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急救常識
2023-03-29 05:15:14 1
一、應急機制:
4.1.1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和職業禁忌證;
4.1.2跟蹤觀察職業病及職業健康損害的發生、發展規律及分布情況;
4.1.3評價職業健康損害與作業環境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係及危害程度;
4.1.4識別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
4.1.5進行目標幹預,包括改善作業環境條件,改革生產工藝,採用有效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
用品,對職業病患者及疑似職業病和有職業禁忌人員的處理與安置等;
4.1.6評價預防和幹預措施的效果;
4.1.7為制定或修訂衛生政策和職業病防治對策服務。
二、現場應急救援:
6 處理原則
6.1 現場搶救
a)救出現場,至安全地帶。
b)採取緊急措施,維持生命體徵。
c)眼部汙染應及時、充分以清水衝洗。
d)脫去汙染衣著,立即以大量清水徹底衝洗汙染皮膚。
e)經緊急處理後,立即送醫院,途中繼續做好必要的搶救,並記錄病情。
6.2 病因治療
a)防止毒物繼續吸收。
b)排除體內已吸收毒物或其代謝產物如應用金屬絡合劑,血液淨化療法等。
c)特效解毒劑:針對毒物引起機體病理生理改變,逆轉其毒作用,達到解毒目的。
6.3 對症治療
a)消除或減輕毒物損害主要系統(器官)所致的病理變化。
b)非特異性拮抗藥物的應用。
c)維護機體內環境平衡。
d)減輕病人痛苦。
6.4 支持治療
a)提高機體對疾病的抵抗力。
b)心理治療。
c)康復治療。
6.5 預防性治療
a)預防可能發生的各種病變。
b)妥善處理治療矛盾。
三、如果發現職業病: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按規定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並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一)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二)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包括參加診斷的人員、時間、地點、討論內容及診斷結論;
(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四)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五)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