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一級建造師建築實務教材變化(2022年二級建造師建築實務新舊教材對比解讀)
2023-09-13 00:20:33 1
《建築》總體變化情況
1.教材總體變動比例:15%左右。整體變化不大,主要是增加、修改、刪除了部分內容。變化部分細枝末節的改動,對備考影響不是很大。
2.教材售價:無變化(72元)。
3.頁碼變化:新增1頁。
4.大綱情況:無變化。
5.體系變化:無變化。
第一章:2A310000 建築工程施工技術
2A311000建築工程技術要求
2A311010建築構造要求
2A311020建築結構技術要求
2A311030建築材料
2A312000建築工程專業施工技術
2A312010施工測量技術
2A312020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技術
2A312030主體糹吉構工程施工技術
2A312040防水與保溫工程施工技術
2A312050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技術
2A312060建築工程季節性施工技術
變動1:2A311011 民用建築構造要求
新教材P1:修改內容
一、民用建築分類
建築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質分為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和農業建築。工業建築是供生產使用的建築物,民用建築是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築的總稱,農業建築是指用於農業、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建築。
民用建築按使用功能又可分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兩大類,居住建築包括住宅建築和宿舍建築,公共建築是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築,如圖書館、車站、辦公樓、電影院、賓館、醫院等。
舊教材P1
一、民用建築分類
建築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質分為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和農業建築。工業建築是供生產使用的建築物,民用建築是供人們從事非生產性活動使用的建築物,農業建築是指用於農業、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建築。
民用建築按使用功能又可分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兩大類,居住建築包括住宅建築和宿舍建築,公共建築是供人們進行各類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等活動的建築物,如圖書館、車站、辦公樓、電影院、賓館、醫院等。
新教材P3:增加、修改
三、民用建築的構造
3.民用建築主要構造要求
(2)下列突出物不計入建築高度內: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水箱間等輔助用房佔屋頂平面面積不超過1/4者,突出屋面的通風道、煙囪、通信設施、裝飾構件、花架、空調冷卻塔等設施、設備。
(6)室內淨高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吊頂、樓板或梁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當樓蓋、屋蓋的下懸構件或管道底面影響有效使用空間時,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下懸構件下緣或管道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
舊教材P3
三、民用建築的構造
3.民用建築主要構造要求
(2)下列突出物不計入建築高度內: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水箱間等輔助用房佔屋頂平面面積不超過1/4者,突岀屋面的通風道、煙囪、通信設施、裝飾構件、花架、空調冷卻塔等設備。
(6)室內淨高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吊頂、樓板或梁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當樓蓋、屋蓋的下懸構件或管道底面影響有效使用空間者,應按樓地面完成面至下懸構件下緣或管道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計算。
變動2:2A311013 建築抗震構造要求
新教材P8:新增內容
2. 建築抗震設防分類
抗震設防的各類建築與市政工程,根據其遭受地震破壞後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等因素劃分為甲、乙、丙、丁四個抗震設防類別:
甲類:特殊設防類,指使用上有特殊要求的設施,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築與市政工程,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別重大災害後果,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築與市政工程;
乙類:重點設防類,指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儘快恢復的生命線相關建築與市政工程,以及地震時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傷亡等重大災害後果,需要提高設防標準的建築與市政工程;
丙類:標準設防類,指除甲類、乙類、丁類以外按標準要求進行設防的建築與市政工程;
丁類:適度設防類,指使用土人員稀少且震損不致產生次生災害,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適度降低設防要求的建築與市政工程。
舊教材P8
2. 建築抗震設防分類
建築物的抗震設計根據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為甲、乙、丙、丁類四個抗震設防類別。
變動3:2A311023 鋼筋混凝土結構的特點及配筋要求
新教材P21:刪除、增加
一、鋼筋混凝土梁的受力特點及配筋要求
(二)鋼筋混凝土梁的配筋要求
2.箍筋
箍筋主要是承擔剪力的,在構造上還能固定受力鋼筋的位置,以便綁紮成鋼筋骨架。箍筋宜採用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鋼筋,其數量(直徑和間距)由計算確定。梁中箍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4)當梁中配有按計算需要的縱向受壓鋼筋時,箍筋應符合以下規定:
1)箍筋應做成封閉式,且彎鉤直線段長度不應小於5d(有抗震要求時為10d),d為箍筋直徑。
舊教材P21:
一、鋼筋混凝土梁的受力特點及配筋要求
(二)鋼筋混凝土梁的配筋要求
2.箍筋
箍筋主要是承擔剪力的,在構造上還能固定受力鋼筋的位置,以便綁紮成鋼筋骨架。箍筋宜採用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鋼筋,也可採用HRB335鋼筋,其數量(直徑和間距)由計算確定。梁中箍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4)當梁中配有按計算需要的縱向受壓鋼筋時,箍筋應符合以下規定:
1)箍筋應做成封閉式,且彎鉤直線段長度不應小於5d,d為箍筋直徑;
變動4:2A311024 砌體結構的特點及技術要求
新教材P23:整體變動
二、砌體結構的主要技術要求
現行國家標準《砌體結構通用規範} GB55 007-2021 對砌體結構設計與施工規定如下:
(一)基本規定
1.砌體結構應布置合理、受力明確、傳力途徑合理,並應保證砌體結構的整體性和穩定性。
2.砌體結構施工質量控制等級應根據現場質量管理水平、砂漿和混凝土質量控制、砂漿拌合工藝、砌築工人技術等級四個要素從高到低分為A、B、C三級,設計工作年限50 年及以上的砌體結構工程,應為A級或B級。
3.砌體結構應選擇滿足工程耐久性要求的材料,建築與結構構造應有利於防止雨雪、溫氣和侵蝕性介質對砌體的危害。
4.環境類別為2類 ~5類條件下砌體結構的鋼筋應採取防腐處理或其他保護措施。
5.處於環境類別為4類、5類條件下的砌體結構應採取抗侵蝕和耐腐蝕措施。
(二)材料要求
1.砌體結構材料應根據其承載性能、節能環保性能、使用環境條件合理選用。
2.所用的材料應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書、產品性能型式檢驗報告;應對塊材、水泥、鋼筋、外加劑、預拌砂漿、預拌混凝土的主要性能進行檢驗。
3.砌體結構不應採用非蒸壓矽酸鹽磚、非蒸壓矽酸鹽砌塊及非蒸壓加氣混凝土製品。
4.砌體結構應推廣應用以廢棄磚瓦、混凝土塊、渣土等廢棄物為主要材料製作的砌塊。
5.夾心牆的外葉牆的磚及混凝土砌塊的強度等級不應低於 MU10。
6.填充牆的塊材最低強度等級應滿足:內牆空心磚、輕骨料混凝土砌塊、混凝土空心砌塊應為 MU3.5,外牆應為 MU5; 內牆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應為 A2.5,外牆應為 A3.5。
7.下列部位或環境中的填充牆不應使用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體:
(1)建築物防潮層以下牆體;
(2)長期浸水或化學侵蝕環境;
(3)砌體表面溫度高於 80 ℃ 的部位:
(4)長期處於有振動源環境的牆體。
8.砌築砂漿的最低強度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計工作年限大於和等於 25 年的燒結普通磚和燒結多孔磚砌體為 M5; 設計工作年限小於 25 年的燒結普通磚和燒結多孔磚砌體為 M2.5;
(2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體為 Ma5.0; 蒸壓灰砂普通磚和蒸壓粉煤灰普通磚砌體為Ms5.0;
(3)混凝土普通磚、混凝土多孔磚砌體為 Mb5;
(4) 混凝土砌塊、煤肝石混凝土砌塊為 Mb7.5;
(5)配筋砌塊砌體為 Mb10;
(6)毛料石、毛石砌體為 M5。
9. 混凝土砌塊砌體的灌孔混凝土最低強度等級不應低於 Cb20,且不應低於塊體強度等級的1.5 倍。
(三)設計要求
1.牆體轉角處和縱橫牆交接處應設置拉結鋼筋或鋼筋焊接網。
2.砌體結構鋼筋混凝土板、屋面板應符合下列規定:
(1)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或屋面板伸進縱、橫牆內的長度,均不應小於 120mm;
(2)預製鋼筋混凝土板在混凝土梁或圈梁上的支承長度不應小於 80mm; 當板未直接擱置在圈梁上時,在內牆上的支承長度不應小於 100mm, 在外牆上的支承長度不應小於120mm;
(3)預製鋼筋混凝土板端鋼筋應與支座處沿牆或圈梁配置的縱筋綁紮,應採用強度等級不低於 C25 的混凝土澆築成板帶:
(4)預製鋼筋混凝土板與現澆板對接時,預製板端鋼筋應與現澆板可靠連接;
(5)當預製鋼筋混凝土板的跨度大於 4.8m 並與外牆平行時,靠外牆的預製板側邊應與牆或圈梁拉結;
(6)鋼筋混凝土預製板應相互拉結,並應與梁、牆或圈梁拉結。
3.承受吊車荷載的單層砌體結構應採用配筋砌體結構。
4.多層砌體結構房屋中的承重牆梁不應採用無筋砌體構件支承。
5.對於多層砌體結構民用房屋,當層數為3層、4層時,應在底層和簷口標高處各設置一道圈梁。當層數超過4層時,除應在底層和簷口標高處各設置一道圈梁外,至少應在所有縱、橫牆上隔層設置。
6.圈梁寬度不應小於 190mm ,高度不應小於 120mm ,配筋不應少於 4Φ12 箍筋間距不應大於 200mm。
7.底部框架 抗震牆結構房屋底部現澆混凝土抗震牆厚度不應小於 160mm;框架柱截面尺寸不應小於 400mm X 400mm ,圓柱直徑不應小於 450mm。
8.配筋砌塊砌體抗震牆應全部用灌孔混凝土灌實。
9.填充牆與周邊主體結構構件的連接構造和嵌縫材料應能滿足傳力、變形、耐久、防護和防止平面外倒塌要求。
舊教材P23
二、砌體結構的主要技術要求
砌體結構的構造是確保房屋結構整體性和結構安全的可靠措施。牆體的構造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預製鋼筋捏凝土板在 昆凝土圈梁上的支承長度不應小於80mm ,板端伸出的鋼筋應與圈梁可靠連接,且同時澆築;預製鋼筋混凝士板在牆上的支承長度不應小於100mm並應按下列方法進行連接:
1)板支承於內牆時,板端鋼筋伸出長度不應小於70mm,且與支座處沿牆配置的縱筋綁紮,用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5的混凝土澆築成板帶;
2)板支承於外牆時,板端鋼筋伸出長度不應小於100mm,且與支座處沿牆配置的縱筋綁紮,並用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5的混凝土澆築成板帶;
3)預製混凝土板與現澆板對接時,預製板端鋼筋應伸入現澆板中進行連接後,再澆築現澆板。
(2)牆體轉角處和縱橫牆交接處應沿豎向每隔400-500mm設拉結鋼筋,其數量為120mm、240mm牆厚設2ϕ6拉結筋,厚度大於240mm的牆體平均每120mm牆厚設1根直徑6mm的鋼筋;或採用焊接鋼筋網片,埋入長度從牆的轉角或交接處算起,對實心磚牆每邊不少於500mm,對多孔磚牆和砌塊牆不小於700mm。
(3)填充牆、隔牆應分別採取措施與周邊主體結構構件可靠連接,連接構造和嵌縫材料應能滿足傳力、變形、耐久和防護要求。
(4)在砌體中埋設管道時,不應在截面長邊小於500mm的承重牆體、獨立柱內埋設管線。
(5)砌塊砌體應分皮錯縫搭砌,上下皮搭砌長度不得小於90mm。當搭砌長度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在水平灰縫內設置不小於2根不小於4mm的焊接鋼筋網片(橫向鋼筋的間距不應大於200mm,網片每端應伸出該垂直縫不小於300mm)。
(6)混凝土砌塊房屋,宜將縱橫牆交接處,距牆中心線每邊不小於300mm範圍內的孔洞,採用不低於Cb20混凝土沿全牆高灌實。
(7)框架填充牆牆體厚度不應小於90mm,砌築砂漿的強度等級不宜低於M5(Mb5、Ms5)。
(8)填充牆與框架的連接,可根據設計要求採用脫開或不脫開方法。有抗震設防要求時宜採用填充牆與框架脫開的方法。當填充牆與框架採用脫開方法時,牆體高度超過4m時宜在牆高中部設置與柱連通的水平系梁,系梁的截面高度不小於60mm,填充牆高不宜大於6m;當填充牆與框架採用不脫開方法時,填充牆長度超過5m或牆長大於2倍層高時,牆頂與梁宜有拉接措施,牆體中部應加設構造柱,牆高度超過4m時宜在牆高中部設置與柱連接的水平系梁,牆高度超過6m時,宜沿牆高每2m設置與柱連接的水平系梁,系梁的截面高度不小於60mm。
變動5:2A311025 鋼結構的特點及技術要求
新教材P26:整體修改
二、鋼結構的主要技術要求
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通用規範} GB 55006——2021 對鋼結構設計與施工規定如下:
(一)鋼結構工程建設應遵循的原則
1.滿足適用、經濟和耐久性要求;
2. 提高工部程建設質量和運營維護水平;
3. 符合國家節能、環保、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等政策;
4.符合建築技術的發展方向,鼓勵新技術應用。
(二)基本規定
當施工方法對結構的內力和變形有較大影響時,應進行施工方法對主體結構影響的分析,並應對施工階段結構的強度、穩定性和剛度進行驗算。
(三)材料要求
鋼結構承重構件所用的鋼材應具有屈服強度、斷後伸長率、抗拉強度和磷、硫含量的合格保證,在低溫使用環境下尚應具有衝擊韌性的合格保證;對焊接結構尚應具有碳或碳當量的合格保證。
(四)設計要求
1.螺栓孔加工精度、高強度螺栓施加的預拉力、高強度螺栓摩擦型連接的連接板摩擦面處理工藝應保證螺栓連接的可靠性;已施加過預拉力的高強度螺栓拆卸後不應作為受力螺栓循環使用。
2.焊接材料應與母材相匹配。焊縫應採用減少垂直於厚度方向的焊接收縮應力的坡口形式與構造措施。
3.鋼結構承受動荷載且需進行疲勞驗算時,嚴禁使用塞焊、槽焊、電渣焊和氣電立焊接頭。
4.高強度螺栓承壓型連接不應用於直接承受動力荷載重複作用且需要進行疲勞計算的構件連接。
5.栓焊並用連接應按全部剪力由焊縫承擔的原則,對焊縫進行疲勞驗算。
6.焊接結構設計中不得任意加大焊縫尺寸,避免焊縫密集交叉。對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普通螺栓受拉連接應採用雙螺母或其他防止螺母鬆動的有效措施。
7. 多層和高層鋼結構結構計算時應考慮構件的下列變形:
(1)梁的彎曲和剪切變形:
(2)柱的彎曲、軸向、剪切變形;
(3)支撐的軸向變形;
(4)剪力牆板和延性牆板的剪切變形:
(5)消能梁段的剪切、彎曲和軸向變形;
(6)樓板的變形。
(五)施工要求
1.構件工廠加工製作應採用機械化與自動化等工業化方式,並應採用信息化管理。
2.鋼結構安裝方法和順序應根據結構特點、施工現場情況等確定,安裝時應形成穩固的空間剛度單元。測量、校正時應考慮溫度、日照和焊接變形等對結構變形的影響。
3.鋼結構吊裝作業必須在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範圍內進行。用於吊裝的鋼絲繩、吊裝帶、卸扣、吊鉤等吊具應經檢驗合格,並應在其額定許用荷載範圍內使用。
4.對於大型複雜鋼結構,應進行施工成形過程計算,並應進行施工過程監測;索膜結構或預應力鋼結構施工張拉時應遵循分級、對稱、勻速、同步的原則。
5. 鋼結構施工方案應包含專門的防護施工內容,或編制防護施工專項方案,應明確現場防護施工的操作方法和環境保護措施。
6.首次採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頭形式、焊接位置、焊後熱處理制度以及焊接工藝參數、預熱和後熱措施等各種參數的組合條件,應在鋼結構構件製作及安裝施工之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焊接工藝評定,並制定焊接操作規程。
7.全部焊縫應進行外觀檢查。要求全焊透的一級、二級焊縫應進行內部缺陷無損檢測,一級焊縫探傷比例應為 100%,三級焊縫探傷比例應不低於 20%。
舊教材P25
二、鋼結構的技術要求
1.鋼結構設計應包括的內容(刪除)
(1)結構方案設計,包括結構選型、構件布置;
(2)材料選用;
(3)作用及作用效應分析;
(4)結構的極限狀態驗算;
(5)結構、構件及連接的構造;
(6)抗火設計;
(7)製作、安裝、防腐和防火等要求;
(8)滿足特殊要求結構的專門性能設計。
2.鋼結構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進行設計
(1)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包括:構件或連接的強度破壞、疲勞破壞、脆性斷裂、因過度變形而不適用於繼續承載,結構或構件喪失穩定、結構轉變為機動體系和結構傾覆;
(2)正常使用極限狀態包括:影響結構、構件或非結構構件正常使用或外觀的變形,影響正常使用的振動,影響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損壞(包括混凝土裂縫)。
3.鋼結構的安全等級和設計使用年限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18和《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153—2008的規定。對於可能遭受火災、爆炸、衝擊等偶然作用,安全等級為一級的重要結構,宜進行防連續倒塌設計。
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鋼結構的安全等級應取為二級,其他特殊建築鋼結構的安全等級應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建築物中各類結構構件的安全等級,宜與整個結構的安全等級相同。對其中部分結構構件的安全等級可進行調整,但不得低於三級。
4.預應力鋼結構的設計應包括預應力施工(單次或多次預應力方案)階段和使用階段的各種工況。應對結構、構件和節點進行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計算。預應力索膜結構設計應包括找形分析、荷載分析及裁剪分析三個相互制約的過程,必要時還應進行施工過程分析。對於使用階段需要換索的工況,在計算、構造及施工方案上應預先考慮。
5.設計鋼結構時,應從工程實際出發,合理選擇材料、結構方案和構造措施,滿足結構構件在運輸、安裝和使用過程中的強度、穩定性和剛度要求,並符合防火、防腐蝕要求。宜優先採用通用的和標準化的結構和構件,減少製作、安裝工作量。
6.鋼結構的構造應便於製作、運輸、安裝、維護並使結構受力簡單明確,減少應力集中,避免材料三向受拉。以受風載為主的空腹結構,應儘量減少受風面積。鋼結構設計應考慮製作、運輸和安裝的經濟合理與施工方便。
7.在鋼結構設計文件中,應註明建築結構設計使用年限、鋼材牌號、連接材料的型號(或鋼號)、設計所需的附加保證項目和所採用的規範。此外,還應註明所要求的焊縫形式、焊縫質量等級、端面刨平頂緊部位、鋼結構防護要求及措施、對施工的要求。對抗震設防的鋼結構,關鍵連接部位應註明其連接的細部構造、尺寸,同時註明在塑性耗能區採用鋼材的最大允許屈服應力。
8.鋼結構設計應考慮施工措施和施工過程對結構的影響。當施工方法或順序對主體結構的內力和變形有較大影響時,應進行施工階段分析驗算。鋼結構的安裝連接應釆用傳力可靠、製作方便、連接簡單、便於調整的構造形式並應考慮臨時定位措施。
9.鋼結構材料選擇應遵循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的原則,綜合考慮結構的重要性、荷載特徵、結構形式、應力狀態、連接方法、鋼材厚度、價格和工作環境等因素,選用合適的鋼材牌號和材性。承重結構採用的鋼材應具有屈服強度、伸長率、抗拉強度、衝擊韌性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證,對焊接結構尚應具有碳含量(或碳當量)的合格保證。焊接承重結構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結構採用的鋼材還應具有冷彎試驗的合格保證。當選用Q235鋼時,其脫氧方法應選用鎮靜鋼。
變動6:2A311031 常用建築金屬材料的品種、性能和應用
新教材P28
舊教材P27
新教材P28:修改、刪除
把所有「下屈服強度」修改為「屈服強度」,刪除:所有HRB600及相關內容
(1)鋼筋實測抗拉強度與實測屈服強度之比不小於1.25;
(2)鋼筋實測屈服強度與表2A311031規定的屈服強度標準值之比不大於1.30;
舊教材P27:
(1)鋼筋實測抗拉強度與實測下屈服強度之比不小於1.25;
(2)鋼筋實測下屈服強度與表2A311031規定的下屈服強度特徵值之比不大於1.30;
國家標準還規定,熱軋帶肋鋼筋應在其表面軋上牌號標誌、生產企業序號(許可證後3位數字)和公稱直徑毫米數字,還可軋上經註冊的廠名(或商標)。鋼筋牌號以阿拉伯數字或阿拉伯數字加英文字母表示,HRB400,HRB500,HRB600分別以4、5、6表示,HRBF400,HRBF500分別以C4、C5表示,HRB400E,HRB500E分別以4E、5E表示,HRBF400E,HRBF500E分別以C4E、C5E表示。廠名以漢語拼音字頭表示。公稱直徑毫米數以阿拉伯數字表示。
變動7:2A311035 飾面石材、陶瓷的特性和應用
新教材P36:修改
一、飾面石材
(一)天然花崗石
建築裝飾工程上所指的花崗石是指以花崗巖為代表的一類裝飾石材,
新教材P37:修改
(二)天然大理石
天然大理石板材按板材的加工質量和外觀質量分為A、B、C三級。
天然大理石板材的技術要求包括加工質量、外觀質量和物理性能。地面、樓梯踏步、臺面等易磨損部位耐磨度不小於10cm-3
舊教材P35:
—、飾面石材
(一)天然花崗石
建築裝飾工程上所指的花崗石是指以花崗石為代表的一類裝飾石材,
(二)天然大理石
天然大理石板材按板材的規格尺寸偏差、平面度公差、角度公差及外觀質量分為優等(A) 、一等品( B )、合格品( C )三個等級。
天然大理石板材的技術要求包括規格尺寸允許偏差、平面度允許公差、角度允許公差、外觀質量和物理性能。耐磨度不小於10cm-3
變動8:2A311036 木材、木製品的特性和應用
新教材P39:全修改
二、木製品的特性與應用
(一)實木地板
實木地板是指未經拼接、覆貼的單塊木材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按表面形態分類實木地板可分為平面實木地板、非平面實木地板;按照表面有無塗飾分類分為塗飾實木地板和未塗飾實木地板;按表面塗飾類型分為漆飾實木地板和油飾實木地板;按加工工藝分為普通實木地板、仿古實術地板。平面實木地板按外觀質量、理化性能分為優等品和合格品,非平面實木地板不分等級。其中理化性能指標有:含水率 (6.0%≤含水率≤我國各使用地區的平衡含水率)、漆膜表面耐磨(優等品運 0.08g/100r,且漆膜未磨透、合格品≤0.12g/100r ,且漆膜未磨透)、漆膜附著力(優等品運 級,合格品運 級)、漆膜硬度和漆膜表面耐汙染、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等。
舊教材P38:
二、木製品的特性與應用
(一)實木地板
實木地板是指用木材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按形狀分類實木地板可分為梅接實木地板、平接實木地板、仿古實木地板;按照表面油汙塗飾分類分為塗飾實木地板和未塗飾實木地板;按表面塗飾類型分為漆飾實木地板和油飾實木地板。實木地板的技術要求有分等級、外觀質量、加工精度、物理力學性能。其中物理力學性能指標有:含水率 (7% ≤含水率≤我國各使用地區的平衡含水率)、漆板表面耐磨、漆膜附著力和漆膜硬度等。根據產品的外觀質量、物理力學性能,實木地板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及合格品。
變動9:2A311037 玻璃的特性和應用
新教材P41:修改
防火玻璃是指在規定的耐火試驗中能夠保持其完整性和隔熱性的安全玻璃。防火玻璃按結構可分為複合防火玻璃(FFB)和單片防火玻璃(DFB)。複合防火玻璃是由兩層或兩層以上玻璃複合而成或由一層玻璃和有機材料複合而成,並應滿足相應耐火等級要求。單片防火玻璃是由單層玻璃構成,並應滿足相應耐火性能要求。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指標分為隔熱型防火玻璃(A類)和非隔熱型防火玻璃(C類)兩類。A類防火玻璃要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熱性的要求;C類防火玻璃僅滿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防火玻璃按耐火極限可分為五個等級,其耐火時間分別為不小於3h、2h、1.5h、1h、0.5h。防火玻璃常用作建築物的防火門、窗和隔斷的玻璃。
舊教材P40:
防火玻璃是指在規定的耐火試驗中能夠保持其完整性和隔熱性的安全玻璃。防火玻璃按結構可分為複合防火玻璃(FFB)和單片防火玻璃(DFB)。複合防火玻璃是由兩層或兩層以上玻璃複合而成或和有機材料複合而成,並應滿足相應耐火等級要求。單片防火玻璃是由單層玻璃構成,並應滿足相應耐火等級要求。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指標分為隔熱型防火玻璃(A類)和非隔熱型防火玻璃(C類)兩類。A類防火玻璃要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熱性的要求;C類防火玻璃僅滿足耐火完整性的要求。以上兩類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級可分為五級,其相應耐火指標下的耐火時間分別對應不小於3h、2h、1.5h、1h、0.5h。防火玻璃常用作建築物的防火門、窗和隔斷的玻璃。
變動10:2A312012 施工測量的內容與方法
新教材P51:
三、結構施工測量
建築物施工放樣應具備下列資料:
(1)總平面圖;
(2)建築物設計說明:
(3)建築物軸線平面圖,
(4)建築物基礎平面圖,
(5)設備基礎圖;
(6)土方開挖圖;
(7)建築物結構圖;
(8)建築物裝修圖;
(9)管網圖;
(10) 場區控制點坐標、高程及點位分布圖。
舊教材P49:
三、結構施工測量
建築物施工放樣應具備下列資料:
(1)總平面圖;
(2)建築物設計說明;
(3)建築物軸線平面圖;
(4)建築物基礎平面圖;
(5)設備基礎圖;
(6)土方開挖圖;
(7)建築物結構圖;
(8)管網圖;
(9)場區控制點坐標、高程及點位分布圖。
變動11:2A312021 土方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52:修改
二、土方回填
(二)基底處理
(3)當填土場地地面陡於1:5時,可將斜坡挖成階梯形,階高0.2~0.3m,階寬大於1m。然後分層填土,以利接合和防止滑動。
舊教材P51:
二、土方回填
(二)基底處理
(3)當填土場地地面陡於1:5時,可將斜坡挖成階梯形,階高不大於1m,臺階高寬比為1:2。然後分層填土,以利接合和防止滑動。
變動12:2A312022 人工降排地下水施工技術
新教材P53:新增
在地下水位較高地區開挖基坑,會遇到地下水問題,如基坑內的地下水不能及時排除,不但土方開挖困難,而且易造成邊坡失穩、流沙、管湧等破壞現象,影響工程施工工期、質量和安全,因此在基坑施工時必須做好降排水措施。
一、明溝、集水井排水
(1)明溝、集水井排水是指在基坑的兩側或四周設置排水明溝,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50m 設置集水井,使基坑滲出的地下水通過排水明溝、匯集於集水井內(排水溝縱坡宜控制在 1‰~2‰),然後用水泵將其排出基坑外。
新教材P54:刪除
二、降水
舊教材P52:
在地下水位較高地區開挖基坑,會遇到地下水問題,如基坑內的地下水不能及時排除,不但土方開挖困難,而且易造成邊坡失穩、流沙、管湧等破壞現象,影響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因此在基坑施工時必須做好降排水措施。
舊教材P52:刪除
二、降水
(6)基坑內明排水應設置排水溝及集水井,排水溝縱坡宜控制在1‰~2‰。
變動13:2A312023 基坑驗槽與局部不良地基處理方法
新教材P54:修改
一、驗槽時必須具備的資料
(1)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2)輕型動力觸探記錄(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情況除外) ;
(3)地基基礎設計文件;
(4)地基處理或深基礎施工質量檢測報告等。
二、驗槽前的準備工作
(5)要求建設方提供場地內是否有地下管線和相應的地下設施說明或圖紙。
舊教材P53:
—、驗槽時必須具備的資料
(1)詳勘階段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2)附有基礎平面和結構總說明的施工圖階段的結構圖;
(3)其他必須提供的文件或記錄。
二、驗槽前的準備工作
(5)要求建設方提供場地內是否有地下管線和相應的地下設施。
變動14:2A312031 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62:修改
一、模板工程
(一)常見模板體系及其特性
(3)鋁合金模板體系:採用鋁合金材料根據設計要求形狀擠壓而成的 形面板,按模數製作成不同尺寸的模板,配以相應的卡件、早拆柱頭、可調支撐、背楞等組成的體系。優點是強度高、整體性好、拼裝靈活、拆裝方便、周轉率高、佔用機械少等;缺點是拼縫多、人工拼裝、倒運頻繁等。
舊教材P61:
一、模板工程
(一)常見模板體系及其特性
(3)鋼框木(竹)膠合板模板體系:它是以熱軋異型鋼為鋼框架,以覆面膠合板作板面,並加焊若干鋼肋承託面板的一種組合式模板。與組合鋼模板比,其特點為自重輕、用鋼量少、面積大、模板拼縫少、維修方便等。
變動15:2A312031 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66:刪除
(五)鋼筋加工
舊教材64:
(五)鋼筋加工
(2)鋼筋調直過程中不應損傷帶肋鋼筋的橫肋。調直後的鋼筋應平直,不應有局部彎折。
(5)鋼筋加工宜在常溫狀態下進行,加工過程中不應加熱鋼筋。鋼筋彎曲成型可釆用鋼筋彎曲機、四頭彎筋機及手工彎曲工具等進行。鋼筋彎折可採用專用設備一次彎折到位,不得反覆彎折。對於彎折過度的鋼筋,不得回彎。
變動16:2A312031 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68:修改
三、混疑土工程
(4)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應符合相關規定:預應力混凝土限制在 0.02g/m³以下,普通鋼筋混凝土限制在 0.02~0.2kg/m³。
舊教材67:
三、混疑土工程
(4)混凝土細骨料中氯離子含量應符合相關規定:對鋼筋混凝土,按幹砂的質量百分率計算不得大於0.06%;對預應力混凝土,按幹砂的質量百分率計算不得大於0.02%。
變動17:2A312040 防水與保溫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89:新增
二、防水混凝土施工
(3)防水混凝土膠凝材料總用量不宜小於320kg/m³,礦物摻合料粉煤灰的摻量宜為膠凝材料總量的20%~30%,在滿足混凝土抗滲等級、強度等級和耐久性條件下,水泥用量不宜小於260kg/m³;砂率宜為35%~40%,泵送時可增至45%;水膠比不得大於0.50,有侵蝕性介質時水膠比不宜大於0.45;防水混凝土宜採用預拌商品混凝土,其入泵坍落度
120~160mm,坍落度度每小時損失值不應大於20mm。摻引氣劑或引氣型減水劑時,混凝土含氣量應控制在3%~5%;預拌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宜為6~8h;混凝土中各類材料的總鹼含量不得大於3kg/m³,氯離子含量不超過膠凝材料總量的0.1%。
舊教材88:
二、防水混凝土施工
(3)防水混凝土膠凝材料總用量不宜小於320kg/m³,礦物摻合料粉煤灰的摻量宜為膠凝材料總量的20%~30%,在滿足混凝土抗滲等級、強度等級和耐久性條件下,水泥用量不宜小於260kg/m³;砂率宜為35%~40%,泵送時可增至45%;水膠比不得大於0.50,有侵蝕性介質時水膠比不宜大於0.45;防水混凝土宜採用預拌商品混凝土,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160mm,坍落度每小時損失值不應大於20mm,總損失值不應大於40mm;摻引氣劑或引氣型減水劑時,混凝土含氣量應控制在3%~5%;預拌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宜為6~8h。
變動18:2A312043 層面防水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94:新增
(三)屋面防水基本要求
(1)
混凝土結構層宜採用結構找坡,坡度不應小於3%;當採用材料找坡時,宜採用質量輕、吸水率低和有一定強度的材料,坡度宜為2%;簷溝、天溝縱向找坡不應小於1%。找坡應按屋面排水方向和設計坡度要求進行,找坡層最薄處厚度不宜小於20mm。
舊教材93:
(三)屋面防水基本要求
(1)
混凝土結構層宜採用結構找坡,坡度不應小於3%;當採用材料找坡時,宜釆用質量輕、吸水率低和有一定強度的材料,坡度宜為2%。找坡應按屋面排水方向和設計坡度要求進行,找坡層最薄處厚度不宜小於20mm。
變動19:2A312053 地面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109:修改
(七)成品保護
(2)鋪設水泥混凝土板塊、水磨石板塊、水泥花磚、陶瓷錦磚、陶瓷地磚、缸磚、人造石板塊、料石、大理石、花崗石面層等的結合層和填縫材料採用水泥砂漿時,在面層鋪設後,表面應覆蓋、溼潤,養護時間不應少於7d。當板塊面層的水泥砂漿結合層的抗壓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方可正常使用。
舊教材109:
(七)成品保護
(2)鋪設水泥混凝土板塊、水磨石板塊、水泥花磚、陶瓷錦磚、陶瓷地磚、缸磚面層等的結合層和填縫的水泥砂漿,在面層鋪設後,表面應覆蓋、溼潤,料石、大理石和花崗石面層等的結合層和填縫的材料,在面層鋪設後,表面應覆蓋透氣材料,其養護時間不應少於7~14d;當板塊面層的水泥砂漿結合層的抗壓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方可正常使用。
變動20:2A312055 門窗工程施工技術
新教材P113:修改
三、塑料門窗
2.門窗框安裝
(2)門窗框固定:
2)磚牆洞口或空心磚洞口應用膨脹螺釘固定,不得固定在磚縫處;
(3)安裝組合窗時,應從洞口的一端按順序安裝。拼橙料與混凝土連接可與連接件搭接,也可與預埋件或連接件焊接。拼橙料與磚牆連接可採用預留洞口,拼槿料兩端應插入預留洞中。當門窗與拼樘料連接時,應先將兩窗框與拼樘料卡接,然後用自鑽自攻螺釘擰緊,其間距不得大於600mm。緊固件端頭及拼樘料與窗框之間縫隙也應用密封膠進行密封處理。
舊教材112:
三、塑料門窗
2.門窗框安裝
(2)門窗框固定:
2)磚牆洞口應用膨脹螺釘固定,不得固定在磚縫處,並嚴禁用射釘固定;
(3)安裝組合窗時,應從洞口的一端按順序安裝。拼槿料與混凝土連接可與連接件搭接,也可與預埋件或連接件焊接。拼槿料與磚牆連接可採用預留洞口,拼橙料兩端應插入預留洞中。當窗框與拼樘料連接時,應先將兩窗框與拼樘料卡接,然後用自鑽自攻螺釘擰緊。緊固件端頭及拼樘料與窗框之間縫隙用嵌縫油膏密封處理。
第二章:2A320000 建築工程項目施工管理
2A320010建築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
2A32002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A320030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2A320040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
2A320050建築工程施工進度管理
2A320060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管理
2A320070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2A320080建築工程造價與成本管理
2A320090建築工程驗收管理
變動21:2A320031 施工組織設計的管理
新教材P156:增加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原則
(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標文件中有關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境保護與節能、綠色施工、造價等方面的要求;
舊教材157: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原則
(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標文件中有關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環境保護、造價等方面的要求;
變動22:2A320033 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的確定
新教材P160:新增
四、鋼筋混凝土工程
(1)確定模板類型及模板支撐體系,對於複雜或有特殊要求的還需進行模板設計及繪製模板放樣圖。
舊教材161:
四、鋼筋混凝土工程
(1)確定模板類型及模板支撐體系,對於複雜的還需進行模板設計及繪製模板放樣圖。
變動23:2A320045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新教材P173:新增
四、職業病的防治
(9)引用於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應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專款專用,不得以補貼形式發放給個人。
舊教材174:
四、職業病的防治
(9)用於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專款專用。
變動24:2A320068 建築幕牆工程施工質量管理
新教材P212:修改
建築幕牆工程質量驗收的一般規定:
(2)幕牆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劃分規定
1)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牆工程每1000㎡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舊教材214:
建築幕牆工程質量驗收的一般規定:
(2)幕牆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劃分規定
1)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牆工程每500~1000㎡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新教材P212、213:內容全變
(3)玻璃幕牆使用的玻璃應符合下列規定
舊教材214、215:
(3)玻璃幕牆使用的玻璃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三章:2A330000 建築工程項目施工相關法規與標準
2A331000建築工程相關法規
2A331010建築工程管理相關法規
2A332000建築工程標準
2A332010建築工程管理相關標準
2A332020建築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相關技術標準
2A33203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相關技術標準
2A332040建築工程節能與環境控制相關技術標準
2A333000二級建造師(建築工程)註冊執業管理規定及相關要求
變動25:2A332031 建築幕牆工程技術規範中的有關要求
新教材P309、310:修改
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102的強制性條文
15條
舊教材308、309:
二、《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JGJ102的強制性條文
9條
變動26:2A332041 節能建築評價的有關要求
新教材P323:修改
四、公共建築
4.運營管理
公共建築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應低於26°C,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應高於20°C。
舊教材322:
四、公共建築
4.運營管理
公共建築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應低於28℃,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應高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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