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屋空難事件:271名乘客及機組人員僅有7人生還
2023-03-30 16:02:15 2
名古屋空難事件是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的一起大空難事件,名古屋空難事件一共造成了264人死亡,飛機上僅有7人生還,名古屋空難事件也是讓中華航空備受爭議的一次大事件,名古屋空難事件到底是因為什麼而發生的空難呢?接下來讓我們一起去揭秘1994年名古屋空難事件。
名古屋空難事件:
名古屋空難是中華航空公司於1994年4月26日由臺北中正國際機場(今桃園機場)飛往名古屋機場的CI140班機(註冊編號為B-1816,機型空中巴士A300-622R)搭載271名乘客及機組人員,在名古屋機場降落時不幸墜毀,造成264人死亡,僅有7名乘客生還。此次事件由於傷亡人數眾多,因此重創了中華航空的飛安記錄,也成為民間流言「華航四年大限」的開端。
名古屋空難事件經過:
根據目擊者指出,華航的空中巴士從名古屋市上空飛過,在調整好往南面飛的方向,準備降落時,突然間聽到不太對勁的引擎聲音。目擊者看到飛機在降落跑道之前,企圖把機頭再拉升重飛,這時引擎一片火光噴出,飛機跌落到跑道外面的草坪,連續三聲的爆炸之後,整架飛機陷於一片火海。而生還者指出,飛機降落前並未感到異狀,可是再重飛時撞到地面破裂,並立刻起火。消防車在四分鐘內趕到現場,可是大部分乘客已經燒死或是嗆死。
名古屋空難事件原因:
日本名古屋空難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以及其他專家的分析,空難原因為副駕駛在操縱飛機降落時,不小心誤將飛機設定在『重飛』,由於當時副駕駛不熟悉空中巴士客機操作模式,又擔心被責罵未及時向機長報告;使得飛行員錯過了調整飛機姿態的黃金時間。飛行員努力用手動操作,想要將機首壓低,然而飛控電腦仍持續執行「重飛」爬升自動操作的指令,電腦將機尾的水平安定面設定到機首上升的狀態,以抵銷駕駛員壓低機首的手動操作,最後飛機向上衝的攻角過大而失去升力而失速墜毀。
名古屋空難事件後續發展:
1996年,日本愛知縣警方將機長王樂琦,副駕駛莊孟容及四名華航管理幹部,以業務過失導致死傷的罪名移送法辦。1999年,名古屋地檢署以送辦的班機正副駕駛已身故,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另四名華航幹部也因罪證不足,獲判不起訴。一審判決忽略空中巴士公司的飛機設計問題,名古屋高等法院裁定,名古屋空難完全是因為華航駕駛操縱失誤所造成。
事故發生後,其中87位罹難者的家屬236人組成「統一原告團」,向名古屋地方裁判所控告華航與空中巴士公司,要求賠償196億日圓。在經過將近十年的纏訟後,名古屋地方法院於2003年12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華航具有重大過失,必須賠償原告50億2641萬日圓的損失,但同案對空中巴士公司的部分遭到駁回。
為避免再發生類似的航空事件,空中巴士公司發出維修指令,修改A300系列的電腦程式以防止駕駛員與電腦互搶操控權而衝突。而華航也將CI140/141班機號碼改為CI150/151。2008年2月28日,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做出判決,要求華航賠償由於空難而失去親人的一對日本姐弟高達9800萬日圓的賠償金,相當於新臺幣28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