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相信司法公正,絕不讓個人頂罪
2025-05-08 09:00:24
泡泡網液晶電視頻道6月11日 當地時間2010年6月10日,美國司法部以非法操控面板價格的罪名起訴我國臺灣省第一大面板廠友達光電(AUO)的6名員工,包括友達光電現任副董事長陳炫彬、友達光電現任總經理陳來助、佳世達現任總經理熊暉(原友達光電執行副總經理)、前任友達光電DT事業處資深經理梁兆龍、友達光電發展事業室特別助理白柏龍、友達光電太陽能事業部李燦榮。
2006年,戴爾、惠普、蘋果、AT&T等公司向美國司法部控告友達、奇美、華映、夏普、LGD等8家亞洲面板企業在2001年~2006年間聯手操縱全球液晶面板價格,導致這些下遊公司蒙受損失,涉嫌觸犯美國「反託拉斯法」。
2006年12月,美國司法部正式開始調查。
2008年11月10日,華映首先認罪並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繳納6500萬美元罰款後,時任華映董事長的林鎮弘、董事長特別助理劉治軍以及行銷業務副總經理李學龍3人赴美入獄服刑9~6個月。
2008年11月11日,夏普認罪,罰款1.2億美元。
2008年11月12日,LG Display認罪,罰款4億美元。
2009年12月9日,奇美也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罰款2.2億美元美元。
2010年4月30日,原奇美電子總經理何昭陽與協理楊柱祥認罪,因觸犯「反託拉斯法」分別在美服刑14個月和9個月,並繳納50000美元及25000美元罰款。
迄今為止,以觸犯「反託拉斯法」為罪名,美國司法部已經起訴17人,罰款8億6000萬美元。
此例一開,業界震驚。現在,不僅公司會議時面板價格成為嚴禁討論的話題,就連很多市場調查機構都終止了定期發布面板價格的服務。
今天,終於輪到了友達光電。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說法,被起訴的友達員工最高可被判處10年徒刑以及100萬美元罰款,而公司最高則可罰款1億美元。
但友達的反應讓幾乎所有人感到意外。
2010年6月11日,友達迅速做出回應,發布公告表示「確信司法公理正義將取得勝利」,因此「將繼續辯護」,並強調「以員工的成就為榮,並會與員工站在一起共同面對及辯護相關控訴」。
友達的公告指出,「當一般組織或公司面臨罪行指控時,通常都嘗試去歸罪於某人,甚至是歸罪於自己的經理人或員工。儘管其它組織或公司都可能如此處理,然而這並不是友達經營企業的方式,友達目前也不選擇此途徑。」
友達的強烈反應受到了投資人的追捧。6月11日當天,友達股價開盤上漲3.22%報30.45元,最終以30.4元收盤,上揚0.9元(以上均為新臺幣),顯示投資人認可友達公告中「對公司正常營運目前無重大影響」的說法。
然而,儘管臺灣業界對友達的抗爭表示欽佩,但對結果都不表示樂觀。在此前的訴訟中,無論是日本的夏普、韓國的LGD還是我國臺灣省的華映、奇美,面對美國的司法大棒無一例外都選擇了認罪和解,因為根據歷史經驗,認罪越早的被告刑期越短,而率先供出其他共犯的還能得到減刑,因此律師的建議是:「不要上訴,每上訴一次,刑期就增加半年」。
這些風險,友達不是不知道,但仍然選擇了抗爭到底。面對昔日客戶的起訴和美國司法部的巨大壓力,友達的選擇將給這些員工、這家企業、這個行業乃至全球用戶帶來什麼樣的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 附:友達光電公告全文
發稿單位:友達光電行銷推廣處
發稿日期:2010年6月11日
友達光電確信司法公理正義將取得勝利
對公司正常營運目前無重大影響
友達光電(以下簡稱「友達」或「公司」)今天針對美國司法部(以下簡稱「司法部」)對友達、友達在美國子公司、及包括公司副董事長陳炫彬先生及總經理陳來助博士在內的六名人員所為處置發表以下聲明:自2006年12月TFT-LCD產業調查開始後,友達即配合美國司法部及其它主管機關之調查活動,而對美國司法部今天所為處置感到失望。
當一般組織或公司面臨罪行指控時,通常都嘗試去歸罪於某人,甚至是歸罪於自己的經理人或員工。儘管其它組織或公司都可能如此處理,然而這並不是友達經營企業的方式,友達目前也不選擇此途徑。
友達相信本案之事實與司法部之控訴並不符合。液晶面板價格多年來劇幅下降,為消費者帶來福利,乃是因為產業內激烈競爭等原因所致。友達所取得之市場地位是透過眾多員工之辛苦努力且長期以來在TFT-LCD產業引領創新所致。友達以員工的成就為榮,並會與員工站在一起共同面對及辯護相關控訴。友達企業特有的創新文化將持續強化,且將延伸至太陽能能源解決方案以達成友達成為綠色服務提供者之願景。
公司相信美國司法系統之廉正及公平,所以將繼續辯護。儘管友達秉持堅強之觀點,公司仍將持續評估本案並視案件發展採取適當措施。公司認為此起訴對公司正常營運目前並無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