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無法按期交貨服務違約嗎
2023-10-09 05:09:09 2
根據合同法規定,「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且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也就是說,我們企業應當立即要做的是:
(1)通知:及時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以減輕損失;否則,對於未能及時通知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2)證明:應在合理期限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材料,用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等情況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若涉及國際貿易的,則可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出具相關不可抗力證明,即,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可向中國貿促委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關鍵詞: 疫情 無法 按期 交貨 服務 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