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工傷賠償標準_法律常識
2023-03-29 13:59:39
工傷二級傷殘,不能解除勞動關係。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
傷殘津貼(按月享受),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籤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係。十年計120個月的本人工資85%(一次性殘疾退休
金)+本人工資*14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本人工資*5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
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評殘後的護理費: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資*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30%。
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醫療費、工傷康復費、輔助器具費
工傷復發待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