的隆隆聲。他們看到救生筏的閃光器在黑夜中發出的閃光,隨後他們呼叫了海岸警衛隊開始求救。
在30分鐘之內,一艘47英尺的海岸警衛隊機動救生艇開到了現場並且發現了空空的救生筏。隊長沃德——哈爾斯提德開始向黑暗中利用探照燈光搜尋。他回憶說:「當他向黑暗中探照的時候,曾經看到一個對面發出的反光,那是Type——1漂浮裝置上長達144英寸的反光帶。」幾分鐘之後,他與他的隊員將奧巴與帕克爾從華氏53度的水中拉了出來,直到那時他們仍在緊緊地抓著那件救生衣。
水手們可能對什麼時候要穿上漂浮裝備有反對意見,但是有一個事實是無可爭議的。海岸警衛隊隊員一再重複:是否穿救生衣是一個人在事故中能否倖存的極其重要的因素。或者像隊長哈爾斯提德所說的:「他們很少看到穿著救生衣的遇難者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