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克·格內斯特除了滿身紋身之外 你還知道什麼事情
2023-03-31 04:12:44
2015年8月1日下午,加拿大藝術家「Zombie Boy」Rick Genest在自己的公寓裡被發現自殺身亡。

他因為參演Lady Gaga的《Born This Way》mv走紅,成為了很火的藝術家、模特、音樂人。

Gaga連發推特悼念他的離去,並且著重提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我的朋友Zombie Boy,Rick Genest的自殺,真的非常令人痛心。我們還需要更加努力地去改變已有的文化,讓人們更加重視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消除那些對心理健康的汙名化。
如果你現在很痛苦,打電話向家人或朋友傾訴一下吧。我們必須要相互拯救啊。」
「科學告訴我們,養成一個習慣需要二十一天的時間,如果你正在因為心理健康問題而痛苦掙扎著,那今天可以是你的第一天,或者你已經在努力啊,那請你繼續努力堅持下去。
如果你正痛苦掙扎中,不妨伸出你的手,向別人求助,如果你身邊有正苦苦掙扎著的人,也伸出手去幫助他們吧。」
在Gaga的MV裡,Rick Genest以他「殭屍男孩」的形象出現,視覺性很強,吸引人眼球。
而這個MV裡的「殭屍男孩」,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是骷髏一般的樣子,因為他的文身已經遍布全身。

他有兩項吉尼斯世界記錄:一個是最多的昆蟲文身,有176處,還有一個是最多的人骨文身,有139處。

他用文身將自己覆蓋,也許不僅僅是因為熱愛文身,也想要這樣把自己和人群隔絕開來。
在他成名之後,跟模特Jac Monika Jagaciak拍過一組照片,其中的一張,是這樣的。

兩個人都沒有看向鏡頭,甚至都閉著眼睛,Genest全身覆蓋著的文身並不令人覺得可怖,整張照片反而流動著一種古怪的情感。
似悲憫,似浪漫。
就像Genest本身,他自己也知道,世人看向他的目光,就是明明白白告訴他,他是個怪人(freak)。

也許別人覺得叫他「freak」是在罵他,但其實成為一個「freak」是他畢生所願。
在他五歲的時候,就已經把身上的每一分錢都花在帶紋身貼紙的泡泡糖上了。
把這些貼紙貼在胳膊上,因為他想要「看起來與眾不同」。

十五歲的時候,他得了腦瘤,醫生告訴他,他可能會死,或者就算活下來了,也可能會毀容。
他說,這催生了他對死亡和病態的迷戀。
移除腦瘤的手術進行得很順利,但是年少時就經歷這樣的生死考驗,他只覺得人生苦短,可能短到都來不及實現自己文身的夢想。

手術之後,他十六歲,有了自己的第一個文身,在左肩上文了一面骷髏旗。
然後,他跟父母爭吵,叛逆,離家出走了。
多年以後接受採訪時,他已經不記得當時爭吵的是什麼事情,也許是什麼事情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逃離。
那時候他的夢想就是流浪,過一種流浪的生活,所以他從這場派對流連到那一場派對,晚上就睡在蒙特婁市中心的房頂上。
生活安定的人可能難以想像這樣的生活,選擇像無根的浮萍一樣,漂泊不定,無依無靠。
他因為這樣的流浪而快樂嗎?他沒有說。

朋友們給他取綽號叫「Zombie」,在街上討生活,是要有這樣的綽號的,如果你捲入了什麼麻煩,這種名號還可以幫到你。
對文身的熱愛和迷戀,讓他文到停不下來,他認識不同的紋身師,只要有錢了就去找他們文,或者也有朋友願意免費幫他文的時候。
一點一點、一個部位一個部位地文,對於Genest來說,就像是完成一件藝術作品,或者將自己改變成為那一件藝術作品。
臉是最終的完成階段,那時他已經快二十一歲了,快要變成一個成年人了,他決定把自己的臉文成骷髏的樣子,並且沒有絲毫的遲疑。
他不在乎別人怎麼評價他,或者怎麼盯著他看,他說,「我知道不管怎麼樣,我都不可能想要一份無聊的工作的。」所以他毫無顧忌地文了全身。
他說,他很開心,他終於一步步地接近了自己成為一個「怪人」(freak)的目標。
「在我完成臉上的文身之前,我只是一個看起來軟弱的男孩,做著一份洗車的臨時工作,沒什麼出奇的。
而當我臉上的文身完成之後,人們開始慢慢地為我著迷。
洗車是我最後一份『正常的』工作了。
開始會有哥們開始在街上攔住我,想跟我拍照,我還挺開心的,因為他們總會扔給我幾個硬幣,也會有很奇怪的負面評論,但是當你擁有這樣的一副面貌時,你真的不care別人會怎麼想。」

他不在乎人們因為文身向他投來的異樣眼光,特立獨行,卻喜歡人們因此對他的關注,對他的迷戀。
他將文身覆蓋全身,到底是為了將自身隔絕這個世界,還是想融入這個世界呢?
沒有人知道。
視他為異類、捧他如神祗的人,都只看到了他的文身。
而他除了文身,也什麼都不想讓別人看到。
這種「freak」的印象也許就是別人對他認識的全部了,而他也樂於向別人分享自己「freak」的部分,但關於他的其他,別人一無所知。
他開始漸漸有名,2008年的時候,開始有風格怪誕的雜誌接觸他,找他約拍照片。
雜誌列印出來之後,他們用的名字是「Zombie Boy」,這就成了他新的官方名稱。
「殭屍男孩」。
他的生活一如既往,被世俗認定「奇怪的人們」圍繞著,他說自己最最核心的朋友們,都是「地獄裡最大的一群混蛋。」
某一天,一個陌生人跟他說,「你想到我的地方,穿我的衣服,拍幾張照片嗎?」
大多數人絕對毫不猶豫拒絕,但他需要錢,就去了。
這些照片最後出現在一些小的時尚雜誌上,被Nicola Formichetti (Gaga的造型師)看到了。

Nicola發掘了他,讓他拍了雜誌,還讓他上了Lady Gaga的MV。
他真真切切地嘗到了走紅的滋味,不同於原來只在小圈子裡小打小鬧,事業開始全方面發展。
他代言了專業遮瑕彩妝品牌,2011年的時候,他為遮瑕膏拍的廣告從用遮瑕將全身文身遮住,到一點點將遮瑕擦掉,露出文身的樣子,在網上瘋傳。

他參演了電影《四十七浪人》。

他加入了一個樂隊,做了音樂人……

他紅了, 他成功了。
但他好像還是沒有變。
在他2016年接受的採訪裡,他說,他還是沒什麼物質財富,住在一直住著的火車軌道旁邊的房子裡。他沒有洗衣機,也沒有車,甚至沒有燈泡。
「我對我的自行車、烤麵包片機還有微波爐很滿意。」
「我是個流浪者,一直都是,也一直都會是。」
「只要我的錢還夠給服務員小費的,那對我來說就足夠了。」

他不太在乎自己,就像他不太在乎別人的眼光,他不在乎自己是否安全,是否得體,是否穩定,是否符合社會對一個成年人設立的標準。
他又太在乎自己,就像他在乎別人對他的迷戀,他討厭自己平凡的面貌,選擇將它用文身覆蓋起來,他迷戀文身,文身讓他的存在在人群之中無比突出。
他說,「成為一個怪人,我覺得很驕傲。繼續盯著我看吧,我很喜歡。」
在他拍過的一段視頻裡,他站在人群擁擠的地鐵裡,周圍都是迥異於他的尋常人,他和尋常人之間涇渭分明,有人盯著他看,就像他所喜歡的那樣。

他全程以「殭屍男孩」的形象示人,森冷不羈,有一種別人無法理解的癲狂。

但他跟這個女孩對望的時候,並不是說這是一種浪漫的連接,而只是這種單純看過去的眼神,認真又平靜,那一刻他不是「殭屍男孩」,這種認真和平靜足以讓人忽視他的紋身。

但這樣的瞬間只存在那一刻,餘下的時間裡,他依然獨立於人群,就像他一直以來呈現的那樣。
這樣一個將全世界都隔絕在外的人走了,而人們除了他的文身,依然對他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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