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與警方通報存在多處不符,事件依然存在未解之謎
2023-03-29 17:47:37
1、女職工自述強制出差,警方通報不存在強制出差
警方通報:經查實,2021年4月,阿里巴巴集團某部與濟南華聯超市達到合作意向後,單位確定周某負責後續對接。7月15日雙方網籤,約定7月27日現場蓋章籤約。經過大量證人證言及調取阿里公司出差報備體系信息、相關電子數據等證據,未發現周某被逼出差狀況。
2、女職工自述被灌酒,警方通報不存在灌酒
警方通報:經查實,7月27日下午雙方籤約結束後,王某文提議一起慶祝籤約成功,周某預訂了飯館並告訴濟南華聯超市參加人員就餐的時刻、地點。當晚,共8人就餐(6男2女), 1位女士未飲酒,1人飲用2瓶啤酒,王某文、張某、周某等6人飲用近5瓶白酒。經就餐人員、飯館服務人員證明,就餐期間無人逼迫飲酒,周某飲用白酒約350毫升。
3、女職工自述醒來赤裸在床上,警方通報女職工醒來找了張某來房間呆了近2小時
警方通報:7月28日7時14分,周某與張某聯絡,奉告房間號碼,張某從家中帶著一盒未開封的保險套,於7時59分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敲門進入周某房間後,對周某施行了強制猥褻行為。
4、女職工自述保險套已拆封,警方通報保險套未拆封
警方通報:9時35分,張某脫離周某房間時,帶走周某內褲一條,保險套(未開封)遺留在房間內。
5、女職工自訴偷偷辦的房卡,警方通報是經過女職工贊同辦的房卡
警方通報:23時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臺,持周某及自己身份證,經前臺電話聯絡徵得周某贊同後,辦理了周某房間的房卡,於23時23分進入周某房間。
6、女職工自述王某第一次逗留幾分鐘出來(看了監控),警方通報逗留15秒(基本是和華聯女職工同時走的)
警方通報:22時58分,陳某麗脫離後,王某文距離15秒脫離房間。
7、女方隱瞞了第二天找張某的工作,警方通報裡多了這個事情
警方通報:7月28日7時14分,周某與張某聯絡,奉告房間號碼,張某從家中帶著一盒未開封的保險套,於7時59分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敲門進入周某房間後,對周某施行了強制猥褻行為。9時35分,張某脫離周某房間時,帶走周某內褲一條,保險套(未開封)遺留在房間內。
8、女方自述被帶到其他包間猥褻而且王某看著,警方通報的地點為過道且未提及王某,時長也存疑
警方通報:經查證,7月27日請客期間,21時29分,周某因飲酒過多欲嘔吐時,張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間。周某出包間後一路嘔吐至飯館大廳吧檯垃圾桶處。隨後,返回包間途中張某對周某施行了強制猥褻行為。
9、注意:女職工是在整理房間後報警指認王某,8月4日承認飯館沒監控後指認張某
接下來需要看的點:
1、錄音能否證明當時女職工清醒
2、女職工老公那兒的說法
3、其他酒局參與人員還原酒局現場狀況
4、女職工的動機,以及對不符的說法,也有存在必定誣陷的可能
5、現在還是立案階段,王某和張某涉嫌強制猥褻,仍然還要再看終究的調查結果,是否能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