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打結婚證怎麼生孩子
2023-03-23 17:20:21 1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我國不存在事實婚姻。
沒有結婚證,所以是同居關係,並不具備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隨時任意解除,不存在離婚問題。沒領結婚證生的孩子,即法律意義上的非婚生子,其享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權利義務,父母對其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非婚生子對其生父母贍養義務。
同時,非婚生子與其生父母之間相互享有繼承權和被繼承權。總而言之,從法律上講,非婚生子與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另一方面,非婚生子上戶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條件,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若非婚生子父或母均無力撫養,可聯繫當地福利機構送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