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輕傷二級怎麼判
2023-03-28 19:06:49
把他人打成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符合特定條件,可以判緩刑;
2、法律依據: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擴展資料:
案例:
因為小事起爭執 致人輕傷被判緩刑
因一點小事發生爭吵,結果竟然將人打成輕傷。經安徽省延津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卜法勝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14年10月,龍王廟村在修村內道路時,鏟車把卜法勝堆在路邊的石子鏟到了一邊,卜法勝家人於是與施工方發生了爭吵。卜法勝以兒媳被施工方打傷為由,讓施工方出醫療費。施工方未同意,一氣之下,卜法勝便把鏟車扣了下來。
10月14日,施工方前去開走鏟車時,雙方再次爭吵起來。情急之下,卜法勝順手從路邊撿了一塊磚頭朝施工方工人趙某頭上砸了下去。群眾見狀,立即報警。經鑑定,趙某傷情為輕傷,根據法律規定,卜法勝已涉嫌故意傷害罪。後雙方和解,卜法勝賠償被害人9萬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參考資料:新華網-因為小事起爭執 致人輕傷悔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