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判無期 對於15歲孩子刑罰會不會太重?
2023-03-29 05:14:57 1
15歲少年判無期,近日一則關於15歲少年判無期的消息引發了眾網友的討論,對於一個15歲的孩子來說這樣的刑罰會不會太嚴重了?事件的起因是少年在學校裡與同學發生矛盾伺機報復用刀割頸部並連捅腹部致其搶救無效死亡,面對越來越薄弱的少年心理問題該怎麼引導呢?下面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15歲少年判無期:
近日一則15歲少年判無期的新聞引發社會熱議,一名15歲的少年,半年內致一死一重傷,導致這場悲劇的,僅僅因為瑣事發生矛盾,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業內人士對金融界保險表示,大多數有這種情緒衝動的孩子在還小的時候家庭的影響就是消極的比較多。家長不能總以賺錢為理由缺席孩子的教育。稱職的父母除了提供保障生存生外,還要給孩子安全感、歸屬感、幸福感、人文建設等。
因瑣事發生矛盾伺機報復:
在這次影響較大的15歲少年判無期的新聞中,被告人胡某某,男,漢族,1998年9月28日出生,捕前系某職業學院學生。胡某某在上學期間,與其同學宗某某因瑣事發生矛盾,懷恨在心,伺機報復。2013年12月2日6時許,胡某某在學校公寓樓一樓大廳趁宗某某不備,持刀割其頸部並連續捅刺胸腹部,致被害人宗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認定故意殺人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某持刀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胡某某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其法定代理人自願賠償被害方的經濟損失,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但其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大,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且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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