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越獄犯被擊傷落網 雲南公安廳曾懸賞10萬
2023-03-28 18:31:33
雲南越獄犯落網,2017年5月2日上午雲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的在押犯張林蒼,在勞動現場擅自離開之後趁貨車司機下車等待裝貨之時,上車駕駛車輛衝破隔離網和柵欄逃脫,事件一發立即引起雲南公安廳的高度戒備並出發10萬懸賞,就在5月10日雲南司法廳公布越獄犯落網,下面是詳細情況。
雲南越獄犯落網:
5月10日,雲南省司法廳召開媒體通氣會,通報逃犯張林蒼落網消息:
5月9日下午,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聯合追逃指揮部鎖定「5.02」案件嫌疑犯張林蒼在嵩明小街鎮附近出現。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張太原同志親臨一線坐鎮指揮,在雲南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武警雲南省總隊、省監獄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追逃指揮部和當地黨委政府、幹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參戰單位晝夜不停的艱苦查緝,省公安廳A級通緝犯、「5.02」案件脫逃罪犯張林蒼於2017年5月10日9時10分,在嵩明縣小街鎮李官村委會大月字本村小藥靈山被警方抓獲。在追捕中,張林蒼企圖逃跑,武警戰士果斷開槍將其擊傷、當場捕獲。
張林蒼越獄過程回顧:
2017年5月2日上午8時20分,雲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在押犯張林蒼,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後因為擅自離開勞動現場,趁著貨車駕駛員下車等待裝貨的時候,強行駕駛一輛130型福田牌貨車,衝破監 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後脫逃,並把貨車丟棄在距監獄2公裡處的虹橋路附近。
雲南省第一監獄給公安機關的協查通報稱,罪犯張林蒼,高中文化,農民,雲南省馬龍縣人,捕前住雲南省馬龍縣馬 過河鎮何家村村民委員會角家村67號。2016年10月25日因運輸毒品罪被判無期徒刑。張林蒼特徵: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後背 有一處約10釐米的燙傷疤。
雲南省司法廳的通報稱,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追捕指揮部。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 商小雲,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夏新建等同志接報後,立即趕赴省第一監獄,現場組織指揮案件偵查和追捕工作。
雲南公安廳懸賞10萬:
2017年5月3日,雲南省公安廳發布A級通緝令:2017年5月2日,雲南省第一監獄發生一起監獄服刑罪犯脫逃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林蒼( 系服刑罪犯)涉嫌脫逃罪。
犯罪嫌疑人張林蒼:男,漢族,27歲,高中文化,雲南省馬龍縣人,身份證號:53032****906280714。戶籍地址:雲南省曲靖市馬龍縣 馬過河鎮何家村村民委員會角家村67號。體貌特徵: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後背有一約10釐米的燙傷疤。
公安機關正告犯罪嫌疑人張林蒼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倖心理和幻想,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或撥打110投案自首。
雲南省公安機關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提供線索,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雲南省第一監獄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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