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家是怎麼翻譯古代文字的(逝者翻譯的智慧)
2023-10-04 04:02:09
法國文學翻譯家、翻譯理論家、傅雷研究專家羅新璋先生於今日下午17時13分逝世。在譯界,羅新璋被譽為「傅譯傳人」。著有論文《我國自成體系的翻譯理論》《中外翻譯觀之「似」與「等」》,編輯《翻譯論集》,譯著《列那狐的故事》《特利斯當與伊瑟》《紅與黑》等。在此,文彙刊登先生若干舊文集錦,聊表追思。
羅新璋:化境說的理論與實踐
事理事理,即事求理。就譯事,求譯理譯道,亦順理成章。原初的譯作,都是照著原本翻,「案本而傳」。原本裡都是人言(信),他人之言。而他人之言,在原文裡通順,轉成譯文則未必。故應在人言裡取足資取信的部分,唯求其「信」,而百分之百的「信」為不可能,只好退而求「似」。細分之下,「似」又有「形似」「神似」之別。翻譯思考,伴隨翻譯逐步推進,從淺入深,由表及裡。翻譯會永無止境,翻譯思考亦不可限量。
人類的翻譯活動由來已久。可以說,語言產生之後,同族或異族間有交際往來,就開始有了翻譯。古書云:「嘗考三代即講譯學,《周書》有舌人,《周禮》有象胥[譯官]。」早在夏商周三代,就已有口譯和筆譯。千百年來,有交際,就有翻譯;有翻譯,就有翻譯思考。歷史上產生諸如支謙、鳩摩羅什、玄奘、不空等大翻譯家,也提出過「五失本,三不易」、「五種不翻」、「譯事三難」等重要論說。
早期譯人在譯經時就開始探究翻譯之道。三國魏晉時主張「因循本旨,不加文飾」,認為「案本而傳」,照原本原原本本翻譯,巨細無遺,最為穩當。但原文有原文的表達法,譯文有譯文的表達法,兩種語言,並不完全貼合。
隋代達摩笈多(印度僧人,590年來華)譯《金剛經》句:「大比丘眾。共半十三比丘百。」按梵文計數法,「十三比丘百」,意一千三百比丘,而「半」十三百,謂第十三之一百為半,應減去五十。
故而,唐代玄奘按中文計數,將此句謹譯作 「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全都「案本」,因兩國語言文化有異同,時有不符中文表達之處,須略加變通,以「求信」為上。達譯、奘譯之不同,乃案本、求信之別也。
嚴復言:「求其信,已大難矣!信達而外,求其爾雅。」(1898)信達雅,成為諸多學人在二十世紀上半葉熱衷探討的課題。梁啓超主遞進說:「先信然後求達,先達然後求雅。」(1920)林語堂持並列說,認為「翻譯的標準,第一是忠實標準,第二是通順標準,第三是美的標準。這翻譯的三重標準,與嚴氏的『譯事三難』大體上是正相比符的」。(1933)艾思奇則尚主次說,「『信』為最根本,『達』和『雅』對於『信』,就像屬性對於本質的關係一樣」。(1937)
朱光潛則把翻譯歸根到底落實在「信」上:「原文『達』而『雅』,譯文不『達』不『雅』,那是不信;如果原文不『達』不『雅』,譯文『達』而『雅』,過猶不及,那也是不『信』。絕對的『信』只是一個理想。大部分文學作品雖可翻譯,譯文也只能得原文的近似。」(1944)艾思奇著重於「信」,朱光潛惟取一「信」。
即使力主「求信」,根據翻譯實際考察下來,只能得原文的「近似」。信從原文,淺表的字面迻譯不難,字面背後的思想、感情,心理、習俗,聲音、節奏,就不易傳遞。絕對的「信」簡直不可能,只能退而求其次,趨近於「似」。
即以「似」而論,傅雷(1908—1966)提出:「翻譯應當像臨畫一樣,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
如伏爾泰(Voltaire)句:J'ai vu trop de choses,je suis devenu philosophe.此句直譯:我見得太多了,我成了哲學家。——成了康德、黑格爾那樣的哲學家?顯然不是伏爾泰的本意。
傅雷的譯事主張,重神似不重形似,神貴於形,譯作:我見得太多了,把一切都看得很淡。直譯和傅譯之不同,乃形似、神似之別也。
這樣,翻譯從「求信」,深化到「神似」。
近代學者錢鍾書先生(1910—1998),在清華求學時代,就開始藝文思考,亦不忘翻譯探索。早在1934年就撰有《論不隔》一文,謂「在翻譯學裡,『不隔』的正面就是『達』」,文中談到「講藝術化的翻譯(translation as an art)」。「好的翻譯,我們讀了如讀原文」,「指跟原文的風度不隔」。「在原作與譯文之間,不得障隔著煙霧」,譯者「藝術的高下,全看他有無本領撥雲霧而見青天」。
錢先生在寫《論不隔》的開頭處寫道:「便記起王國維《人間詞話》所謂『不隔』了」,「王氏所謂『語語都在目前,便是不隔』。」而「不隔」,就是「達」。錢氏此說,仿佛另起一題,總亦歸旨於傳統譯論文論的範疇。
三十年後,錢先生在《林紓的翻譯》(1963)裡談林紓及翻譯,仍一以貫之,秉持自己的翻譯理念,只是更加深入,別出新意。
早年說:「好的翻譯,我們讀了如讀原文。」《林紓的翻譯》裡則說:「譯本對原作應該忠實得以至於讀起來不像譯本,因為作品在原文裡決不會讀起來像經過翻譯似的。」
早年說,好的翻譯「跟原文的風度不隔」。《林紓的翻譯》則以「三個距離」申說「不隔」:「一國文字和另一國文字之間必然有距離,譯者的理解和文風跟原作品的內容和形式之間也不會沒有距離,而且譯者的體會和他自己的表達能力之間還時常有距離。」
早年講,「藝術化的翻譯」,《管錐編》稱「譯藝」。在論及劉勰《文心雕龍》「論說」「諧隱」篇時,謂:齊梁之間,「小說漸以附庸蔚為大國,譯藝亦復傍戶而自有專門」。意指鳩摩羅什(343—413)時代,譯藝已獨立門戶。
錢先生把早年的《不隔》說,到後期發展為「化境」說:「不隔」是一種狀態,「化境」則是一種境界。《林紓的翻譯》提出:「文學翻譯的最高標準是『化』。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的風味,那就算得入於『化境』。」錢先生同時指出:「徹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實現的理想。」
《荀子·正名》篇言:「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即狀雖變,而實不別為異,則謂之化。化者,改舊形之名也。錢先生的說法可試簡括為:作品從一國文字變成另一國文字,既不生硬牽強,又能保存原有風味,就算入於「化境」;這種翻譯是原作的投胎轉世,軀殼換了一個,精神姿致依然故我。
錢先生在《管錐編》(1979)一書中,廣涉西方翻譯理論,尤其是在對我國傳統譯論的考辨中,論及譯藝能發前人之所未發。如東晉道安(314—385)認為「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便是「失[原]本」;要求譯經「案梵文書,惟有言倒時從順耳」。按「胡語盡倒」,指梵文語序與漢語不同。梵文動詞置賓語後,例如「經唸」;漢語則需言倒從順,正之為「唸經」。「胡語盡倒」最著名的譯例,大家都知道,可能沒想到,就是佛經的第一句話,「如是我聞」。按中文語序,應為「我聞如是」,我聞如來佛如是說。早期譯經照原文直譯,後世約定俗成,這句句子沿襲了下來。錢先生據以辯駁歸正:「故知『本』有非『失』不可者,此『本』不『失』,便不成翻譯。」從「改倒」這一具體譯例,推衍出普遍性的結論,化「術」為「道」,可謂點鐵成金。各種語言各有無法替代的特點,一經翻譯,語音、句式、藻蔚、修辭,都失其原有形式,硬要拘守勿失,便只能原地踏步,滯留於出發語言。「不失本,便不成翻譯」,是錢先生的一句名言。
又,錢先生讀支謙《法句經序》(229),獨具慧眼,從信言不美,實宜徑達,其辭不雅,點明「嚴復譯《天演論》弁例所標,『譯事三難:信、達、雅』,三字皆已見此」。指出:「譯事之信,當包達、雅。」繼而論及三者關係,「譯文達而不信者有之矣,未有不達而能信者也」,「信之必得意忘言,則解人難索。」
試舉一例,見《談藝錄》541頁,拜倫(Byron)致其情婦 (Teresa Guiccioli)書,曰:
Everything is the same,but you are not here,and I still am.In separation the one who goes away suffers less than one who stays behind.
錢譯:此間百凡如故,我仍留而君已去耳。行行生別離,去者不如留者神傷之甚也。
此譯可謂「得意而忘言」,得原文之意,而罔顧原文語言之形者也:實師其意而造其語。錢先生在《管錐編》12頁裡說:「到岸捨筏,見月忽指,獲魚兔而棄筌蹄,胥得意忘言之謂也。」「到岸捨筏」,典出《筏喻經》;佛有筏喻,言達岸則捨筏。有人「從此岸到彼岸,結筏乘之而度,至岸訖。作此念:此筏益我,不可捨此,當擔戴去。於意云何?為筏有何益?比丘曰:無益」。
「信之必得意忘言」,為錢公一個重要翻譯主張,也是臻於化境之一法。化境說或會覺得玄虛不可捉摸,而得意忘言,則易於把握,便于衡量,極具實踐意義。
信從原本,必當得意忘言,即以得原文之意為主,而忘其語言形式。《莊子·外物》篇有言:「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故「化境」說,本質上不離中華美學精神,甚至可視「案本—求信—神似—化境」為由低向高、一脈相承的演進軌跡,而化境說則構成傳統譯論發展的邏輯終點。
(文章來源:文匯報 2018-01-26 文匯學人·學林)
羅新璋:「不似之似,方能稱得真似」(《似與等》)
講文學翻譯,我國推崇譯筆出神入化,西方則強調等值等效。神似、化境,與等值、等效,可說是50年代以來,中外主要的翻譯觀念和不同的翻譯思想。
我國最早的譯論裡,就說到「名物不同,傳實不易」,和「五失本,三不易」,深感傳實失本,譯事非易。由漢唐,而近世,而現代,經過萬千譯家的努力,譯出浩如煙海的卷帙,按實際情況估量下來,漸趨於這樣一種共識:「大部分文學作品雖可翻譯,譯文也只能得原文的近似。」(朱光潛《談翻譯》,1944)
「似」這一論旨,在後來的翻譯文論中,得以一脈相承,延續不絕。50年代初,傅雷開宗明義,標舉「神似」(1951),提出將原著「化為我有」的翻譯方法。錢鍾書則把「化」 (1964)懸為文學翻譯的最高理想;並解釋說:「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風味,那就算得入於『化境』。」「神似」與「化境」,可說都是承「似」之餘緒生發開來的譯論。「似」,可能帶點「差不多」的劣根性,但也頗具「模糊思維」的超前性;好像不夠科學,又有點超科學。
在這方面,域外論者要比國人更有進取精神和科學意識,力主等值等效,譯事求「等」。1953年,蘇聯費道羅夫在《翻譯理論概要》一書裡,修正斯米爾諾夫「等同翻譯」(1934)觀念,提出「等值翻譯」理論:「翻譯的等值,就是表現原文思想內容的完全準確和作用上、修辭上與原文完全一致」。英國卡特福德在《翻譯的語言學理論》(1965)中,把翻譯界定為「將一種語言(原文語言)組織成文的材料替換成等值的另一種語言(譯文語言)的成文材料」。——等效論,是由美國奈達在《翻譯科學探索》(1964)一書中最先為之倡說,提出譯文「接受者和譯文信息之間的關係,應該與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間的關係基本上相同」。德國學者柯勒則在1972年預言,「等效原則勢將成為壓倒一切的原則。」
等值等效,倘能做到,那是再好也沒有了。只要是認真的譯者,私心裡誰不希望自己的譯作能與原文等值,在讀者中產生等效。積極方面講,表示譯者與原作者比肩而立,能炮製出令人刮目相看、甚至要嘆為觀止的等替物;消極方面,則拒絕了一切重譯的必要,使自己的譯作能「永保用享」,垂範後世。然而,世間一切都不可重複,希臘哲人赫拉克利特有言:「人不能兩次走進同一條河流」;難道在翻譯上,譯作倒能與原著成為一模一樣的兩滴水珠?當然,論者有言在先,「等值」並非絕對一致,「作出某些犧牲」也是題中應有之義;所謂「等效」,也應理解為「在可能範圍內最接近原著的效果」。這麼說來,名有點不符其實,打出來的旗號,並不是實際上所要求做到的。作為一種理論主張,如果光看字面,顧名思義,易致誤會,總覺不夠嚴密。理論是實踐的總結,也應能是實踐的指導。恕我孤陋寡聞,不知世界上是否已誕生公認的等值譯本;至於等效,則曉得對同一作品、同一人物,往往觀感殊異,愛憎難同,反應是很難等一起來的。即以前幾年放的《安娜》電視劇而言,中外觀眾之間,甚至同一國觀眾之間,效果也是很不等的,而這還是在螢屏形象「完全一致」的情況下產生的迥異效應!
等值等效,屬於譯壇晚近崛起的語言學派,作為對立面的文藝學派,歷史要長得多。今日之下,各國譯壇的情況,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國家裡,兩派樹壘對幟,互不相讓;有的國家則雙軌並進,各自發展。國外譯界的文藝學派,雖有不少創見,但表述不夠凝鍊,名號不夠響亮。如民主德國庫勒拉(1954)提出,翻譯是文藝創作的一種形式,譯者把外語「譯成德語,就是在進行德語的文學創作」;蘇聯加切奇拉澤(1972)高倡「翻譯藝術中的創造性原則」和「現實主義的翻譯方法」,都言之成理,彌足稱道,惜乎提法不夠簡括,尚不足以與「等值」「等效」抗衡。
而能與之抗衡的力量,其在吾中華乎?
國外譯界,文藝學派在與語言學派論爭時,似乎並不勢均力敵。在我國,則反然:一則因為文藝學派源遠流長,再則或許因為語言學不夠發達的緣故。金隄在其《等效翻譯探索》這本專著中說到:「現在中國翻譯界也同樣出現了兩派並存的苗頭。例如,羅新璋先生提出以『案本——求信——神似——化境』四個概念為骨幹建立我國翻譯理論體系,可以看作是文藝學派的一個宣言。」金隄先生對譯事深有研究,又「是相信『等效翻譯』的」,他從語言學派的立場來縱覽我國譯壇現狀,自屬知己知彼之言。
五六十年代等值等效倡說以來,國內相繼作了介紹。等值等效,是根據西方語言特點進行雙語轉換的譯論,有其特殊性,也有其局限性。孜孜求索的翻譯理論家在引進這些觀點時,雖也努力結合我國譯例,進行有益的探索,但同時,也顯露出探索的不足,往往參照多於建樹,未能針對漢語特點,借錘敲鑼,發出自己的聲音,提示漢譯的對策。劉宓慶先生在《論中國翻譯理論基本模式》一文中,對等值翻譯和等效反應,業已從語言學、資訊理論、社會文化學、接受美學等角度,從理論上加以駁難,論證這兩種主張都是難以企及的理想。翻譯理論,是與翻譯實踐相生相伴的,而跟譯語特點關係尤為密切。撿到籃裡的便是菜,現把隨手翻到的四行德文詩,姑作譯例,略加申說:
Meine Ruh ist hin,
Mein Herz ist schwer;
Ich finde sie nimmer
Und nimmermehr.
英譯為:
My peace is gone,
My heart is sore;
I never shall find it,
Ah, nevermore!
漢語甲譯為:
我坐臥不寧,
我心兒煩悶;
再也不得安靜,
永遠也不能。
乙譯為:
我的心兒不寧,
我的心兒苦悶,
我再也不能安閒,
我再也不能。
英譯完成於1870年,那時根本還沒有等值一說;漢語甲譯則力圖「用對等或等值的中文」來翻譯,結果是屬於同一語系的英德,比之語系殊異的漢德要更對等更「等值」。甲譯者為貫徹一種翻譯主張,身體力行,這種精神令人感佩,這種努力值得尊敬,但由於語系語族關係,英譯不求對等自對等,漢譯力求對等難對等。甚至可說,漢語譯者即使有天大本領,也無法譯得拼音文字對拼音文字那麼對應!乙譯明智求「傳神」,倒還算差強人意。——我國文藝學派的「神似」「化境」,長處就是能從漢語翻譯的實際出,所以自具特色,足以與國際譯壇切合西語特點的「等值」「等效」旗鼓相當。難辦的是我國譯論太具中國特色,要走向世界,恰恰就碰到一個翻譯關!
羅新璋手抄《巴黎公社公告》封面、內文
前面說過,我國的翻譯觀念,立足於「似」。傅雷的思想裡,就「神似」重於「形似」,所以提出「以效果而論,翻譯應當像臨畫一樣,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就是說,譯文效果,求其神似。古人把「譯」,詮釋為同音異字的「易」,謂「換易言語」,即把甲國文字換易成乙國文字。但是,即使「像英、法,英、德那樣接近的語言,尚且有許多難以互譯的地方;中西文字的扞格遠過於此,要求傳神達意,銖兩悉稱,自非死抓字典,按照原文句法拼湊堆砌所能濟事」。英法、英德,同屬印歐語系,翻譯尚且難以「銖兩悉稱」(此處可強作「等值」解);中西文字,語系不同,更是扞格難通。現代語言學奠基人索緒爾提出「語言是關係」;這一論旨倘切合西語,卻未必適用於漢語。西方語言是重在認知的形態語言,藉助語言自身的規則、關係、邏輯,以動詞為中心,造句結構。而漢語是一種比較特殊的詞彙語言。我國自古有「小學」(文字學)而無語法學。早在紀元前,《爾雅》就已開始文字的研究,歷經二千餘年,訓詁學、音韻學、文字學逐漸發展成為獨立學科,卻始終未能形成自己的一套語法。漢語常用字雖不過五千左右,但經過配搭組合,詞語卻不下五百萬條,而構詞還帶重意合不重形合的特點。我國第一部語法著作《馬氏文通》(1898),也是馬建忠參照拉丁語法編撰而成的。漢語多詞彙而疏於語法,重語感而略於形式。所以郭紹虞先生說,「學中文的可以不必從文法入手,但是不能不從這些繁多的詞彙入手」。西方語言重在句型,具有形態特徵;他們的翻譯理論對語言形式,諸如層次、等級、核心句轉換、範疇轉換等作了精細的研究,有助於我們正確把握原文,自覺進行翻譯。但行文等值、形式對應等規則,對句讀簡短、組合自由的漢語來說,有時顯得機械而繁瑣。西方語言是分析型的理性語言,漢語是綜合型的直感語言。所以,以外譯中,對應照搬,似有以形攝神之嫌;死翻硬譯,倒還可能造出幾句「外國中文」來。
文學翻譯,固然是翻譯,但不應忘記文學。文學,從本質上說,是一種藝術;文學翻譯,自然也該是一種藝術實踐。文學語言,不僅具有語義信息傳達功能,更具有審美價值創造功能。唐朝賈公彥云:「譯即易」;而從文學翻譯角度也可說:「譯」者,「藝」也。等值等效原則,主要以語言學為立腳跟地,對語言的形質辨析入微,固然未可厚非,但對審美信息的傳遞,不能說完全忽視麼,至少是沒能予以足夠重視。「而徒語人以其詞,失文之本意」。——重在神似,則要求熟讀原著,涵詠本文,「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內而忘其外」,藉以傳達作品內蘊的精神氣韻。這裡可能涉及東西方藝術實踐與美學傳統之不同:西方重在再現,東方重在表現。「模仿自然」是西方最基本的藝術思想;而在我國,則強調「外師造化,中得心源」。西方油畫,摹狀景物,注意比例、光影、色彩濃淡,以描繪出「酷似原物的形象」為勝境。吾人畫竹,則著重內心直覺,須先有成竹於胸,以形寫神,體神入化,帶有人格化傾向。以言翻譯,西方探討何為完全翻譯(total transla-tion),何為有限翻譯(restricted translation),何種情況下可求得行文等值(textual equivalence),何種情況下只是形式對應(formal correspondence),從詞句分析入手,研究如何完成「值」的轉換。具體,嚴密,講求法度,具有所謂的可操作性。而傳神云云,把翻譯不是看作純粹的語言現象,力求由表及裡,探悉其意蘊匠心,如古人所說,「既通其詞,始求其心」:求心始得通詞,會意方可知言。籠統,融渾,全憑妙悟自得,只能神而明之。而且,細究之下,傳神除了傳原作之神,對頗得神氣的譯者之「神」也有所表見,蓋「物之神必以我之神接之」者也。試舉一簡單譯句說明之:
J』ai de l』 énergie à escalader le paradis.
(I have enough vigor to scale the walls of paradise.)
一譯本略作:「我有精力爬進天國」;動詞含有「攀、升」這層意思,雖未譯出,但句子基本上達意。傅雷譯作:「要講魄力,我連天堂都能爬上去」;讀來傳神,將人物的口氣和稟性都譯了出來。故譯事之妙,當以神會,把譯者的解悟也曲達以出。
附帶說一句,文藝理論界前一時期強調了一陣創作主體性問題,但在譯壇似未引起波瀾。正如生活與作品之間存在作家這一中介,原著與譯作之間,也有譯者這一中介在焉。作家運思命筆,自應充分發揮主體的創造力量,譯者在翻譯時難道就不需要揚起創造的風帆?須知譯本的優劣,關鍵在於譯者,在於譯者的譯才,在於譯者的譯才是否得到充分施展。重在傳神,則要求譯者能入乎其內,出乎其外,神明英發,達意盡蘊。翻譯理論中,抹煞譯者主體性的論調應少唱,倒不妨多多研究如何拓展譯者的創造天地,於拘限中掌握自由。大凡一部成功的譯作,往往是翻譯家翻譯才能得到輝煌發揮的結果。泯滅譯者的創造生機,只能導致譯作藝術生命的枯竭。今後的翻譯理論裡,自應有譯者一席之地!
羅新璋手抄傅雷譯文
文學創作說有文學思維或藝術思維,那麼,文學翻譯是否也有個思維問題?這次,應《世界文學》之約,為寫這篇文章,臨時抱佛腳,找了些近年來出版的譯學論著看看,發覺語言學派的翻譯理論,對語義、語用,語碼、解碼,生成、轉換,研求甚細,名堂不少;即以語義分析而言,又有鏈狀分析法(chain analysis)、層次分析法(hierarchical analysis)、成分分析法(componential analysis)之分,許多詞在結構上又有相互關聯的語義場(semantic field)等等。翻譯時,從詞到句到段,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簡直成為一門科學。一路悶頭讀下來,猛然間一愣:想我中譯法、法譯中也算譯了點東西,可從來不知道這種譯法,那麼一向是怎麼翻的呢?除非碰到疑難字句,才條分縷析一下,平素好像都瞑瞑朦朦在譯,說得好聽點,是用模糊思維,憑直覺加頓悟!聯想到以前參加集體翻譯,有一現象曾引起大家注意:在高校教語言的同志,與專門從事翻譯(電臺、新華社、編譯局、外文局)的同行,譯出來的東西似有所不同:一則譯筆嚴謹,一則處理靈活。筆者早先有位同事,中譯法譯得很好,尤其擅長譯詩,但說來令人不信,此公的法語語法概念卻極其模糊。(反觀搞外譯中的,「有文學而無文法」者,也不知凡幾,尤其國內語言學界對漢語語法類型的看法尚存分歧。)從而猜想:求似的翻譯思維,與求等的翻譯思維,是不是有些不同?求似,會不會較多藉助形象思維或模糊思維;求等,則比較專注於語言邏輯,思維比較精確?這只能姑妄言之、姑妄聽之了。藉免信口開河,去找了些科學根據。伍鐵平教授在《從語言的模糊性說到人腦與電腦的區別》一文中說文學語言中充滿了模糊詞,同時我們可以說,沒有模糊語言就沒有文學」;因為「自然語言中充滿模糊詞……據此科學家推斷,人腦思維也具有模糊的特點」。錢學森在《關於思維科學》一文中,提到張光鑑同志對人的創造過程,做了大量考察,提出「相似」的觀點,認為形象思維,是從一大堆不那麼準確的材料中提煉出準確的「相似」云云。而所謂「相似」,乃是「同與變異的矛盾統一」。套用到翻譯理論上,重神似不重形似,就在於神上求「同」,形上存「異」,似又不似,矛盾統一。——而不似之似,方能稱得真似。
探索文學翻譯理論,自可選取不同的立足點,運用不同的學科原理。但不論是等值、等效、神似、化境,還是別的譯派,目的不外乎一個,都是想通過各自的途徑,造就最佳的譯作。每種譯論的開派立宗,都以一定的譯例或經驗為依據,切合一定的語言或文藝特性。彼此的關係,未必相生相剋,倒更應是互滲互補的。不過,從語言特點、審美習慣和思維方式而言,立足於「似」的譯論似較切合漢語翻譯,翻譯實踐上也成效卓著,並已存在備受推重的巨匠大家。我國的譯論,獨具特色,是其所長,但對概念本身,研究得還很不夠,還不能作出深中肯綮的界說,在這方面語言學派足資取法,應相效加強微觀研究,汲引理性精神,用以揭示內在規律,形成一種學說理論。
等值論,是以文本為中心,但也不是不問效果與文採;等效論,轉向以讀者為依歸,對原文的本意和審美的信息,也並不掉以輕心;神似說,則強調抉發文學翻譯中的美學因素,但在忠實方面,比如傅譯,也毫不含糊,他二百萬言的巴爾扎克譯文,近期人民文學出版社在收入《巴爾扎克全集》時,分別約請八九位中年學人認真校核一遍,證明是經得起推敲的,至於讀者的反應,則「覺得讀傅雷的譯文是種享受」。只是這三種譯派,各有側重不同。林語堂說,「以譯者所負的責任言,第一是譯者對原著者的責任,第二是譯者對中國讀者的責任,第三是譯者對藝術的責任。」略加比符的話,宗等值,主要負第一種責任;尚等效,是克盡第二種責任;主神似,則擔起第三種責任。所以,倘有一種譯論能兼具三者之長,則大妙。——而事實上,這種譯論業已存在。林氏講的第一種責任,相當於忠實標準;第二種責任,相當於通順標準;第三種責任,相當於美的標準。這三重標準,說得再簡明一點,即為嚴幾道的三一律:信——達——雅(1898)。果真如此,先生之道可謂大矣!世人經過近一個世紀的探索,最後又回到了嚴老先生那裡……
(文章來源:世界文學公眾號)
圖文綜合自:文匯學人、世界文學公眾號
編輯:星池
責任編輯;範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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