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通手機流量超過20G限速怎麼辦,聯通超過20g限速解除教程
2023-04-02 06:40:41
近日,廣東汕尾市的劉先生(化名)向南都記者爆料。十幾年前辦理的運營商流量不限量套餐,現在被限速限制,導致近期無法正常上在線課。
對此,記者了解到,劉先生在2004年(2G時代)辦理了手機流量20元套餐。當時運營商為了推廣,聲稱該套餐可以使用不限流量。但此後,運營商已經下架了類似的WAP包月套餐,並明確表示WAP包月套餐不能使用4G服務。
運營商表示,劉先生的情況是歷史遺留問題,運營商也多次推出優惠政策,讓這些用戶更換套餐使用高速網絡。但記者獲悉,劉先生已拒絕更換套餐。
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金陽建議,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電信運營商應遵循《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本著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與用戶的合同義務。業內專家項立剛表示,之前運營商的合同條約存在一些漏洞,運營商應該給用戶一些補償,運營商和用戶雙方各退一步。
記者近日在了解到,目前,運營商已經承諾給予劉先生一定的流量補償。但劉先生表示,要恢復正常網速,並要求運營商在目前情況下滿足不限流量使用的條件。
用戶:
16年前辦的20元包月不限量套餐,限速。
3月15日,劉先生告訴南都記者:當時運營商聲稱可以不限流量上網。2004年,他們辦理了手機流量20元套餐(GPRS不限量),一直沿用至今。但在4G時代,運營商拒絕升級劉先生的——使用4G速度不限流量,只能3G速度。劉先生說,最近已經降到2G網速的水平了。
所以最近劉先生用30元開通了一個5GB的5G流量套餐,但是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新的流量套餐套餐還是2G網速。劉先生說,他研究過運營商的客服協議條款。GPRS(數據傳輸技術)是一種增值業務,用戶可以自由更換。運營商不能限制使用其他有增值服務的套餐。可以成功辦理5G流量套餐,也就是說不會和現有套餐互斥,可以正常使用。「但是因為運營商把我的4G功能關了,我用不了。現在的孩子網上課,非常需要網絡。」
據悉,劉先生所說的無限流量套餐,是運營商在2G時代推廣手機上網的流量套餐。杜南記者了解到,以中國移動為例,從2003年開始,中國移動陸續在部分省市推出WAP包月套餐,包月流量不限。北京有兩種套餐:神州行15元包月套餐和動感地帶20元包月套餐。不過,在2006年6月,中國移動就已經推出了WAP包月套餐。原有用戶不影響使用,新用戶不能申請。之後的2009年,這些早期不限量包月套餐的用戶可以在20元內繼續享受最高包月價的不限量3G流量。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5月2日,北京移動宣布,北京神州行所有15元上網套餐和動感地帶20元套餐用戶必須恢復到2005年7月的網速,並建議更換套餐。後來一些使用不限量流量套餐的用戶聲稱限速,部分用戶被限制每月使用15G以上停網。
2013年底,中國進入4G時代。此時運營商已經明確表示WAP包月套餐不使用4G服務。還有運營商提出對老用戶進行流量補償的方案。例如,中國移動此前表示,對於20元GPRS WAP包月的客戶,如果要使用4G(TD-LTE或FDD-LTE)網絡服務,中國移動將給予「轉套餐免流量、話費補貼或終端補貼」等一定的優惠措施,方便客戶升級到新套餐;然而,C
對於上述事件,劉先生表示確實收到了運營商通知他更換套餐(每月20元買20G流量)的消息,但劉先生拒絕接受這一建議。他說,當初辦理套餐時,運營商聲稱可以免費使用網際網路。根據套餐合同,這個套餐可以使用到2099年。現在按照運營商的規則,只能花錢買流量。他覺得不划算,所以拒絕換套餐。
至於運營商限制流量影響上網課一事,劉老師後來承認,孩子上網課其實用的是WIFI,不是直接用手機流量的上網課。但劉老師強調:因為家長平時都是用手機和老師溝通網絡課的內容,現在的2G網速不方便溝通,實際上會影響孩子。
操作員:
歷史問題,2G套餐不能用4G網絡。
對於劉先生遇到的問題,記者採訪了相關運營商了解到,像劉先生這樣的情況是歷史遺留問題,運營商也多次推出優惠政策,讓這些用戶更換套餐使用高速網絡。但根據劉先生的要求,以2G時代目前的資費水平,要求無限流量,對其他用戶是不公平的。
據杜南記者搜索,例如中國移動2015年2月在其官方微博中解釋:早在2003年,部分省(市)公司推出的10元、20元檔不限資費優惠方案,僅限於通過基於GPRS系統的cmwap即2G網絡訪問WAP類專有業務網站,不適用於目前基於LTE系統的4G網絡業務。中國移動認為,一方面,從合同的角度來看,業務受理單明確註明了cmwap對於GPRS業務的包月套餐,所謂的GPRS就是我們所說的2G網絡。因此,優惠方案僅限於通過2G(GPRS標準)網絡通過cmwap訪問WAP類型的專有服務網站。由於2G和4G是完全不同的網絡制式,以此包月優惠條件要求接入基於LTE制式的4G網絡,超出了雙方當時約定的服務範圍,本質上屬於變更電信服務合同的行為。
律師:
對吧,用戶
解決結果不滿意可向有關部門申訴
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告訴南都記者,運營商於2G時代的產品設計與產品管理粗放無序,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未明示「只限GPRS網絡使用」等限制條件,這就造成在運營商施行2G/3G/4G一體化運營政策後,這類套餐仍具備在3G和4G網絡條件下使用的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採取各種形式廣泛聽取電信用戶意見,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電信服務質量。電信業務經營者拒不解決或者電信用戶對解決結果不滿意的,電信用戶有權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申訴。
肖錦陽律師建議: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電信業務經營者更應遵循《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與用戶在公平、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下,履行合同義務。
通信專家:
運營商和用戶應各退一步
而通信行業專家項立剛表示,這種歷史遺留問題,用戶和運營商只能找到一個折中的辦法。運營商在當初制定合約時,存在一些漏洞,現在如果用戶還是堅決不更改套餐,運營商確實給這些用戶提供了「無限量」套餐,「運營商提供了不限流量的服務,只是2G的,也合法,你也沒辦法說它。」而用戶用一個很便宜的價格辦一個說完全不限流量的套餐,無論2G、3G、4G、5G都可以使用,這也是很不現實的。其認為運營商和用戶都要互相退一步,運營商給用戶一定的補償,用戶能夠接受的補償方案。
3月14日,廣州消委會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披露,疫情期間至今廣州消委會收到三大運營商投訴案件達1600多宗,並各大運營商切實重視和做好最基本的日常網絡信號覆蓋保障和寬帶維護工作,不斷優化通信服務。三大運營商確實為消費者在疫情期間提供更「人性化」服務做了不少的工作。但從消費者投訴反映的情況來看,信號不良,寬帶故障等通信服務問題亟待獲得更好地解決。這些問題雖不是因為疫情而起,卻是因為疫情這一特殊時期,消費者對優質通信服務的渴望,對提升通信服務水平的期待越發強烈。
因此,廣州消委會敦促各大運營商,切實重視和做好最基本的日常網絡信號覆蓋保障和寬帶維護工作,不斷優化通信服務。同時,消委會建議廣大消費者,遇到相關通信服務問題,應當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在疫情期間遇到相關糾紛,應當理性維權,理解和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以疫情防控這個大局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