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憲法精神爭做合格公民的演講稿【推薦】
2025-01-03 06:46:09
導語: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一些關於憲法的演講稿,歡迎查閱與借鑑,謝謝。
篇一:弘揚憲法精神爭做合格公民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於1954年9月制定了我國的第一部憲法,又分別於1975年3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後制定、頒布了三部《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公民權力通過《憲法》確認,人民通過《憲法》賦予國家權力,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我們的社會從「人治」走向「法制」,用法律這把「利劍」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人身自由,使我們能安居樂業,使我們能夠在平等、和諧、自由的環境中學習,追求夢想。
「我們作為一名初中生,一名未成年人,憲法與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相信在座的同學中肯定有過這種想法,甚至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想的。說實話,在沒有學習《憲法》之前我同樣存在這種天真的想法。同學們!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那麼,我們有許多保護青少年、未成年的法律條例,我們是不是就可以知法犯法呢。請記住,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但是,我們同學中有不少「知法犯法」的,比如抽菸、打架鬥毆、遲到早退、曠課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而校領導根據學校規章,對那些違反校紀校規的同學做出了處分,這就是「依法治校,違法必究。」而進入酒吧、歌廳、網吧、購買菸酒等行為,對於未成年來說都是觸犯法律的。近年來未成年的犯罪行為逐漸增多,手段殘酷,影響惡劣。今年四川一名13歲少年小武為搶劫手機,將汽油潑向素不相識的女教師,女教師被燒成特重度燒傷,這一事件讓人瞠目結舌;又如15歲的魏明,在同學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常帶他吃喝玩樂,因為缺少父母陪伴,魏明把王大哥當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對他說:「有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方便出面,你幫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不認識你。」被這麼一教唆,原本老實聽話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對方頭部受了重傷,而15歲的魏明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我們可以看出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意識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我們很多學生缺乏法律知識還不自知。同學們,學法,我們才不會因為世界好奇而盲從、盲動,才不會在外界美麗外表誘惑下受到傷害,才不會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我們才懂得如何維護我們的合法權利。我們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觸犯了法律,我們不僅僅斷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傷害了疼愛自己的父母、親人和老師,對社會也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們應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不僅保護自己,也為了保護他人。
篇二:弘揚憲法精神爭做合格公民
尊敬的各位評委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叫李家銘,我演講的題目是:弘揚憲法精神爭做合格公民
憲法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問,我還是一個孩子,憲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嗎?
今年十月份,我們丹鳳縣西街小學開展「學憲法、講憲法」弘揚憲法精神主題活動。通過主題班會、法制講座、手抄報、法制教育課等形式,講憲法故事、談憲法認識、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我終於明白: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憲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憲法又被稱為「母法」、「最高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所有法律則被稱為「子法」。憲法也是「愛法」,就像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規定了國家機構,國旗、國歌、國徽、首都;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法律是明媚的陽光,法律是安全的外衣,法律是行動的指針。有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我們呼籲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紐約,這個繁華的國際大都市,卻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而在我國學生群體中也存在著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象。如: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甚者結幫犯罪。據報導: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年。來自公安機關的一則統計數字表明,80年代後期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展趨勢。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佔了其中的15.l%。犯罪,無疑永遠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正義。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衛它!只要我們認真深入學習法律,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就不會感情用事,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當我們的行為都很自律,很規範,我們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裡,快樂和幸福將時刻伴隨著我們!
老師們、同學們:我最大的驕傲是身為一名中國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國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偉大的法治中國,最敬畏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我們堅信,有中華五千年的思想積澱,有中國共產黨的英明領導,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堅強保障,「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平共處」的和諧社會一定會實現!讓我們緊跟優秀腳步,認真學習憲法,弘揚憲法的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