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婚年想結婚怎麼辦?
2023-03-29 16:46:24
禁婚效力
基於遺傳學、優生學原理和倫理道德要求,禁止一定範圍的近親屬結婚。 祖國大陸現行《婚姻法》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間,雖無自然血親 關係,但基於倫理道德的要求,也禁止結婚。
我國臺灣「民法」親屬編第983條第一款規定下列親屬間不得結婚:其一,直系血親與直系姻親;其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 內者,不得結婚。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其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兩相對照不難看出,我國臺灣 的禁婚規定較之祖國大陸更為嚴格。一方面臺灣親屬立法就姻親間的禁婚效力做出了規定,另一方面其對旁系血親的禁婚範圍也規定得較祖國大陸更寬泛。舉例來看, 如果乙是甲男的表侄女,按祖國大陸法律規定,兩人不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可以結婚,而按照我國臺灣法律之規定,則未能超出六親等的範圍,不得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