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辦公室主任(河北農信社原主任助理動用59億操控丙類戶)
2023-10-07 17:31:17
以「丙類戶」為核心而存在的複雜利益鏈,在2013年的「債市打黑」風暴中成為重災區,多位大佬級人物先後入獄。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主任助理張亞東,就是這一輪風暴中被抓獲的一位。
張亞東被公訴機關指控犯職務侵佔罪,經一審、二審和省檢察院抗訴再審,歷時三次審理後均維持原判。日前,該案的細節在網上公開披露。
和訊銀行從裁判文書網獲悉,涉案的三名主要人員張亞東、畢立輝、劉曉靜均已刑滿釋放。其中,張亞東因在監獄中能夠認罪悔罪,勞動中積極肯幹,曾被減刑8個月。
判決書顯示,原審被告人張亞東,男,1968年8月出生於河北省承德市,滿族,博士研究生學歷,原系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助理兼科技部總經理。被告人畢立輝比張亞東小5歲,原系河北農信社資金清算中心交易員。
原審判決認定:2008年初,時任河北農信社資金營運中心總經理張亞東、該中心交易員畢立輝與劉曉靜合謀,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平臺,採取代持操控債券、開立丙類戶餘利分贓的方法從債券市場謀取利益,並約定了分配比例。
後張亞東利用債券買賣審批的職務便利,畢立輝利用選擇債券名稱、交易對手、交易類別、磋商交易價格、磋商交易時間的職務便利,動用河北農信社資金買入債券,控制債券交易;以為河北農信社代持的名義委託吉林銀行出資買入債券,再由河北農信社向吉林銀行融出資金,控制債券交易。
2008年4月起,劉曉靜以其出資控制成立的江陰楠楠機械貿易有限公司、江陰潤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借用的江陰潤華模具有限公司名義,在興業銀行(601166)、南京銀行(601009)、哈爾濱銀行開設丙類帳戶,採取委託代理銀行墊資、委託代理銀行代為債券買賣的手段,根據畢立輝的指令,購入預先設定的債券,再以高於買入的價格向河北農信社及其他金融機構賣出債券,獲取扣除委託銀行代理費後的債券交易差價。
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期間,以「代持」等多種名義購買債券,採用直接或間接等多種方式進行51組債券交易,經司法會計鑑定,其中46組直接動用河北農信社資金人民幣55.78億元,另外5組通過吉林銀行先行出資購券再向河北農信社質押融資的方式動用河北農信社資金人民幣7.22億元,張亞東、畢立輝、劉曉靜三人總計非法獲利人民幣6345.86萬元。
其中,張亞東共參與其中49組債券交易,涉及直接動用河北農信社資金人民幣59.68億元,分得非法利益人民幣2354.2萬元。畢立輝參與上述51組債券交易,總計分得非法利益人民幣1166.61萬元;劉曉靜參與上述51組債券交易,總計分得非法利益人民幣2606.9萬元。
2012年年末國家審計署審計以後,劉曉靜分別配合張亞東、畢立輝籤訂虛假的委託理財協議,掩蓋非法獲利的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亞東、畢立輝身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夥同劉曉靜,或畢立輝夥同劉曉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河北農信社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挪用資金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當,依法予以更正。
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人張亞東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二、被告人畢立輝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三、被告人劉曉靜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收繳三人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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