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愛陌生人
2024-11-14 05:06:11
楔子
那是個黑色的世界,天是黑的,地是黑的,空氣也是黑的,沒有半點聲音,小茉唯一的感知就是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還有頸動脈的血管隱約有吱吱擰緊的聲音。當鼻息嗅到一絲甜膩的血腥味時,她知道,又不可救藥地墮入那個歷久彌新的噩夢中了。
小茉只能站著不動,可不論她的眼睜開還是閉上,都不能無視那個女人的出現。那個女人,以詭異的角度扭曲著脖子,揚著那張絕美的臉龐,蠕蟲般匍匐在地上。女人的眼裡淌出血來,手指甲被水泥地生生磨折,衣服被鮮血浸透了,那隻骨肉分離的手卻分明衝她揚了揚,嘴唇微微顫動,卻發出宏大至震耳欲聾的呢喃,那是痛苦的呻吟,還是在向她求救,抑或要引誘她墮入水深火熱之中?
一切的一切都不得而知了,每次夢到這裡就戛然而止。小茉尖叫著驚醒,終於從夢中逃離。
爸爸從隔壁的房間趕來,幫她開了燈,擔心地看著她:「又做噩夢了?」
小茉的頭髮被冷汗溼成一縷縷的粘在臉上,口乾舌燥,不想說話。身邊姐姐的床空著,她有種不祥的預感,姐姐死前的那幾天,幾乎每晚都做這個噩夢。
爸爸幫她端了杯水,看她咕咚咕咚地大口喝著,擔心地問:「聽說,最近你跟一個來旅行的男生走得挺近。」她放下杯子警覺地看著爸爸,不知道他想說什麼。
「張無忌的媽媽臨死前告訴他,千萬別相信漂亮的女人。那個男生遲早要走的,別想太多了,早點睡吧。」爸爸幫她關了燈,輕輕掩上房門。
爸爸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千萬別相信漂亮的女人,那漂亮的男人呢?她知道秦朗在這兒待不長,他只是個來找靈感的背包客,籤證的日期一到他就會飛回遙遠的大洋彼岸——雖然他對瘋老頭的那棟破樓,有著令人費解的熱情和執著。她想要的不過是一段美好的回憶啊,在她暗淡無光的青春裡也需要一抹亮色的燦爛,難道這要求過分?
每晚入睡前,小茉都會跪在床上虔誠地向上帝禱告,希望他在這裡多住些日子,希望他會愛上她。她當然知道,以自己的條件要讓秦朗愛上,除非是上帝顯靈。但宗教存在的意義不正是在人沒有希望時賜予人希望嗎?她寧可相信這禱告有用,只要夠虔誠,奇蹟總會發生。
她可以自己給自己答案,如果不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她會後悔一輩子。她會小心翼翼地,只希望這個噩夢,不會在帶走姐姐後,同樣帶走她。
A
第一次見到秦朗是暑假周末的下午。中午下了場短暫的暴雨,房子,梧桐樹,還有路邊的野花,所有的一切像被呵了口氣然後用力地擦拭了一遍,頹敗的老街煥發出罕見的美。
當時小茉正在街心花園餵兩隻野貓。她所居住的這個小城市夏天氣溫高且多雨,垃圾堆裡的東西很快就腐敗變質,貓們不是吃壞肚子就是會餓肚子。所以暑假的午後她常這樣消磨時間,妙鮮包是她省下零花錢買的,她可以隨心所欲地跟小貓們說些心裡話。
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談心的姐姐因為兩個月前被老城區的那個瘋老頭追趕而出了車禍,當場死亡,媽媽受不了打擊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說話。從小到大,媽媽都毫不掩飾地偏愛比小茉漂亮許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驚人的爸爸。媽媽的身體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給了她致命的打擊,看著她日漸憔悴的面容,小茉很擔心。儘管小茉和爸爸承擔了一切家務,但家裡的氣氛還是會讓她感覺憋悶,她需要有少許獨處的時間。那個下午真是太好了,涼爽,安靜,小貓們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再掉下個王子來,就更完美了,小茉歪著頭胡思亂想,伸手去撓了撓貓咪的痒痒。
「你好,我想去教堂,請問你知道怎麼走嗎?」
木村拓哉的明星臉?就在小茉恍神的當兒,一張帥到無敵的面孔出現了,雖然他操著很港臺腔的國語,但聽起來一點也不覺得彆扭。小茉完全被那張臉吸引了,傻乎乎地盯著他,忘了回答,也忘了貓咪們正在舔著小茉的帆布鞋繼續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見到秦朗的囧樣子,傻大姐,花痴,沒見過世面的土妞一個,看到帥哥連話都說不好了,她從包裡掏出個快遞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遞給神父,可以帶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郵差,除了EMS快遞和信件,連郵局訂閱的報紙雜誌還有匯款單什麼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裡剩下的所有妙鮮包都扔給小貓們,拍拍屁股帶他前往教堂。
這座小城唯一有觀賞價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據說是解放前一位外國的傳教士修建的,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平時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輕人光顧,因為媽媽篤信基督,所以小茉才跟著她去過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簡單地介紹了一番,帥哥很自來熟,他說他叫秦朗,在國外念大學,熱愛攝影,他不喜歡那種人滿為患的大城市,獨獨鍾愛各類的小城,這次特意來這座小城尋找靈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帥哥這麼近距離地接觸,班上的男生當著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臉貓,他們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臉有些大,但他們也不照照鏡子,跟秦朗比起來,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幾個同學,特別是男同學,跟這麼帥的男生結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從街心公園走到教堂總共才用了二十分鐘,小茉還特意兜了個圈子,卻一個熟人都沒碰到。失望地進了教堂,把快遞交給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邊看熱鬧。
沒想到秦朗不止是帥,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讚美詩,還可以一個磕巴都不打地背誦大段的聖經原文。以前跟媽媽來做彌撒總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雞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頭更是激動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緊緊地握住他的手,說年輕人真不錯。
那還是小茉第一次見神父老頭用那種語氣跟人說話,平時他總是跩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穌代言人。在場的其他教友也對秦朗大加讚賞,當然,教友其實大多是老太太,她們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後,頗為嫉妒地說:小茉這是你朋友啊,嘖嘖,要省掉不少家教費了。
老太太們的孫子孫女大多跟小茉同校,雖然今天沒遇到同學,但她們回去後一定會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關係,託她們的福,與帥哥相熟的事會很快傳得街知巷聞。
秦朗很喜歡這間教堂,拿著相機猛咔嚓,還說要為教堂做本畫冊,小茉趕緊熱心地說幫神父送相片過來。