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請帖詐騙怎麼辦?
2023-03-29 23:38:39
以結婚為目的騙去對方錢財能說是詐騙罪。
騙取別人財物就是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擴展資料: 婚姻詐騙案例: 被告人李明曾在廣告公司工作,在發現利用廣告騙婚來錢快後,2007年2年,她在渝北龍溪街道亞泰大廈創辦了一家廣告公司掛牌營業,隨後,糾集駱某、胡某等人,來公司中冒充廣告中的角色和「紅娘」。 公訴機關稱廣告公司不過是一個幌子,它實際上是一個婚騙大本營,一群年輕女子和中年婦女在裡面等著電話鈴響。
從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間,以李明為首的騙婚犯罪集團行騙2000餘起、累計詐騙金額達289餘萬元,被騙者遍布全國25個省、區、市,受騙人數超過2000餘人。 被告人發出的虛假廣告,在許多城市的火車站都可以看到。
被告人李明在各報刊上刊發的「富婆」「富商之女」的美女照片,都是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從網絡上下載,經過處理,在配以騙婚的廣告詞後,向各地的小報發去的。 而虛假廣告主要內容是,「都市情緣」或「財富情緣」--有XX女的丈夫因車禍或丈夫不孕要求找人懷孕,先預付定金幾十萬到男方,事成之後再重金幾百萬元酬謝等。
2008年12月3日重慶市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此全國第一婚騙案作出判決。罪名:主犯李明及其他28名從犯都犯詐騙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