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社會組織申報(第九屆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活動可以申報了)
2023-10-28 07:18:14 4
為進一步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支持社會組織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中更好發揮作用,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和中共廣州市社會組織委員會決定開展第九屆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活動,對符合福彩公益金資助宗旨,有助於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公益理念傳播的社會組織公益項目進行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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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方法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二、申報主體
申報公益創投項目的主體是廣州市區兩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組織(以下統稱「創投主體」)。創投主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
(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有1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
(五)具備開展公益慈善服務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資質;
(六)申報前一年內未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申報前兩年內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及未受到任何行政處罰;
(七)堅持非營利性,除合理工資、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舉辦者(出資人)、會員及工作人員分配各項收入。
為引進全國知名社會組織或品牌公益項目落地廣州,鼓勵國家和省級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組織與市區兩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組織聯合申報項目。對於未達登記條件、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村(居)民委員會實施管理的社區社會組織,可選擇通過屬地街道(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或社工服務站承接機構的名義申報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也可選擇依託與自身業務活動相關的其它經合法登記的本市各級社會組織申報。
三、資助範圍
根據市福利公益金使用有關規定,本屆公益創投項目資助範圍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一)為老服務類。主要包括為留守、孤寡、獨居、空巢等老年人群提供生活照料、醫養康養、康復護理、家庭照護培訓、居家適老化改造、臨終關懷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及其他滿足老年人實際需求的服務。
1.認知症照護。培育認知症照護專業服務隊伍,或在養老服務機構設置認知症照護專區或床位,或上門服務,或通過專業培訓等,為認知症老人提供針對性的日常生活照護、能力訓練、精神支持等專業服務,為社區內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務和照護技能培訓,緩解認知症老年人及其家庭照護壓力。
2.醫養康養結合。整合利用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為高齡、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定期體檢、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健康管理、預防保健等專業化健康養老服務。
3.居家適老化改造標準範例。根據不同老年人不同的家庭環境適老化需求,探索提煉出不同場景(如衛生間、廚房、客廳、臥室、陽臺等日常活動區域)的適老化改造標準,形成不同類型的產品服務包(如肢體輔助類、智能家居類、健康監測類等產品及服務,局部或全屋適老化施工改造服務),推動居家適老化改造服務規範化、精細化發展。
4.家庭照護培訓。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照護知識與技能培訓、心理健康諮詢和健康管理和其他有助於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的服務。
5.臨終關懷。對臨終老年患者提供專業的支持性衛生保健服務,通過整體照護方法,在滿足患者當前的生理需求的同時,為患者及其家屬提供法律、經濟、情感和精神上的支持諮詢,對已故患者家屬進行喪親支持。
6.支持融入數字時代。支持開展老年人智能技術教育,通過公益講座、培訓課程、一對一服務等方式,引導老年人接觸和掌握智能設備應用,協助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融入數位化時代。支持服務機構按照《廣州市智慧養老應用場景需求清單(2021年版)》,探索將現代化信息技術及智能化產品應用於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安全防護、健康監測以及精準連結服務資源提供服務等各個領域,開展應用試點示範,提升養老服務智慧化水平。
7.疫情防控幫扶關愛服務。支持為疫情防控期間的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和工作人員提供專業心理疏導、精神慰藉、心理幹預等服務,做好正面宣傳教育,紓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支持組建專門力量,為封控、封閉區內獨自一人居住、高齡、行動不便、患有多種慢性疾病、家人被隔離收治而暫時無人照料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關愛幫扶,關心其身體狀況,紓解其焦慮恐慌情緒,解決其就餐、生活、配藥、就醫等剛性需求和實際困難。
(二)助殘服務類。主要包括面向生活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精神或智力障礙患者、「老養殘」、「一戶多殘」殘疾人家庭等群體開展殘疾人服務需求調研評估、康復輔助器具體驗推廣等服務,同時支持開展與社區精神障礙康復相關的技能輔助訓練、職業技能培訓、創新就業輔導、社會融入、家庭支持、文娛團隊建設等服務。
(三)未成年人保護類。主要面向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含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家庭困難兒童、監護缺失兒童等)、行為偏差青少年、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未成年人群體開展關愛幫扶和權益保護服務,如幫教助學、心理援助、法律援助、行為矯正,資源連結、家庭關係調適,面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等服務。
(四)救助幫困類。主要包括為低保低收入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提供親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社會融入等各類關愛服務等,擦亮我市社會救助「穗救易」服務品牌,重點提供以下服務:
1.困難群眾就業能力提升。為低保低收入等困難群眾中有勞動能、勞動意願的群眾開展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創業扶持等服務,引導困難群眾走出家門、融入社會。
2.困難群眾心理健康支持。為低保低收入對象、特困人員開展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健康服務、個案輔導等服務,舒緩困難群眾心理。
3.困難群眾關愛服務。為低保低收入對象、特困人員中的散居、獨居對象開展走訪、探視、慰問等服務,協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強化群眾生活保障。
(五)社區治理類。主要包括創新社區「兩委」與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的聯動機制,健全鎮(街)、村(居)參加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機制和設立社區基金等協作載體,大力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城鄉社區社會組織,提升社區組織動員能力,吸納各方力量參與社區治理,為居民群眾提供以上(一)至(四)類為主要內容的社區服務。
不資助向受益對象發放救助款、獎學金和補貼、課題研究、宣傳圖書贈送、投資、戶外活動、考察旅遊、軟體系統開發、基建、購置設備和服務設施等活動。
四、資助規模
市級福利公益金2022年投入1800萬元用於開展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其中,社區治理類項目可由鎮(街)轄內社會組織聯合會、社工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申報並組織實施,單個項目資助5萬-10萬元;鎮(街)可安排城鄉社區活動經費配套資助社區治理類項目。其餘創投項目的資助上限為50萬元/個,一般不超過30萬元。
五、資助標準
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創投範圍和要求,項目實施地為廣州市,項目應在本年度內完成實施計劃。政府部門已提供了相同服務、已安排專項資金或購買服務資金的,不予重複資助。每個項目以專家評審小組核定的預算總額與社會組織承諾自籌資金之間的差額作為資助標準,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項目預算總額的60%且不超過50萬元。
鼓勵創投主體充分發揮作用,撬動社會資金,積極提高項目資金自籌比例。對自籌比例高的項目優先資助。
六、申報材料
每個創投主體只能申請一個項目,相同服務內容的項目申報不超過三屆。如不同創投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報1個項目。創投主體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一)《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書》,詳細說明項目性質、受益人群分析、服務需求分析、工作計劃、項目創新性分析、服務效果預測、團隊組成、項目預算、突發情況預測及應對機制等情況,應當重點說明項目可量化、可評估的實施效益和預期成果。
申報書示範格式由主辦單位制定,在市社會組織信息平臺公布,供創投主體查閱下載。創投主體應按照示範格式如實填寫。其中,工作計劃需另附《項目實施方案》、項目預算需另附《自籌經費籌措方案》。
該部分材料為盲評材料,項目方案部分不得出現或隱去創投主體名稱、簡稱、logo及創投主體負責人等相關信息。
(二)相關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加蓋公章);
2.經註冊會計師審計核實的202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2021年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2022年新成立的按實際成立月份提供即可(加蓋公章);
3.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近3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籤訂的勞務合同(加蓋公章);
4.2018-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情況明細表(加蓋公章;附各項目協議正文首頁及籤字頁複印件);
5.本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明確費用支出審批程序及經辦人、項目負責人、授權批准人、財務人員審核職責等(法定代表人親筆籤名,加蓋公章);
6.已成立黨組織的,提供黨組織成立批覆複印件(加蓋公章);
7.綜合運用圖像、動畫、聲音及影像資料等生動展現項目理念及計劃的,創投主體可提供項目推介PPT或路演短視頻(系統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0M,短視頻時長不超過5分鐘);
8.引進全國知名社會組織或品牌公益項目的,提供合作社會組織出具的合作意向書(合作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籤名,加蓋公章)。
七、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應通過業務辦理系統(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提交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材料。業務辦理系統將於2022年5月1日9:00起開放通道受理項目申報資料,並於2022年5月30日24:00關閉,申報單位應確保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在截止時間前正式提交。未按要求將項目方案部分創投主體名稱、簡稱、logo及創投主體負責人等相關信息隱去的,視為申報不成功。
八、評審辦法
項目評審將在項目徵集結束後進行,從廣州市社會組織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公益創投項目及預算的評審;評審小組依據《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評分標準》(擬於5月10日掛網公布)進行量化評分排序,並根據得分高低,在資助資金預算範圍內確定擬予資助的公益創投項目。
確定擬予資助的公益創投項目名單後,將按不低於20%比例從中抽取部分創投主體進行實地核查。對書面材料與實地核查結果不一致的,取消資助資格,由評審成績靠前的同類項目按順序遞補。
九、項目實施
項目實施時間為2022年6月—2022年12月。項目一經確定,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與創投項目實施單位及時籤訂資助合同,按進度撥付資助資金,並實時做好監督評估、宣傳推介、項目總結等相關工作。
十、聯繫方式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83179233,83178731
具體申報書及申報材料自查表可登錄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官方網頁的「通知公告」部分查看。
【記者】錢明雅
【作者】 錢明雅
廣東民政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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