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結婚戶口未遷入男方證明怎麼開
2023-03-30 03:06:09 3
夫妻結婚後,女方的戶口一般要遷到男方家,但對於不想遷的,也不會強迫。不會影響孩子。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擴展資料:
結婚後新生兒/孩子上戶口的辦法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