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國、德國之後,美國或許也將發布禁令,蘋果仍然拒不執行嗎
2025-05-15 17:31:08
本文轉載自網絡
從2017年到現在,蘋果與高通之間的專利戰已經持續了兩年多的時候,波及中國、德國、美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此前,中國、德國法院先後判定蘋果侵犯高通專利,並據此針對多款侵權的iPhone發布了禁售令。最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也做出初步裁定,認為蘋果侵犯了高通擁有的一項專利,部分iPhone或將因此被禁止進入美國本土。
兩年前,高通向ITC提交了兩起訴訟,指控部分蘋果手機侵犯了專利權。去年9月,ITC曾對其中一起訴訟案進行審判,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專利。美國時間本周二,ITC一位法官在另一起訴訟案中認定蘋果侵權,涉及省電和提升電池壽命相關的專利,該法官同時建議禁止侵權的iPhone進入美國。目前,這項裁決需要經過ITC全體六名成員的審查,預計在今年7月做出最終判決。
一旦禁令成真,蘋果公司的應對措施將非常值得關注。即,蘋果將會如何應對當地管理部門圍繞侵權iPhone發出的禁令呢?目前可以借鑑的案例有兩個:
去年12月20日,德國慕尼黑地區法院授予了高通所請求的一項禁令,要求蘋果公司停止在德國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銷售侵權的iPhone。之後,蘋果方面因禁令的要求,在其德國官網和線下零售店將侵權的iPhone產品進行下架。不止如此,因為蘋果在對外聲明中的內容具備誤導公眾的欺騙性,當地法院還判令蘋果停止使用上述聲明,可以說是達到了「令行禁止」的地步。
而在另一個案例中,蘋果卻對法院禁令做出了截然相反的應對措施:去年11月30日,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因蘋果侵害了高通的專利權,法院將iPhone 6S至iPhone X的七款手機列入禁售名單,禁止這些手機在中國市場銷售。對此,蘋果方面發表聲明稱將更新軟體版本,以繞開這些專利。而上述本應該禁售的iPhone產品,直到現在也沒有在中國下架。要知道,法院禁售的對象是iPhone X等硬體產品而非軟體版本,蘋果的做法無疑是對法院判決內容的曲解、蔑視乃至踐踏。
蘋果嚴格執行德國禁令而拒不執行中國禁令的行為,在中國引起了熱烈的討論和憤慨。有位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專家指出,此次禁令的對象是手機,若通過系統更新就可繞開專利,那麼專利保護的意義何在?又何必批准授權呢?對此,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會反侵權假冒創新戰略聯盟也發表聲明稱,如果蘋果公司繼續無視生效裁定,繼續不履行該裁定,該聯盟將支持高通公司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促使該裁定切實得到執行。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專利訴訟案的判決和最終執行情況,不僅關係到訴訟雙方在相關案件中的得失,同時也會給後續訴訟案提供借鑑價值。據不完全統計,高通已經對蘋果提起了50多項訴訟,涉及6個不同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至於這些訴訟案的最終結果會如何,還有待時間來揭曉答案,請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