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謀私舉報信範文
2023-08-13 17:22:18 3
舉報人把要舉報的問題寫成書面材料郵寄給有關部門的一種方式。下面是以權謀私舉報信範文,快來圍觀吧。
20xx年以權謀私舉報信範文一:
自治區高級檢察院:
為了打擊以權謀私、徇私枉法行為,純潔政法幹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們受害人所了解的有關黃xx等違法違紀行為舉報如下:
被檢舉人:黃xx,男,現任xx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武,男,xx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
一、存在以權謀私的行為
此兩人利用職權,以權謀私行為如下:
(一)指使偵查機關破壞案件監控錄像等最重要證據。
根據文地中學校長王崇桂陳述,xx文地中學安裝有監控錄像,監控錄像安裝的位置分布在校門口、教學樓一、二樓樓梯轉角各一個,案發的女生宿舍樓梯轉角等地方。20xx年5月7日,xx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員劉繼中、技術員劉俊平到文地中學調取了監控錄像的主機,但在黃xx、劉武的指使下,偵查機關xx縣公安局卻將監控錄像主機裡的硬碟格式化,破壞案件關鍵證據。
(二)指使公安機關非法關押被告人妻子。被告人妻子等親屬在被告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後一直上訪尋求幫助,認為被告人受人陷害,是無辜和清白的。在20xx年8月25日,被告人妻子莫光麗突然被xx縣公安局行政拘留,理由是擾亂社會秩序。我們不打不鬧,僅是向有關機關申訴我們的合法權益,不知道擾亂了什麼社會秩序?
指使教育部門停止工資發放和對被告人妻子停職威脅。此兩人指使xx縣教育局違返規定停止發放廖永義的所有工資,以切斷其經濟收入來源(後經被告人家屬協商才得按規定發放);同時,對被告人妻子莫光麗老師以停職威脅,不予申訴個人合法權益。
二、涉嫌幹擾司法,暗中包庇犯罪家屬
在此兩人的幹預下,政法機關對其親屬的暴徒進行了輕判。被告人廖永義在案發當晚,有十幾個黑社會人員開兩輛汽車強行衝進文地中學,對被告人拳打腳踢,接著又把被告人塞進汽車,拉倒郊外毆打,被告人被毆打而昏迷,被告人身上收取學生的4800元早餐費被洗劫一空。被告人後被鑑定為輕傷,而xx縣公安局最初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查處,後xx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中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但對被告人被搶劫一事根本不予調查,對其他參與毆打人員至今未抓獲歸案。此案明顯是視法律為兒戲,不依法辦事。同時,在其幹預下,審理階段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得不到保護。本案疑點極多,要查明事實,應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律要求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被告人已經依法向法院提交了被害人羅路妹出庭參加訴訟、證人出庭作證、偵查人員出庭說明情況、鑑定人員出庭作證、重新鑑定、調查取證、專題事項庭審調查申請書,但法院未能夠保證被告人的訴訟請求,特別是證人、偵查人員未能夠作證和說明情況。
綜上所述,依據《憲法》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同時也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雖然我們受害人身心受損、投訴遭拒,並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但我們仍然相信黨領導的政府是為民作主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希望貴單位能夠對以上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調查懲處,還民於公道,還社會以安定,還法律於公正!
聯繫人:莫xx,電話:18xx7757496
受害人:廖xx親屬
20xx年1月8日
20xx年以權謀私舉報信範文二:
為了打擊以權謀私、徇私枉法行為,純潔政法幹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們受害人所了解的有關黃梓倫等違法違紀行為舉報如下:
被檢舉人:黃梓倫,男,現任博白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武,男,博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
一、存在以權謀私的行為
此兩人利用職權,以權謀私行為如下:
(一)指使偵查機關破壞案件監控錄像等最重要證據。
根據文地中學校長王崇桂陳述,博白文地中學安裝有監控錄像,監控錄像安裝的位置分布在校門口、教學樓一、二樓樓梯轉角各一個,案發的女生宿舍樓梯轉角等地方。20xx年5月7日,博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員劉繼中、技術員劉俊平到文地中學調取了監控錄像的主機,但在黃梓倫、劉武的指使下,偵查機關博白縣公安局卻將監控錄像主機裡的硬碟格式化,破壞案件關鍵證據。
(二)指使公安機關非法關押被告人妻子。被告人妻子等親屬在被告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後一直上訪尋求幫助,認為被告人受人陷害,是無辜和清白的。在20xx年8月25日,被告人妻子莫光麗突然被博白縣公安局行政拘留,理由是擾亂社會秩序。我們不打不鬧,僅是向有關機關申訴我們的合法權益,不知道擾亂了什麼社會秩序?
(三)指使教育部門停止工資發放和對被告人妻子停職威脅。此兩人指使博白縣教育局違返規定停止發放廖永義的所有工資,以切斷其經濟收入來源(後經被告人家屬協商才得按規定發放);同時,對被告人妻子莫光麗老師以停職威脅,不予申訴個人合法權益。
二、涉嫌幹擾司法,暗中包庇犯罪家屬
在此兩人的幹預下,政法機關對其親屬的暴徒進行了輕判。被告人廖永義在案發當晚,有十幾個黑社會人員開兩輛汽車強行衝進文地中學,對被告人拳打腳踢,接著又把被告人塞進汽車,拉倒郊外毆打,被告人被毆打而昏迷,被告人身上收取學生的4800元早餐費被洗劫一空。被告人後被鑑定為輕傷,而博白縣公安局最初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查處,後博白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中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但對被告人被搶劫一事根本不予調查,對其他參與毆打人員至今未抓獲歸案。此案明顯是視法律為兒戲,不依法辦事。同時,在其幹預下,審理階段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得不到保護。本案疑點極多,要查明事實,應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律要求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被告人已經依法向法院提交了被害人羅路妹出庭參加訴訟、證人出庭作證、偵查人員出庭說明情況、鑑定人員出庭作證、重新鑑定、調查取證、專題事項庭審調查申請書,但法院未能夠保證被告人的訴訟請求,特別是證人、偵查人員未能夠作證和說明情況。
綜上所述,依據《憲法》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同時也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雖然我們受害人身心受損、投訴遭拒,並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但我們仍然相信黨領導的政府是為民作主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希望貴單位能夠對以上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調查懲處,還民於公道,還社會以安定,還法律於公正!
聯繫人:莫光麗,電話:18207757496
受害人:廖永義親屬
20xx年以權謀私舉報信範文三:
尊敬的市委、市政府領導:
您好!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我們的舉報信,傾聽來自老百姓的正義檢舉!
我們是xx縣xx鎮xx莊村村民,在此,我們向市委、市政府及部門舉報本村村委會主任劉xx,他在擔任村幹部期間欺下瞞上,以權謀私,損公肥私,貪汙腐敗,巧取豪奪,肆無忌憚地利用手中掌管的權力瘋狂斂財,不擇手段地侵佔、侵吞村集體財產。其行為嚴重損害了黨群幹群關係,同時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作為xx莊村的老黨員,我們本著對黨、國家及村集體負責的態度,現將劉xx違法亂紀、以權謀私,貪汙腐敗的事實情況舉報如下:
一、劉xx身為村委會主任,但其本人卻是被違規吸收入黨的,本身也是帶「病」被任用的。
20xx年11月25日下午,鎮政府蹲點幹部付xx和馬xx來到我們xx莊村,召開接收預備黨員支部會議,討論並投票決定是否接收劉xx、劉xx為預備黨員的問題。我村共有66名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其中37名參加了會議,符合《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二十條規定的開會人數。付xx宣布開會,這次會議投票組織的很嚴密,一人一票,輪流進入秘密投票室,且由2名鎮裡的人員全程監督。投票結果:劉xx27票,劉xx37票。
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劉xx所得的票數(27票),因未達到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33票),而沒能獲得預備黨員資格。
但劉xx並不就此罷休,他憑藉其擔任村委會主任優勢,買通鎮裡某些領導為虎作倀,助紂為虐。20xx年11月28日,鎮領導付xx和馬xx又來到我們村開會,再次對接收劉xx預備黨員進行投票表決。這次會議組織比較混亂,劉xx入黨介紹人也未到會,且投票在屋外場地進行,劉xx違反迴避原則在其間轉來轉去,惡意影響黨員投票。為此,與會黨員都非常氣憤,但鎮領導一再做「思想教育」工作,結果在6名黨員強烈反對的情況下,鎮裡宣布通過劉xx的預備黨員資格。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十八條規定,接收預備黨員應當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但鎮黨委某些領導濫用職權,違背組織原則及程序吸收劉xx入黨,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二、劉xx身為村委會主任,卻以權謀私,損公肥私,貪汙腐敗,非法侵佔、侵吞村集體財產。
1、劉xx將違規將村集體土地500畝出租給外地客商,租期:30年,租金:每年6萬,未入帳,全部佔為己有。
2、劉xx與沂水縣寶山坡村書記韓守良串通一起、合夥謀利,在村道路硬化時,兩村相連處有100多米路段,其實已經做在預算之內,他們卻向村民收取修路費6.5萬元,該筆款項被兩人私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劉xx的侵佔、侵吞集體財產的行為,涉嫌職務侵佔罪及貪汙罪。
3、劉xx欺下瞞上,損公肥私,擅自砍伐村集體林木5萬餘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劉xx違法留機動地,超標100餘畝出賣他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本法實施前已經預留機動地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本法實施前未留機動地的,本法實施後不得再留機動地。據此,超過村集體耕地總面積的百分之五留機動地並出賣他人,屬於嚴重違法。
5、劉xx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違規發展其堂孫為黨員。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應當給予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等黨紀處分。
綜上所述,劉xx,作為xx縣xx鎮xx莊村委會主任,不但不履行自身的職責,為村民謀福利,反而以權謀私,損公肥私,貪汙腐敗,巧取豪奪,侵佔村集體財產及村民利益。他弄虛作假、欺下瞞上,欺壓百姓,橫行鄉裡,致使全村百姓怨聲載道,民不聊聲。劉xx在不斷放大的權利慾望面前,已經完全失去了其作為一名黨員幹部的公共職業道德。他違法亂紀,濫用職權,胡作非為,嚴重損害了黨群關係,幹群關係。做為xx莊村村民,我們憤懣難平,忍無可忍,我們多次向鎮、縣檢舉劉xx,卻一直沒有結果。為了維護黨的形象,捍衛法律尊嚴,維護村集體及全體村民的利益,我們鄭重向市委、市政府及部門反映,懇請領導本著依法治國、從嚴治吏的原則,查清事實,打虎滅蠅,對劉xx的違法亂紀,貪汙腐敗的行為予以嚴厲查處,給我們xx莊村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覆!謝謝!
檢舉人:xx莊全體老黨員
20xx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