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針醫學常識
2023-03-28 22:59:49 1
注射給藥的方法分為皮下、肌肉、靜脈、鞘內注射等數種。
皮下注射:皮下注射是將藥物注射在皮下結締組織內的方法,適用於少量藥物(1 -2毫升),常在做皮膚試驗時使用。皮下注射會出現局部脹痛,吸收也較慢,現在已很少採用。
刺激性強的藥物和油劑都不宜皮下注射。肌肉注射:肌肉注射也叫肌內注射,是將藥液注射於較深一層的肌肉組織內(多 在臀部肌肉內),有時也注射於上臂三角肌的外側。
由於肌肉組織中血管較 多,藥物吸收快而完全,疼痛也比皮下注射輕,故注射量可比皮下注射稍多。 油劑、不能溶解的混懸劑及刺激性藥物均宜採取肌肉注射。
靜脈注射:靜脈注射可注入較大量的藥液,者的搶救和治療。用於靜脈注射的藥液必須是澄明溶液,不能有渾濁、異物或致熱原,還要絕對無菌。
有溶血、凝血作用的藥物、混懸劑、油劑等均不可採用靜脈注射。藥液用量如果更大,舌下給藥、直腸灌注只適用於少數在口腔或腸道內到含服硝酸甘油可快速緩解心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