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40萬美刀 東芝要賠1.86個Lexar!
2025-05-02 14:56:24
2005年3月23日~25日,對半導體和NAND Flash業巨人東芝(Toshiba)來說絕對是噩夢般的兩天。就在這兩天裡,反目成仇的昔日盟友Lexar(萊克沙)在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的訴訟中獲勝,陪審團先判定東芝及其美國分公司TAEC(Toshiba America Electronic Components)賠償全球第二大快閃記憶體卡廠商Lexar 3.814億美元,一天之後又追加判罰8400萬美元,使得東芝總共要賠償4.654億美元,相當於Lexar公司市值(約2.5億美元)的1.86倍!
2005年1月,面臨上一季度最高6500萬美元虧損的Lexar向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聲稱其與東芝曾於1997年籤署合作協議,共同研發可存儲數字影像的高容量內存晶片,但東芝隨後背信棄義,轉而與SanDisk合作並將Lexar的相關技術洩露給SanDisk。Lexar認為,從1997年至今,東芝利用剽竊自Lexar的技術獲取了數10億美元的利潤,因此Lexar向東芝索賠超過10億美元,並要求東芝停止銷售利用Lexar快閃記憶體技術所製造的產品。
對於Lexar的這一指控,東芝隨即做出反應,稱並未違反合作協議,更沒有竊取商業機密洩露給SanDisk的事情。東芝表示,在與Lexar合作之前,其技術就已經領先絕大多數快閃記憶體廠商,因此Lexar才是合作的受益者,如今反而以受害者的身份索賠10億多美元,實在是毫無根據。
2005年3月23日,陪審團做出裁決,認定東芝違反協議事實成立,東芝及其美國分公司TAEC必須向Lexar支付3.184億美元賠償金,其中東芝承擔3.22億美元而TAEC承擔5870萬美元。消息傳出的當天,Lexar股價一度暴漲37%(1.18美元),達到4.35美元,東芝股價則下跌3.23%。
但是,東芝的噩夢並未終結,第二天,陪審團又宣布,東芝及TAEC必須再支付Lexar損害賠償金8400萬美元,使得總賠償金額達到了4.654億美元,以3月23日Lexar股票收盤價來計算,相當於其市值(2.5億美元)的1.86倍!
也許是追加賠償的金額不算太高,東芝當天的股價僅下跌0.67%(3日元),以446日元報收。但Lexar的股價則截然相反,繼續暴漲99.31%(3.149美元),達到6.3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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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條消息,我終於能夠理解Rambus為何5年如一日,鍥而不捨地和Infineon、Micron、Samsung以及Hynix等內存大廠戰鬥到底了。智慧財產權,實在是個好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