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背後的人到底是誰
2023-10-14 14:27:19 2
9 月11 日晚上7 點,麗晶大酒店服務臺。一個帶外地口音的女子從大門進來,一搖一擺地走到服務臺前。
服務員主動上前打招呼:「徐瑩小姐,您來了。經理已經打過招呼了,我們特意為您準備了安靜的1314 號房。」
徐瑩對著服務員笑笑:「我還要等個人,先把我的東西拿上去吧。」
她在登記本上寫的名字是:吳英。
跟在她身後的男服務員替她把大物件拿上房間,從電梯口到房間有段路,而且必須經過服務臺。那兩個大包看上去沉甸甸的,一點都不好拿。
徐瑩不慌不忙地走到大廳一角,坐到真皮沙發上,從包裡掏出化妝盒,一邊施粉補妝,一邊四處張望。這時候,從大門又進來一名男子——李力,一副賊眉鼠眼的樣子。他四處打量了一番,眼光停留在徐瑩身上,就像蒼蠅發現了臭雞蛋一樣,李力立刻湊了上來:「小姐,你是新來的吧。怎麼?想在這裡做生意的話,那得先問問我才行。」
徐瑩一臉的不屑,轉了個頭,但還是盯著門口,同時拿鏡子擋住了臉不去看李力。李力起身跑到另一邊,繼續追著說:「何必假正經呢?我看你東張西望地看了半天了。如果想找生意的話,我可以介紹給你,保證沒問題。」
徐瑩拉下臉來:「去去去!別狗眼看人低,我可是這裡的住客。你再糾纏我可要叫保安了。」說完起身走向門口。
李力嬉笑著跟了上來:「別走啊!第一次我不收費可以了吧。」
這時候,門口進來一個戴墨鏡、穿黑西裝的男子——王彬,衝徐瑩笑了笑。徐瑩笑著迎上去挽起他的肩膀,嗲聲說道:「你看你來這麼遲,害得我被小流氓糾纏。」說著指了指李力。
那男子朝李力的方向唾了一口,回頭對徐瑩說:「別理他,我們上樓。」說著還用力推了一把跟過來的李力。兩人親密地挽著手上了樓,一起進入1314 號房。
第二天,女服務員要整理1314 號房,推開門,叫了幾聲竟然沒人應。女服務員先打掃了靠門的衛生間,裡面看上去有點雜亂。然後,女服務員又進入臥室,發現徐瑩已經死在房間內。驚慌失措的女服務員尖叫一聲便暈了過去……
警長檢查過現場後分析,門口已經被服務員打掃過了,據她說當時並未察覺有什麼異常。臥室內死者的衣物灑落一地,死者裸死在床上,有明顯掙扎過的痕跡。錢包被打開了,能證明死者身份的東西——身份證、手機和照片等物品都被拿走了,但是錢和死者身上的首飾沒少。
死者看上去和人發生過性關係,在死者的陰道內發現了殘留的精液。房間的鑰匙在枕頭下面。死者的兩個綠色大包則是在樓梯旁的垃圾箱內被人發現的,裡面除了衣服和一些日常用的雜物外沒有別的東西,已經被翻得亂七八糟了。上面只有死者和拿包的男服務員的指紋。
死者死亡時間據推測在晚上9:00 至10:00 之間,死亡原因是窒息,從現場來看,死者是被人用自己的胸罩勒死的。
助手調查後匯報:據服務員稱,死者是9 月11 日晚上7 點鐘住進這家賓館的,來的時候和一個戴墨鏡、穿黑西裝的男人一起進入1314 房間。大約20:30 的時候,服務員親眼看到那個男子走了出來。
當時是死者親自送那個男子離開的,走廊上除了服務員沒有別人。後來大約22 點的時候,服務員又看到一名戴墨鏡、穿黑西裝的男子,看起來跟之前那位很相似。這名男子鬼鬼祟祟地從1314 號房間門口溜出來。
那時候,女服務員在樓梯口整理完垃圾箱,剛好過來,據她說當時垃圾箱內還沒有包。女服務員後來上前想推開1314 號房的門,發現門被關上了。因為之前21 點多的時候,服務員被另外一名客人叫去送夜宵,所以中間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不在服務臺,到底有沒有人溜進來她無法確定。
(相對位置:電梯-服務臺-1314 號房間-樓梯緊急出口-旁邊的垃圾箱)
警長找到了酒店的經理。
警長:「你認識死者嗎?」
經理:「死者來過這裡好幾回了,每次都會住好幾天,算是熟客了,應該算認識吧,但也只是普通的客戶關係。她在前一個星期就預定了房間,不過她好像一直用的是假名,我們也沒有追究。」
警長:「說說當時你看到的情況。」
經理:「今天早上,服務員來通知我出事了。我一到現場就發現死者癱倒在床上,我上去一摸鼻子,發現已經沒氣了,我就馬上讓服務員給你們報了案。」
警長:「那麼當時你有沒有注意過死者的包?」
經理:「死者的包?綠色的嗎?沒注意,在房間內好像沒看到,不在行李櫃裡嗎?」
警長:「嗯,不在了。那麼,誰會有房間的鑰匙?」
經理:「一般來說客人都有,此外服務臺有一把,經理辦公室裡還有一把後備的。」
警長:「那兩把鑰匙都在嗎?帶我去看看。」
經理:「都在呢!我帶你去看。」
結果服務臺的那把完整無缺。到了經理辦公室,經理拿出一串鑰匙。警長突然要求經理把鑰匙仔細查看一遍,結果發現恰恰少了1314號房的那把。
由於死者身份不明,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幾天後,死者的丈夫——朱光確認了死者的身份,而且死者的情人王彬和當天的皮條客李力也被挖掘出來了。
下面是警長與朱光的對話。
警長:「這麼說死者是你的妻子了?」
朱光:「是的。」
警長:「你是什麼時候發現你妻子失蹤的?」
朱光:「我一直懷疑我妻子和她在這裡的情人藕斷絲連,所以我就跟蹤她過來了,也就是9 月11 日那天。結果下了飛機我卻跟丟了,後來就沒再見過她。我還是看到報紙才知道她出事了。」
警長:「你以前知道麗晶大酒店嗎?」
朱光:「聽說過,我還去那裡找過她。」
警長:「當天晚上9:00 至10:00 你在哪裡?」
朱光:「我當時已經住進了友誼賓館。」
警長心想,他離麗晶大酒店並不遠嘛,嘴上卻說:「你妻子身邊帶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嗎?」
朱光:「沒有啊。除了幾套品牌的衣服,最值錢的就是那架相機了。我妻子喜歡攝影,平時總是相機、相冊不離身的。」
警長指了指綠色的大包說:「你看看這兩個包和裡面的東西是不是她的?」
朱光翻了翻:「是的,只是少了相機和相冊。」
警長與王彬的對話。
警長:「徐瑩,你認識嗎?」
王彬:「認識。她是我的情人。」
警長:「9 月11 號,你在幹什麼?」
王彬:「事到如今我就直說好了,9 月11 號,她在麗晶大酒店開了個房間,我最後一次見到她就是在那裡。」
警長:「你知道她當天死在了那個酒店嗎?」
王彬:「是的,我知道,是從報紙上看到的。但是人不是我殺的。」
警長:「你有什麼證據?」
王彬:「要說什麼強有力的證據也沒有。我只能說晚上8:30 的時候服務員看著我離開的,22 點之後我就到家了,不知道這算不算。」
警長:「你家住在橫河路,開車的話只要半個小時,為什麼你走了這麼久?」
王彬:「可是我是走路回去的。」
警長笑了笑,又問:「後來你為什麼不跟警方聯繫?」
王彬:「我怕牽涉到我,到時候我和她的關係就暴露了。再說我想當天也沒人看清那個男的是我,所以心想說不定能瞞得過去……我老婆管得很緊,這也就是我不敢坐車的原因,否則花掉的錢就講不清楚了。」
警長:「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死者身上有精液,介意我們把它和你的對比一下嗎?」
王彬:「是我的,這沒什麼好奇怪的,我本來就是去和她約會的,發生關係也很正常。但是我20:30 就離開了,當時服務員看見了,她可以證明。」
警長與李力的對話。
警長:「據我們調查,你曾經在酒店大廳騷擾過死者。」
李力:「既然被抓到這裡來了,我就交代了。我只是個拉皮條的,
一直在麗晶大酒店附近做生意。那天我看到那個女的在大廳裡東張西望的,還以為她是新來的『小姐』,所以上去拉關係。其實我根本不認識她,更不會殺她了。」
警長:「9 月11 號晚上9 點至10 點你在幹什麼?」
李力沉思了一下:「那天晚上9 點至10 點我正在給15 樓的一個客人介紹姑娘。」
警長:「介紹需要這麼久嗎?」
李力:「我也只是說個大概的時間,但是那天客人要求比較高,開始找了個他不滿意,所以時間長了。但是我一直在那裡等到下一個來,而且直到他滿意為止,所以記得比較清楚。」
警長:「我們會想辦法證實的。這麼說你沒到過13 樓?」
李力:「讓我想想,到過吧。後來在13 樓,我看到有個客人拎了
兩個大包站在那裡,怪怪的。我想上去幫幫他,順便套套近乎,說不定還能做成筆生意,結果卻被他罵了個狗血淋頭,當時感覺真是莫名其妙。」
該詢問的都已經問過了,那麼,兇手到底是他們之中哪一個呢?
推理答案:
從死者死的情況來說,死者像是被人強暴是發生了抵抗被勒死的。當然不能排除先勒死死者在偽裝的可能。死者前面送情人王彬出去的時候已經穿帶整齊(至少相對整齊),所以強暴發生在這之後。
先說丈夫朱光,他可能突然來到1314號房間,因為發現姦情起了殺心。但是一般人發現姦情的時候應該是恨意,沒有強暴的理由,不過盛怒下的暴力也可能和強暴有點像。當然前面說勒,可能是偽裝。但是服務員是看到王彬離開的,當時走廊上沒有沒別人,朱光發現姦情的可能性很小,因此突然使用暴力的可能也很小。還有他和死者的關係是瞞不住的,他也沒有要隱瞞,所以現場少了身份證,照片等東西很不合理.他不是兇手.
再說,李力有可能跟進來想強暴女死者.但是現場掙扎範圍有限,只限於臥室,門口沒有掙扎跡象,說明進入房間的很可能是死者的熟人。而徐瑩沒有理由讓陳力隨便進屋。同樣,李力是也不可能和死者留過影,他也沒有拿照片的必要
王彬也可能後來回身1314號房間,兩人突然起衝突殺了死者。但是死者有被強暴的跡象。王彬沒有再強暴徐瑩的理由,因為兩人剛剛已經發生過了關係。他更不會去偽裝成強姦案,要偽裝的話強勁案的可能更大。我們知道王彬是死者情夫,他很想隱瞞兩人的關係,那麼會不會是他呢?服務員看到10:00有人出來,那時候垃圾箱裡還沒有包.也就是說包是在10:00之後才從1314房間裡拿出來的.王彬10多回到了家,有時間證人,所以拿包不是他。而且後來李力看到有人拿包,他前面見過王彬,但是他沒認出來,也說明拿包的不是王彬
兇手要拿走死者的身份證,手機,照片等東西,顯然是要隱瞞和死者的關係,那麼這個躲在背後的人到底是誰呢?
服務員在10:00看到有人從1314房間出來,種種跡象表明那個人就是兇手,因為根據法醫報告,這時候死者已經死了.但是當時兇手手中沒有包,那時候垃圾箱裡也沒有包,包是後來拿出來的.這時候人已經死了,客人的鑰匙在枕頭底下,房間的門已經關上了.除了女服務員,只有經理他有鑰匙.雖然經理室的鑰匙找不到勒,但是沒有證據表明那裡曾經發生過盜竊。服務員是不可能做案的,因為她本身和死者沒有關係,她沒有時間,也沒有能力殺死對方.所以經理就是兇手.這裡兇手還犯了個錯誤,她自稱沒有見過死者的包,但是他一開口就說包是綠色的.,他其實是死者的另一個情人,他知道徐瑩9月11號又住進了賓館後,就偷偷拿了1314號房間的鑰匙想和死者約會,當他要求和死者發生關係時,因為徐瑩剛剛和王彬約會過,所以拒絕了他.他慾火中燒,在強暴過程中,無意間殺死了徐瑩.事後他先打開了死者的錢包,拿走了可能證明死者身份的小東西。後來突然想到死者有拍照的習慣,又有回來拿走了兩個大包,找到相機和照片後又把包扔回去了.這時候不巧被李力看到。這裡兇手又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警長並沒有說死者的名字是假的,而經理一上來就說是假的,顯然他知道死者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