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記憶
2023-10-08 18:44:59 2
A
那件奇怪的事發生在一個星期前。當時我因為一筆訂單,離開S市,去了一趟雲南。事情辦得很順利,訂單提前三天籤完。因為早就按照原定行程買好了機票,我索性不再換票,就在麗江住下,準備用這三天時間好好遊玩一番。權當犒勞自己。
這是我第一次來麗江,一個人的旅行總有幾分孤寂,我想找個朋友陪伴,在記憶裡拼命搜索了一番,終於想起,有個曾經很談得來的網友就住在麗江。
我在QQ上搜索那個網友,好友記錄以及陌生人、黑名單一路搜下來,竟然找不到他。
好在我還記得他的網名,通過網名搜索了一番,又排除了幾個,最後終於找到他。
加上後聊了沒幾句,他就記起我,於是抱怨我把他從QQ上刪除,網名換了,手機號也換了,害他聯繫不上我。
「分明是想徹底跟我斷絕聯繫,才會這樣做的吧?」最後,他這樣說道。
我卻完全不記得曾經刪除他的事,可能是被盜號的刪掉了,我只能這樣解釋。
他又抱怨了一番,但是知道我現在正在麗江後,還是很高興地跟我約定了地點,立刻就要來見我。
他急匆匆地下了線。我很奇怪,我們約定的地點是一個江邊廣場,那裡人來人往,他既沒問我手機號,又沒問我相貌特徵,待會兒怎麼能認出從未謀過面的我呢?
我帶著幾分不安趕往江邊,遠遠的,就看見一個穿著米色風衣的男子朝我招手跑過來,到了跟前,他一拳擂在我的肩膀上:「林兄,我們又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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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頓時一頭霧水:「我們曾經見過嗎?」
看網友的表情,他以為我在開玩笑,可是見我正色望著他,他轉而惱怒起來,堅持說我們去年見過面,還曾經喝過酒。
「就在那個酒吧!」
他指著廣場一角一個叫「惜緣」的酒吧說道。
他又描述了許多細節,可是無論如何我也想不起來曾經見過他。
最後他急了,突然一拍腦門兒,然後從口袋裡掏出手機,一番查找,然後把手機遞到我面前,長出了一口氣道:「幸好當時拍了照,不然我真要被你唬住,以為是自己失去記憶了呢!」
照片是三個人的合影,左邊的是網友,挨著網友站著的是我,而我旁邊還有一個大眼睛的捲髮女孩兒,女孩兒親暱地挽著我的胳膊,背景正是那個叫「惜緣」的酒吧。
證據確鑿,我一下子蒙了,我指著旁邊那個女孩兒問網友那是誰。
網友說那個女孩兒是跟我一起來的,當時我並沒有介紹,可是看我們親暱的樣子,顯然是戀人關係。
最後,網友皺眉望著我:「林兄,你最近沒生過什麼怪病吧?怎麼好像丟了一部分記憶似的。」
這也正是此刻我的感覺,我仔細回想這一年的經歷,我過的都是再平常不過的生活,至於疾病方面,也只是在幾個月前感冒過一次,如果網友所說的都是真的,那麼我的確是憑空丟掉了一段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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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心查出事情的真相。
我以尋找失散多年的妹妹為由,把女孩兒的相片發到各大論壇。
沒想到當天半夜,就有人在下面回帖。
回帖人自稱是女孩兒的同事,不過那個回帖人也同時質疑我說,與女孩兒做同事很多年,並未聽她說起過自己有哥哥這回事。我立刻單獨聯繫回帖人,胡言一番,總算搪塞過他的質疑,並最終要來女孩兒的地址。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站在女孩兒的家門口。
七點半,我看到女孩兒走出來,她似乎有些神思恍惚,臉色很不好看,一直低著頭走路,以至於幾乎撞到我,才突然回過神來。她看到我的那一瞬間,突然瞪大眼睛,臉上的表情有驚,有喜,也有恐慌,可謂豐富至極。可是,只一瞬,她的表情又恢復平靜,繞過我,繼續向前走。
我看著她的背影,突然叫出她的名字:「烏瑪!」
她的肩膀猛地顫抖了一下,卻加快了腳步,幾乎是跑著逃離了我的視線。
這讓我更加堅信,她是認識我的。可是,她又為什麼不與我相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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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烏瑪鄰居那裡了解到的事讓我很震驚,原來烏瑪早已結婚,她的丈夫脾氣暴躁,並且是個賭徒,經常在賭輸了之後,回家暴打烏瑪。
去年有一天晚上,鄰居看見烏瑪被丈夫揪著頭髮拉出門。不過從那天晚上之後,烏瑪的丈夫就再也沒回來過,烏瑪說他賭贏了,自己帶著錢遠走高飛了。
明天我就要回到S市,我可以選擇忘記這件事,可是,如果不解開這個謎,我永遠也無法安心。
我決定速戰速決,我從小區門口的廣告上找到一家開鎖公司。那個開鎖工根本沒看我的身份證,就幫我打開了烏瑪的門。
烏瑪的房間有著單身女人特有的整潔,房子兩室一廳,烏瑪應該住在東面的那間房,因為西面的那間房間裡面都是灰塵,但是從裡面的雙人床看來,這裡曾經是烏瑪與丈夫的臥室,我還在抽屜裡面看到一張照片,裡面是烏瑪與一個男人的合影,這更加印證了我的猜測。
我泛泛看了看兩間房,都沒什麼收穫,最後視線落在烏瑪房間床頭的電腦上。
我打開電腦,慶幸烏瑪並沒有給電腦設置密碼。
她的電腦很乾淨,幾個硬碟裡面有電影、生活喜劇、小說,中規中矩。
我正想放棄,突然心裡一動,我把電腦設置修改為:顯示所有隱藏文件,果然,我在F盤發現了一個叫作「如夢如煙的往事」的隱藏文件夾。
這個文件夾裡面有大量照片,讓我震驚的是,照片竟然全是我與烏瑪的合影!或對視微笑,或親密相擁,照片上的我們看起來無比親暱,而從背景上來看,這些照片都是在麗江拍的,日期顯示為一年前。
一年前我真的曾經來過麗江?還曾經與這個叫烏瑪的女人有過親密的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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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遠在S市的好友小A打了個電話,問他記不記得一年前我曾來過麗江。
小A大呼小叫:「你去沒去過麗江,我怎麼知道?一年前你一次性把一個月的年假都休了,我問你去哪兒,你還神秘兮兮的不告訴我,只說要結束光棍生活,回來帶個嫂子給我看!結果還不是說大話……」 為什麼我一點兒都不記得?
我茫無頭緒地在烏瑪的電腦上胡亂點著,不知怎的就點開一個郵箱,那個郵箱設置了自動保存密碼,我很輕易地就進去了。
我點了最近的一封標題-1作「現在的我」的郵件,郵件打開的那一瞬間,我幾乎不能呼吸。
郵件裡面沒有文字,只有圖片,讓我驚悚的正是那幾張圖,圖片是一具完整的人體骨骼,那顯然不是醫學院裡用來給學生上課的標本,因為那具人骨身上穿著衣服,並且躺在一個深坑裡。
照片從不同的角度把人骨的悽慘與恐怖表現得淋漓盡致,我看得毛骨悚然。
因為那具人骨身上穿的花短袖,圖案跟剛才我在西屋那張合影裡所見到的男人身上穿的短袖衫一模一樣。
也就是說,這具人骨,就是烏瑪的丈夫!他不是鄰居所說的那樣,而是被人殺害,埋在荒郊野外,腐爛成了一堆白骨。
那麼,是誰殺了烏瑪的丈夫?又是誰拍了這組圖片,發給烏瑪的呢?
郵件標題雖然叫作「現在的我」,可是我顯然不會相信是已經死去的烏瑪的丈夫拍下自己的骷髏圖來嚇唬烏瑪,比起相信世上有鬼,我倒更願意相信另外一種推測。
那就是,烏瑪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殺了丈夫,而她殺人以及處理屍體的這一過程被人發現,那個人拍下了烏瑪丈夫屍體的照片,發給烏瑪,這麼做的目的,顯然是為了勒索鳥瑪。
關掉圖片後,我發現在烏瑪的郵箱裡,這種標題叫作「現在的我」的郵件,幾乎填滿了整個郵箱,最早的郵件是從半年前開始的,圖片內容大同小異,只是拍攝角度不同而已。
這個人威脅烏瑪已經半年了,難怪烏瑪的臉色那麼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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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偷躲在西房裡,一直到晚上六點,終於等到烏瑪回來。
我希望能通過她打電話來發現一些線索,可是,一直等到烏瑪已關燈入睡,其間她一個電話也沒打過。
我悶得慌,又等了一會兒,估計烏瑪已經睡了,於是悄悄打開門,潛進客廳。
我原本打算離開這裡的,可是剛走到門口。東屋的門突然「吱嘎」一聲,我嚇了一跳,轉過身,看見烏瑪正朝我走過來。
眼見得無處可藏,我只能聽候發落。
可是,烏瑪看也沒看我一眼,徑直從我身邊經過。
看著她遊魂一樣慢慢挪著步子,我恍然:原來烏瑪是在夢遊。
我靜靜跟在她身後,看著她先是在門旁拿了一把鐵鍬,然後像個正常人一樣打開門,走出小區,輕車熟路地走上一條小徑,走了大約一公裡,小徑沒入一片樹林中。這景象很熟悉,我想,我已經猜到烏瑪要做什麼了。
果然,接下來,烏瑪拐入一棵大樹後,掄起鐵鍬開始挖坑。
她力氣似乎大得很,沒一會兒,眼前已經出現一個大坑,距離有點兒遠,我看不清坑裡有什麼,而烏瑪已經掏出手機,對著坑在拍照。
謎底已經擺在眼前了,是烏瑪殺了丈夫,埋在這裡,可是殺人之後,烏瑪長期陷入恐慌與不安中,在丈夫死後半年,她患上了夢遊症,會在晚上挖出丈夫的屍骨,拍照發給自己。
白天清醒過來的烏瑪,當然不會記得自己夢遊時的行為,看到郵箱裡的照片會更加恐慌,這種恐慌又會加重她的夢遊症,由此形成惡性循環。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舉起手機,以視頻的方式記錄下了烏瑪這一連串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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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把視頻交給警方之前,我決定先找烏瑪談談,我得弄清楚我丟失的那段記憶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烏瑪看到視頻,並沒有太驚訝,她說:「我早就知道照片是我自己發的,因為我經常在清晨醒來後,發現睡衣上以及指甲縫裡都是泥土,但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
烏瑪帶我去了一個地方,途中,她講述了我們的故事。
原來很久之前,我就跟烏瑪陷入網戀中,因為不堪思念之苦,一年前,我終於來到麗江見了烏瑪。
我們度過了半個月的快樂時光。
然後,那個晚上,烏瑪的丈夫要把她作為賭注拉進賭場,那個時候,我就在烏瑪樓下等著她,我看著她被丈夫扯著頭髮拖出門,我尾隨他們走了一段路,看見那個男人一直不停地毒打烏瑪,我怒不可遏,隨手扯下皮帶,從後面勒住男人的脖子。
男人很強壯,我顯然不是他的對手,是烏瑪用石頭幫了我的忙。
所以,是我和烏瑪一起殺了她的丈夫。
事情的真相真是這樣的嗎?
我為什麼要相信這個女人?我突然覺得這個女人壞透了!
烏瑪看著我的眼睛,平靜地說:「我們到了,進去看看,你就知道我的話是否可信了。」眼前是一個小小的酒吧,烏瑪徑直帶我走下去。
原來地下一層竟是個規模很大的賭場,烏瑪跟我解釋說,以前她總擔心丈夫哪次賭輸了會把她賣掉,所以曾經跟蹤丈夫來過這裡。
烏瑪並沒在地下一層停留,而是穿過整個賭場,徑直走到盡頭的一扇鐵門前。
到了鐵門前,烏瑪蹲在地上,按了一個開關,鐵門慢慢打開,我這才發現,這扇鐵門,竟然是電梯。電梯徐徐下行,過了大約一分鐘,終於停下,電梯門自動打開,呈現在我們面前的,竟然又是一個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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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特殊的賭場,在這裡,賭的不是錢財等實物,而是一切虛擬的東西,比如:運氣、心情、想像力、創造力,技能……或者,記憶。
烏瑪就是在這裡跟我賭了一次,我們的賭注是一樣的:相戀以及殺人的記憶,輸了的那個,會失去這段記憶,像一切都沒發生一樣,繼續過以往的生活,而贏了的那個,會永遠記住這段記憶。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殺了人之後,我和烏瑪都陷入深深的不安與恐慌之中,與其讓兩個人都惶惶不可終日,不如所有的痛苦都讓一個人承擔。
賭博的結果就是,我輸了,徹底失去了去麗江的那段記憶,把一切都留給賭贏了的烏瑪一個人承擔。
我當然不會相信這樣荒誕絕倫的解釋,所以,我決定和烏瑪再賭一次。
我們兩個面前放了一個像攝像頭一樣發出幽幽藍光的玻璃紐扣,烏瑪的賭注是我丟失的那段記憶,莊家要求她集中精力努力把那段記憶再回想一遍。
而我的賭注則是與烏瑪有關的這段記憶,我努力回想了一遍從我在網友那裡知道烏瑪的存在,以及發現烏瑪殺人,到出現在這個賭場中的全部經歷。
我們的賭博方式很簡單,就是賭骰子大小。
一共三顆骰子,如果骰子點數在4-10之間,就是小,烏瑪贏。
如果點數在11—17之間,就是大,我贏。
我的視線隨著莊家搖晃的手腕起起落落,終於,隨著莊家果斷地一揚手腕,三顆骰子滾落在綠色的檯面上,是三個「1」,既不在4-10之間,也不在11-17之間。
這是什麼意思?
耳邊傳來莊家的聲音:「不好意思,是圍骰,莊家贏,二位全輸了。」
我努力想知道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又不知道問什麼,腦子裡空空的,好像瞬間丟了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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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雲南回來的第三天,我正在單位坐班,突然從外面聞進來一群警察,他們說接到匿名舉報,懷疑我跟一宗遠在雲南的謀殺案有關,我還有個同犯,叫烏瑪,接著不由分說地把我塞進警車。
我並沒有擔心,我相信我是清白的,因為,我並不認識什麼叫烏瑪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