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才能評(傷殘評定什麼時候能做)
2023-05-26 20:47:28
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才能評?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時機:原發性損傷及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鑑定臨床治癒標準(省略),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於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才能評?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才能評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鑑定時機:
原發性損傷及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後鑑定。臨床治癒標準(省略)。
原發性損傷當時可以評定的有臟器切除修補術,脊柱壓縮性骨折,肋骨骨折,牙齒脫落等等。其他鑑定時機為:
1精神障礙由具有法醫精神病鑑定資質的鑑定人鑑定。一般在損傷6個月,嚴重的9-12月進行鑑定。
1.植物人狀態在損傷後12個月後。
2.癲癇經過12個月系統治療後。
4.失語規範治療1年以上。
5.肢體癱瘓損傷後6-12個月以上。
6.尿崩症經過系統治療12個月以上。
7面部瘢痕3-6月後。
8.視覺、聽覺、平衡功能障礙損傷後3-6月以後。
9.四肢骨折需6個月以上,且除去外固定物後2個月。
10.周圍神經損傷致肢體功能障礙需6-8月以上。
11.骨折內固定取出後2個月以上。
12.再生障礙性貧血規範性治療3-6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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