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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告狀

2023-10-08 08:14:09 2

一、死者來信

鷹城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被一種神秘而又恐怖的氣氛所籠罩。就在局長王金漢剛剛吃過早飯打開辦公室門的當兒,他一眼見到有人從門下的縫隙裡傳到地面上一封信,當他一氣看完這封由四頁紙寫成的信後,他剎時向門外和窗口張望了片刻,仿佛剛才有人從暗中盯梢他似的,他的大腦出現了瞬間的空白。

信是由一位剛剛死去不久的印刷廠廠長寫來的;你想想,是不是奇怪極了。

信是這樣寫的:

尊敬的王局長:

久聞您的大名,深知您曾破獲發生在鷹城市的無數個轟動全國的案件,所以給您寫這封信,討教討教。

我叫於仁義,今年38歲,是鷹城市鼓浪印刷廠廠長。聽到這兒,您會覺得奇怪,因為您知道我在今年3月15日晚上已出車禍死了。其實不然,我還活著,而且就藏在鷹城市內。

說起來這事兒全怨我。出事前,我幫非法書商盜印了十幾萬元的盜版書,正準備往外運時,被文化市場的管理人員查獲了。不久,書商找到我,要我退回六萬元訂金。我不但沒有這六萬元,欠造紙廠幾萬塊紙錢我也還不起,再加上罰款兩萬元,我簡直無法活下去了。這時候我的老婆高芹成天哭鬧,我成天喝得醉醺醺的不是打老婆就是打孩子。眼看交罰款的日子就要到了,我不能成天喝酒了,我要想辦法弄錢。接下來我就和高芹商量弄錢的辦法。沒想到高芹竟想出了一個高招。她說她在報紙上見到過向保險公司騙賠的案件,他們不成功往往是沒有吃透保險公司的規定,只要把保險公司的規定吃透,準能得到賠償。我很快找來了本小冊子,叫《中國人壽98條款指南》,我在《人身意外傷害及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中見到有這樣的規定「每份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每人最多買五份」。我一算,五五不就二十五萬元了嗎?

我很快買了二十五萬元的保險。我想,意外傷害很難騙,設想,我要是斷條胳膊那怎行?二十五萬元可買不來一條肉胳膊。我在規定上看到,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死亡的,該公司付保險金額全數。看來只能僱個人把自己幹掉,那樣才能索賠。我想,我怎麼個死法泥?想來想去還是出車禍比較合適,因為我家住在國道邊,半夜裡照樣車來車往,製造個車禍沒多大問題,問題是我不能真死。但保險公司不見屍體不賠錢,有關有效證明也開不出來呀。我被難住了。

回到家,高芹見我躺在床上只吸菸不說話,就勸我,不行僱個人,找一個和你長得差不多的人,你把他灌醉,然後順著國道送他回家,見汽車來了,你可以推他一下。 我一聽這法兒真不錯。第一,傷不到我;第二,有屍體,免去了開證明難這一大關。我連做夢也沒有想到,我真的照以上的方式去害了一個人,這個人我並不熟,他是來本地打工的,長相很象我,我就以招工人為名把他騙到了車輪下。

後來的一切我都是通過電話從高芹那兒了解到的,屍體經醫院、保險公司驗明後火化了,索賠二十五萬元很快到位。這時候我才發現我已經死了,不能回到我老祖宗傳下來的印刷廠了。我只要一出面,公安局的就要抓我坐牢或者殺頭。可是害人的事不是我想出來的,是高芹想出來的。現在她跟著一個叫田基業的人公開做起了夫妻,我咽不下這口氣,才拼著命給您寫了這封信。您可能在調查我的事時見過田基業,他是我聘用的副廠長,今年三十五歲,我真沒想到他會勾引我的妻子。我現在甚至懷疑,文化市場來查盜版書都是他有意報的信兒,他非害得我家破人亡不可。我現在要求公安機關調查高芹和田基業的陰謀,是他們害了我,他們應該坐牢,他們不應該在我的私人印刷廠裡尋歡作樂。王局長,你們可先查索賠案,再查害人案,我敢保證您查的結果和我說的完全一樣。我是不敢露面了,因為我已經死了,並且害死了一個和我長相類似的人。但我也不讓高芹和田基業好活。我在密切關注著此事,我還會給您寄信,不會象這次這樣送信了,因為這樣太危險,既使我僱人送信也十分危險。

                                           於仁義    1999年9月19日

王金漢看罷信,打電話把刑警隊長葉祥叫來,讓葉祥也把信看一遍。

「你今天上午把這封信的筆跡鑑定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出自於仁義之手。」王金漢用氣體打火機點了支煙,「然後把結果儘快告訴我。」

葉祥說:「真沒想到事情會這麼複雜。看來如果不是於仁義吃醋,這個殺人騙賠案就算了解了。」

王金漢說:「是呵,這個案子看來還挺複雜。於仁義知道他的罪惡很重,不會輕易露面作證,他提供的線索全指望我們調查了。不過話說回來,我倒對這個案子很感興趣,如果它真是一個案子的話。你抓緊時間把筆跡核實一下,如果這封信真的出自於仁義之手,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去印刷廠走一趟。」

葉祥從保險公司打來電話,認定信上的手跡和於仁義在保險公司留下的手跡完全一致。

——於仁義真的活著。

王金漢點了支煙,連吸了兩口,大腦在不停地尋思著:於仁義是什麼意思?借我的手,把他的妻子繩之以法?那他的女兒呢?十二歲的於姍讓誰管?

王金漢見過兩次於姍。由於印刷廠有位職工提出於仁義的死可能是被人害的,報了案,所以王金漢和葉祥去過印刷廠兩次。每次高芹和於姍都一口認定死者是於仁義,於仁義是喝酒喝多了才出事兒的,不可能是別人害死的。公安局的法醫驗了屍,與所述一致,因而屍體很快就火化了。現在想來,高芹知道死者不是自己的丈夫,致所以認定是於仁義,是想早早火化、索賠為目的。現在於仁義後悔了,便想把獲利又獲情夫的高芹也牽扯進去。

二、王金漢出馬

王金漢見到「死者來信」的當天下午便在鷹城市第二小學找到了上六年級的於仁義的獨生女於姍。剛下課的於姍來到校長室,問從椅子上站起來的王金漢:「是你找我嗎?」

「是,是我找你。」王金漢親切地說。

校長知趣兒地招集會議去了,臨走說:「王局長,你走的時候順便鎖上門就行了。」

王金漢一邊應酬校長,一邊給於姍搬了把椅子。

於姍怔怔地坐下,目不轉睛地盯著王金漢,不知道又發生了什麼事兒。

王金漢說:「於姍,你別怕,我來是想問你一件事兒。你爸去世後你見過屍體沒有?」

於姍點點頭。

王金漢問:「你認為那就是你的爸爸嗎?」

於姍又點點頭,想起了什麼,說:「我沒仔細看,我看他臉上有血,衣服是我爸平時穿的那一身灰色西裝。」

王金漢問:「你爸去世後,有沒有人常給你媽打電話?」

於姍不加思索地說:「有,是個男的;我接過幾個電話,聽著聲音耳熟,可我聽不出是誰。那個人我可能不認識。我媽和他說話也很簡單,有時說了聲『回來再說吧』就放下了電話。最近一段時間就沒人打電話了。也可能我不在家的時候有人給我媽打電話。」

王金漢思忖著,小小年紀心眼不少,連自己不在家的事兒也想到了。

王金漢問:「你爸爸平時對你好不好?」

於姍望著王金漢,眼眶裡開始有淚湧出,她用手背擦著淚,點著頭說:「好,爸爸對我很好,我好想爸爸。」

王金漢愛撫地用手輕輕拍了拍於姍瘦弱的肩膀,他目光失神,陷入了沉思。

身著便衣的王金漢從小學校出來,坐著公共汽車來到了位於市郊的鼓浪印刷廠。這個印刷廠佔有七分地,由一方不起眼的紅磚牆圍著,靠最南邊的牆裡蓋著一座高大的二層樓,一樓是廠房,裡面有兩臺大型印刷機,上到二層,北邊是個由東向西的走廊,南邊足有二十多個房間門。按於姍的介紹,王金漢在最西邊的那個房間裡找到了於仁義的妻子高芹。

高芹雖已三十二歲,但從她一身黑色的健美衣裡卻滲透出一股股青春的魅力。她看了王金漢遞上來的證件,連忙請王金漢坐進了靠床的淺黃色的牛皮沙發裡。

「王局長,真沒想到你會光臨寒舍。」高芹的一雙大而有神的媚眼忽閃著,打量著正在隨意觀看房間布置的王金漢。

王金漢問:「這個印刷廠的面積可不算小,是私人的吧?」

高芹說:「可不是,是仁義他爹留給他的。」

「生意可以吧?」

「不行,這年頭印刷行業不行。聽說光鷹城市的一個區裡在冊的就有六百多家印刷廠,你想想生意會好不會?!」

「於仁義一出事,這個印刷廠就全靠你操勞了。」王金漢隨口說。

高芹垂下眼皮,嘆口氣說:「說實話,仁義一死,印刷機都沒開過。幾個印刷工也讓我給辭了,不辭沒活幹,我可養不起他們。」

王金漢一抬眼皮,凝視著她問:「那你平時都幹點兒什麼?有固定工作嗎?」

高芹說:「不瞞你說,我在附近一家夜總會唱歌能掙些錢,雖然我並不十分看重這點兒錢;但我從唱歌中找到了許多樂趣兒。我想,如果可能的話,我想把印刷機賣了,在這兒蓋一座象樣的三層樓,也開一家夜總會。王局長,如果這樣的話,會不會有什麼不妥?」

王金漢說:「各人的興趣愛好不同,應該受到尊重;只要不做違法的事兒,我看沒什麼不妥。」

高芹雙手合掌,一挑雙眉,說:「王局長,如果我的願望能實現的話,我一定請你來為我辦的夜總會剪彩。」

王金漢一歪嘴,詼諧地說:「我會有此榮幸嗎?」

高芹說:「會,會有榮幸,我一定請你來。」

王金漢用氣體打火機點了支煙,深深地吸了兩口,尋思著高芹不是個簡單的人物,她在知道丈夫離開人世的情況下,還在打算著如何把印刷廠改成夜總會。

王金漢話鋒一轉說:「我來找你是想了解一點事兒,你能把你丈夫出事前後的情況告訴我嗎?」

高芹顯然一怔:「那事已過去幾個月了,難道你覺得有什麼問題沒有搞清?」

王金漢沉思著說:「這裡面確實 有些問題,不過我不想道聽途說,我想你的敘述是比較可靠的。」

高芹的眼裡剎時失去了神彩,她點了支煙,連吸了兩口,又象想起了什麼,說:「對不起,我近幾個月心裡很煩,吸菸也越來越多。」她見王金漢用理解的目光望著她,並且向她緩緩地點點頭,便接著說,「那是一個晚上,大概九點多鐘,我正在樓下的車間裡裝訂雜誌,一個工人氣喘噓噓地跑過來說於仁義被汽車軋死了。我跟著他連走帶跑來到不遠處的國道路邊,見一個卡車停在路邊,車後有一個人躺在血泊中,我彎下身一看,那人真是於仁義,我當時就昏倒了。當我醒來時,我已經躺在了我的床上,一個女大夫正在拔去插在我胳膊上的針頭。我忙問於仁義是不是到醫院搶救了。身邊的人都不回答,我知道,他肯定死了,不然大家不會不回答我的問題。我雙眼一黑,又昏了過去……」她說到這兒,眼裡流出了淚水。

王金漢問:「後來你見到屍體沒有?」

高芹抬眼看了眼王金漢:「見了,在醫院的太平間裡。當時整了容,和活著的時候一樣。」

王金漢把第三個菸頭按滅在菸灰缸裡時,才發現裡面有三種菸頭,一種是自己吸的,另一種是高芹吸的,還有一種「三五」牌的,是誰在她這兒吸的呢?她說她丈夫死後沒印刷過任何東西,也就是說沒有任何業務,那誰會跑到她的臥室吸菸呢?

王金漢從兜裡掏出一個空煙盒,一握,說:「煙吸完了。」

高芹說:「我這兒有。」

王金漢見她遞來一包「良友」煙,便問:「這煙沒勁,有沒有有勁的?」

高芹說:「我只吸『良友』,我下樓給你買一包煙吧!」

王金漢忙說:「算了,算了。待會兒我下樓順便買一包就走了。」

高芹警覺地說:「王局長,事情過去了半年,你怎麼突然找我問起這事兒,我真覺得奇怪。」

王金漢是有備而來,自然是不慌不忙地說:「是呀,這事兒是過去半年了。我沒想到有人冒充於仁義給我寫信,我就想找你聊聊,聽聽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

高芹睜大驚恐的雙眼,喃喃地說「天哪,居然有人冒充於仁義給你寫信?信呢?信在什麼地方?讓我看看是不是他寫的。他明明死了,怎麼還會寫信呢?這不是出鬼了?真是活見鬼!」

王金漢說:「你別急,我們已經對筆跡進行了鑑定,認定是別人模仿他的筆跡寫的。我感到奇怪的是,為什麼有人做這樣的事兒。」

高芹說:「信上都說些什麼?是不是有人誣告我?」

王金漢鎮定地說:「信上沒說什麼,只是說他於仁義還活著,就住在鷹城市內。他說只要我把他活著的消息告訴你就行了。別的沒說什麼。」

高芹氣憤地說:「一定是夜總會裡哪個男人的惡作劇,我非查出這個人,把他交到公安局不可。」

王金漢說:「如果是惡作劇的話,是有些過火了。如果你懷疑是誰做的這件事兒,你儘管告訴我,我會想辦法讓他說出實情的。」

高芹看了眼王金漢,一時語塞。

過了好一會兒,高芹才開始神經質地重複著:「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他明明死了,我親眼見的。」她死盯著王金漢,「王局長,讓我看看信,讓我看看信,我要找到寫信的人。」

王金漢說:「你放心,這封信我會讓你看的。」

來找高芹之前,王金漢對是否告訴高芹這封「死者來信」也曾猶豫過,但又感到如果不用這封信震震高芹,很難從她嘴裡得到些什麼。加之事情已過去半年,高芹完全有理由對他含糊其詞,答非所問。通過高芹知道這封信後的反映,王金漢已意識到高芹心裡一定還有什麼秘密不願告訴他。他知道高芹還要有一些時間才能消化他透給她的這件突如其來的意外。

三、弄不清死活

王金漢走後半小時,高芹就迫不及待地給印刷廠聘請的副廠長田基業打了電話:「基業,我是高芹。出事了,你快來我家一趟。」

身高一米八的田基業很快出現在高芹的門前。高芹使個眼色,讓田基業別進門;她拿著一串鑰匙打開了一間辦公室門,這才說話:「快進來。」

田基業心裡砰砰直跳,他的目光追尋著她的一舉一動,問:「到底出什麼事兒了?」

高芹說:「於仁義不是讓你給弄死了,他怎麼會給公安局長寫了封信?」

田基業嚇呆了:「你怎麼知道他給公安局長寫信?」

高芹煩燥地一跺腳,說:「王局長剛從我的臥室走。我把你帶到辦公室,是怕他突然忘了個什麼再來找我碰上你。」

田基業的眼睛轉向了地面,他順手從兜裡掏出一支香菸,叼在嘴角,右手顫顫巍巍地按了幾下打火機才按出火苗兒,他點燃香菸,貪婪地吸著,目光在面前遊來晃去,不知定在什麼位置才好。他使勁搖著頭說:「不可能,他不可能活著。」

高芹說:「王局長不可能無中生有,他說過兩天讓我看信。王局長總不會不去鑑定信出自誰的手就來找我吧?」

田基業雙手一攤:「這不是出鬼了!他那天晚上明明死了,這你是親眼見到了。」

高芹說:「說實話,那天天黑,他被汽車軋得滿臉是血,我也沒看清。我現在才想起來,你不是對於仁義說讓替身走到前面嗎?我到現場的時候替身怎麼不見了?」

田基業說:「他是車禍目擊者,他要懷疑是我把於仁義推到車下怎麼辦?我給他二百塊錢,讓他趕快離開鷹城市,我對他說否則公安局的敢懷疑是他喝酒喝多了在國道上亂竄弄出了車禍。他怕惹事兒,截了個長途汽車就走了。」

高芹警覺地問:「會不會上車走的是於仁義?你看清了沒有?你別忘了於仁義找的替身長得和他很像。」

田基業說:「後來你不是到太平間看過他嗎?」

高芹說:「就晃了一眼,誰會趴在臉上很看?」

田基業把頭躺在了沙發裡,閉上了雙眼,大腦出現了一片空白。

菸頭燒到了田基業的手指,疼痛使他猛醒:「小芹,於仁義如果真的活著,他為什麼一個電話也沒給你打過?」

高芹一怔。田基業說:「我看這裡有另外一個人作怪,會不會是那個替身又回來了?他是不是想詐我們一筆錢?那他也不用直接給公安局寫信呀……,我真迷糊了。」

高芹緊皺雙眉,瞪了田基業一眼說:「你把那天晚上的事再給我詳細說一遍,我啄磨啄磨哪個環節可能出問題。」

田基業思忖著說:「那天晚上我們三個人在這個屋子裡喝酒。於仁義一個勁地對我使眼色,讓我勸他的替身多喝酒。替身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兒,直感謝於仁義招他到印刷廠當工人。小芹,這你也知道,到保險公司騙賠是於仁義想出來的,先說他要出個意外傷害,後來我給他出個主意找個替身;於仁義做夢也沒想到咱們早想殺了他,這回可算找到了一個天賜良機。我趁於仁義出去解溲,讓替身多敬於仁義幾杯。替身等於仁義回來敬了他三、四杯。兩瓶酒下肚,於仁義提議到附近洗澡,我知道他的目的,就一起順著國道往前邊的澡塘走去。國道上的汽車很多,但離我們有點兒遠,離那麼遠把人推過去太明顯了。正在這時,我發現前邊的一個路邊飯店門口停著一輛正在修的汽車,國道上的汽車從此過時離馬路邊很近。我們往前走不遠,我見一輛卡車飛快地開過來,離我們很近。這時我走在他們後邊,我對著於仁義的後背狠狠一推,他一頭栽到了卡車的軲轆下,當場甩出有十米遠,我跑過去一看,他已經死了。我大叫卡車快停,但卡車沒有停。我怕替身懷疑什麼,就打發他走了。就這麼簡單,我不可能弄錯人。替身臨走時還一再感謝我給了他二百塊錢。我說快走吧,不走,公安局的來了就說不清了。他上了長途汽車還把頭伸出車窗向我擺了擺手。所以說,不可能是替身死了,於仁義坐長途車走了。絕對不可能。」

高芹說:「這是一件奇怪的事,你當時也喝不少酒,誰敢保證你的話是真的?我太了解於仁義了,他喝酒喝多了,一吐就好了,從來沒有醉得不省人事兒。對,你好好想想,於仁義當時喝了多少酒?」

田基業搬著手指算杯數,算到最後說:「可能有七、八兩。」

高芹說:「應該是沒多大問題,他應該能管住自己。」

田基業問:「你的意思是坐長途車走的人可能是於仁義,死的人可能是替身?」

高芹反問:「如果王局長手裡的信真是於仁義最近寫的,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田基業的心理防線被一次次地動搖,他聽了高芹的話,感到真有害錯人的可能。不過他怎麼也想不開,於仁義為什麼隔了半年才去給公安局送了封信。他活著的話,為什麼不去給高芹打個電話?難道他早早懷疑自己和高芹有染,故意在暗處觀察了自己和高芹半年?當他發現問題之後,實在忍不住了,就給公安局寫了信?

高芹躺在沙發上抽著煙,惡狠狠地說:「早知道如此,不如把替身帶回家殺掉,現在落得於仁義是生是死都辨不出來。」

田基業倏地想起了什麼:「你的話提醒我了,替身是我從一家搬運公司找來的,我可以打聽出來那個人,替身的老鄉還有幾個在那裡打工。如果我找到替身,問題不就一清二白了嗎?」

「這倒是個好辦法,」高芹說,「打聽出替身的住處,你坐飛機去一趟。現在時間太緊了,我們如果不儘快弄清於仁義是死是活,王局長再找上門,我們就被動了。」

四、有真有假

正當田基業打聽替身的住地時,王金漢忽然出現在他面前,要和他談話。

田基業原來在一家工廠當車工,因他不想幹又髒又累的活兒,就辭職跑生意去了。  

後來生意賠了本,就跟著一家印刷廠跑業務,他一邊送報樣、雜誌樣供有關部門校對,一邊接了不少活兒,拉來一批業務戶。只因老闆沒給他漲工資,他暗中與於仁義聯繫,把一批業務戶搶了過來。於仁義一高興,就聘他為業務廠長,每月工資一千二,獎金另算。誰知田基業來了不久,就被於仁義的老婆高芹看上了。從此他兩眉來眼去,很快就勾搭上了。田基業的老婆和一兒一女在農村,他自己在外闖蕩,只得在印刷廠附近租了一間私房。王金漢就是在這間私房裡找到正準備外出的田基業的。

王金漢出示了證件,田基業一看,連忙請王金漢屋裡坐。

「聽說於仁義死時你在現場?」王金漢開門見山地問。

田基業猝不及防:「是呀,我在現場。」

王金漢說:「我想請你回憶一下當時的情景,如果你不急著到外面辦事兒的話。」

田基業說:「印刷廠停工了,我沒事兒,我沒事兒。我現在就給你說說當時的情況。……大概是半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和於仁義和一個工人在印刷廠辦公室喝酒,主要是商量當時先印什麼活兒、後印什麼活兒。還提到有幾家單位的帳還沒有給,讓誰談的生意誰快去結帳。我們三個人喝了將近兩瓶酒,於仁義提議去洗澡,我們三人就沿著107國道往南走,走到一個商店附近,於仁義就被從我們身後開來的卡車撞翻了,當場死亡。」

王金漢問:「當時沒有搶救?」

田基業說:「我給120打了電話,他們很快開著救護車來了,他們認定於仁義已經死亡。」

王金漢問:「你說的那個一起喝酒的工人現在在什麼地方?」

田基業說:「那是於仁義幾天前招的臨時工,我只知道他姓劉,二十七、八歲的樣子,好象是山東人,別的什麼都不知道了。於仁義出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小劉。」

王金漢點了支煙,默默地吸著,尋思著:於仁義的信上說是於仁義自己把替身推到卡車下的,當時就他們兩個人,而田基業卻說他也在場。一般來說,都不願在這事件裡噹噹事人,田基業為什麼主動承認他在現場,難道他就不怕別人懷疑是他在國道邊做了手腳?至于于仁義說找替身是高芹的主意,高芹說是於仁義的主意;於仁義說和高芹打過電話,高芹說他已死了,不可能和他打電話等等,這些矛盾的說法還好理解,因為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場上說的。唯獨田基業承認他在出事現場,而於仁義卻沒有提田基業在現場。這是於仁義的筆下失誤嗎?不可能。他恨死了田基業,恨不能說成田基業是兇手。那他為什麼卻偏偏沒有提到田基業就在車禍現場?這裡面肯定有一個人在說謊。王金漢壓低了雙眉:看來於仁義說實話的可能性大,他首先承認了對自己很不利的事,即他把替身推到車下。而對他有利的事,如田基業在現場想害他,他卻沒有提及。這不可能是忽略,而可能是田基業真不在現場。如果田基業真不在現場,那田基業為什麼還要承認自己就在車禍現場呢?看來這個問題還待今後思考。

王金漢回回神,問:「當時高芹在什麼地方?我說是你們喝酒的時候。」

田基業說:「她去夜總會喝歌去了,她不缺錢,但她閒不住,幾乎天天到夜總會唱歌。出事那幾天,她寫過一個『經過』,有幾個證人還在上面籤了字。」

王金漢問:「你當時寫『經過』沒有?」

田基業說:「寫了,只是很簡單。我證明出車禍時我在場。」

王金漢問:「你在車禍現場,除了小劉,還有誰能證明你在現場?」

田基業說:「小商店,商店那老兩口都走過來看發生了什麼事兒,我和他們平時認識,買煙買酒都在那裡,當時我們站在一起等120的救護車。對,給120打電話,用的就是他們的電話。」

王金漢暗暗想道:如果田基業真在車禍現場,於仁義為什麼避而不談?供出田基業在現場對他只有好處,絕沒絲毫害處。這麼好的打擊情敵的事實他為什麼不去利用?況且還是事實。王金漢在心裡似乎找到了答案,但他不露聲色,他要把這個案件中的來龍去脈徹底搞清楚才會一層一層地剝去偽裝,恢復事實的本來面目。

王金漢遞給田基業一支香菸,為他點燃,問:「你和高芹的事好象有點兒風言風語,你是否也聽說過有人議論這些事兒?」

田基業立刻把目光固定在王金漢的臉上,過了好一會兒,才囁囁嚅嚅地說:「我們……,也沒什麼……外面傳的,不一定都是真的。」

王金漢說:「聽說於仁義死後半年裡,印刷廠幾乎無事可做,可你還照常上班,你具體都幹些什麼?」

田基業說:「高芹不讓我走,他說這個院子如果改成夜總會準備請我當保安隊長,每月工資兩千元。我需要這筆錢養家餬口,我就留了下來。至於事情,確實不多。不過有時候別人的印刷廠印好書後,偶爾我也幫他們裝訂一下,掙一點兒錢。還有,書和雜誌的彩色封面需要電子分色,裡面有錢可賺,我認識人多,從中可以弄點兒辛苦錢。我最近正在練習打微機,我想有機會我也弄個照排廠,自己幹。」

王金漢說:「我考慮著,好象你是真想幹點兒事業,高芹在一邊兒好象看上你了,你有這個感覺沒有?」

田基業說:「有可能。她對我確實很好。可我也想了,我要是現在就離開她,我到什麼地方去呢?我連高中都沒上完,只能幹點兒粗活。現在高芹這麼看重我,推薦我當了副廠長,我不為印刷廠著想合適不合適?」

五、一個月後

一個月後,案情毫無進展。其中高芹找了兩次王金漢,王金漢只說了於仁義的信的有關情節,但未讓她看信。

這一個月裡,王金漢一直在等待於仁義的來信,但他一個字也沒有盼來。

一天早晨,王金漢開著警車從鼓浪印刷廠門前路過,再往前開上了107國道,再往南開,發現附近只有孤伶伶的一家小商店。他在商店門前停了車。

賣煙的老漢見從車上下來一位全副武裝的公安人員,忙問:「買煙還是買飲料?」

王金漢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環境,見除商店門口擺了個玻璃櫃檯外,屋裡倒沒什麼商品。他見老漢一直凝視著他,便和藹地說:「我想打聽一件事兒?」

老漢說:「什麼事兒,只要我知道,保證說真話。」

王金漢問:「大約半年前的一個晚上,可能是九點以後,你的商店門前是不是被卡車軋死過一個人?」

老漢恍然大悟:「有,有,死的人是鼓浪印刷廠當家的,叫於仁義,他就住在前面不遠,經常來我這兒買菸酒。」

「於仁義死的那天你見屍體沒有?」

「見了。」

「離得近不近?」

老漢指了指十幾米遠的一棵大樹說:「就死在那棵樹附近。」

「當時還有誰在場?」

「我老伴,她剛去批發市場進貨了。」

「還有誰在現場?」

老漢想了想,說:「一個外地的小青年,我不認識,過去也沒有見過面。過了……過了大概一刻鐘吧,印刷廠的副廠長田基業跑過來給120打了電話。」

王金漢問:「田基業是一開始就和於仁義、小青年在一起,還是於仁義出事了他才趕來?」

老漢說:「田基業是後來過來的。卡車碰住於仁義時我就坐到這兒,眼睜睜地看著卡車跑了,剩下馬路邊兩個人,一個是躺在路上的於仁義,一個是去拉於仁義的小青年。當時汽車不多,所以我看得特別清楚。」

王金漢尋思著:田基業是後來才到現場的,為什麼他說他和於仁義、小劉同時在現場?奇怪。

王金漢又想起那個多方證實都在現場的民工小劉,看來只有見了小劉,很多問題就會迎韌而解。

——到什麼地方找小劉呢?

這成了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也是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

王金漢又驅車找到高芹。

「那個姓劉的臨時工你見過他沒有?」王金漢問。

高芹說:「他是於仁義從一家搬運公司招來的,聽說是山東人。」

「是哪家搬運公司?」

「於仁義沒有對我說。」

「小劉眼下在不在鷹城市?」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你們附近有沒有搬運公司?」

高芹想想說:「南邊不遠有個建材市場,好象那裡有搬運公司。」

王金漢馬不停蹄地趕到建材市場,找到管理人員,才知道這裡有一個統一的搬運公司。公司負責人根據王金漢提供的小劉的特徵,很快查出小劉叫劉小偉,山東維坊市郊劉莊人,此人在半年前不辭而別,連五百元訂金也沒有要求退回按規定的一半。

王金漢回到市公安局局長辦公室,撥通了值班電話:「喂,葉祥。我是王金漢。劉長發在不在?你和他來我辦公室一趟,有事找你們。」

刑警隊長葉祥和偵察員劉長發趕過來。

王金漢把劉小偉的情況大概介紹之後,說:「你倆抓緊去維坊一趟,到劉莊把劉小偉找來,他對破獲此案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四十分鐘後,冒充於仁義打電話的於仁廣被押到了審訊室裡。

王金漢問:「你叫什麼名字?」

於仁廣說:「王局長,我算服你了,你怎麼會發現我冒充我的哥哥於仁義給你打電話呢?」

王金漢說:「一開始我並不清楚是誰在幕後作怪。隨著事態的發展,我的答案漸漸又清楚了,只有你才有可能做這個事件的幕後人。因為只有你才能繼承你哥哥於仁義的遺產——那個佔七分地的印刷廠。我不清楚你是用什麼辦法誘使你哥哥於仁義寫下那封信的,但我自從收到那封信後,我就知道送信人是你,或是你僱的人。因為你發現你哥哥死後,印刷廠落到了你與之不和的高芹手裡,當然,更重要的是你不想讓祖傳的家業落到外姓人手裡,於是,你就開始想方設法一個一個地清除對你繼承遺產有阻礙的人。第一個當然是高芹,她是第一繼承人。你的辦法是借刀殺人。借你哥哥曾和你商量騙賠保險公司二十五萬的事件,想一下子搞掉高芹。當高芹被捕後,你又發現還有一個障礙,那就是於仁義的女兒,你的侄女於姍。你竟不留情地僱一個『面的』司機想撞死她,幸虧我對此可能早有察覺,派人二十四小時保護著於姍,才使她免於一死。當然讓『面的』司機證明於姍已死時,我想你很快還要給我來一個電話,主題是證明於仁義真的死了。只有證明了於仁義確已死亡,隨後出現的繼承人你——於仁廣才會合理合法。我果然見到了你遞到法院的起訴書,狀告高芹殺害親夫、騙賠二十五萬的罪行。順理成章,接下來應該是法院宣判於仁義的財產歸你所有,這樣就如你所願了。你說對嗎?」

於仁廣瞪大雙眼盯著王金漢說完這些話,驚訝得張開嘴半響說不出話來。

過了好一會兒,於仁廣才說:「王局長,你怎麼知道得清清楚楚,天哪,我都幹了些什麼……」說完痛哭流涕。

王金漢說:「不瞞你說,當時我排查了與於仁義有血緣關係的所有人,你很快被定為嫌疑人。我們也對你進行了監視,但我現在感到後悔的是對你監視不夠。我一開始沒想到你連於姍都要除掉。包括你給我打電話。一開始我以為是你找的人,後來公安幹警發現你有幾次到IC卡電話亭打電話。我已認定是你打的電話,但我不急著抓你,如果太急了,我怕證據不足。當然嘍,包括你父親分給你的七分地你很快賣掉用作賭資,我們也進行了調查。」

於仁廣抬頭看看王金漢,搖著頭說:「我太傻了,我會做如此蠢事。」

十一、於仁廣的陳述

審訊室裡,王金漢、葉祥、劉長發和朱南燕各負其責,對於仁廣進行了審問、記錄、錄音和拍照。

於仁廣被迫陳述了他的作案過程……

「我叫於仁廣,今年三十歲,比我哥哥於仁義小六歲。我母親生下我的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我父親去世前,把一個印刷廠分給了我哥哥,把一個紡織廠交給了我,佔地基本都是七分。由於我小時候沒人管,養成了遊手好閒的壞毛病。長大後又學會了賭搏。我得到紡織廠後,因管理不善,一年後就倒閉了。我在外面吃喝嫖賭,急需錢,就把設備賣了。又過了一年多,我把七分地和一座二層樓也賣了。我和老婆、孩子租了一套兩室一廳。後來賣地的錢也輸完了。我老婆一氣之下不辭而別,後來有人說在深圳的街頭見過她一面,還說了幾句話。我到深圳找她半個月也沒找到。回到鷹城市後,我整天為我和獨生子的生活發愁。到外面打工吧,我又吃不了那些苦,便只有時不時找我哥借點兒錢。我哥看在死去爹娘的份上對我還不錯。一天晚上,我哥不知在哪兒喝了酒來到我這兒,給我說了高芹和他印了一批非法書刊,書刊被沒收後又罰了一筆款。他說書商找他要書,造紙廠向他要紙錢,文化市場找他要罰款,他說簡直讓人無法活下去了。我說,你不會先賣一片地?我哥說,別提了,這段時間這一片沒有開發,地皮不值錢。他說,我找人問過,說連他的二層樓和兩臺印刷機,一共可賣十五萬;可我欠別人的最少也要二十萬。我哥說,我和你嫂又商量了一個辦法,想冒冒險,到保險公司買保,找個替身,等出了車禍再向保險公司要保錢。我已投了二十五萬元的保,我怕高芹靠不住,就來找你商量個辦法。我哥說,高芹鬧著和我離婚,還和我打過幾次。因為我們結婚以後得的遺產,按什麼法還有她一半。她是真不想和我過了,我甚至怕她和姦夫一齊藉機害我,我就來找你討個主意。我就對我哥說,你可以按我的說法寫一封信,如果你發生意外,兄弟我拼死也不能讓高芹逍遙法外。我哥就按我的說法寫了一封信。這就是我偷偷送到你辦公室的那封信。」

「王局長,我知道你很可能去辨別這封信的真偽,但實事會告訴你那是我哥的親筆信。你一定會把它當做一個騙賠案去偵察。你一旦把高芹送到牢房,我就有可能得到我哥的遺產。當高芹被捕後,我問了一家法律顧問所,他們說這種情況,如果妻子僅僅是坐牢,仍可繼承財產,如果被槍斃,他的兒女是繼承人;如果沒有兒女,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可按順序繼承財產。我這才想到,於姍還在那兒礙事。不過,這個時候我對高芹是否被判死刑毫無把握,據她騙賠保險公司二十五萬巨款,我想判她死刑的可能性很大。無論如何,高芹已被捕,我想害她也害不成了。我只有僱人去害於姍,結果你們早就知道了。我真沒有想到王局長考慮問題這麼深刻、透徹,要不是王局長派人保護於姍,她可能真的不在人世了。」

「我想,只給王局長送一封信還不行,如果再送信,一是仿造我哥的筆劃不容易,二是真的寫出來,就是再像,怕王局長根據信的寄出地判斷我住的地方。當我想到了用電話聯繫,時間選在中午或下午剛下班那幾分鐘,目的是不想引起更多的人的注意,只要王局長知道高芹的犯罪性質就足夠了。」

「王局長,我想過,我承認我有罪,但我不是死罪,首先我哥不是我殺的,他是高芹給他出的主意去國道上碰汽車造成的。第二,我也沒有害高芹,我只是揭發了高芹的罪行。第三,於姍還活著,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另外,我可以當證人,證明高芹確實騙賠二十五萬。我要立功,爭取寬大處理。王局長,只要公安局和法院需要,我會到法庭上證明高芹有罪。我哥為了防備高芹害她,還把一盤和高芹商量騙賠的錄音帶拿給我保存,這些物證我會積極提供。」

王金漢說:「所以說,在你的各種努力之後,你要給我打最後一個電話,證明於仁義真的死了。然後,以於仁義胞弟的身份去起訴高芹,並繼承他的財產。」

於仁廣不得不深深地嘆了口氣。

王金漢說:「你的電話無形中催促了我們加緊審訊高芹和田基業的步伐。我希望你搜集更多的證據,證明高芹參與了騙賠案。」

於仁廣說:「高芹會被判死刑嗎?」

王金漢說:「到時候法庭會給你一個說法的。」

「我呢?」於仁廣問,「會判我多少年?」

王金漢說:「照樣依法處理。」

仁廣的目光中浮現出一片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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