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鑑定書怎麼寫(司法鑑定對兩份借款合同落款處潘XY籤名的鑑定)
2023-10-11 23:40:47 1
案例內容【案情簡介】2017年4月X日,泉州市某法院委託一起籤名筆跡鑑定案件。稱:該院審理的原告黃某某與被告泉州某商貿有限公司、潘XY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審理中被告潘XY認為原告提供的證據中標稱2014年6月X日的兩份「借款合同」擔保人處的「潘XY」籤名均不是本人所籤。為查清事實真相,要求對原告黃某某提供的2014年6月3日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XY」籤名筆跡是否為潘XY書寫進行鑑定。
【鑑定過程】一、分別檢驗
(一)檢材檢驗情況:
檢材:標稱日期均為「2014年6月3日」的 「借款合同」兩份(見圖一)。
經檢驗,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XY」籤名筆跡均是用黑色色料的水性筆筆書寫而成,系原件。經目視及顯微放大檢驗,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XY」籤名筆跡存在書寫形快實慢,筆畫運筆有不適當的彎曲抖動、重描、另起筆等不正常跡象,但仍具備檢驗條件。
(二)樣本檢驗情況:
樣本材料:籤寫有「潘XY」姓名的樣本材料一宗,案後實驗樣本3頁(見圖二)。
經檢驗,樣本材料中的「潘XY」姓名及案後實驗樣本清晰完整,書寫流利自然,特徵穩定,未發現偽裝造作跡象,具備比對條件。
二、比對檢驗
運用筆跡特徵比對法,將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XY」籤名筆跡與樣本材料中的「潘XY」姓名及案後實驗樣本進行比對檢驗,發現二者雖然外形相似,但在字的書寫水平、字的基本寫法、筆畫運筆、搭配、字的組成部分間的配置關係以及細節特徵等方面存在大量差異。如: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字有不適當的運筆緩慢、停頓、重描、另起筆現象;「X」字連筆動作生硬,無過度;「Y」字運筆抖動、停頓嚴重,筆畫連筆無過度等等,此現象在樣本材料中的「潘XY」籤名及案後實驗樣本中均未出現。(見圖三)
【分析說明】在上述檢驗中,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XY」籤名與樣本材料中的「潘XY」姓名及案後實驗樣本上的筆跡二者雖然外形相似,但在字的書寫水平、字的基本寫法、筆畫運筆、搭配、字的組成部分間的配置關係以及細節特徵等方面存在大量差異,其差異點量多質高,是本質性的,反映不同人的書寫習慣。
圖片1
圖片2
圖片3
【鑑定意見】黃某某提供的2014年6月3日兩份「借款合同」中的「潘XY」籤名筆跡不是潘XY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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