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龍舟屬於民俗文化嗎(中華民族傳統習俗之一的賽龍舟在宋代為何被嚴厲禁止)
2023-09-14 11:19:04
賽龍舟,在公元前5世紀的戰國時代就已經成為中華民族的一項傳統習俗,是端午節最重要的節日民俗活動之一。唐代詩人張建封的《競渡歌》淋漓盡致地描繪出了龍舟競渡的壯景:鼓聲、紅旗指揮下的龍舟飛馳而來,掉如飛劍,鼓聲如雷;終點插著錦綺彩竿,作為標誌;而龍舟則向著標飛快地馳近。就是這樣一項有著悠久歷史和深厚文化底蘊的傳統民俗活動,為何在宋代,就戛然而止了呢?
一、賽龍舟引發的命案我們首先從南宋時期的一個命案說起。
我們剛才說,賽龍舟在宋代戛然而止,實際上只是針對宋朝政府而言的。儘管刑法處罰十分嚴厲,組織參加、甚至是提議組織參加都會被判處徒刑,賽龍舟在民間居然還是熱熱鬧鬧地舉行,幾乎從來沒有停止過,特別是在南方,賽龍舟關乎參賽者和他們所代表的人們榮譽地位乃至是信仰。
在這樣的背景下,南宋理宗淳佑十年,公元1250年端午節的後兩天,江西信州鉛山縣汭(讀如瑞)口鎮和範塢就舉行了這麼一場賽龍舟,結果兩條船上的人不知道為什麼,在比賽後打了起來。在江心,雙方各持匕首、棍棒大戰一場,結果一條龍舟傾覆了,船上13人葬身水底。一場龍舟比賽居然鬧出13條人命。當地的提點刑獄司長官蔡杭受命審查此案,並逐漸查清了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是鉛山縣的汭口鎮派出的赤龍舟和當地的範塢派出的白龍舟舉行的比賽。第一次比賽的結果是財力雄厚的汭口鎮的赤龍舟敗給了白龍舟,汭口不服氣,又請求第二次比賽,沒想到又輸了。命案就發生在第二次比賽之後。按說赤龍舟本來應該駛向汭口,白龍舟駛向範塢。範塢在汭口的上遊,所以兩船要並行一段時間,也就是在這段時間,岸上的人看到這兩隻龍舟突然停了下來,然後迅速靠近,接著雙方的打鬥就開始了。雙方都拿出準備好的武器和棍棒進行械鬥。後來蔡杭通過調查,發現是白龍舟挑釁在先大家都有準備,打就打,然後雙方就開戰。赤龍舟上人多,白龍舟上人少。在水上鬥毆不比在陸地上。人越多,這個船就越容易失去平衡。所以白龍舟上的人就看準了這一點,派十名划槳手,專門破壞赤龍舟的平衡,把赤龍舟上所有的人都吸引到船的一側,用力地去打蕩船舷,來回搖晃。這種戰法很有效,赤龍舟果然翻了,而且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所以白龍舟上這十名划船人員是導致赤龍舟傾覆的直接兇手。經過查閱檢驗報告,蔡杭發現死者身上有棍棒和刀傷,雖然不致命,但是這些是導致這些人落水溺死的重要原因。
我們知道,現在的龍舟比賽是一項體育活動,選手之間的競爭是在體育比賽規則之下進行的。體育比賽自然是有輸有贏,可是沒聽說輸了的就拿刀子去找贏家拼命的。就本案來講,一個龍舟賽的輸贏,怎麼還會導致13人死亡呢?
二、賽龍舟所承載的內容原因是比較複雜的,首先,在古代,賽龍舟絕不是一項體育活動,甚至也不是遊戲和比賽,它承載著更多的內容。在南方,特別是閩粵地區的民間信仰中,五月是惡月、毒月。這月多災多難,5月5日是惡日,毒上加毒,必須採取各種方法避邪,驅除百毒。《古今圖書集成歲功典》在談到賽龍舟的時候說,賽龍舟最初是划船,直奔下遊燒祭品,把酒倒進江裡搞祭祀,詛咒一切災難、瘟疫和妖孽。所以誰的龍舟到的早,誰就會搶得先機。在人們的觀念中,競渡在驅除災難方面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既然有競渡,必然有爭,有輸贏,勝利者洋洋得意,自認為能夠獲得龍神的眷顧,受到鄉親們的膜拜,還能為家鄉帶來莫大的榮譽。對失敗者來說呢,是恥辱,是失望,是鄙視。更重要的是,失敗者還為龍神所棄。這就難免引起爭鬥。因而在朝廷眼中,龍舟競渡賽神,還有民間信仰的祭奠活動,都容易引發社會治安問題,甚至是犯罪。所以要求各地對這類活動嚴加查禁。北宋太祖乾德五年,即公元967年,宋太祖就下令:禁民賽神,為競渡戲,及作祭青天白衣會,吏謹捕之。宋真宗時又重申了這條法令:申命諸州禁競渡,違者徒一年。南宋時期對競渡還是嚴厲禁止,法律規定:造意者徒一年,隨從減一等。也就是說,誰出的舉行龍舟比賽的主意都要徒一年。誰贊成響應龍舟比賽的,仗一百。這條禁令要說是非常嚴厲,龍舟比賽不能舉辦,提都不能提。蔡杭所面對的龍舟競渡案,正是當時浙東路典型的競渡引起的殺傷案。
三、賽龍舟牽扯的利益到這裡,宋代嚴厲禁止賽龍舟的原因也就大致解釋清楚了,但問題是,被國家法令明文禁止的賽龍舟,在民間為什麼就是屢禁不止呢?這背後恐怕有著更深層的原因。蔡杭作為南宋著名理學家,他一直在思考這種民間風俗和國法之間的緊張關係。賽龍舟在民間已經綿延了千年,已經成為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國家單靠一紙禁令,能禁止得了嗎?事實上也沒有禁止得了。宋人梁克家在《三山志》中記載:端午競渡,紹興中,因鄉村爭鬥殺傷,遂一切拘納,分諸院修浮橋,船後稍稍復造。由此可知,官府為禁止競渡,採取的辦法是把民間的龍舟全都給收了,發到各地去造浮橋。可是過不了多久,新的龍舟又造出來了,根本沒辦法禁絕。龍舟賽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太重要了。也正是因為它重要,圍繞龍舟就會發生很多事情。蔡杭在江東待的時間很長,他知道一個龍舟競渡牽涉千千萬萬人的利益,而絕不僅僅是習俗、信仰或者娛樂。一場龍舟賽中,有船塢的利益,他們要造船。有划槳手的利益,他們要吃飯。有村民的利益,他們要過節要祭祀。不僅如此,背後的事情更多,有賭龍舟的賭徒,有專門從事端午祭祀巫術的巫覡(讀如席),有收受賄賂的監鎮和排岸司官員,還有商業競爭對手的富商,鄉土權威爭奪的豪族們。各種力量盤根錯節,都集中在一場龍舟賽上,怎麼能不出事?
另外,我們查閱宋末元初的史料,發現龍舟競渡背後其實有著巨大的利益之爭。一般來說,是爭三種東西。第一,是爭渡口,蔡杭在另一個案件中就發現了渡口的問題。就是一個宗族或者一個村落的人,憑藉著強力或者權勢佔據一個渡口,壟斷整個渡江的生意。大家都知道信江是信州最重要的水上通道,汭口又是咽喉口岸,所以這兒的渡口作為稀缺資源,爭奪肯定非常激烈。在其他地方我們看到有通過龍舟競渡來決定誰佔據渡口的。也就是誰獲勝,誰佔據渡口,誰佔據渡口,誰就盈利。我們提到的這個案件是不是爭奪渡口,受到史料的限制,我們尚且不得而知。
第二,是爭奪田地或者水面,在一個固定的區域內,田地的數量和水面的數量都是有限的。在田地裡耕作,在水面捕魚,或者種植水作物,是當地居民的主要的謀生手段。有些地方還會出現河道的變動,水量的豐欠和水面的變化會影響到不同地區居住的人們的利益。我在河南岸,你在河北岸,河道北移,我這邊的土地面積就增加,你的土地面積就減少,湖面也是一樣。你填湖造田,我這邊就湖水漫堤,你的田地增加,我的田地減少,水面的爭奪就更加複雜。這該怎麼辦呢?答案是用賽龍舟來解決,誰勝利,誰就能取得更多的資源。這種情況下,大家怎麼會不紅了眼?
第三,裁決糾紛。在南方有很多地方保留了古老的習俗,用競渡來解決生活中的糾紛,特別是村落之間的糾紛。這很像遠古時期的決鬥,不過他們是在水面上比賽速度,所以龍舟競渡是一種古老的習俗,這沒有錯。但在南宋末期,民間競渡包含了更加豐富的內容,其中主要還是利益的爭奪。所以江淮、閩廣、江西都有龍舟賽。龍舟賽的形式大同小異,但是龍舟賽背後的爭奪卻是千差萬別的。
四、解決方案其實不僅僅是宋朝,從宋到元,南方各路都嚴禁賽龍舟。也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些利益爭奪的激烈殘酷,蔡杭作為理學家,他從一個案件入手,就看到了當地的風俗和國法的衝突,也看到了一個龍舟競渡案件背後複雜的利益之爭。他認為信州、饒州,土地貧瘠,多丘陵山地,渡口是非常重要的收入來源,霸佔渡口就可以獲得源源不斷的財富。所以蔡杭下一步就是要整頓渡口的秩序,嚴厲打擊霸渡的行為。對於各種非法經營的船隻進行檢查,而且要查處那些走私夾帶的。對於在經營擺渡的過程中有敲詐勒索,攘奪財物,強買強賣這些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特別是要禁止私撐船過渡。這樣一來,官府加強了對渡口的管理,霸佔渡口,非法取財的行為被懲處,所以渡口周邊村鎮爭奪利益就大大減少,鬥毆殺傷的行為也相應的會減少。
結語:民間的賽龍舟往往不是簡單的比賽。在龍舟競賽的背後,其實事情的本質是利益之爭,資源之爭。這種爭奪你多一分,我就會少一分。所以在賽龍舟中會出現鬥毆殺傷甚至是人命。在這種形勢之下,法律是很難禁止競渡的。因為民間的信仰力量非常強大,再加上利益爭奪,所以賽龍舟出現大量的案件,既有信仰的原因,其實也是法律和風俗的衝突問題。這個問題一直到現在都還存在。
南宋著名的理學家真德秀認為法律可以懲奸除惡,但是不能化民成俗,一味的認法,禁止民間已經形成的風俗習慣,成本高昂,而且極有可能會造成激烈的衝突。那麼真德秀認為怎麼樣去化民成俗呢?以國法定其是非,以教育使其明理,養民、富民、教民,使講義之風日長,逐利之風日銷。歸結為一句話:自天子至於庶人,以修身為本。這是宋代理學家鮮明的主張,也是《名公書判清明集》中的名公們不懈的追求。
參考文獻
1. 《清明集》,中華書局,1987 據《宋史》卷四百二十《蔡杭傳》
2. 賽龍舟(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圖書)
3. 賽龍舟:中國民俗文化叢書,泰偉 著,中國社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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