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人的祖先是誰(滿族風俗習慣)
2023-10-15 10:15:10 3
滿族聚居區
滿族(滿語:ᠮᠠᠨᠵᡠ,轉寫:manju),舊稱滿洲族,是中國少數民族之一,通古斯民族中最大的支系。滿族歷史悠久,據推測最早可以追溯到7000年前的肅慎新開流文化和茶啊衝文化時期。肅慎、挹婁、勿吉、靺鞨、渤海、女真,是現代滿族一脈相承的祖先。黑水靺鞨是滿族的直系祖先,後發展為女真。滿族也是惟一在中國歷史上曾兩度建立過中原王朝的少數民族。
滿族歷史上是一個漁獵民族,史稱引弓之民,大力提倡所謂的國語騎射(國語即滿語),歷代皇帝反覆告誡:「騎射、國語乃滿洲之本務」他們「性多淳樸,地產小麥,雖知耕種,而以漁獵為生。遇冬日堅冰,足踏木板溜冰而射,其婦女尤善伏弩捕韶」。
射箭是獵取食物、防禦野獸侵害的工具,也是軍事武器運用於戰場,因而在滿族社會生活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後金努爾哈赤把騎射作為立國之本。在他實行的八旗制度中,將滿族人分別組織於各旗,平時生產,戰時從徵。當時人人習射,並以箭法高低為榮恥,無論王公大臣或旗丁,無不挽強善射。
滿族聚居區
由於歷史的原因,滿族散居全國各地,以居住在遼寧省的為最多,其他散居在吉林、黑龍江、河北、內蒙古、新疆、甘肅、山東等省區和北京、天津、成都、西安、廣州、銀川等大、中城市。形成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的特點。主要聚居區已建立岫巖、鳳城、新賓、青龍、豐寧等滿族自治縣,還有若干個滿族鄉。
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大陸滿族人口數量約為1041.0585萬,臺灣地區約1.2萬,居全國少數民族總人口第三,佔全國總人口的0.77%。滿族使用滿語,屬於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17世紀中葉,滿漢長期雜居後,普遍開始習用漢文,多已掌握漢語文並達到相當高的水平,熟練運用滿語之人開始不斷下降。如今現大都轉用漢語和漢字。在當地政府的扶助之下,滿語教學開始進入各地滿族中小學的正式課堂。
滿族住房
滿族曾信仰薩滿教。「薩滿」是通古斯語,意為「瘋狂的人」。漢譯為巫師。滿族的薩滿教兼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和偶像崇拜四重含意,故崇拜的神祇既多又雜。祭記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有宮廷與民間之別,富者與貧者之別及地區之別、家族之別。
清王朝初期,皇宮裡的薩滿多由熟悉愛新覺羅氏族方言而又聰明伶俐的女人擔任,稱薩滿太太,專管皇帝舉行各種神典,口誦滿語祭神,與民間為人治病的薩滿不同。直到新中國成立前,在東北的寧古塔和愛輝等地,滿族仍然保有薩滿教。
滿族的民族圖騰主要有烏鴉、柳枝、野豬、魚、狼、鹿、鷹(海東青)、豹、蟒蛇、蛙等。滿族的古姓多為氏族和部落的名稱,即古代的圖騰名稱。如地處長白山、英額、琿春等地的「鈕祜祿」氏,其意為「狼」;世居哈達、赫圖那拉、寧古塔等地的「薩克達」氏,其意為「母野豬」;居住在遼陽的「尼瑪哈」氏,其意為「魚」;生活於黑龍江的「綽羅」氏,其意為「桃子」等。
滿族特有的服裝-旗袍
旗袍滿語稱「衣介」,是滿族特有的服裝,旗人服裝的俗稱。滿族男女老幼都穿旗袍。旗袍的樣式特點是:圓領、捻襟、左衽,四面開楔,束腰,有扣絆,窄袖(有的帶有箭袖),這種衣服便於坐騎,適應遊獵民族的生活習慣。左衽和束腰,不僅保暖,利於馬上活動,而且使人的自然體態得到完美的體現。
箭袖,滿語叫「哇哈」,在本來就比較窄的袖口前邊,再接一個半圓形的袖口,一般最長為半尺,形似馬蹄,又稱"馬蹄袖"。清時,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將馬蹄袖彈下,兩手伏地叩見,成為一種專門禮節。
20世紀30年代以來,旗袍逐漸成為漢族的主要服飾。這時,男子的旗袍樣式改為直筒袖長衫。女子的旗袍逐漸演變成各色各樣的講究色彩裝飾和人體線條美的樣式,為漢族婦女所喜愛。由於旗袍非常適合中國婦女的形體和賢淑的個性、民族的氣質,後來漸漸成了中華民族非常有特色的服裝。
滿族的馬褂是和旗袍配合起來穿的,它的樣式很像現代人穿的地襟小棉襖。圓領、對襟,有開楔,有扣絆,身長齊臍,袖長及肘,四面開楔。因為它身、袖較短,冬季可以做成皮的或棉的,套在長袍外面,便於騎馬,故名「馬褂」。
滿族婦女的頭飾
旗頭,滿語稱之為「答拉赤」它是滿族婦女在一般禮儀或婚禮場合佩帶的頭飾。具體做法是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的長約三十多釐米、寬約十多釐米的扇形頭飾。佩戴時固定在髮髻之上即可。上面還常繡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
此頭飾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節日、或祭祀祖先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裝飾品,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之身體挺直,再加上長長的旗裝和高底旗鞋,使她們走起路來纖纖碎步,分外穩重、文雅。
除「旗裝」、「答拉赤」外,滿族婦女的「旗鞋」也極富特色。舊時滿族婦女與漢族不同,她們崇尚腳力勁健、登山行馬,拒絕纏足陋習而以大腳「天足」為美。由此在鞋襪裝飾上獲得了充足的創藝空間,「旗鞋」便從而產生。這種裝飾以精美刺繡的旗鞋以木為底,鞋根起於中央,這種鞋俗稱「旗鞋」或通稱「高底鞋」。
滿族的髮式和頭飾
滿族的髮式和頭飾也很有特點。滿族的男子都要留長辮子。入關以後,要求漢人男子也要留髮,一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為止。
滿族婦女與男孩一樣,成年後才蓄髮,或綰或髻。髻的樣式和名稱有好幾種,如兩把頭、架子頭、大盤頭等。其中以兩把頭最為普遍,是滿族婦女的一種典型髮式。兩把頭就是將長發梳理整齊以後,束在頭頂上,然後分成兩綹,並梳成一個橫的髻,將其餘的頭髮梳成一個呈燕尾形的扁髻,壓在脖頸的後面。因此,滿族婦女行走時,脖子是不能隨意轉動的,顯得很莊重。
滿族婦女不僅很講究髮式,也很注意頭飾。在眾多頭飾中,大扁方頭飾最為普遍。這是一根長約30釐米,寬約2、3釐米的銀簪子,橫於髮髻之中。在清朝滿族婦女的上層中,不僅要帶旗頭(一種用青絨、青緞做成的扇形頭冠),而且要插上各種各樣的銀飾,如花針、壓鬢針、大、小耳挖子等。滿族婦女的耳環也與眾不同,他們在耳朵上要扎三個耳眼,戴三隻耳環,這種古老的習俗,一直延續至今。
滿族飲食
滿族食品也極富特色,歷來有「滿點漢菜」之說。最能代表滿、漢族飲食文化交融的莫過於「滿漢全席」。其菜餚選料、製作和吃法上都保持著滿族特色,其中山珍如猴頭菌、熊掌、人參、鹿茸等大都是來自東北地區。它是滿點與漢菜融合的精品,在清乾隆時期就已成型,流傳了二百餘年,乾隆間《揚州畫舫錄》所載,揚州地方的「滿漢席」,已有菜點100餘道了。
日常生活中,滿族民間還有許多風味小吃和種類繁多的點心。喜歡吃小米、黃米乾飯與黃米餑餑(豆包),每逢過節時吃「哎吉格餑」(餃子)。每當陰曆除夕,晚飯吃滿族獨有的風味食品白煮豬肉,炙豬肉及糕點中至今猶存的「薩其瑪」等。今天中國北方的餃子、火鍋、酸菜、京味糕點等均與滿族飲食文化有著淵源關係。
滿族人還非常重視禮節,過去少輩對老輩是三天一小禮,五天一大禮。少輩每隔三天要給長輩打千請安,隔五天見長輩得叩頭,打千的形式男女有別,男人哈腰,右手下伸左手扶膝,似抬物狀,女人雙手扶膝下蹲。路上遇見不相識的長者,要鞠躬垂手問「賽音」(滿語,好的意思)。如騎馬,要下馬閃在路旁讓路,等長輩過去,再上馬趕路。遠方親友相見,不分男女皆行抱腰接面大禮。
滿族婚禮
滿族舊時婚姻重視門第,盛行早婚和娶大齡女。這與旗內男子當兵出徵,希望早育子女有關。貴族官宦人家,盛行指婚,多由朝廷指定結婚對象,一般旗人也有由族長指婚的情況。清代宮廷的「選秀」,是為皇帝及親王選妃,一般限定在八旗三品官內部遴選。八旗內男女年齡到十六、七歲,即可訂婚,男子訂婚與結婚年齡可能更小一些。婚姻由父母包辦,男方請媒人到女方說親,先後要去三次。每次都攜帶一瓶酒,到第三次才能知道是否成功。所以有句俗話「成不成,三瓶酒」。如果成了,女方父母向男方要彩禮,豬、酒、櫃、衣服、首飾等。男方送的彩禮,全部作為姑娘的財產。
舊時滿族結婚過程較為繁多,有議婚、小定、大定、過禮、送日子、開鎖、送嫁妝、迎娶、坐帳、合巹、分大小、回門和住對月一整套過程。結婚時,新娘要在洞房炕上坐帳一日,稱為「坐福」。晚間在地上放一桌子,桌上放兩個酒壺和酒盅,新郎新娘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飲酒。炕上點燃一對蠟燭,通宵不熄,房外一人或數人唱喜歌,名曰「拉空家」,或有人用黑豆往新房窗戶上撒,熱鬧一兩個小時後自散。三日後新郎新娘回娘家。
滿族人也喜歡貼窗花
滿族人也喜歡貼窗花。用各種彩紙剪成各種鳥獸花卉,古今人物,貼在窗戶上,栩栩如生,充滿活力。還有另外一種剪紙藝術,就是掛箋,或稱掛錢。過春節時,家家戶戶用五色彩紙,剪成長約40釐米,寬約25釐米不等的紙塊,中間髏刻雲紋字畫,如豐、壽、福字,下端剪成犬牙穗頭,懸掛於門窗橫額、室內大梁等處,五彩繽紛,喜氣洋洋。最早掛箋是祭祖場所的裝飾品,一般都是單數。傳聞自家宗族祖先是從長白山幾道溝來的就掛幾張。黑龍江寧安、海倫,吉林東遼等地的剪紙藝術在全國藝壇上享有盛譽。
滿族民間工藝,或稱「釘線」,主要流行於東北地區農村。以家織布和棉線為原料剪縫而成,黑白色為主調,間用他色。紋飾以榴開百子、吉慶有餘、葫蘆盤長、福壽長春、八寶等吉祥圖案為主,多配以較粗重的黑色邊飾,常繡於枕頂、荷包、幔帳、坐墊之上。
滿族節日
滿族也有許多節日,但均與漢族相同。主要有春節、元宵節、二月二、端午節和中秋節等。節日期間一般都要舉行珍珠球、跳馬、跳駱駝和滑冰等傳統體育活動。「跳馬」要在馬飛跑時,橫躍馬身;跳駱駝則是從後躍上駝背。跳馬與跳駱駝,都是為和敵人短兵相接時,便於飛上敵騎的擒拿技術,並成為經常鍛鍊的運動項目之一。
跑冰鞋在19世紀中葉以前是八旗士兵必須操練的一項軍事技術。乾隆時期,每年陰曆十月都要在北京北海冰面上檢閱八旗子弟滑冰,作為訓練部隊的制度之一。參加這種檢閱的人數達1600名(每旗200人)。這樣盛大的滑冰大會,在當時是舉世無雙的。除了表演速度外,還有花樣滑冰、冰上足球比賽、冰上雜技、滑冰射箭項目等。舊時旗人所用的木板冰鞋還可在北京民間找到。
滿族的喪葬
滿族的喪葬也有一個演變過程。受自然地理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滿族先民的喪葬儀式比較簡約、粗疏,曾經有天葬、土葬、獸葬、樹葬、水葬、火葬等形式。入關前,滿族以火葬為主,自順治帝後期起,受到漢民族文化的影響,滿族普遍改成棺材土葬,並結合本民族特點,形成了滿族的特色葬俗。
乾隆以前,各地駐防旗人由於要將死者及其遺屬送回京中故旗,所以仍保持了火葬,而將骨灰裝殮回京。乾嘉以後,允許駐防旗人在當地安葬,也改為土葬。早期滿族貴族有人殉之俗,後改為剪髮代殉和焚燒紙紮的奴僕。
在農村地區,不準許在西炕和北炕死人,因為門是活人出入的地方,因此,死人入棺後,只能從窗戶抬出。人死後,在院子西邊立一桿子,高一丈五尺左右,上掛布幡,幡長九尺,用紅布和黑布做成。幡的頭和尾是黑布,中間四條是紅布。出殯時,親友要搶幡上的布,給自己孩子做衣服,認為可避邪,不做噩夢等。今天廣州滿族保持完整的滿族墳場,仍能看到滿族葬俗的一些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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