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殺父
2023-10-11 21:54:49 1
巡撫衙門的趙師爺途經江津,說撫軍(清代對巡撫的尊稱,巡撫為省級政府的最高長官,總領一省的軍事、刑獄、吏治、民政等)張大人,本月初在審閱經寧安縣、平陽府和省按察使司(臬臺之別稱,掌管全省刑名按劾之職)三級覆審的一樁逆子殺父案時,覺得此案之中另有蹊蹺。故委託老夫案請馮太守代行其事。馮志龍聞言,心裡一驚:自古以來,「翻燒餅」乃是官場中最為忌諱的事情。此案既經縣、府和按察使司三級審定並無異議,而撫臺大人卻要自己推倒重來,這是何意?況且,張大人和臬臺袁大人乃是兒女親家!
馮太守轉念一想,人命關天,卻也草菅不得。撫臺大人之所以自己不親自提審,想來有礙親翁顏面,綱紀卻又不得廢弛。念及此,覺得撫臺大人也是一番苦心;同時,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信任。馮太守遂慎重接下了這一懸案。
接案後,便和師爺來到寧安,調出鄭子民「弒父」一案的全部案卷。
據卷載:被害之人名叫鄭伯安,時年四十三歲,是寧安城中安記布莊和安記日雜商鋪的老闆;其妻鄭何氏今年四十一歲,其子鄭子民現年二十二歲,去年得中秀才,現就讀於縣書院。十二年前,鄭伯安另娶一妾,二夫人萬氏育有一子,現年十一歲。鄭老闆因生意往來於各地,在家中時日不多。外出之時,布莊和商鋪的生意全部交由其遠房侄兒打理。
今年三月廿八日辰末時分,鄭何氏來縣衙告發自己的兒子鄭子民殺死了她的丈夫鄭伯安。說是深夜四更時分,有一身著青色衣服的人從窗戶跳入臥室內,用匕首直刺其夫的心臟後開門逃去;她當時被嚇得昏迷過去。因兒子鄭子民昨天和丈夫發生激烈爭吵,故懷疑其子行兇殺人。案發當日,鄭子民穿的就是青布長衫。
鄭子民被帶回縣衙之後,對殺父一事供認不諱。按《大清律例》,兒子謀殺父母,應處以凌遲酷刑。
當晚,馮太守和馬師爺在驛館推敲案情,二人都覺得鄭子民殺死其父的動機過於牽強而不足以讓人相信。鄭子民既非兇手又情願領死,這其中大有隱情。
馬師爺認為,普天之下,為人父母者皆舐犢情深,婦道人家尤為甚之。即使其子女忤逆不孝無可救藥,有些母親都是極力包容,盡力為其掩飾,那有如此之人。再說,兇手入戶行刺之時,鄭何氏說自己因驚嚇過度以致昏厥,倉猝之間,又如何看清兇手的衣裳顏色?況且,寧安縣勘驗記錄中寫明,當日凌晨,天空中僅有一彎殘月。那麼,四更天時,應無月色才對。查勘記錄上沒有室內燃點燈火的記載,室內一團漆黑,鄭何氏連兇手的面目都無法看清,又豈能辨明兇手身上的衣服顏色?
馮太守深以為然。這鄭子民既是生員,應該是一個勤學向上的年輕人,其執意輟學經商這裡面定有緣故。若鄭子民並無劣跡卻又不能見容於其母,這鄭何氏則定非良善之輩。若鄭何氏果系蛇蠍毒婦,必有令人髮指的惡行穢跡。如果其子又知曉了這一切,那麼,鄭子民的存在就對何氏構成了致命的威脅,只有這樣,何氏才欲置其於死地。若鄭子民欲借經商理財的途徑來清除家中的隱患,必然會危及何氏及其同夥的根本利益。倘若其夫鄭伯安又對何氏的行為有所察覺,何氏及其同夥惶急之下,才會設下這一石二鳥之計。
若如此,鄭何氏的同謀之人應該就住在鄭家大院之內,兇手能如此迅捷地殺死鄭伯安又能悄無聲息地平安退出,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兇手就住在院內,二是家賊引外鬼買兇殺人。
第二天,馮太守去鄭家復勘現場。
鄭家的小樓坐北朝南,樓梯設在中間。樓上東套間內有三間房,在中間作為客室的房間開了一扇門與走廊相通,與樓梯相鄰的那間是丫環小梅的住處,東面的那間是何氏的臥室。小梅的房內雖擺設簡陋但很整潔;何氏的臥室內布置得仿若花窟,春意盎然。兩側的牆壁上懸掛著多幅美人圖,畫中美女體態風流、栩栩如生。
何氏令小梅奉上香茗便坐下回話。馮太守、王縣令、馬師爺等人見這半老徐娘頗重修飾,身著綠衣紅裙,腳下穿的也是繡著紅花的鞋襪,其臉上還薄施脂粉,眉宇間看不到半點悲戚之情。
何氏將案發前後的情況詳細地述說了一遍。沒有什麼新鮮之處。
馬師爺冷眼旁觀,覺其所述之言雖然甚是流暢,但其神色並不自然,目光閃爍足以證明其心神不安。
馮太守和馬師爺仔細查看了窗栓上留下的痕跡後,彼此交換了一下眼色。馮太守勸鄭何氏節哀順便,接著對院中居住之人逐一詢問。
笫一個接受詢問的是二夫人萬氏。萬氏先打開房門將兒子鄭子仁的房間和自己的臥室讓馮太守等人查看。
萬氏臥室內的牆壁上懸掛的是兩幅山水圖和四幅名人字畫,床榻上的被褥、床單、枕套都是用當地的印花藍布製成。萬氏荊布裙釵且未施脂粉,但其姣好的面容和適度的舉止,給人的感覺與何氏乃是天淵之別。萬氏和子仁的臥室之間是一間佛堂,上面供奉大仕聖像,香案上輕煙嫋嫋,香爐後供有鄭伯安的靈位。
按當時禮制,丈夫去世之後,其妻妾當服喪三年,服喪期內不可身著吉服和濃妝豔抹。馮太守等人覺得這萬氏才是孀居之人,那滿頭珠翠的何氏則可和妓院中的賣春婦人媲美。
萬氏對鄭伯安父子的爭吵並不知情,自子仁六歲去學館念書後,萬氏一有閒暇便去幫僕役們做些雜事,基本上不過問家事。萬氏說老爺和大少爺都是好人,但她卻對那個侄少爺心存戒備,總覺得鄭子光瞧她的眼神,讓她渾身不自在。
萬氏說丈夫被殺前的那天晚上,確實是在何氏房中吃的飯;入夜之後,她並沒有聽到什麼動靜;笫二天天亮時,她才聽到何氏狂呼亂叫;進去一看,才知老爺已被人殺死。在何氏的臥室內,她未看到鄭子光和小梅,事後才知道,這二人在頭一天下午回各自在鄉下的家裡去了。馮太守叮囑鄭萬氏今後要小心謹慎,在照顧好鄭子仁的同時,應和院中的僕婦友善相處,不要和其它的人談論老爺為何被殺,更不能表示出對鄭子民殺父一事有任何的猜疑。
萬氏感激地點點頭。
此後,鄭家的廚子及下人相繼被傳去詢問,但這些人除認為大少爺應該不是兇手外,均未提供出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雖然如此,但在馮太守看來,這鄭伯安被殺一案卻很容易偵破,真兇和同謀之人也不難抓獲,洗冤平獄輕而易舉。但如此一來,先前審理此案的寧安王縣令、平陽府李太守和臬臺袁大人都會受到參劾。
這三人和那長山縣令沈德清絕然不同,都是兩榜進士出身,同年和故舊遍布於官場。馮志龍深知,宦海風雲變幻莫測。如何既能名利兼收又不會樹敵結怨,著實有點讓人費神。
馮太守想前想後,決定將平冤覆審的功勞奉讓給他們,只要能夠查明真相,不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而讓無辜之人含冤於九泉之下即可。
馮太守遂讓王縣令仍舊主審。
連日來,忐忑不安的王縣令一聽,感激不盡。當他把此案的案情仔細地捋過一遍後,覺得這個案件確實不能僅憑鄭何氏一面之辭和鄭子民甘願受死來定案。既然當母親的告發兒子犯下惡逆大罪,做兒子的也坦然承認行兇殺父,按常理不應再懷疑鄭何氏,但這婦人在喪夫未及二個月便濃妝豔抹,其房中的陳設更不像孀婦的居室;若何氏真是個邪惡不節之人,那殺害鄭伯安的兇手定是和她苟且之人。一番推敲之後,王縣令疑竇叢生,案中的隱情讓他心驚肉跳。王縣令當即虛心向馮大人求教,並表示積極配合,以便儘快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馮志龍推斷:鄭子民乃一介書生,鄭伯安被攮子(短而尖的刀)深插心臟而亡,鄭子民在黑暗之中決無這一擊致命的本領。此種利器多為市井中雞鳴狗盜之徒的必備之物。鄭子明當日下午被其父責打後,並未出戶,即便萌生殺機,事發倉促其應無法覓得這等利刃。案卷中記得分明,農曆廿七日夜半時分,並無月色且室內又無燈火,猝醒之人又豈能分辨出兇手穿的是青色衣衫?又怎能以身著青衫和體態相仿便一口咬定是兒子殺死了她的丈夫?婦人家視兒女為心頭肉,護之唯恐不及。何氏的行為太為反常,其守喪期內之行為舉止,已現豺狼兇殘之性。何氏置兒子於死地而後快只能有一種解釋,那就是鄭子民的存在,對她構成了致命的威脅。丫環小梅應是何氏行為不端的重要知情人。若案發之前,小梅之母並未生病而小梅又是奉何氏之命回家休息,則何氏的意圖昭然若揭,她是怕案發後,如果小梅仍住在對面的房間之內,其在接受官府的詢問時會露出破綻。
馮太守說:「鄭子光的嫌疑最大,其當天下午回到鄉下是為了製造出無作案時間的證明。先有家賊才會引來外鬼,鄭子光可能就是買兇殺死鄭伯安的主謀之人。若鄭子光果系此案的主謀,鄭子民在目睹了其母與堂兄亂倫的穢行後,又不願讓家醜外揚故決定棄學從商,其目的是想把鄭子光掃地出門以斬斷孽緣,以保全家庭的聲譽。何氏沉溺於淫樂而不能自拔,鄭子光為謀奪家產二人狼狽為奸,這對姦夫淫婦見鄭子民已窺破隱情,這才孤注一擲定下毒計,先僱兇殺死鄭伯安,然後再借官府之刀殺死鄭子民。」
馮太守所作的推測發蒙振聵,無懈可擊,讓王縣令心服口服。於是暗派人手,密切將相關人員一一監視起來。
卻說鄭何氏這日,清理出一些她的衣服賞於小梅,讓其回家,並叮囑小梅在家裡多住幾日以盡孝道。小梅不疑有詐,便高高興興地提著包袱走上了回家之路。出城不久,經過一片小樹林時,一蒙面壯漢持刀躍出擋住去路,小梅被嚇得癱軟於地。那強盜見小梅頗有姿色頓起淫心,遂獰笑著抱起小梅向樹林深處走去。此時,埋伏在四周的捕快一擁而上,將欲圖行奸的賊人抓獲,扯下面具一看,這賊人正是城中的無賴麻三。
眾捕快將麻三和小梅秘密押回縣衙。
王縣令升堂問案。
麻三是個狡猾奸詐之徒,供說他見小梅獨自一人出城,因垂涎其美貌便暗中尾隨至林中將其挾持,意欲趁荒野無人之機大飽淫慾,並無謀財害命之惡念。衙中捕頭王成等人證實,在小梅出城之後他們一直在後面暗中保護並未見到麻三尾隨,麻三其實是早已藏身林中守候。王縣令一拍「驚堂木」,厲聲喝道:「速將如何預知小梅回家和欲殺人害命而預掘深坑之事,從實招來!」
麻三供認因這段時間手頭太緊而萌生行劫之念才蟄伏於林中,矢口否認預知小梅回家一事。
王縣令將麻三在這兩個月來頻繁出入妓院和賭場且出手闊綽之事一一點出,並追問前日在鴻盛茶館內他與鄭子光所談何事?收取何物?身上的這張五十兩的銀票又從何處得來時,麻三頓時心慌意亂、顫抖不己。
麻三交待說,鄭子光欲佔有小梅遭拒絕,鄭惱羞成怒這才出錢請他去教訓這個不懂事的丫頭。但麻三對這些時來,他大手大腳所花費的錢財的來路卻編得驢唇不對馬嘴,漏洞百出。
正當麻三心驚肉跳之時,王縣令乘勝追擊,令麻三交待其藏於小腿上用以防身的「攮子」現在何處?
麻三供認前些時於夜間行竊時不慎將那利刃失落。及至見到那帶有血跡的兇器時,麻三承認正是他所遺失之物,但對行兇殺人一事卻矢口抵賴。
王縣令喝令大刑侍候,當麻三被帶進刑訊室時,早已嚇得心膽俱裂。遂一五一十,將鄭子光僱請他殺死鄭伯安的事情經過招了出來:
原來,麻三是寧安城中的一個地頭蛇,平日裡帶領一幫小混混靠在城中偷雞摸狗、坑蒙拐騙和向商戶收取保護費來度日,故麻三和鄭家的帳房先生鄭子光有些交情。前月廿三日,鄭子光請麻三在鴻運酒樓吃酒,鄭子光問麻三敢不敢殺人?麻三說,只要給錢他殺個人是小菜一碟。鄭子光問,殺一個人要收取多少銀子?麻三說,殺一個普通人收一百兩銀子;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價格另定。經過討價還價,二人議定——殺死鄭伯安的酬勞為五百兩銀子,鄭子光先預付二百兩,待事成之後再付餘下的三百兩;麻三應於本月廿七日深夜擺平此事。鄭子光取出早已繪製好的鄭家大院的平面圖,圖中對何氏的臥室作了標記。鄭子光對進出大院的路線作了詳細的介紹,並當即取出一張面值為二百兩的銀票交給了麻三,許諾事成之後銀錢兩清。因是笫一次殺人,麻三得手後恐何氏喊叫,便以雙手去扼那婦人的咽喉,因極度恐懼,慌亂之中來不及拔出兇器便倉皇逃走。前天,鄭子光又約麻三在茶館見面,許諾以一百兩銀子讓他殺死小梅,並將她的屍體埋在那樹林之內。麻三於今晨在樹林中將坑挖好後,隱於林中靜候小梅的到來。若不是見色起意,此刻的小梅早已命赴黃泉。
麻三在供狀上畫押並打上手印。王大人令人將其押入死牢嚴加看守。
小梅在得知鄭子光與何氏謀害自己的陰謀後怒不可遏,當即把這嬸侄二人如何勾搭成奸、亂倫苟且之事全部講出,並在「書證」上畫押和加蓋了手印。
鄭子光和何氏歸案之後,見事已敗露,很快便作了招供:因鄭伯安長年在外經商,夫婦二人聚少離多,何氏精力旺盛難耐寂寞,對其夫漸生怨艾之心。恰值此時,鄭伯安又另娶萬氏為妾,何氏饑渴難耐更生怨恨。
鄭伯安的遠房侄兒鄭子光十六歲時來店裡當學徒。鄭子光聰明伶俐,因盡心盡責深得鄭伯安的信任,歷經七年時光他已熟諳經營之道,被鄭伯安授以帳房先生的重任。鄭子光二十二歲時成親,其妻一直住在鄉下的家中,他每月僅回家三天,其餘時間吃住都在店中。鄭子光生得濃眉大眼、體態適中。
「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層紗。」自古嫦娥愛少年。自從何氏心生邪念之後,她更覺得鄭子光美若潘安、貌似宋玉,何氏看在眼裡,癢在心裡。
於是,何氏向鄭伯安提出,因他經常外出,她一個婦道人家不宜拋頭露面常去店中察看和查對帳目,反正家裡空房較多,可擇出一間讓鄭子光居住並讓王媽幫他漿漿洗洗,這樣管理店鋪方便些;再說,夜間院子裡多了一位至親的人也安全一些。鄭伯安欣然同意。此後,鄭子光便入住在毗鄰小樓的西廂房內。
鄭子光按嬸娘的吩咐每隔一天便去東樓上匯報;何氏對鄭子光大加讚賞,在噓寒問暖的時大施小恩小惠。鄭子光對嬸娘的格外關愛很是感動。何氏同時作了安排,將自已的兒子搬到樓下的西套房內居住。這樣,在鄭伯安外出時,這偌大的小樓上僅住著何氏和萬氏二人。一天中午,鄭子光依例前來匯報,何氏令侄兒逕入內室回話。鄭子光進去一看,嬸娘赤身裸體坐於盆中洗澡便欲退出。何氏卻不讓他走,說她不慎將腰扭傷行動不便,要鄭子光代勞為她搓背後再將她扶到床上為其按摩推拿。鄭子光年輕力壯又極力奉承,將何氏伏侍得欲仙欲死。此後,鄭子光於鄭伯安外出之時,便夜來曉去,雙宿雙飛,嬸侄二人儼然夫妻一般。何氏頗有心計,宅中的傭僕都得了她的好處皆視若未睹。十餘年來,僅瞞著鄭伯安、萬氏和子民、子仁兄弟。
去年冬季,鄭子民窺破姦情。因事親至孝而不願暴露其母的穢行,故委婉地加以勸說,欲讓其母棄舊圖新儘快了結這段孽緣;但其母和鄭子光二人執迷不悟且變本加厲。鄭子民苦思冥想,決定棄學從商以便日後好接管帳務將鄭子光掃地出門。鄭伯安不知就裡,鄭子民又不便明言,父子倆遂爭鬧起來。何氏和鄭子光恐姦情敗露後有滅頂之災,於是定下買兇殺人再嫁禍於鄭子明的毒計,準備在除掉鄭伯安父子後再尋機除掉萬氏母子二人,以達到霸佔鄭氏家產和做一對長久夫妻的目的。不料那鄭子民是個愚孝之人,竟然頂罪,幾乎讓姦夫淫婦的陰謀得逞。
王知縣依律判決:鄭子光和何氏二人凌遲處死;麻三斬立決;鄭子民無罪開釋。
此案了結之後,可謂皆大歡喜。不久,經巡撫張大人的舉薦,吏部考核,馮志龍連升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