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察哈爾省區劃(1952年曾經的察哈爾省)
2023-10-20 11:58:15 1
一、察哈爾省的建立1928年9月5日,國民政府決定將察哈爾特別區域改建為察哈爾省。經過民國政府早期建立的察哈爾特別區的基礎上,國民黨主政伊始便實現了晚清以來中央政府在蒙地籌劃設省的目標,察哈爾旗群終被置於省治之下。
自民國成立以來,察哈爾十二旗群總管們屢向中央政府提出將察哈爾改為盟的要求,但這一要求並未在民國統治時期得以實現。不僅如此,國民政府將察哈爾右翼五縣劃入綏遠省,改變了察哈爾部地域的整體性。
「九一八」事變後,德王藉助日本勢力成立了察哈爾盟。但是,在整個偽政權時期,雖有察哈爾盟之建制,但作為一個整體的察哈爾十二旗群並未劃入該盟管轄之內,該盟僅轄有察哈爾左翼旗群以及各縣;察哈爾右翼旗以及諸縣則被劃入新設立的巴彥塔拉盟中。這樣,察哈爾十二旗群始終未得到整體被劃入同一個政區的機會。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抗日戰爭取得勝利。國民黨部隊向察哈爾地區進軍。察哈爾成了戰略要地,察哈爾的局勢變得十分複雜。
1949年,察哈爾盟對所轄各旗進行調整,改建商都鑲黃聯合旗、明安太右聯合旗、太僕寺左旗、正藍旗、正白鑲白聯合旗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0年將原屬察哈爾省的多倫、寶昌、化德等三個縣劃入察哈爾盟。
1952年9月22日,國家批准了華北局關於撤銷察哈爾省制的意見後,華北局經與內蒙古自治區、河北省、山西省等相關省區的協商,提出了撤銷察哈爾省建制以後的行政區劃調整方案:
1、將商都、康保、尚義、沽源等四縣劃歸內蒙古自治區。
2、將現屬察哈爾省原為山西省管之朔縣、平魯、左雲、右玉、懷仁、山陰、大同、渾源、靈丘、廣靈、陽高、天鎮等十三縣及大同市劃歸山西省。
3、將原河北省舊轄之赤城、龍關、延慶、懷來、宣化、琢鹿、萬全、懷安、陽原、蔚縣等十縣;張家口、宣化二市及察北的崇禮、張北、康保、尚義、商都、沽源等六縣均劃河北省屬。在察哈爾左翼四旗境內建立的原口北六縣被劃入河北省。
1952年11月20日,察哈爾省建制正式撤銷。1956年10月,察哈爾盟人民委員會將該盟原來的五個旗三個縣,調整成四個旗兩個縣。除了化德、多倫二縣不變,撤銷寶昌縣制,除星耀區以及哈巴嘎區外,併入太僕寺左翼,並改稱為太僕寺旗,旗人民委員會遷至寶昌城內。寶昌縣哈巴嘎區劃歸正藍旗。
1958年撤銷平地泉、河套二行政區,分別劃入烏盟以及巴盟。察哈爾右翼前、中、後三旗以及豐鎮縣、興和縣、涼城縣和集寧縣劃入烏蘭察布盟,集寧由縣升為市,改為烏蘭察布盟公署駐地。10月1日,撤銷察哈爾盟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併入錫林郭勒盟。
至此,原察哈爾八旗四群和各縣分別被劃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錫林郭勒盟和河北省張家口市等跨省區、跨盟的不同行政區內。察哈爾部、察哈爾盟、察哈爾省最終成為歷史地域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