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喪葬習俗由來(湘西鳳凰古城苗族喪葬習俗)
2023-09-21 20:27:08 3
老年人壽終正寢要為其舉行隆重的葬禮。弔喪期一般為3~5天。辦喪期間,蘆笙聲不斷,晝夜向死者致哀。祭奠殺牲,以牛為貴。葬禮上至關重要的是請鬼師(巫師)超度亡靈,苗語即為之「開路」,念誦焚巾曲或曰指路經,指引他們回到祖先的地方。
一些地區的苗族認為,人有三個靈魂,人死後,一個靈魂沿祖先遷徙而來的路線回到祖先的故地與祖先團聚,一個安守墓地,一個與子孫同在、並在冥冥之中保佑他們。
苗族主要實行土葬,現在一般有木棺、石棺兩種靈柩。前者使用更為普遍。黔南部分地區是石棺土葬。
很多地方苗族以宗族為單位有公共墓地。一些地方苗族有東西向橫埋的習俗,以示引導死者的靈魂回到祖先故土——東方去。兇死、暴死、難產死、上吊死等被認為不吉利,不舉行葬禮,實行火葬或者二次葬,而且不能葬入集體墓地。苗族歷史上曾實行巖洞葬、懸棺葬、風葬等習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區)。葬式有順葬和橫葬兩類。橫葬是一種極古老的葬俗,頭東腳西,過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現在還有部份人家採用這種葬式。
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後,要把靈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裡。這類葬法主要流行於惠水、龍裡、貴定、平塘、都勻、獨山、羅甸、平壩、長順、紫雲、望謨等縣的部份苗族中。
近幾年來在民族考古研究中發現了這類葬法的大量遺址。洞內靈柩從魏晉南北朝起到明清兩朝止,歷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為最多,但遲至明清時期方有記載。
懸棺葬
長順縣交麻鄉的天星洞,平壩縣的棺材洞,是其中幾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計數外,可辯認的靈柩在百具以上,多的達五百餘具乃至千餘具,而且都是頭東腳西方向陳列。這類葬式今已絕跡。
懸棺葬:即人死入棺後,把靈柩存放在懸崖絕壁的縫隙中,或在懸崖上打洞插上木樁,將靈柩橫放於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區就有這類葬式的記載。明代時黔中南地區苗族還普遍實行這種葬法。
現在湘西鳳凰地區土葬是最流行的一種!
清代時逐漸減少以至消失。到抗戰前僅有個別人家保留這種習俗。樹葬:是人死後用樹皮包起來裹起來掛在樹上,這在《隋書.地理志》有記載,今大部份地區已絕跡,僅個別地區對非正常死亡者採用。
現在湘西鳳凰地區土葬是最流行的一種!
湘西鳳凰古城苗族喪葬習俗
報喪:苗族死人實行上葬。成年人死亡,用衫樹棺木鹼屍,未成年小孩夭折,用木匣掩埋。正常去世老人,落氣時要燒「落氣錢」,同時要放三炮火,俗叫「啟程炮」。用桃樹葉或水菖蒲燒水洗澡,穿壽衣上柳床,然度入棺。
守靈:棺木放在堂屋正中央,全家舉哀,戴孝帕,大門貼上「當大事」字樣,晚上請道士「打繞棺」、念經,停柩三至七日,上山安葬。
擇日:有的要擇「吉日」,看哪無忌諱才扶柩入土。靈柩上山要由死者娘舅家找一個年紀大的人,身纏 二、三丈白布提著稻草把在前面引路,孝子孝孫也要頭戴孝帕,手執香紙,撇紙錢,抬喪不走彎路,逢山翻山,遇水涉水,甚至踐踏莊稼也不計較。
下葬:到墳地棺木入穴後,由孝子親手持鋤連挖三鋤,連呼死者三聲,然後眾人才動手埋葬。
送葬人一律耍回孝家,孝家門外放有一碗水泡飯,每人千拈兒粒,放在嘴邊吹散,才能進屋。對非正常死亡的人,不論老幼,不能停屍屋內,多數不擇日子,隨死隨埋,喪事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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