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贓物?「打坐和尚」千年佛像疑為「章公六全祖師」
2023-04-02 00:13:52
日前,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的僧侶雕像應該是福建省大田縣失竊文物張公流大師的遺體形象的消息被媒體廣泛傳播後,荷蘭於20日下午突然將其從布達佩斯撤回。1996年,一位不知名的荷蘭私人收藏家合法購買了坐佛的屍體。
專家認為,如果福建村民在中國出示法律承認的證據,按照遺體應當送回原籍國的原則,中國有望恢復佛像。他們通過外交渠道。
)D@EPVOJ#WJ!一方面,似乎他臉上的笑容。
寶像右手拿著灰塵。灰塵柄上的油漆掉下來了,大概是由於年代久遠吧。衣服前面的雕刻很精細。有一條龍臥在腹部,一條龍纏繞在右臂。左肩上放了一件小披風,後兜上刻有佛教銘文。ET.
雕像後面是黑色的漢字,但是關鍵部分已經被刮掉了。看這些痕跡,好像被人為地破壞了。但是手寫的字清晰可見,其中聖經是用傳統漢字寫的。
陳列在寶像旁邊的墊子不厚,視覺上超過3釐米。前面有暗坑,你可以看到像麻繩之類的針織材料。墊子的一側用白紗布包著。襯墊上覆蓋著兩行方向相反、無標點符號的整潔的毛筆文字,人們已經認識到其中有張公流全對祖先寶物的改造和新一代後代的裝飾等文字。
1995年10月24日清晨,陽春村的村民們開始務農的日子,突然發現村裡蒲昭堂崇拜的張公祖佛像被盜,村民們搜尋了好幾次,結果一無所獲。20年後,他們仍然沒有消息。
根據陽春村的譜系,張祖先出現在宋朝,而荷蘭科學家發現佛像建於公元11至12世紀。在佛像的墊子上,張公劉全祖父的話被清楚地記錄下來。陽春村官舒林開旺村裡說,村裡的老人說,佛像就是坐在裡面的真人,當佛像被偷的時候,墊子也被一起偷了。
據村民說,這尊佛像是張祖父在當地的一種崇拜。傳說張祖父年輕時和母親再婚到陽春村。有一次放牛,神仙命令他成為道士。皈依佛教後,他成了北宋的佛教徒,聲望很高。當張公死後屍體沒有腐爛時,他被鍍成佛像。從那時起,張公的形象就在大殿裡受到崇拜。陽春村的很多村民都記得,張公祖,俗稱張啟三,在北宋去世後被鍍金成佛像。他四肢齊全,身體健壯,被譽為六全祖師。
匈牙利展出的佛像真的是張公流的祖先從村子裡偷走的嗎目前,它們之間存在著七個方面的相似性和信息重疊:
1。在寶藏形象中的高僧墊子上的文字表明,高僧是張公劉全的祖先,這與陽春村失竊的一樣。
2。荷蘭研究人員對雕像中的僧侶進行了CT掃描,發現僧侶們生活在公元1100年左右。陽春村林氏譜記載,張公祖的師父的名字是普照,張公去世後,他被鍍金成寶像,兩者在時間上是一致的。
三。最後一次所有權變更發生在1996年。現在的主人是荷蘭的私人收藏家,而陽春村朔章六世大師的雕像在1995年被盜,兩次之間沒有衝突。
4。在墊子上,刻著這個殿,是林氏家族的祖堂,獻給張公祖。林氏家譜記載,它建於宋代,名字來源於張公祖大師,張公祖大師的名字是通用的。
5。雕像背面有黑筆字,字跡清晰可見,已經寫過兩次。此前媒體報導稱,20世紀40年代,雕像進行了翻新。村民林居仁說,當雕像重建後,他跟隨父親來到普照堂,林本俊也是如此。村子在雕像後面寫著。他幫助波蘭墨水。林本軍已經去世了,但是他在村子裡的籃子上留下了用毛筆寫的字更陰美夏更新。只要我們再比較一下這兩個字,就可以得出結論。
6。通過比較張公祖在網上發表的寶像照片和記者粗略看到的寶像照片,可以看出,張公祖和記者看到的寶像臉部表情相同,左胸有雕刻過的衣服和黑色的花邊。
3月20日中午11:50左右,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突然接到荷蘭博物館的電話,說坐在佛像身上的收藏家決定撤離佛像,運輸車在路上。
對方要求我們把佛像裝在箱子裡,箱子是下午2點被拉走的,自然科學博物館的人類學家伊爾迪科女士說,如果它是中國失竊的文物,我想回到原來的地方,就坐在佛像裡面,而不是呆在私人c的地下室裡。捕集器。
據了解,這座佛像是由一位荷蘭私人收藏家合法購買的,他在1996年不想透露姓名。幾年前,這座佛像被借給荷蘭德朗特博物館研究,去年一月到九月在這個博物館展出,去年10月1日被借給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
根據國際博物館理事會的規定,有爭議的文物不能展出。坐佛的遺體原定於5月17日在布達佩斯展出,然後前往盧森堡旅遊。然而,佛像能否繼續遊覽尚不清楚。
事實上,早在兩年前,博物館就發現了佛像的屍體。去年一月到九月,當佛像在德蘭特博物館展出時,博物館出版了一本詳細的展覽地圖集,但是當時沒有引起媒體的注意。今年春天,有報導說發現了一具200歲的和尚木乃伊。蒙古北部。只有在荷蘭和其他歐洲媒體上,有關佛陀的舊消息才突然成為新聞。
據《赫芬頓郵報》報導,這尊有著數千年歷史的古代佛像的內臟被挖空,並用中國古代散文碎紙填充。據報導,這具木乃伊是公元1100年前後在中國去世的佛教僧侶劉泉。這是佛像第一次被借出中國。
此外,美國世界宗教新聞還說,很少看到去年只在荷蘭展出的冥想佛像的展覽。文章還提到,更罕見的是,這是中國第一次借出這尊佛像。
去年在荷蘭德朗特博物館展出的圖冊中,有一章是關於佛像的。在荷蘭,來自荷蘭、義大利、德國和荷蘭的醫療機構的考古學家們共同研究並推測,佛像應該是一個村莊廟宇崇拜的佛像,裡面有一具屍體。佛像中的亞麻襯墊表明佛像中的僧侶被命名為劉泉,意思是六種最好的。碳14測年法表明,佛像的屍體可以追溯到11、12世紀,僧侶的死亡年份應該在1022-1155年之間。
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研究文化遺產法的中國博士生劉作珍說,關於文物歸還的兩項重要國際公約都不能適用於此案。
中國和荷蘭都是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的締約國。然而,荷蘭於2009年7月17日籤署了該公約,因此對1996年荷蘭私人收藏家購買佛像沒有法律效力。
關於1996年荷蘭政府籤署但荷蘭議會未批准的國際私法統一研究所1995年《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該公約對荷蘭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鑑於目前適用於佛像的法律、法規和國際規則,劉作珍說,文物財產也是一種財產,屬於荷蘭民法的管轄範圍,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例如《國際博物館理事會道德守則》第2.2條規定,博物館不得以購買、捐贈、租賃或交換等方式取得所有權不明的藝術品。
也就是說,一旦有關佛像所有權的爭議引起關注或進入正式程序,全世界超過3萬個加入國際博物館理事會的博物館將不再被允許使用佛像進行研究或展覽。
荷蘭文化遺產保護委員會主席和荷蘭二戰返還委員會搶劫藝術品副主席範德弗利說,如果雕像的原主人在荷蘭提起民事訴訟,以證明雕像確實被擁有和被盜,就有可能贏得訴訟。
人類遺骸是這種情況的一個特殊因素。她說,荷蘭法律、文化和公共界普遍接受的道德原則是,人的遺體應當歸還原籍國。
據了解,近年來,一些歐洲博物館已將一些用於民族志研究的人類遺骸歸還給前殖民國家。這些前殖民國家認為,其祖先的遺骸應埋葬或保存在本國。這種道德呼籲已經得到許多人的認可。
範德弗萊特還指出,訴訟必須是一個困難而漫長的過程,最好的辦法是政府通過外交途徑提出和解決。
劉作珍同意這種觀點。她說,民事訴訟的另一個問題是,如果被盜文物的購買者證明其購買文物是善意的,或者如果法律規定限制佔有(即連續、公開、非暴力地佔有他人的財產一段時間),由於可以援引物權追回取得),訴訟很可能不成功,因此,政府間談判或許是更加方便和實用的解決辦法。
教科文組織《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規定,只有政府才可以作為歸還文物的檢察官。此外,教科文組織還有一個政府間委員會,專門幫助歸還非法獲得的文物。去他們的原籍國。
為什麼荷蘭人突然撤軍了誰是這尊佛像的主人中國被盜文物展覽的撤回與被盜文物的舉報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