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季網

關於發揚少數民族文化的可複製性(少數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機制研究)

2023-10-13 06:20:36 2

關於發揚少數民族文化的可複製性?作者簡介:墨紹山,雲南民族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管理學博士昆明 650500,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於關於發揚少數民族文化的可複製性?下面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關於發揚少數民族文化的可複製性

作者簡介:墨紹山,雲南民族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管理學博士。昆明 650500

內容提要:就制度供給而言,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取決於其制度目標實現路徑設計與代理人個體目標理性選擇路徑的同向性和兼容性。所以,在存在個體理性約束的情況下,以少數民族身份為核心,以各種民族優惠政策為工具的傳統少數民族文化發展機制,和以傳承人名錄製度為核心的保護制度,常因缺少與少數民族文化行動者(傳承主體)目標的兼容性而失去預期的效用。因此,改革其治理機制,重塑制度與個體理性的目標間的激勵兼容性,完善其個體預期收益增值機制和預期成本消減機制,協調個體內部行動機制中的工具理性與文化理性間的矛盾,才能在制度層面推進少數民族文化的可持續發展。

The effectiveness of institutions relies on the compatibility of public goal and individual rationality.Therefore,under the constraint of individual rationality,the traditional ethnic cultural policies which focus on the welfare for ethnic and the inheritors become more and more lack of inventivenes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stitutional analysis,it is necessary to rebuild incentive compatibility,to design value-added and cost-decreased mechanism and to coordinate contradiction between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 value rationality which exists inside the internal world of minority individuals,and to push forwar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inority cultures.

標題注釋:雲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基金項目「雲南少數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機制研究」(2014Y251)。

一、研究背景

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上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改革目標要求,以此從國家治理大轉型的層面對當前不斷向前邁進的現代化大潮給予了最為關鍵和及時的回應。文化作為現代化首當其衝的衝擊對象,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言,其轉型成為當代人類的共同問題。[1]少數民族文化因其傳承範圍的有限性和邊緣性而其緊迫性尤為凸顯,如何以其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及時地解放其文化生產力,推進其傳承發展的當代轉型,成為當前相關政府部門亟須重點考慮和解決的關鍵問題,而學界也一直對此極為關注。特別是隨著近年來研究的深化,相關主題更是觸及了民族文化發展轉型的一些根基性的核心領域。如徐萬邦和祁慶富[2]407-415、石奕龍[3]、吳仕民[4]等人關於少數民族文化的次生態或原生態等文化發展和轉型升級的本質形態問題的探討;楊福泉、方清雲和郭山等人關於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活態保護」[5]、「本真性」保護[6]、「主位」發展[7]等文化轉型升級核心準則問題的討論;陳學迅、關凱和羅連祥等人有關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語言載體[8]、現代化轉型與文化轉型[9]以及文化主題[10]等因素的影響和效應問題的研究,等等。同時,還有一些學者就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動力來源等核心問題進行了諸多有益的探索[11],如曉榮認為要解決少數民族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應從次一級少數民族文化要素——少數民族生產文化、生活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和制度文化等「微觀」層面的可持續發展,及其內生文化長效發展動力發掘生成其文化整體的可持續傳承保護路徑;[12]再如梁結玲和丁賽的相關研究,前者強調落實少數民族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及少數民族文化精品和人才的發掘培養[13],後者主張從基礎設施建設、少數民族文化開發生態保護規劃以及文化生態宣傳教育等層面,來推進民族地區少數民族文化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14]。但是,正如託馬斯·謝林所言,個體基於內心判斷形成的動機和意向(或傾向,intention)採取的微觀戰略選擇行動是影響宏觀世界運行的微觀個體基礎。[15]3雖然上述成果大大深化了少數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的哲學研究及對策研究,但是多數主題恰恰忽視了民族文化持續發展中具有決定性影響的微觀個體因素,缺少基於制度客體(或稱政策客體)個體行為選擇的制度分析視角。

而就當前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制度實踐而言,相關規則(機制)設計則體現出碎片化及缺少針對性的特徵。具體而言,其政策主體大體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分散於各類公共文化政策內的少數民族文化政策,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政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政策等,是最具公平性和普適性效力的部分,但是它又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和發展缺少專門的針對性,並不利於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和發展;其次則是單獨的少數民族(文化)政策部分,這一部分應該是少數民族文化制度安排的核心部分,但是,後者除了對自治地方政府發展民族文化的權限和義務作出規定外,卻又缺少普遍約束力的政策設置,不利於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文化治理。而最具效度的政策實踐部分——以民族劃分(區分)基礎上基於少數民族身份給予諸如生育、升學和就業等方面的優惠的政策部分,卻又因其以民族身份為核心的激勵制度安排在定位上偏離了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與保護,客觀上缺少效度且在一定程度上誘致了少數民族文化發展邊緣化,引發了許多問題。

可以看出,現有研究和當前的制度實踐,都未能很好地解決少數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機制設計問題,嚴重製約和影響了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進程。因此,筆者擬從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微觀個體基礎入手,重新考量少數民族成員個體因素對其制度運行有效性的影響,並基於此做出較具實踐價值的制度(機制)設計路徑的分析和探索。其視角及理論框架基於以下被多數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研究者忽略的學理認識和問題判斷:從制度分析和機制設計的角度看,少數民族群體的個體理性及由其導致的集體無理性,以及相關協同、激勵相容機制設計的缺失,正是當前少數民族文化難以發展的問題所在,應由此入手設計其治理機制,方能使相關制度安排發揮實質性的效用。本文具體從內部的個體行為選擇機制和外部制度安排的激勵兼容性兩大方面來對制度的有效性及其設計問題進行分析。前者的分析維度主要來自Ostrom E.的公共池塘資源治理制度分析中的個體選擇模型(the internal world of individal choice),著重分析個體內部標準折現率、預期成本和預期收益三個維度的均衡判斷及其戰略選擇,[16]37從個體行為選擇結果對制度效用的影響來分析個體理性對制度設計的約束,個體戰略選擇產生的現實結果(與制度目標設定一致與否)決定了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後者的核心為制度的激勵兼容性分析,筆者引入了赫維茲機制設計理論的激勵兼容模型來探討當前少數民族文化制度為何難以產生現實觀照力,激勵兼容即制度目標和個體目標的兼容。制度想要保障其目標的實現,首先其機制設定的博弈必須非零和博弈,其次其設定規則必須能夠誘致參與者個體的優勢戰略與公共治理目標的走向一致,也即才能激勵兼容。因此,激勵兼容是制度安排中的最大約束因素,也是制度分析中最為核心的測評維度。

二、個體理性與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制度的「激勵不相容」問題

個體理性是指在給定約束條件下最大化自己的偏好,[17]1它對個體的行為選擇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所以,制度對個體理性的「兼容」程度在根本上決定了其可實現程度。而另一方面,個體理性往往是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和機會主義(opportunism)的,且通常具有偏好(preference)限制,通常它集中體現為對目標達成的可能性和成本收益比率判斷。因此,制度安排作為一種公共目標的實現機制,必須能夠統籌制度目標與代理人的有限理性、機會主義以及個體偏好等個體理性因素,才能實現制度的激勵兼容,也才能最終實現制度目標。其互動關係如圖1所示,制度目標及其設置受制於外部宏觀環境,它自身又形成個體行為選擇的制度環境制約個體內部世界對自身理性行為的判斷和選擇,進而決定了個體的行動戰略選擇,個體的行動戰略實施後產生一個客觀結果,這一結果又對制度目標的實現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圖1 基於個體行為選擇的內部理性影響因素與制度因素互動關係的少數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制度分析框架

(圖表來源:筆者整理)

宏觀外部環境由各類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構成,制度和個體都要受其限制。制度環境由各類規則體系構成,對個體具有特定的約束力。個體內部世界為個體進行行動戰略選擇的內部機制環境,由宏觀和微觀上的個體目標與制度目標的兼容性評價及判斷體系構成,其中微觀層面的評判體系主要從預期收益和預期成本兩方面進行判斷。

首先,從現有的個體目標與制度目標實現路徑設置看,現有制度不能很好實現二者的包容發展,無法激勵少數民族採取傳承其傳統文化的行動戰略。現實案例如在筆者調研地雲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的部分與外界聯繫相對緊密的彝族聚居區①,由於家長希望子女更好地接受現代教育,在子女的幼年成長階段有意識地規避彝語母語的使用和傳授,以迴避母語的影響,導致現在村中的青少年和中年人大多已完全失去母語能力,甚至對本民族的歷史和文化傳統沒有了深入的了解。同時,現有的文化傳承人制度只關注了少部分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精英,又促使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逐漸地走向了少數人化,對它們在普通少數民族中的傳承造成了不利的影響。

其次,從收益分配規則安排看,雖然理論上少數民族作為其傳統文化的創造者,理應有權以其群體的名義對其文化成果享有文化產權,[18]但是現有制度並不保證它們的排他性收益權,而是使之成為一種人人皆可使用的公共資源,使少數民族能夠預期的收益的不確定性過大,難以激勵他們採取從事本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的行動戰略。目前的制度將少數民族文化與漢族文化一道納入到了社會公共資源當中,並隱含性地規定國家代表全民享有產權,所以少數民族群體的民事產權地位和民事法律權利被埋沒和忽視。[19]1特別是在博弈中,由於政府和企業的文化保護和開發利用行為在客觀上通常有更為詳盡、系統的正式制度安排,其行為往往能夠找到法律條款支撐,本身的組織化、專業化程度較高,通常可以在博弈行動中獲得優勢主導地位,且二者之間具有較為一致的經濟利益考量,易於成為聯合的強勢主體,使少數民族在其文化開發保護中的主體地位被虛置而名不符實[19]1,其利益往往失去保護[20]5,損害了少數民族群體可以預期的正當利益,客觀上產生了一種少數民族文化傳承主體的擠出效應,破壞了少數民族文化持續發展的原生土壤[21]2。

再次,作為收益分配機制安排的政治權益分配規則部分,現有制度並未對少數民族文化符號在政治活動中的使用方式進行規範,致使各類政治展示中的少數民族文化符號被濫用——由於聚集特定少數民族的成本過大,且會對活動的開展造成不確定性風險,因此各類組織機構都樂於就近獲取便於控制的學生、演藝人員等資源代替少數民族代表出席相關活動,影響了少數民族對政治利益預期收益的期望值及其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動力,使當前制度在政治利益層面同樣也不具有激勵他們採取與制度目標一致的行動戰略的可能性。

最後,在成本分擔機制設定方面,少數民族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傳承和發展,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這些成本可能會對個體的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就看得見的成本而言,文化活動場所、文化活動用品(如樂器、祭器、體育用具和舞具等)都需要投入一定量的人財物和時間成本,而個體從事文化傳承和發展所需付出的機會成本更是因主體發展機會的差異性而往往龐大得難以計量。但是現有制度並未對此做出針對性的設計,對少數民族的文化公共服務依然和全國大部分地區一樣,地方政府普遍不重視少數民族文化特殊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一方面導致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活動趨於一般化和主流化,對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形成直接的衝擊,另一方面又導致許多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缺少相應的成本分擔機制,使舊有的民族傳統公共文化設施老化、損毀現象嚴重,卻又缺乏有序的建設和保護,進而使許多少數民族文化項目不得不面臨消失的危險。個例如巍山彝族沵撒支系的「給貝老爹」廟、男女青年聚會的公房、祭祀不同神明用的公山等建築設施和場所,多數村寨已經出現明顯的缺失。再比如由於沒有法定的少數民族重大節日(如彝族十月年、傣族傣歷新年、彝族火把節、二月八密枝節等少數民族節日,對其民族的重要性其實和春節類似)休假制度,使各少數民族要進行民族文化節慶活動往往需要付出較大的機會成本,如請事假、扣薪等,大大降低了他們進行民族傳統文化活動的行為動力。

現有制度設計在上述幾個方面的缺失,造成了少數民族個體和群體在文化自覺意識和文化自覺行為選擇之間的異向殊途,形塑了導致少數民族文化發展難以持續的群體行為基礎。

三、個體理性及激勵兼容約束下的少數民族文化可持續發展機制設計

那麼,如何完善機制設計,使相關制度發揮實效?筆者認為至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改變現有制度對個體內部世界的負面影響:消除個體目標和制度目標在實現路徑上的矛盾,減少少數民族在文化利益上的不確定性,降低他們進行少數民族文化活動的成本,並通過個體—制度目標實現路徑和預期收益—預期成本的協同機制,在民族文化發展和個體發展之間建立雙方目標兼容的博弈均衡點,來克服上述制度缺失,推動少數民族文化的可持續發展。

首先,建立個體發展與民族文化發展協同機制,完善少數民族文化轉型制度,推動少數民族文化的轉型、發展與開發,加強其文化傳統與經濟社會生產的關聯性,消解個體發展和民族文化發展的矛盾。正如費孝通先生在討論人與文化的關係時所言,文化轉型是其少數民族文化的生路所在。[1]少數民族文化只有通過文化轉型建立與當代少數民族群體生產生活的密切相關性,才能使之繼續得到活態傳承和發展。所以,從促進文化多元均衡的公共治理角度出發,政府必須搭建平臺讓他們可以「發揮原有的文化特長去發展少數民族經濟」[1],創造條件使其成員可以通過民族語言進行學習、交流活動和進行民族經濟、娛樂活動,營造少數民族為主體地區的民族經濟貿易和生活圈等,全面增強個體發展和文化發展的一致性。

其次,建立民族文化經濟收益增值機制,以文化自在利益的增強強化文化自覺意識。具體措施則可以通過完善少數民族文化產權制度,在一定範圍內保障其民族文化經營權和收益權的排他性,來協同其民族文化開發利用和民族文化傳承、發展二者間的矛盾,使少數民族文化在少數民族的經濟利益增長中具備更強大的輻射張力和推動能力,促進二者間形成正向關聯、相互推動的積極互動關係。

再次,健全少數民族文化政治利益保障機制,完善少數民族文化的政治權利保護制度,通過其民族文化政治權威的強化塑造其民族文化在社會生活中不可替代的地位,進而推動其民族文化中心意識的形成和民族文化的持續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的政治權利集中表現為在各類政治活動中受到平等對待的權利,這一權利是少數民族在其文化方面體現我國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政治文明的具體象徵。只有完善相關政治權利保障制度,才能給予少數民族在政治文化活動方面穩定的收益預期,增加他們從事民族文化傳承和發展活動的內在動力。

最後,建立民族文化活動成本分擔和消減機制。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建立少數民族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分擔機制,健全少數民族文化基礎設施的均等化建設制度,在民族聚居地方進行鄉鎮、村社建設時,有意識地保護、修繕和完善其民族傳統活動場所和空間,甚至在民族聚居區社區文化設施建設中,加入當地少數民族傳統節慶活動場所和設施項目內容等;其二是建立針對少數民族的普遍性的民族重大節日法定休假制度,分擔和降低少數民族在其民族文化發展方面的成本。

通過上述的兼容性機制設置,強化少數民族文化存在對他們「實在」利益的影響,以此促進高強度的民族文化自覺意識的形成,提升他們對於維護、發展和開發民族文化的動力,從而誘使個體內部產生一個以保護和發展民族文化為優勢策略的行為戰略傾向,促進少數民族文化持續發展。

正如公共選擇之父布坎南所言,個體在一些非直接相關的公共利益的判斷上往往較為冷漠和短視。[22]92因此,在存在個體理性偏好的情境下,在當代經濟社會全球化、信息爆炸的時代背景下,在傳統文化難以提供改善生存狀態的發展路徑的情況下,少數民族群體主動與其文化傳統割裂進行現代化轉型,使其文化失去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能力就會成為一種無法避免的趨勢。因此,從動態的發展觀看,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在當代的式微有其符合歷史規律的層面。但是,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豐富多彩的少數民族多元文化對保持人類文明的多樣性、豐富人類精神和物質生活的重大作用已經日益凸顯。所以,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具有特殊的價值和意義。特別是在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下,少數民族文化的持續發展還是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體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政治價值的重要表徵,是國家民族團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由制度分析研究其持續發展機制具有特定的價值。

當然,本文只是基於制度分析視角提出了一種少數民族文化的可持續發展機制改進策略,而具體治理實踐需要考慮的問題實際上要更多,所以其設計框架必然不完善。但是,作為一種治理機制框架結構,它依然可為我國的少數民族文化治理提供一種可供參考的制度設計路徑。

①主要是巍寶、南詔及廟街、大倉等鄉鎮靠近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水平更為發達的壩區的彝族村落和社區,永建鎮山區、紫金、青華等偏遠鄉鎮彝族傳統文化仍保持較為完好。

參考文獻:

[1]費孝通.反思·對話·文化自覺[J].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3).

[2]徐萬邦,祁慶富.中國少數民族文化通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6.

[3]石奕龍.淺談民族傳統文化保護的若干問題[J].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1).

[4]吳仕民.原生態文化摭談——兼談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與發展[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11).

[5]楊福泉.少數民族文化保護與傳承新論[J].雲南社會科學,2007(6).

[6]方清雲.民族文化重構方式與文化本真性保持——以景寧畲族自治縣的畲族文化重構為例[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2).

[7]郭山.旅遊開發對民族傳統文化的本質性影響[J].旅遊學刊,2007(4).

[8]陳學迅.從艾特瑪託夫看雙語對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作用[J].新疆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社會科學版,1986(1).

[9]關凱.現代化與少數民族的文化變遷[J].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6).

[10]羅連祥.城鎮化進程中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J].人民論壇,2013(1).

[11]張利潔.現代化進程中西部少數民族傳統文化保護與調適[J].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5).

[12]曉榮.可持續發展視域下少數民族傳承保護研究[J].黑龍江民族叢刊,2015(3).

[13]梁結玲.少數民族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芻議[J].商場現代化,2007(11).

[14]丁賽.民族地區旅遊經濟可持續發展分析[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4).

[15]託馬斯·謝林著,謝靜等譯.微觀動機與宏觀行為[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16]Ostrom E.Governing the commons: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17]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18]楊勇勝.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產權[J].民族論壇,2004(11).

[19]鄭軍.少數民族文化產權基本法律問題研究[D].廣西師範大學,2007.

[20]莊孔韶.文化遺產保護的觀念與實踐的思考[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5).

[21]劉孝蓉.文化資本視角下的民族旅遊村寨可持續發展研究[D].中國地質大學,2013.

同类文章
你想燒香和崇拜佛嗎?

你想燒香和崇拜佛嗎?

雖然人們聽說過他們的手,但每個人都真的明白有很多人。手有歷史悠久的歷史,而這個過程的發展過程也更加艱難,對我們進行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人們可以看到自己的命運
生命線分支分叉20種圖,即新分叉更困難

生命線分支分叉20種圖,即新分叉更困難

手掌中有許多線條,這些線條不同。而不同類型的手蛤與它的含義不同。事實上,手的類型非常多。一般來說,我們明白我們必須知道屬於自己的一隻手,你可以了解自己的命運
女人手在川志紋理,四川條紋,一個女人有一個強大的

女人手在川志紋理,四川條紋,一個女人有一個強大的

四川鑲邊這隻手是以相同的方式,而手不同,它代表的意義是不同的。男女的結果也有這樣的手階段也不同。當然,雖然手可以看到我們的命運,但我們將在一生中生命
有一種手工製作的飢餓,汞極為開發。

有一種手工製作的飢餓,汞極為開發。

對於一些更好的人來說,他們很容易賺錢,可能會突然有一天,他們的生活會有意想不到的財富,這種意外的財富可以讓你更好地生活。但是,沒有人能擁有如此美好的生活
智能線條突然扭轉了智慧。

智能線條突然扭轉了智慧。

事實上,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如何改變他們的手,因為我們的手會改變,這也改變了我們的命運。我們的一隻手會改變。這隻手代表著我們一天的命運
WISDOM線條被破壞,但佈線很難發展

WISDOM線條被破壞,但佈線很難發展

我相信大多數人沒有仔細理解握手,但每個人都必須聽到它,但手有一個漫長的歷史,但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事實上,注意你的手。好處,因為它代表著我們的命運
6種面部男人注定要在窮人的窮人中有一個典型的可憐的臉

6種面部男人注定要在窮人的窮人中有一個典型的可憐的臉

臉是一個非常神奇的東西,因為我們可以通過它看到一個人的命運。許多人對自己的命運非常好奇,所以他們會去手和自己的出生和八個角色,看看他們的命運
女人臉,大,全圖,長期以來,已久期待著

女人臉,大,全圖,長期以來,已久期待著

每個人都可能有一個長的痰液和身體部位的不同位置,而不同地點的代表的含義也是不同的。最明顯的是最常見的是人臉上的痣。在我們臉上有很多職位
掌心掌心手掌的手掌手掌手掌的女人?

掌心掌心手掌的手掌手掌手掌的女人?

不同的雙手有不同的財富,有些可能具有平穩的水流,有些可能是粗糙的壽命。在性質中,手相對發展一個人未來的財富。如果一個女人真的有一隻手掌,那麼未來會發生什麼
一個男人可以在右手結婚嗎?

一個男人可以在右手結婚嗎?

對於女孩來說,嫁給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他們看不到。有些人不能結婚。如果你結婚,他們的婚姻生活不會幸福。人們,人們,你可以擁有幸福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